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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海能源:2010年半年度报告2010-07-2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0 一0 年半年度报告

    2010 年7 月30 日1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所有董事均出席了董事会。

    公司董事长张继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沈志刚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

    目 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3

    二、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5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8

    四、董事会报告 …………………………………………………8

    五、重要事项 ……………………………………………………13

    六、财务报告 ……………………………………………………22

    七、备查文件 ……………………………………………………813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法定中、英文名称及缩写:

    (中文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滨海能源

    (英文名称)TIANJIN BINHAI ENERGY & DEVELOPMENT CO.,LTD

    (英文简称)TJBE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光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凯

    证券事务代表:窦海滨

    联系地址:天津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 号

    电 话:022—66202230

    传 真:022—66202232

    电子信箱:bhe_ir@126.com

    (四)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 号

    邮政编码:300457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binhaienergy.com

    电子信箱:bhe_ir@126.com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滨海能源

    股票代码:000695

    (七)其他有关资料:4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 年1 月16 日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20000000006821

    税务登记号码:120115103064074

    (八)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公司2010年中期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 额

    利润总额 -42,802,911.2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830,865.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725,367.83

    营业利润 -54,305,552.55

    投资收益 -174,612.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38,488.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34,927,681.23

    非经常性损益扣除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25.3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5,172.22

    合计 -105,497.52 -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期末增减(%)

    总资产 958,265,132.10 961,925,340.68 -0.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51,890,903.22 294,450,626.68 -14.45%

    股本 222,147,539.00 222,147,539.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13 1.33 -15.04%

    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总收入 328,992,732.70 285,615,662.81 15.19%

    营业利润 -54,305,552.55 -45,829,949.76 -18.49%

    利润总额 -42,802,911.23 -45,876,784.76 6.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830,865.35 -44,978,650.15 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42,725,367.83 -44,940,815.15 4.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3 -0.202 4.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3 -0.202 4.46%5

    净资产收益率(%) -17.00% -15.21% -1.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38,488.24 -14,918,410.77 21.9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5 -0.07 28.57%

    二、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 报告期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1,997,789 32.41% 0 0 71,997,789 32.4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69,814,617 31.43% 0 0 69,814,617 31.43%

    3.其他内资持股 2,178,200 0.98% 0 0 2,178,200 0.98%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2,038,200 0.92% 0 0 2,038,200 0.92%

    境内自然人持股 140,000 0.06% 0 0 140,000 0.06%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锁定流通股 4,972 0.00% 0 0 4,972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149,750 67.59% 0 0 150,149,750 67.59%

    1.人民币普通股 150,149,750 67.59% 0 0 150,149,750 67.5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22,147,539 100% 0 0 222,147,539 100%

    (二)股东情况介绍

    本报告期末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总数为29,188 户。

    (三)公司前10 名股东、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6

    单位:股

    股东总人数 29,188 户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7.59% 83,510,993 67,903,617 0

    林练东 境内自然人 1.32% 2,936,028 0 0

    沈阳铁道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82% 1,820,000 1,820,000 0

    深圳市兆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0.74% 1,638,000 1,638,000 0

    张霞 境内自然人 0.50% 1,110,055 0 0

    天津投资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0.49% 1,092,000 0 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未 知 0.49% 1,092,000 0 0

    何雪芸 境内自然人 0.45% 1,000,000 0 0

    中国工商争行贵阳信托投资公

    司

    境内一般法人 0.41% 910,000 0 0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0.41% 910,000 0 0

    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607,376 人民币普通股

    林练东 2,936,028 人民币普通股

    张霞 1,110,055 人民币普通股

    天津投资集团公司 1,0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1,0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何雪芸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争行贵阳信托投资公司 9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9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江苏证券公司 9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天津市药材集团公司 9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的说明

    在前十名大股东中,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前十名

    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

    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前十名其他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在前十名无

    限售条件股东中,未知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股东之

    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

    (四)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单位:股

    时 间

    限售期满新增可上

    市交易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余额

    无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余额

    说 明

    2005 年11 月14 日 0 121,729,299 100,418,240

    2006 年11 月14 日 42,711,677 79,017,622 143,129,917

    2007 年11 月14 日 11,109,033 67,908,589 154,238,9507

    2008 年11 月14 日 67,903,617 4,972 222,142,567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

    额为高管持股数量

    (五)报告期末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

    称

    期末实际持有

    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可上市

    交易时间

    实际上市交

    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

    易股份数量

    限售条件

    2006 年11 月

    14 日

    2007 年7 月

    2 日

    11,107,376

    2007 年11 月

    14 日

    2008 年9 月

    5 日

    11,107,376

    1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

    67,903,617

    2008 年11 月

    14 日

    - 67,903,617

    见备注1

    2 沈阳铁道煤炭集团

    有限公司

    1,820,000 2006 年11 月

    14 日

    - - 见备注2

    3 深圳市兆科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1,638,000 2006 年11 月

    14 日

    - - 见备注2

    4 沈阳北方证券公司 182,000 2006 年11 月

    14 日

    - - 见备注2

    5 侯士祥 140,000 2006 年11 月

    14 日

    - - 见备注2

    6 北京市京华信托投

    资公司

    91,000 2006 年11 月

    14 日

    - - 见备注2

    7 天津市煤业建筑器

    材二公司

    91,000 2006 年11 月

    14 日

    - - 见备注2

    8 上海杨呈经贸有限

    公司

    65,000 2006 年11 月

    14 日

    - - 见备注2

    9 上海迈尔路商务有

    限公司

    26,000 2006 年11 月

    14 日

    - - 见备注2

    10 天津市热电公司 18,200 2006 年11 月

    14 日

    - - 见备注2

    备注: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控股股东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

    让;12 个月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5%,

    在24 个月内不超过10%。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司法裁定获得控股股东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

    份,限售条件、限售股上市时间均按照原控股股东的股改承诺执行。

    2.其他非流通股股东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8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 名 职 务 年初持股数 报告期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量 变动原因

    崔 亮 副总经理 6,630 6,630 — —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无变动情况。

    2.报告期内高管变动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0 年6 月23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郭健先生

    的书面辞职报告,郭健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辞职报告已于2010

    年6 月23 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郭健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

    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郭健先生辞职的公告已于2010 年6 月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上

    披露。

    四、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电力生产(不含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工程设备、配件生产、维修;

    工程维修;工程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利用灰渣制作灰砖;企业管理服务;

    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

    本报告期,由于公司所在区域热力需求增加,蒸汽销售量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8%,但是由

    于蒸汽销售价格未能反映燃煤等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因此,原材料成本压力依然较大,公司

    经营继续亏损。

    单位:(人民币)元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 328,992,732.70 285,615,662.81 15.19%

    利润总额 -42,802,911.23 -45,876,784.76 6.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830,865.35 -44,978,650.15 4.78%9

    (二)报告期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行业和产品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成本比

    上年同期增

    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热电 32,854.00 35,987.00 -9.54% 15.18% 17.42% 0.28%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蒸汽 30,950.00 33,582.00 -8.50% 18.73% 21.33% 0.38%

    电 1,904.00 2,405.00 -26.31% -22.50% -19.03% -0.26%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 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天津开发区 32,854.00 15.18%

    (三)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或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

    说明

    1. 利润构成、主营业务或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1)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同比增减%

    净利润 -42,830,865.35 -44,978,650.15 4.78%

    项目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同比增减%

    股东权益 251,890,903.22 294,450,626.68 -14.45%

    ① 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② 股东权益比上年度期末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本期经营亏损减少股东权益 4,283万元

    关联方代垫利息增加股东权益 27.11万元

    (2)利润构成

    金额(单位:元)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328,992,732.70 285,615,662.81 -768.62 -622.57

    营业成本 359,865,378.62 306,496,198.74 -840.75 -668.0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83,289.84 879,258.61 -3.47 -1.92

    管理费用 8,700,636.42 9,978,583.73 -20.33 -21.7510

    财务费用 12,429,033.18 13,965,651.34 -29.04 -30.44

    资产减值损失 645,334.40 -17,989.11 -1.51 0.04

    投资收益 -174,612.79 -143,909.26 0.41 0.31

    营业外收支净额 11,502,641.32 -46,835.00 -26.87 0.10

    利润总额 -42,802,911.23 -45,876,784.76 100.00 100.00

    本报告期利润构成、主营业务或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2.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

    金额(元) 占资产比例

    项 目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9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增加或减少

    货币资金 27,679,429.20 56,765,893.49 2.89% 5.90% -51.24%

    应收账款 217,033,926.82 142,173,547.89 22.65% 14.78% 52.65%

    存货 12,551,960.14 29,175,458.43 1.31% 3.03% -56.98%

    长期股权投资 4,236,947.98 4,411,560.77 0.44% 0.46% -3.96%

    固定资产 642,708,801.05 663,149,569.29 67.07% 68.94% -3.08%

    在建工程 1,858,701.19 166,800.00 0.19% 0.02% 1014.33%

    本期货币资金余额比期初减少51.24%,主要是因为燃煤价格上涨导致燃煤采购款项的增加

    及工程款支付的增加。

    应收帐款期末余额为217,033,926.82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2.65%,主要由于交易对方2010

