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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天热电: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28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1-7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名称: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B、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B、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15-15:00。
   3.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惠天热电六楼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吴迪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通过,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股东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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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一、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16人                                 116,943,818                        21.9476
          其中 现场出席2人                                   107,753,618                        20.2228
               网络投票14人                                    9,190,200                         1.7248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不含董监高)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                                   9,190,200                        1.7248
          其中 现场出席0人                                             0                             0
               网络投票14人                                    9,190,200                        1.7248
    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1、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务方以资抵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
                           A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代表股份数                 占A的                  占A的                  占A的
                       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总体表决:出席会议
                      116,943,818   113,561,018   97.1073      380,100    0.3250   3,002,700     2.5676
 的所有有表决权股东
 其中:
                        9,190,200     5,807,400   63.1912      380,100    4.1359   3,002,700    32.67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备注: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阳、王亚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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