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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天热电: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3-2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 年度,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 1996 年 3 月 20 日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
所,1998 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
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四层,在长春、
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苏州、西宁、济南、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
庄、北京自贸试验区设有分所。

    中准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
后从事证券业务近 80 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
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2020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
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第一批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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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准现有从业人员 751 人,其中合伙人 44 名,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 2022
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 229 名,其中超过 180 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中准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5 亿元,总计为 17 家上市
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证券业务收入 3274.28 万元。

    中准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2
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 家)、金融证券业(1 家)、科技推广和应
用服务(1 家)、建筑业(1 家),总资产均值为 235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中准已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 20000 万
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
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准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于 2020 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 1 次,2021
年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1 次、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 1 次,2022 年收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 1 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准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中准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淑梅,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自 2008 年持续在中准执业,自 2023 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过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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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洪博,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自 2011 年开始持续在中准执业,自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沈阳基础产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滕晓春,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复核工作,自 2008 年起持续在中准执业,自 2023 年开始复核本公司报告。 近三
年复核过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禾众邦(厦门)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
东固特超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索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中准在本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105 万元(不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
定,较上期无变化。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在 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
期间就相关事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有效沟通,并对中准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同时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认为中准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
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
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中准作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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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拟续骋的中准已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津、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任期限一年。 关于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公司将另行安排并
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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