    年度价格补贴正在核定当中,至使我公司货款回收受到影响。

    存货期末余额为12,551,960.14 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6.98%,主要是公司处于经营淡季,

    燃煤库存量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比年初降低3.96%,主要是因为公司参股滨海中日能源管理(天津)

    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本报告期亏损87.31万元,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当期投资

    损失17.46万元。

    本期在建工程余额增加了169.19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增子公司锅炉改造工程。

    3.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所得税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管理费用 8,700,636.42 9,978,583.73

    财务费用 12,429,033.18 13,965,651.34

    所得税费用 281,010.31 -20,094.30

    本期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降低。11

    4.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0 年1-6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38,488.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48,960.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40,232.20

    合计 -34,927,681.23

    (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1,163.85 万元。主要是由于蒸汽销售客户2010 年度价格

    补贴正在核定当中,致使我公司销售回款受到影响。

    (2)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1,094.90 万元,主要是由于支付五厂二期工程款446.04

    万元,脱硫工程款543.8 万元,国华设备改造工程款117 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1,234.02万元为支付的贷款利息。

    (四)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能源公司)是一家中港合资经营企业,

    注册资本为9,2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热力、电力,

    发电系统设备及零配件;电力、热力工程维修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国

    华能源公司总资产19,672.42 万元,本报告期营业收入6,460.21 万元,营业利润-361.66 万

    元,净利润-101.22 万元。

    滨海中日能源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是我公司与日本国的矢崎总业株式会社、日本能源企

    画株式会社以及天津泰达节能技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06 年5 月29 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

    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 万美元,公司持有20%的股权。经营范围:节能设备的生产与销售;

    节能技术改造、咨询与服务;投资管理;节能软件的制造与销售。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滨海

    中日能源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期末净资产总额403.89 万元,本期营业收入总额55.4 万元,

    本期净利润-87.31 万元。

    (五)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方案

    1.由于燃料价格波动产生的经营风险及采取的措施。由于今年以来燃煤价格持续高位运

    行,这给公司以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主营产品电力、蒸汽的生产成本造成很大压力。12

    采取的措施包括: 一是继续积极争取政府调整上网蒸汽出厂价格;二是加强管理,降低

    各项费用支出和生产成本;三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降低各项单耗指标的工作,2010年上

    半年公司克服了燃煤热值变化的不利影响,燃煤单耗没有明显上升。

    2.公司经营的季节性风险及采取的措施。热电行业季节性较强,有着鲜明的行业特点。采

    暖周期决定热电行业年基础负荷与年尖峰负荷存在一定的差额。

    采取的措施包括:一是在充分发挥天津开发区基础负荷高的优势的基础上,继续重点开

    发夏季热用户,减弱热电生产季节性特点带来的生产能力季节性闲置;二是通过积极开发热、

    电、冷联合生产供应、相互转化的新技术,将闲置的热量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能源供应给用户,

    积极推广非电空调技术的应用,开拓夏季供冷市场,采取有效营销策略加速拓展夏季供冷市场,

    从而有效降低供热生产能力闲置的风险;三是充分利用生产间歇检修设备,保障设备运行的安

    全可靠,科学安排生产间歇的设备轮换检修工作,保障设备全年的安全可靠运行。

    3.津联热电占用公司资金风险

    津联热电一直存在占用本公司经营性资金问题,通过公司和有关方面的积极努力,截至

    2010 年6 月30 日,公司应收津联热电货款余额为2.15 亿元,期后又收回了0.20 亿元。为了

    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将回收应收款作为改善资金管理的重点工作,制定目标、落实责任,并

    已经与交易方达成共识,把应收帐款余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尽可能减少应收帐款。

    (六)公司报告期投资情况

    1.关于在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也无报告期以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

    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公司下一报告期业绩预测

    受燃煤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的影响,公司热力产品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且由于行业的季节性

    差异,公司正处于产销淡季,产品销售量较低,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0 年13

    1-9 月累计净利润约为-750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34 元,同比下降10.67%。上述预测是基

    于目前煤炭等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现行供热价格测算的,尚有不确定性。

    五、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重视公司治理工作,把严格规范运作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条例、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

    控制专项制度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体系,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

    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比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

    理结构,公司将继续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

    高和完善。

    (二)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9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2010 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 公司以前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情况

    ⑴ 公司董事会于2003 年4 月30 日在《证券时报》披露了原未上市的天津灯塔涂料股份

    有限公司于1993 年10 月20 日为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建行天津河东支行贷款800 万元人

    民币提供担保的诉讼事项。2003 年1 月21 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判决书,判定公

    司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此后建行天津河东支行将上述借款合同债权转移给了信达天津办事处。

    为维护公司的权益,公司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免除本公司的担保责任。2007 年12 月,14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裁定该案再审。本公司于2008 年11 月13 日收到天津市高级

    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08)津高民三再终字第1 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原未上市天

    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建行天津河东支行贷款800 万元人民币

    提供担保的再审诉讼做出了判决。判决如下:

    ①撤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1)一中经初字第477 号民事判决;

    ②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偿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第一期200 万元、第二期

    300 万元和第三期300 万元共计借款本金人民币800 万元及截止2001 年9 月20 日的利息人民

    币10,722,369.29 元。自2001 年9 月21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息。

    ③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天津农药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期债务300 万元及自1999 年12 月时起至2001 年9 月20 日止的第三期债务利息,利

    率为年息12.6%部分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⑵ 公司董事会曾于2003 年8 月7 日在《证券时报》公告了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诉天津硫

    酸厂于1993 年借款63 万美元,由原灯塔公司(上市之前)提供担保的借款纠纷案,受理法院

    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司于2004 年3 月22 日接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2003)二中民二初字第42 号,判决本公司对天津市硫酸厂借款的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为维护公司的权益,公司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免除本公司的担保责任。

    公司董事会曾于2004 年3 月24 日在《证券时报》公告了诉讼进展情况。2005 年4 月6 日收

    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津高民二终字第50 号,判决本公司对天津硫酸厂

    借款237,883.3 美元及相应利息(自1999 年4 月16 日至2002 年3 月20 日,按中国人民银行

    美元同期贷款逾期利率计算)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此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于2005 年4 月9

    日在《证券时报》公告了诉讼进展情况。在执行本案过程中,信达资产公司将涉案债权转让给

    艾威亚洲毛里求斯有限公司,经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申请执行人由信达资产公

    司变更为艾威亚洲毛里求斯有限公司。2008 年12 月4 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出(2007)津

    高民二破字第17-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天津硫酸厂破产程序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

    再清偿。此裁定为终审裁定。15

    公司涉及的前述两项担保事项发生于1993 年,且当时公司还没有上市,在公司上市时所

    有法律文件中均没有以上诉讼的担保事项。在公司档案文件中也没有任何相关记载,因此本公

    司资产和负债(包括或有负债)中从未体现上述担保事项,也未列入债务管理。虽然当时在担

    保书上名称使用了“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认为以上或有事项没有进入上市公

    司主体,上市后的本公司不应为上述诉讼承担担保责任,同时依据天津市政府津政纪[2003]45

    号《关于解决“灯塔油漆”涉及若干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公司因上述诉讼可能承

    担的或有负债将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承担。同时天津泰达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共同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本公司承担

    担保责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同意在法院判决本公司应承担

    的责任范围内共同承担全部偿付责任。如果本公司已先行偿还上述债务,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和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无条件将本公司已偿还部分及时支付给本公司。天津

    市政府的上述安排以及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使

    上述诉讼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涉及购销商品、租赁资产等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与关联

    方签订的有关协议进行,交易金额均在预计范围之内;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涉及购

    销商品、租赁资产等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有关协议进行。

    1.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⑴ 2010 年3 月25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分别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签订了《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合同有效期限自2009 年1 月1 日起至2009 年12 月31

    日,约定将合同有效期内蒸汽销售价格由143.91 元/吨(不含税)调整为150.39 元/吨(不含

    税)。本关联交易议案已经2010 年3 月26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

    情请参阅公司2010 年3 月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上披露的《关联交

    易公告》)

    ⑵ 2010 年4 月19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国华能源于分别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签16

    订《蒸汽购销合同》,约定自2010 年1 月1 日起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蒸汽销售价格为143.91

    元/吨(不含税)。合同有效期限为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

    报告期内,公司向津联热电公司销售蒸汽金额为34,941.37 万元(含税),占本期销售金额

    的94.08%。

    ⑶ 2010 年4 月19 日,本公司与天津泰达热电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天津泰达

    热电公司将其拥有的热源二厂和热源三厂资产租赁给本公司使用,合同约定2010 年租赁费为

    1254 万元、人工费为1716 万元。合同有效期限为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

    报告期已发生租赁费用627 万元,人工费858 万元。

    ⑷ 2010 年4 月19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租赁合

    同》,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热源四厂资产租赁给本公司使用,合同约定合同

    期内租赁费为1665 万元,合同有效期限为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

    报告期已发生租赁费用832.5 万元。

    上述 ⑵~⑷ 项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二次会议、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2010 年4 月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

