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 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机构),进行事前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拟续骋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津、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 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梁杰 、范存艳 、李卓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