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鉴证报告(中准专字[2023]2213号)2023-04-25
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鉴证报告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电话)TEL: (010)88356126
(传真)FAX: (010)88354837
(邮编)POSTCODE: 100044
(地址)ADDRESS: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4 层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鉴证报告
中 准 专 字 [2023]2213 号
沈 阳 惠 天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 们 审 计 了 沈 阳 惠 天 热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惠 天 热 电 公 司 ) 2022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 包 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2022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 润表、合 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 量表、合 并及母公 司所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相 关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并 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 出 具 了 中 准审
字 [2023]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在对上述财 务报表执 行审计的 基础上 ,我们接 受委托, 对后附的 惠天热
电 公 司 2022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扣 除 情 况 表 ( 以 下 简 称 “ 营 业 收 入 扣 除 情 况 表 ” )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 、 管 理层的责任
惠天热电公 司管理层 的责任是 按照《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 则》和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自 律 监 管 指 南 第 1 号 — —业 务 办 理 》的 相 关 规 定
编制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 表,确保 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 表真实、 准确、完 整,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
二 、 注 册会计师的 责任
我们的责任 是在执行 鉴证工作 的基础 上对营业 收入扣除 情况表发 表鉴证
结 论 。 我 们 按 照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其 他 鉴 证 业 务 准 则 第 3101 号 -历 史 财 务 信
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 证业务》 的规定执 行鉴证业 务。该准 则要求我 们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 实施鉴证 工作,以 对营业收 入扣除情 况表是否 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 《深圳证 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 规则》和 《深圳证 券交易所 上市公
司 自 律 监 管 指 南 第 1 号 — — 业 务 办 理 》的 相 关 规 定 编 制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在 执
行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 施了包括 询问、检 查会计记 录等我们 认为必要 的鉴证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 鉴 证结论
我 们 认 为 ,惠 天 热 电 公 司 2022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扣 除 情 况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 规则》和 《深圳证 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 自律监
管 指 南 第 1 号 — —业 务 办 理 》 的 相 关 规 定 编 制 , 公 允 反 映 了 惠 天 热 电 公 司
2022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扣 除 情 况 及 扣 除 后 的 营 业 收 入 金 额 。
为 了 更 好 地 理 解 惠 天 热 电 公 司 2022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扣 除 情 况 ,营 业 收 入 扣
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 报 告 仅 供 惠 天 热 电 公 司 披 露 2022 年 年 度 报 告 的 目 的 使 用 ,不 得 用 作 任
何 其 他 目的 。
中 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韩 峰
中 国 北 京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王 淑 玲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营 业 收 入 扣 除 事 项 鉴证报告
地 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4 层 邮 编 : 100044 电 话 : 010-88356126
Add: 4th Floor,No.22,Shouti South Road,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Postal code: 100044 Tel: 010-8835612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项目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情况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199,629.15 198,728.0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0,374.14 19,607.1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5.20% 9.87%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
出租固定 委托经营、出
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
370.58 资产、销售 1,910.39 租固定资产、
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
炉渣等 销售炉渣等
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
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
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
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10,003.56 销售煤炭 17,696.78 销售煤炭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0,374.14 19,607.17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
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
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
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
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89,255.01 179,120.89
公司负责人:吴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雅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鸿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