    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及2010 年5 月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上披

    露的《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⑴ 签订2009年度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2009年度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签定缓解了因煤炭价格上涨给热力生产企业带来的压

    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蒸汽购销价格调整后,公司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了

    2280万元。

    ⑵ 签订2010年度资产租赁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天津开发区生产蒸汽和热水的唯一供应商,公司本次租赁的标的资产为区域内除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外的全部热源厂资产,公司与泰达控股、泰达热电签定《资产租赁合同》有利

    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大,继续保证了公司在天津开发区内生产蒸汽和热水的唯一供应商的17

    优势,有效避免了区域内的同业竞争,促进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⑶ 签订2010年度蒸汽购销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津联热电同属于热力类公共产品生产与销售链条企业,在天津开发区实行区域集中

    供热、厂网分离模式下,本公司从事热源生产,津联热电从事管网运营,公司销售热力产品给

    津联热电,在区域内彼此互为唯一客户、相互依赖。

    近几年来,国内煤炭价格一直处于大幅波动状态,这给2010 年成本的测算带来了一定的

    困难,造成了本公司供热成本的不确定性。也对公司与关联方销售价格的确定产生很大影响。

    由于热力产品属于公用产品,生产和输配是连续的过程且热力产品无法储存,加之公司与关联

    方在区域内互为唯一客户、相互依赖的特殊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对

    于保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规范性是有利的。

    蒸汽销售是公司的主营业务,蒸汽销售价格直接关系着公司的盈利水平,市场燃煤价格的

    居高不下,使得交易价格无法保证公司在弥补煤炭成本的上涨外取得合理利润。按照目前的蒸

    汽销售价格,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和半年度经营业绩已经出现亏损,如果今年下半年煤炭价

    格没有大幅度的下降,按照《蒸汽购销合同》约定的价格,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及成本情况预计,

    公司全年的经营业绩将继续出现亏损。

    3. 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地控制风险,公司已经并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一

    是积极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公司所面临的困难,力争在政府的协调下,使蒸汽产品的销售价格

    能够消化因燃煤价格变动对生产成本造成的影响,尽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二

    是努力开拓淡季市场,通过提升淡季销量来降低生产成本;三是继续狠抓节能降耗工作,努力

    降低生产成本;四是积极采取有效手段降低原材料采购价格,努力降低原材料成本;五是统筹

    安排,合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财务成本。

    (六)公司重大担保事项

    1.对外担保事项18

    ⑴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新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为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⑵ 公司以前发生,但尚在履约期间的担保事项

    2009 年8 月24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与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

    款期限为2009 年8 月24 日至2010 年8 月24 日,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2000 万元;

    2009 年10 月16 日,国华能源与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09

    年10 月16 日至2010 年10 月16 日,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该担保

    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10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的议案已经2009 年8 月19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第六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会议详情请参阅公司2009 年8 月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上

    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目前上述担保事项仍在履约期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1.91%。

    2.接受担保事项

    2009 年12 月23 日,本公司与民生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5000

    万元,有效期限为2009 年12 月23 日至2010 年12 月23 日,由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300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综合授信额度下借

    款余额为3000 万元。

    2009 年9 月2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与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

    借款期限为2009 年9 月21 日至2010 年9 月20 日,由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1500 万元。

    (七)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我们查阅了公司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19

    公司于2009年8月19日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国华能

    源(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期限一年、额度为3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截至报告期

    末,上述担保事项仍在履约期间,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发生新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的累积和

    当期对外担保余额均为3000万元人民币。

    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

    保风险,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事项。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

    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在公

    司未来的发展中,公司经营层应进一步注意防范公司的或有风险。

    2.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要求,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对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对公司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没有发生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关联方资金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关联方天津泰达津联热

    电有限公司一直存在占用本公司经营性资金问题,通过公司和有关方面的积极努力,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公司应收津联热电货款余额为2.15 亿元,期后又收回了0.20 亿元。我们看到,

    公司管理层已将回收应收款作为改善资金管理的重点工作,制定目标、落实责任,并已经与交

    易方达成共识,把应收帐款余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尽可能减少应收帐款。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方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同比有所放大,为了有效控制风险,公司管

    理层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回收应收款力度,尽可能减少应收帐款。同时希望公司管理层高度

    重视并充分意识到存在的风险,采取更为积极的措施,尽力减少和消除上述经营风险和财务风

    险,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八)本公司或持股5%以上原非流通股股东的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于2005 年11 月14 日完成股改工作。在公司的股改方案中,原控股股东灯塔涂料有

    限公司承诺:向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5 年10 月18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20

    支付23,174,970 股股份,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股份获得3 股股份对价,公司的募集法

    人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既不参与执行对价安排,也不获得对价。同时控股股东对其所

    持有的股份承诺: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12 个月期满后,

    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5%,在

    24 个月内不超过10%。其他非流通股股东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

    转让。

    2007 年2 月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泰达控股)通过司法

    程序获得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 2007 年6 月5 日泰达控股办理完

    成过户手续,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详情见公司于2007 年2 月7 日、6 月2 日、6 月5 日、6

    月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网上刊登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冻结股份被执行事项的公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函的公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天津

    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通过司法拍卖和裁定获得控股股东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限售条

    件、限售股上市时间均按照原控股股东的股改承诺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或持股5%以上

    非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股改承诺。

    (九)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事项。

    (十)报告期内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金融企业及拟上市公司股权。

    (十一)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受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通报批评,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谴责的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接待调研及采访等相关情况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有关规定,

    规范接待调研和媒体采访等事宜。报告期内,公司接待了部分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实地调研。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的工作制度规定接待调研、采访,未发生有选择性地、私下地向特21

    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

    及提供的资料

    2010 年04 月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长城证券

    2010 年04 月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鹏华基金

    2010 年04 月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建信基金

    2010 年04 月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东方基金

    2010 年04 月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天弘基金

    公司生产经营及蒸

    汽价格改革情况,

    未提供资料

    (十三)报告期内已披露重要信息索引

    公告及重要事项名称 公告日期 公告编号 刊登报纸 刊登网站

    1.关于会计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2010-01-07 2010-001

    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0-02-09 2010-002

    3.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0-03-30 2010-003

    4.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2010-03-30 2010-004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5.2009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0-03-31

    6.2009 年年度报告 2010-03-31

    7.200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0-03-31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的专项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0-03-31

    9.2009 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0-03-31

    10.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2010-03-31

    11.2009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03-31 2010-005

    12.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0-03-31 2010-006

    13.监事会决议公告 2010-03-31 2010-007

    14.关于所属行业分类变更的公告 2010-04-01 2010-008

    15.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0-04-23 2010-009

    16.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0-04-23 2010-010

    17.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10-04-23 2009-011

    18.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0-04-23

    19.关于召开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04-23 2010-012

    20.关于召开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0-05-17 2010-013

    21.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5-21 2010-014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22.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10-05-21

    23.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10-06-25 2010-015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

    .cninfo.com)22

    六、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679,429.20 15,375,564.50 56,765,893.49 53,521,212.87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 ,6 7 1 ,444.87 2,671,444.87

    应收账款 217,033,926.82 155,676,395.44 142,173,547.89 97,567,168.39

    预付款项 13,144,719.66 11,584,259.44 23,056,317.08 21,661,293.36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257,044.22 5,157,207.22 7,096,402.75 5,735,042.75

    存货 12,551,960.14 11,314,425.62 29,175,458.43 26,207,956.7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45,200.00 245,200.00 245,200.00 245,200.00

    流动资产合计 276,912,280.04 199,353,052.22 261,184,264.51 207,609,319.0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236,947.98 69,753,526.00 4,411,560.77 69,928,138.7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42,708,801.05 566,333,262.94 663,149,569.29 582,939,801.12

    在建工程 1,858,701.19 682,013.70 166,800.00 166,80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1,885,484.38 31,109,828.18 32,466,471.75 31,641,303.5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9,080.86 87,137.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3,836.60 408,156.58 459,536.46 286,767.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681,352,852.06 668,286,787.40 700,741,076.17 684,962,810.97

    资产总计 958,265,132.10 867,639,839.62 961,925,340.68 892,572,129.99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光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范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志刚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0,000,000.00 165,000,000.00 210,000,000.00 165,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09,197,127.63 103,794,742.62 56,036,946.65 46,710,904.08

    预收款项 -

    应付职工薪酬 7,101,692.24 4,876,081.80 7,920,897.57 5,043,352.36

    应交税费 -5,647,272.79 -7,124,086.09 4,379,142.26 3,119,236.11

    应付利息 - - 745,612.50 705,787.50

    应付股利 11,837,912.57 1,705,744.60 11,850,579.77 1,718,411.80

    其他应付款 7,684,344.52 37,782,687.94 7,083,714.55 66,057,318.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37,015,503.67 37,015,503.67 41,475,893.67 41,475,893.67

    流动负债合计 377,189,307.84 343,050,674.54 339,492,786.97 329,830,904.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70,000,000.00 270,000,000.00 270,000,000.00 270,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17,890,792.81 7,624,305.61 22,276,998.57 9,448,680.87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76,650.66 1,476,650.66 1,476,650.66 1,476,650.66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247,711.90 9,490,643.30 5,495,836.58 3,690,629.14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0,615,155.37 288,591,599.57 299,249,485.81 284,615,960.67

    负债合计 677,804,463.21 631,642,274.11 638,742,272.78 614,446,864.81

    股东权益:

    股本 222,147,539.00 222,147,539.00 222,147,539.00 222,147,539.00

    资本公积 79,040,012.27 74,831,511.99 78,768,870.38 74,831,511.99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2,186,382.40 12,186,382.40 12,186,382.40 12,186,382.40

    未分配利润 -61,483,030.45 -73,167,867.88 -18,652,165.10 -31,040,168.2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51,890,903.22 235,997,565.51 294,450,626.68 278,125,265.18

    少数股东权益 28,569,765.67 28,732,441.22

    股东权益合计 280,460,668.89 235,997,565.51 323,183,067.90 278,125,265.1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958,265,132.10 867,639,839.62 961,925,340.68 892,572,129.99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光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范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志刚2 4

    利润表

    编制单位: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收入

    328,992,732.70 265,890,608.36

    285,615,662.81 229,583,282.40

    减:营业成本

    359,865,378.62 295,978,379.32

    306,496,198.74 249,822,932.12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83,289.84 1,483,289.84

    879,258.61 879,258.61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8,700,636.42 7,435,641.56

    9,978,583.73 8,823,892.19

    财务费用

    12,429,033.18 11,096,719.81

    13,965,651.34 12,257,786.74

    资产减值损失

    645,334.40

    485,556.26

    -17,989.11 -28,887.7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4,612.79 -174,612.79

    -143,909.26 -143,909.2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74,612.79 -174,612.79

    -143,909.26 -143,909.26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54,305,552.55 -50,763,591.22

    -45,829,949.76 -42,315,608.76

    加:营业外收入

    11,659,341.62 8,671,202.78

    5,000.00 5,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156,700.30

    156,700.30

    51,835.00 51,835.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损失以“-”号填列)

    -42,802,911.23 -42,249,088.74

    -45,876,784.76 -42,362,443.76

    减:所得税费用

    281,010.31 -121,389.07

    -20,094.30 -17,914.57

    四、净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43,083,921.54 -42,127,699.67

    -45,856,690.46 -42,344,529.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830,865.35 -42,127,699.67

    -44,978,650.15 -42,344,529.19

    少数股东损益

    -253,056.19 -878,040.31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93

    -0.20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93

    -0.202

    七、其他综合收益: 361,522.53 443,550.01

    八、综合收益总额: -42,722,399.01 -42,127,699.67 -45,413,140.45

    -42,344,529.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额 -42,559,723.45 -42,127,699.67 -44,645,987.64

    -42,344,529.1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62,675.56 -767,152.81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光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范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志刚2 5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0,665,482.34 244,385,364.51 304,186,343.02 217,663,727.3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37,008.23 40,625,113.23 298,739.37 20,176,513.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3,102,490.57 285,010,477.74 304,485,082.39 237,840,240.4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7,056,974.78 208,448,684.98 261,205,272.22 167,579,627.2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6,460,596.43 30,148,397.17 31,362,408.29 26,355,841.9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089,643.61 16,027,618.21 23,599,594.84 20,564,055.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33,763.99 55,625,897.49 3,236,217.81 24,667,314.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4,740,978.81 310,250,597.85 319,403,493.16 239,166,839.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38,488.24 -25,240,120.11 -14,918,410.77 -1,326,599.1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083,729.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83,729.76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10,948,960.79 7,131,328.00

    14,222,263.99 8,940,217.65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48,960.79 7,131,328.00 14,222,263.99 8,940,217.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48,960.79 -7,131,328.00 -14,222,263.99 -2,856,487.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 4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00,000.00 4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 4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340,232.20 11,615,417.20 13,604,450.00 12,822,8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现金股利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5,000.00

    其中:子公司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340,232.20 11,615,417.20 63,829,450.00 52,822,8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40,232.20 -11,615,417.20 -13,829,450.00 -12,822,8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927,681.23 -43,986,865.31 -42,970,124.76 -17,005,887.0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531,095.83 51,286,415.21 68,008,087.44 38,528,663.7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603,414.60 7,299,549.90 25,037,962.68 21,522,776.74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光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范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志刚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10 年6 月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股

    盈余

    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其他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

    合计

    一、上期期末余额 222,147,539.00 78,768,870.38 12,186,382.40 -18,652,165.10 28,732,441.22 323,183,067.9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期期初余额 222,147,539.00 78,768,870.38 12,186,382.40 -18,652,165.10 28,732,441.22 323,183,067.90

    三、本期增减变动余额 271,141.89 -42,830,865.35 -162,675.55 -42,722,399.01

    (一)净利润 -42,830,865.35 -253,056.19 -43,083,921.54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271,141.89 90,380.64 361,522.53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股东权益变动的影响 271,141.89 90,380.64 361,522.53

    3.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4.其他 -

    上述(一)和(二)小计 271,141.89 -42,830,865.35 -162,675.55 -4 2,722,399.01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

    3.其他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22,147,539.00 79,040,012.27 12,186,382.40 -61,483,030.45 28,569,765.67 280,460,668.89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光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范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志刚2 7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0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股

    盈余

    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

    合计

    一、上期期末余额 222,147,539.00 78,124,328.35 12,186,382.40 32,359,474.92 27,958,530.16 372,776,254.8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期期初余额 222,147,539.00 78,124,328.35 12,186,382.40 32,359,474.92 27,958,530.16 372,776,254.83

    三、本期增减变动余额 644,542.03 -51,011,640.02 773,911.06 -49,593,186.93

    (一)净利润 -46,568,700.64 559,063.71 -46,009,636.93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644,542.03 214,847.35 859,389.38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股东权益变动的影响 644,542.03 214,847.35 859,389.38

    3.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644,542.03 -46,568,700.64 773,911.06 -45,150,247.55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4,442,939.38 -4,442,939.38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 -4,442,939.38 -4,442,939.38

    3.其他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22,147,539.00 78,768,870.38 12,186,382.40 -18,652,165.10 28,732,441.22 323,183,067.90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光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范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志刚2 8

    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10 年6 月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期期末余额 222,147,539.00 74,831,511.99 12,186,382.40 -31,040,168.21 278,125,265.1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期期初余额 222,147,539.00 74,831,511.99 12,186,382.40 -31,040,168.21 278,125,265.18

    三、本期增减变动余额(减少以“-”号填列) -42,127,699.67 -42,127,699.67

    (一)净利润 -42,127,699.67 -42,127,699.67

    (二)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股东权益变动的影响 -

    3.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4.其他 -

    上述(一)和(二)小计 -42,127,699.67 -42,127,699.67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

    3.其他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22,147,539.00 74,831,511.99 12,186,382.40 -73,167,867.88 235,997,565.51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光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范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志刚2 9

    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09 年度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22,147,539.00 74,831,511.99 12,186,382.40 21,700,723.55 330,866,156.9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22,147,539.00 74,831,511.99 12,186,382.40 21,700,723.55 330,866,156.94

    三、本年增减变动余额(减少以“-”号填列) -52,740,891.76 -52,740,891.76

    (一)净利润 -48,297,952.38 -48,297,952.38

    (二)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股东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48,297,952.38 -48,297,952.38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4,442,939.38 -4,442,939.38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 -4,442,939.38 -4,442,939.38

    3.其他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222,147,539.00 74,831,511.99 12,186,382.40 -31,040,168.21 278,125,265.18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光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范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志刚30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1992 年10 月,

    原名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天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津体改委字

    (1992)44 号”文批准,由原天津油漆厂作为发起人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主要

    从事涂料及颜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1997 年2 月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发字(1997)40 号”文审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7)第52 号”文审核

    批准,本公司内部职工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注册资本222,147,539.00 元。

    2003 年8 月4 日,本公司与原控股股东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原天津津联投资贸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灯塔有限)签订《资产置换协议》,约定本公司以除前次配股募集资

    金余额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灯塔有限所拥有的五号热源厂、国华能源发展(天津)

    有限公司扩建工程和五号热源厂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置换;同时本公司与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滨发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部

    分前次配股募集资金收购津滨发展所持有的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华能源)75%的股权。

    2003 年12 月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字[2003]53 号《关于天津灯塔涂

    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文件,批准本公司上述资产重组方案。

    2004 年1 月16 日,本公司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资产重组方案,确定以

    2004 年1 月16 日为资产置换交割日,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名称变更为天津滨海能

    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 号。

    资产置换完成后,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生产(不含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工程设

    备、配件生产、维修;工程维修;工程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利用

    灰渣制作灰砖(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照规定办理)。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 年11 月14 日已经完成,灯塔有限所持有的股份由113,293,339

    股变为股权分置改革后90,118,369 股,股份持有比例由51.00%下降为40.57%。由于持有

    的部分股份于2006 年被拍卖,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灯塔有限所持有的股份下降为

    84,118,369 股,持股比例为37.87%。

    2007 年2 月7 日灯塔有限将持有的本公司84,118,369 股全部抵偿给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

    2009 年6 月3 日,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后的经营

    范围为生产、销售热力、电力、发电、燃气、自来水及上述系统设备及零配件;上述系

    统的工程维修服务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利用灰渣制作灰

    砖。企业管理服务、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

    截至2010 年6 月3 日止,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3,510,993 股,占

    公司股份总额的37.59%,其中限售股67,903,617 股、流通股15,607,376 股。31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2006 年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

    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0 年6 月30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10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取得的被合并

    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

    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

    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

    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本公司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

    值确认。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

    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32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

    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

    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本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

    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本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7、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期末,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

    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

    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

    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33

    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为了在

    短期内出售而取得的金融资产,以及衍生金融工具。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

    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

    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附注二、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

    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

    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

    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资本公积的单独部

    分予以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在此之前在资本公积中确认的累

    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

    益。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34

    (4)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

    确认为一项负债。

    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时

    的公允价值通常指交易价格(即所收到或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但是,如果收到或支

    付的对价的一部分并非针对该金融工具,该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应根据估值技术进行估

    计。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

    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

    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

    靠计量的事项。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

    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

    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

    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

    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

    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

    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

    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

    的余额。35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

    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

    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

    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

    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10、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期末余额达到100 万元(含100 万元)以上的客户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方法,见附注二、10、(3)。

    (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

    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指期末单

    项金额未达到上述100 万元标准的,按照账龄进行组合后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具体包

    括账龄在3 年以上的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见附注二、10、(3)。36

    (3)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

    起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以下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3 个月以内(含3 个月) 0 0

    3 个月至1 年以内 0.5 0.5

    1 至2 年 8 8

    2 至3 年 50 50

    3 年以上 80 80

    (4)本公司向金融机构转让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应收账款的账

    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

    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

    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2、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计量投资成本确定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初始投资成本一般为取得该项投资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并包括直接相关37

    费用。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合并日取得的

    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份额。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

    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对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本公司在按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先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取得投资

    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方面的调整,再按应

    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

    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2007 年1 月1 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

    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还应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差

    额,确认投资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合营企业

    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等。其中,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

    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

    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外,均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

    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

    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二、26。

    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二、9(6)。38

    1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

    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

    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 5 3.17

    机器设备 15-20 5 6.33-4.75

    运输设备 5 5 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 5-10 5 19.00-9. 5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后计

    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方法见附注二、26。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

    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

    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

    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39

    14、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二、26。

    15、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

    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

    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16、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

    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

    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

    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

    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40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二、26。

    17、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

    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

    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

    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

    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

    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

    损益。

    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

    进入开发阶段。

    18、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

    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9、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

    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

    面价值。

    20、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41

    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

    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

    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

    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21、收入

    (1)销售商品

    对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或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

    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在期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

    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

    认收入。

    (4)建造合同

    期末,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本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

    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区别情况处理:如合同成

    本能够收回的,则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

    的当期作为费用;如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则在发生时作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22、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

    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否则应当按照实际收

    到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

    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当

    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当期

    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递延收益,于费用确认期间计

    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42

    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

    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

    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

    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

    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

    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4、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

    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

    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43

    25、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固定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是本公司已经就处置该固定资产作出

    决议;二是本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很可能在一

    年内完成。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

    得的商誉等。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

    进行计量。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

    件,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 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

    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 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2)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26、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探明石油天

    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

    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

    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

    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

    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

    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44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

    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

    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

    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

    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7、职工薪酬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

    会计期间内确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1 年以上到期的,如果折现的影响金额重大,则

    以其现值列示。

    28、代理业务

    除以公司自身名义存放的货币资金以外的受托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在“代理业务资产”

    项目核算。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代理业务资产的价值。

    公司受托代理业务收到的各类款项在“代理业务负债”项目核算。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反映公司收到的代理业务资金余额。

    公司代理业务收到的款项在“其他货币资金”的借方核算,代理业务项目的相关支出在

    “其他货币资金”的贷方核算。公司代理业务收到的结存资金余额在“其他货币资金”

    的期末余额中反映。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代理业务以净额反映,即由代理业务负债减去代理业务资产后的净

    额进行资产负债表的列报,“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反映公司代理业务收到的结存资

    金余额,由于该款项专款专用,所以不作为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30、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更正。45

    三、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蒸汽收入 13

    增值税 电力收入及其他应收收入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防洪工程维护费 应纳流转税额 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子公司国华能源为外商投资企业,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税收优惠及批文

    子公司国华能源为外商投资企业,2010 年企业所得税适用22%的税率。

    四、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持股比例%

    子公司

    子公司

    类型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注册

    资本

    经营

    范围 直接

    持股

    间接

    持股

    表决权

    比例%

    是否合并

    报表

    国华

    能源

    外商投

    资企业

    天津

    供热

    发电

    9200

    万元

    电力、蒸汽、热水

    的生产及相关的生

    产技术咨询服务

    75 75

    合并

    报表

    续:

    子公司

    期末实际出

    资额(万元)

    实质上构成

    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

    项目余额

    少数股东权益

    (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

    中用于冲减少

    数股东损益的

    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

    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

    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

    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

    额后的余额

    国华能源 6,894.96 2,856.98

    2003 年公司购买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华能源75%的股份,双方实际控

    制人均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故此次股权取得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本公司无特殊目的的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46

    3、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2009.12.31 2010.6.30

    现金 26,326.97 6,177.30

    银行存款 54,504,768.86 19,597,237.30

    其他货币资金 2,234,797.66 8,076,014.60

    合 计 56,765,893.49 27,679,429.20

    其他货币资金为四号热源厂代理业务的资金结余。

    2、应收票据

    种 类 2009.12.31 2010.6.30

    银行承兑汇票 2,671,444.87

    商业承兑汇票

    合 计 2,671,444.87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账龄披露

    2009.12.31 2010.6.30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3 个月以内 142,173,547.89 100.00 94,278,904.65 43.32

    3 个月至1 年 123,371,881.57 56.68 616,859.40

    1 至2 年

    2 至3 年

    3 年以上

    合 计 142,173,547.89 100.00 217,650,786.22 100.00 616,859.4047

    (2)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2009.12.31 2010.6.30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

    收账款

    142,143,887.12 99.98 215,139,030.18 98.85 616,859.40 0.29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后该组合的风险

    较大的应收账款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

    款

    29,660.77 0.02 2,511,756.04 1.15

    合 计 142,173,547.89 100.00 217,650,786.22 100.00 616,859.40

    (3)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215,180,583.58 616,859.40 0.29 1年以内

    天津市电力公司 451,995.23 3个月以内

    天津泰达津联电力有限公司 2,018,207.41 3个月以内

    合 计 217,650,786.22 616,859.40

    (4)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应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欠款。

    (6)余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关联方 215,139,030.18 1年以内 98.86

    天津市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451,995.23 3个月以内 0.21

    天津泰达津联电力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018,207.41 3个月以内 0.93

    合 计 217,650,786.22 100.00

    (7)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应收关联方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余额为215,139,030.18 元,48

    截至2010 年7 月27 日,上述应收关联方款项已收回20,000,000.00 元。

    4、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账龄披露

    2009.12.31 2010.6.30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3 个月以内 7,024,802.75 95.34 704,119.22 10.74

    3 个月至1 年 5,513,800.00 84.08 28,795.00

    1 至2 年 4,000.00 0.05 320.00

    2 至3 年

    3 年以上 339,600.00 4.61 271,680.00 339,600.00 5.18 271,680.00

    合 计 7,368,402.75 100.00 272,000.00

    6,557,519.22

    100.00

    300,475.00

    (2)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2009.12.31 2010.6.30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

    他应收款

    5,440,800.00 73.84 5,440,800.00 82.97 27,204.00 0.5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后该组合的风险

    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339,600.00 4.61 271,680.00 80.00 339,600.00 5.18 271,680.00 80.00

    其他不重大其他应

    收款

    1,588,002.75 21.55 320.00 0.02 777,119.22 11.85 1,591.00 0.20

    合 计 7,368,402.75 100.00 272,000.00 6,557,519.22 100.00

    300,475.00

    (3)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脱硫补贴款 5,440,800.00 27,204.00 0.5% 1年以内

    根据2007 年9 月20 日颁布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令第119 号》、2007 年9

    月15 日颁发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重点鼓励项目名录(第一批)》

    (津开发[2007]84 号),并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的核定,对公司烟气脱硫项目二

    氧化硫排放达标的蒸汽上网量给予5.28 元/吨的补贴。上述脱硫补贴款5,440,800.00 元为49

    2009 年10-12 月份脱硫补贴。

    (4)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2009.12.31 2010.6.30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3 年以上 339,600.00 100.00 271,680.00 339,600.00 100.00 271,680.00

    (5)本报告期无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其他应收款项中不存在应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

    权股份股东的款项。

    (7)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比例%

    款项性质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

    非关联方 5,440,800.00 1 年以内 82.97 应收脱硫补贴款

    公司工会 非关联方 593,024.02 1 年以内 9.04 往来款

    备用金员工借款 非关联方 330,000.00 3 年以上 5.03 备用金员工借款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

    限公司

    关联方 105,024.00 3 个月以内 1.60 租赁费

    员工备用金 非关联方 39,000.00 1 年以内 0.59 备用金

    合 计 6,507,848.02 99.24

    (8)应收关联方款项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应收关联方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105,024.00 元。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009.12.31 2010.6.30

    账 龄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 年以内 23,046,317.08 99.96 13,041,719.66 99.22

    1 至2 年 10,000.00 0.04 103,000.00 0.78

    2 至3 年

    3 年以上

    合 计 23,056,317.08 100.00 13,144,719.66 100.0050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滨海电力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607,753.16 1 年以内

    预交污水处理费 非关联方 5,267,880.00 1 年以内

    丹阳正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88,377.50 1 年以内

    南海加油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0,000.00 1 年以内

    天津开发区自来水工程公司 非关联方 8,199.00 1 年以内

    合 计 13,082,209.66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的通知,自2009 年1 月1 日起,污水处理费随水费一起

    交纳,年度终了,由环保局根据年度内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核定,对达到排放标准的,全

    额退回污水处理费。

    (3)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预付款项中不存在预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

    份股东的款项。

    6、存货

    2009.12.31 2010.6.30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8,909,602.19 28,909,602.19 12,296,130.51 12,296,130.51

    低值易耗品 265,856.24 265,856.24 255,829.63 255,829.63

    合 计 29,175,458.43 29,175,458.43 12,551,960.14 12,551,960.14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无低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7、 对联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

    位名称

    企业

    类型

    注册地

    法人

    代表

    业务

    性质

    注册

    资本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关联

    关系

    组织机构

    代码

    滨海中日

    能源管理

    (天津)

    有限公司

    有限

    公司

    天津市 刘志扬

    节能

    环保

    100 万

    美元

    20 20

    联营

    企业

    79250195-3

    续:

    被投资单位

    名称

    期末资产总额 期末负债总额 期末净资产总额 本期营业收入总额 本期净利润

    滨海中日能源

    管理(天津)

    有限公司

    4,398,605.58 359,680.14 4,038,925.44 554,000.00 -873,063.9051

    2006 年5 月29 日,本公司与矢崎总业株式会社、日本能源企划株式会社、天津泰达节

    能技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日本东京签署《滨海中日能源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合同》,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滨海中日能源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本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20%,并委派一名副董事长参加董事会,对其经营管理具有重大

    影响。

    8、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 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6.30

    对合营企业投资

    对联营企业投资 978,571.46 -174,612.79 803,958.67

    对其他企业投资 10,000,000.00 10,000,000.00

    小计 10,978,571.46 -174,612.79 10,803,958.67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

    备

    6,567,010.69 6,567,010.69

    合 计 4,411,560.77 -174,612.79

    4,236,947.9852

    (2)长期股权投资汇总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核算

    方法

    初始投资成本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在本投资单

    位持股比例%

    在被投资单位

    表决权比例%

    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本期现

    金红利

    ②对联营企业投资

    滨海中日能源管理

    (天津)有限公司

    权益

    法

    1,433,264.00 978,571.46 -174,612.79 803,958.67 20 20

    ③对其他企业投资

    天津滨海新兴产业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成本

    法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 10 6,567,010.69

    合计 11,433,264.00 10,978,571.46 -174,612.79 10,803,958.67 6,567,010.69

    根据2006 年签署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及2008 年5 月13 日的《滨海中日能源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合同修改协议》,滨海中日能

    源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 万美元,其中,本公司认缴20 万美元。2006 年10 月31 日首期出资人民币472,752.00 元,

    折合60,000.00 美元,业经天津天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津天华验字(2006)第100 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2008 年7 月1 日,本公

    司追加二期投资人民币960,512.00 元,折合140,000.00 美元,业经天津市中和信诚事务所津中和信诚验字(2008)第252 号验资报告

    验证。

    天津滨海新兴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华能源参股10%的公司,对其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53

    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6.30

    一、账面原值合计 885,957,676.01 479,474.99 3,373,721.11 883,063,429.89

    房屋及建筑物 300,208,333.04 0.00 300,208,333.04

    机器设备 575,364,535.10 120,534.82 3,366,615.11 572,118,454.81

    运输工具 7,094,442.04 358,000.00 7,106.00 7,445,336.04

    电子设备及其他 3,290,365.83 940.17 3,291,306.00

    二、累计折旧合计 222,808,106.72 19,748,700.44 2,202,178.32 240,354,628.84

    房屋及建筑物 63,486,640.62 4,719,371.83 68,206,012.45

    机器设备 150,980,622.90 14,661,020.91 2,195,427.62 163,446,216.19

    运输工具 6,356,524.06 190,251.86 6,750.70 6,540,025.22

    电子设备及其他 1,984,319.14 178,055.84 2,162,374.98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合计 663,149,569.29 642,708,801.05

    房屋及建筑物 236,721,692.42 232,002,320.59

    机器设备 424,383,912.20 408,672,238.62

    运输工具 737,917.98 905,310.82

    电子设备及其他 1,306,046.69 1,128,931.02

    四、减值准备合计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及其他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合计 663,149,569.29 642,708,801.05

    房屋及建筑物 236,721,692.42 232,002,320.59

    机器设备 424,383,912.20 408,672,238.62

    运输工具 737,917.98 905,310.82

    电子设备及其他 1,306,046.69 1,128,931.02

    (2)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抵押情况。54

    1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6.30

    一、账面原值合计 39,007,247.86 39,007,247.86

    土地使用权 37,220,596.20 37,220,596.20

    软件 1,786,651.66 1,786,651.66

    二、累计摊销合计 6,540,776.11 580,987.37 7,121,763.48

    土地使用权 6,113,213.25 399,933.00 6,513,146.25

    软件 427,562.86 181,054.37 608,617.23

    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32,466,471.75 31,885,484.38

    土地使用权 31,107,382.95 30,707,449.95

    软件 1,359,088.80 1,178,034.43

    四、减值准备合计

    土地使用权

    软件

    五、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32,466,471.75 31,885,484.38

    土地使用权 31,107,382.95 30,707,449.95

    软件 1,359,088.80 1,178,034.43

    (2)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抵押情况。

    1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2009.12.31 2010.6.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67,908.80 222,208.94

    应付账款尾款 172,100.15 172,100.15

    未支付的职工薪酬 219,527.51 219,527.51

    小计 459,536.46 613,836.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1,476,650.66 1,476,650.66

    小计 1,476,650.66 1,476,650.6655

    国华能源是外商投资企业,2009 年适用20%的优惠税率,2010 年适用22%的优惠税率。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2009.12.31 2010.6.30

    未弥补亏损 11,325,060.21 22,031,983.43

    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不确定,故不确认未弥补亏损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

    响。期末余额22,031,983.43 元,其中11,325,060.21 元相应的未弥补亏损将于2014 年到期,

    10,706,923.22 元相应的未弥补亏损将于2015 年到期

    (3)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对应的暂时性差异

    项 目 暂时性差异金额

    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对应的暂时性差异

    资产减值准备 1,053,326.27

    应付账款尾款 782,273.40

    未支付的职工薪酬 878,110.04

    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负债项目对应的暂时性差异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5,906,602.64

    12、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本期减少

    项 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转回 转销

    2010.6.30

    (1)坏账准备 272,000.00 645,334.40 917,334.40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6,567,010.6

    9

    6,567,010.69

    合 计 6,839,010.69 645,334.40 7,484,345.09

    13、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 2009.12.31 2010.6.30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75,000,000.00 75,000,000.00

    信用借款 135,000,000.00 135,000,000.00

    合 计 210,000,000.00 210,000,000.00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保证借款3000 万元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国华能源保证借款中1500 万元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3000 万元56

    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关联方担保事项详见附注六、5。

    (2)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借款。

    14、应付账款

    (1)账龄分析

    2009.12.31 2010.6.30

    账 龄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年以内 53,708,595.09 95.84 107,654,999.51 98.59

    1至2年 627,884.80 1.12 309,935.00 0.28

    2至3年 430,009.50 0.77

    3年以上 1,270,457.26 2.27 1,232,193.12 1.13

    合 计 56,036,946.65 100.00 109,197,127.63 100.00

    (2)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应付账款中欠付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或关联方的款项详见附注六、6。

    (3)账龄超过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工程款、原材料尾款。

    15、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6.30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791,241.32 27,230,242.42 28,452,276.21 4,569,207.53

    (2)职工福利费 2,125,693.02 1,612,669.33 1,644,794.33 2,093,568.02

    (3)社会保险费

    - 4,234,250.67 4,234,250.67

    其中:①.医疗保险费 1,286,224.64 1,286,224.64

    ②基本养老保险费 2,567,852.32 2,567,852.32

    ③年金缴费

    ④失业保险费 212,450.18 212,450.18

    ⑤工伤保险费 64,826.04 64,826.04

    ⑥生育保险费 102,897.49 102,897.49

    (4)住房公积金 3,512,363.90 3,512,363.90

    (5)辞退福利

    (6)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963.23 516,123.42 81,169.96 438,916.69

    (7)非货币性福利

    (8)其他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合 计 7,920,897.57 37,105,649.74 37,924,855.07 7,101,692.2457

    职工福利费余额为子公司国华能源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16、应交税费

    税 项 2009.12.31 2010.6.30

    增值税 3,054,629.90 -6,292,450.90

    营业税 61,864.89 13,375.20

    企业所得税 792,456.27 168,415.37

    个人所得税 425,239.14 461,490.70

    城市维护建设税 28,605.81 1,207.08

    教育费附加 12,259.63 517.32

    防洪工程维护费 4,086.62 172.44

    合 计 4,379,142.26 -5,647,272.79

    17、应付利息

    项 目 2009.12.31 2010.6.30

    银行借款利息 745,612.50

    18、应付股利

    股东名称 2009.12.31 2010.6.30

    法人股东 1,718,411.80 1,705,744.60

    香港长益投资有限公司 10,132,167.97 10,132,167.97

    合 计 11,850,579.77 11,837,912.57

    19、其他应付款

    (1)账龄分析

    账 龄 2009.12.31 2010.6.30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年以内 437,307.81 6.17 1,287,485.39 16.76

    1至2年 279,632.61 3.95 405,657.34 5.28

    2至3年 282,563.94 3.99 67,180.80 0.87

    3年以上 6,084,210.19 85.89 5,924,020.99 77.09

    合 计 7,083,714.55 100.00 7,684,344.52 100.00

    (2)期末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情

    况

    单位名称 2009.12.31 2010.6.30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293,157.93 3,293,157.9358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2,630,863.06 2,630,863.06

    应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款项为国华能源设立时中方投资额超出应出资额的

    部分,由实际控制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享有。

    20、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2009.12.31 2010.6.30

    五号热源厂二期工程款 21,456,594.40 16,996,204.40

    五号热源厂一期工程款 19,969,099.27 19,969,099.27

    五厂一期脱硫工程监理费 50,200.00 50,200.00

    合 计 41,475,893.67 37,015,503.67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其他流动负债中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单位款项情况见附注六、6。

    21、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项 目 2009.12.31 2010.6.30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270,000,000.00 270,000,000.00

    小 计 270,000,000.00 270,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合 计 270,000,000.00 270,000,000.00

    (2)金额前五名的长期借款

    贷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币种 利率% 2009.12.31 2010.6.3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分行

    2009.12.1 2011.11.30 人民币 5.4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分行

    2009.12.7 2011.12.6 人民币 5.4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开发分行

    2005.8.23 2013.8.22 人民币 5.3460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合计 270,000,000.00 270,000,000.0059

    22、长期应付款

    项 目 期 限 初始金额 2009.12.31 2010.6.30

    5 号热源厂3*75t/h 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5 年 10,525,340.00 9,448,680.87 7,624,305.61

    国华能源5×35t/h 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5 年 14,290,080.00 12,828,317.70 10,266,487.20

    合 计 24,815,420.00 22,276,998.57 17,890,792.81

    2007 年11 月,公司与石家庄顺达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5

    号热源厂3×75t/h 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及运营总承包合同》。脱硫系统建设合同价格

    1503.62 万元,合同约定公司在合同签订后支付承包商建设合同价格的30%,脱硫系统验

    收合格后每成功运行1 年,公司支付承包商建设合同价格的14%。

    2008 年2 月本公司按照上述条款的约定于施工前15 日支付承包方30%的建设费用,共

    计4,510,860.00 元,2008 年8 月该脱硫工程正式竣工投产运营。本公司将以上实质上具

    有融资性质的,属于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分期支付价款总额10,525,340.00 元确认为长期应

    付款,按所建资产建设费用总额的现值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分期支付的价款总额与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差额1,753,692.05 元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折现率为投标文件约

    定利率6.4%),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已摊销的未确认融资费用为957,725.66 元,支付的

    长期应付款为2,105,068.00 元

    2007 年11 月,子公司国华能源与石家庄顺达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华能源

    发展(天津)有限公司5×35t/h 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及运营总承包合同》。脱硫系统

    建设合同价格2041.44 万元。合同约定公司在合同签订后支付承包商建设合同价格的

    30%,脱硫系统验收合格后每成功运行1 年,公司支付承包商建设合同价格的14%。

    2008 年1 月国华能源按照上述条款的约定于施工前15 日支付承包方30%的建设费用,

    共计6,124,320.00 元,2008 年9 月30 日该脱硫工程正式竣工投产运营。国华能源将以上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属于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分期支付价款总额14,290,080.00 元确认

    为长期应付款,按所建资产建设费用总额的现值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分期支付的价

    款总额与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差额2,380,958.69 元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折现率为投

    标文件约定利率6.4%),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已摊销的未确认融资费用为1,215,381.89

    元,支付的长期应付款为2,858,016.00 元。

    23、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 目 2009.12.31 2010.6.30

    递延收益 3,261,038.92 3,171,697.30

    代理业务负债 2,234,797.66 8,076,014.60

    合 计 5,495,836.58 11,247,711.90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 号),本公司于2009 年960

    月8 日收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5 号热源厂3×75t/h 锅炉烟气脱硫工程补

    贴款1,353,300.00 元。国华能源于2009 年9 月9 日收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

    的5×35t/h 锅炉烟气脱硫工程补贴款1,837,300.00 元。本期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68,740.23

    元。

    本公司于2007 年10 月8 日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四号热源厂项目代建

    委托协议》,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该代建工程的款项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拨付。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代理业务负债余额为8,076,014.60 元,详见附注六、5。

    24、股本

    本期增减(+、-)

    股份类别 2009.12.31 发行新

    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2010.6.30

    股份总数 222,147,539.00 222,147,539.00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3,510,993 股,占

    公司股份总额的37.59%,其中限售股67,903,617 股、流通股15,607,376 股。

    25、资本公积

    项 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6.30

    股本溢价 43,516,443.10 43,516,443.10

    其他资本公积 35,252,427.28 271,141.89 35,523,569.17

    合 计 78,768,870.38 271,141.89 79,040,012.27

    2010 年1-6 月份其他资本公积增加原因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国华能源承担借

    款利息,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

    26、盈余公积

    项 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6.30

    法定盈余公积 12,186,382.40 12,186,382.40

    任意盈余公积

    合 计 12,186,382.40 12,186,382.40

    27、未分配利润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1,483,030.45 元,本公司利润分配顺序如下: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3)提取任意公积金;61

    4)按持股比例支付股东股利。

    项 目 2009 年度 2010 年半年度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 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32,359,474.92 -18,652,165.10

    调整 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 年初未分配利润 32,359,474.92 -18,652,165.1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568,700.64 -42,830,865.3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4,442,939.38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18,652,165.10 -61,483,030.45

    其中:子公司当年提取的盈余公积归属于母公司

    的金额

    111,812.75

    2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

    项 目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主营业务收入 284,860,960.64 328,541,202.14

    其他业务收入 754,702.17 451,530.56

    营业成本 306,496,198.74

    359,865,378.62

    (2)主营业务(分产品)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蒸汽销售 260,666,533.26 276,771,253.51 309,501,357.73 335,814,362.49

    电力销售 24,568,318.29 29,705,024.01 19,039,844.41 24,051,016.13

    合 计 285,234,851.55 306,476,277.52 328,541,202.14 359,865,378.62

    (3)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309,501,357.73 94.08

    天津市电力公司 14,179,655.34 4.31

    天津泰达津联电力有限公司 4,860,189.07 1.47

    个人(炉灰等废料款) 451,530.56 0.14

    合 计 328,992,732.70 100.0062

    29、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计缴标准

    营业税 160,502.40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615,481.03 847,099.87 7%

    教育费附加 263,777.58 363,042.80 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12,644.77 1%

    合 计 879,258.61 1,483,289.84

    30、财务费用

    项 目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利息支出 13,830,568.45 12,322,020.56

    减:利息资本化

    减:利息收入 99,178.75 99,166.75

    承兑汇票贴息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手续费 234,261.64 7,845.87

    合 计 13,965,651.34 12,429,033.18

    31、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坏账损失 -17,989.11 645,334.40

    32、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项 目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43,909.26 -174,612.79

    合 计 -143,909.26 -174,612.79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滨海中日能源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143,909.26 -174,612.7963

    33、营业外收入

    项 目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政府补助 11,649,341.62

    其他 5,000.00 10,000.00

    合 计 5,000.00 11,659,341.62

    其中,政府补助明细

    项 目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脱硫设施运营补贴 11,608,138.84

    脱硫设备递延收益摊销 41,202.78

    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补助

    节能减排审计费补助

    科研奖励基金

    合 计 11,649,341.62

    34、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325.3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25.30

    对外捐赠

    其他 51,835.00 156,375.00

    合 计 51,835.00 156,700.30

    3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明细

    项 目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435,310.43

    递延所得税调整 -20,094.30 -154,300.12

    合 计 -20,094.30 281,010.3164

    (2)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

    项 目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利润总额 -45,876,784.76 -42,802,911.23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35,310.43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无须纳税的收入

    不可抵扣的费用

    税率变动的影响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利用以前期间的税务亏损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税务亏损

    其他 -20,094.30 -154,300.12

    所得税费用 -20,094.30 281,010.31

    36、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 代码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P1 -44,978,650.15 -42,830,865.35

    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

    经常性损益

    F -46,835.00 -105,497.52

    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P2=P1-F -44,940,815.15 -42,725,367.83

    稀释事项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影响

    P3

    稀释事项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影

    响

    P4

    期初股份总数 S0 222,147,539.00 222,147,539.00

    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

    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S1

    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

    股份数

    Si

    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

    的月份数

    Mi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Sj65

    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

    的月份数

    Mj

    报告期缩股数 Sk

    报告期月份数 M0 6 6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S=S0+S1+Si

    *Mi/M0-Sj*Mj

    /M0-Sk

    222,147,539.00 222,147,539.00

    加: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

    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

    均数

    X1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普通股加权平

    均数

    X2=S+X1 222,147,539.00 222,147,539.00

    其中:可转换公司债转换而增加的

    普通股加权数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行权而增加的

    普通股加权数

    回购承诺履行而增加的普通股加

    权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

    收益

    Y1=P1/S -0.2025 -0.19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

    Y2=P2/S -0.2023 -0.192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股

    收益

    Y3=(P1+

    P3)/X2

    -0.2025 -0.19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

    Y4=(P2+

    P4)/X2

    -0.2023 -0.1923

    37、其他综合收益

    项 目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

    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443,550.01 361,522.53

    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

    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

    额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合计 443,550.01 361,522.53

    38、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政府补贴收入 11,608,138.84

    利息收入 99,178.75 99,166.75

    往来款 300,000.00

    其他 199,560.62 429,702.64

    合 计 298,739.37 12,437,008.2366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往来款

    付现管理费用 2,738,818.51 2,969,543.12

    手续费 234,261.64 7,845.87

    其他 263,137.66 156,375.00

    合 计 3,236,217.81 3,133,763.99

    3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45,856,690.46 -43,083,921.54

    加:资产减值准备 -17,989.11 714,581.91

    固定资产折旧 19,962,293.19 19,748,700.43

    无形资产摊销 570,303.60 580,987.3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2,906.76 38,057.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25.3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4,333,172.08 12,299,071.4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43,909.26 174,612.7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094.30 -190,442.3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364,595.49 18,885,067.5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3,894,636.55 -43,218,865.3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8,403,819.27 22,413,337.16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18,410.77 -11,638,488.2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67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5,037,962.68 19,603,414.6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68,008,087.44 54,531,095.8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970,124.76 -34,927,681.23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2009 年6 月30 日 2010 年6 月30 日

    一、现金

    其中:库存现金 24,299.38 6,177.3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5,013,663.30 19,597,237.3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037,962.68 19,603,414.60

    (3)货币资金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调节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金 额

    期末货币资金 27,679,429.20

    减:使用受到限制的存款 8,076,014.60

    加:持有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国债投资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603,414.60

    减: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531,095.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34,927,681.23

    四号热源厂代理业务的资金结余款项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68

    母公司

    名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组织机构

    代码

    天津泰达

    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

    母公司 国有企业 天津市 刘惠文 投资 10310120-x

    续:

    母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母公司对本公司持

    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公司表

    决权比例%

    本公司

    最终控制方

    天津泰达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

    600,000 37.59 37.59

    天津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委会

    报告期内,母公司注册资本变化如下:

    项 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6.30

    金 额 6,000,000,000.00 6,000,000,000.00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

    子公司类

    型

    企业

    类型

    注册地

    法人

    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国华

    能源

    控股

    子公司

    外商投

    资企业

    天津市 范勇

    供热

    发电

    9200

    万元

    75 75

    3、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见附注五、8。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天津泰达热电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10431430-3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70057123-4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722984523

    5、关联交易情况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2009 年1-6 月

    (万元)

    2010 年1-6 月

    (万元)

    天津泰达津联

    热电有限公司

    蒸汽销售 董事会审议的协议价 29,413.07 34,941.37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经双方协商以购销合同方式确定。69

    2010 年4 月19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国华能源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签订《蒸汽

    购销合同》,约定自2010 年1 月1 日起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蒸汽销售价格为143.91 元

    /吨(不含税),该合同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 关联代建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一五”热力专项规划和《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7

    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计划局审批同意由天津泰

    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新建四号热源厂项目;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按照《天津

    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委托本公司代为建设四号

    热源厂项目,本公司于2007 年10 月8 日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四号热源

    厂项目代建委托协议》,根据协议的相关规定该工程的款项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拨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按项目投资总额0.8%的取费比例,向本公司支付建

    设管理费。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累计收到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拨付的工程款

    247,356,944.89 元,其中2010 年1-6 月份收到工程款36,892,380.89 元。累计支付代建工程

    支出为239,280,930.29 元,其中2010 年1-6 月份支出31,051,163.95 元。累计收到天津泰达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拨付的代建工程管理费为2,324,191.04 元,2010 年收到代建工程管理

    费969,793.73 元。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代理业务负债余额为8,076,014.60 元。

    关联租赁

    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10 年4 月19 日,本公司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拥有的四号

    热源厂全部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等固定资产、设备、仪器及在用生产用品。合同期限

    自2009 年1 月 1 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租赁费为1665 万元。

    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0 年4 月19 日,本公司与天津泰达热电公司

    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天津泰达热电公司拥有的热源二厂、热源三厂建

    筑物、构筑物等固定资产、设备、仪器及在用生产、办公用品。同时天津泰达热电公司

    派遣约150 人至本公司从事热源二厂、热源三厂生产运营工作。合同期限自2010 年1 月

    1 日至2010 年12 月 31 日,资产租赁费为 1254 万元,人工费为1716 万元。

    (3) 关联担保

    2009 年12 月23 日,本公司与民生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5000

    万元,有效期限为2009 年12 月23 日至2010 年12 月23 日,该授信合同由天津泰达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3000 万元。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该综

    合授信额度下借款余额为3000 万元。

    2009 年9 月21 日,国华能源与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09

    年9 月21 日至2010 年9 月20 日,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1500 万元。70

    2009 年8 月24 日,国华能源与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09 年

    8 月24 日至2010 年8 月24 日,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该担保合

    同项下借款余额为2000 万元。

    2009 年10 月16 日,国华能源与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09

    年10 月16 日至2010 年10 月16 日,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该担

    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1000 万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09.12.31 2010.6.30

    应收账款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134,593,225.95 215,139,030.18

    其他应收款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69,793.73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105,024.00

    应付账款 天津泰达热电公司 3,137,601.20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381.96 4,162,500.00

    其他应付款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293,157.93 3,293,157.93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2,630,863.06 2,630,863.06

    其他流动负债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9,969,099.27 19,969,099.27

    代理业务负债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234,797.66 8,076,014.60

    七、 或有事项

    本公司原名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8 月4 日,本公司与灯塔有限签订《资

    产置换协议》对本公司进行重组;2003 年12 月8 日,上述资产重组方案获得相关部门

    《关于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的批准文件;2004 年1 月

    16 日,本公司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资产重组方案,确定以2004 年1

    月16 日为资产置换交割日,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资产重组时以下对外担保事项即

    已存在,公司按照该重组方案中提及解决风险的相关对策执行情况如下:

    1、对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

    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天津办事处”)担保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于1993 年10 月为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药公司”)向建行天津

    市河东支行(以下简称“河东建行”)的8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一般保证责任。后河

    东建行将上述借款合同债权转移给了信达天津办事处。借款到期后,农药公司未按规定71

    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信达天津办事处遂于2001 年10 月31 日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

    农药公司和本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于2003 年1 月16 日下达了(2001)一中经初字第47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农药

    公司偿付信达天津办事处借款本金人民币800 万元、截至2001 年9 月20 日的利息人

    民币10,722,369 元及自2001 年9 月21 日起至2003 年1 月16 日判决生效日按中国人

    民银行有关规定应计利息,判决本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本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已于

    2004 年6 月24 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此后,本公司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7 条、第158 条的规定,于2005 年3 月17 日向天津

    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庭于2006 年10 月26 日作了一次调查。2007 年12 月,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裁定该案再审,2008 年11 月7 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

    院(2008)津高民三再终字第1 号民事判决书对本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本公司承担

    一般保证责任。

    2、对天津市硫酸厂的担保事项

    本公司于1993 年4 月23 日为天津市硫酸厂(以下简称:硫酸厂)向中国银行天津市

    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借款63 万美元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因硫酸厂到期未履行

    还本付息的义务,中行遂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硫酸厂和本公司起诉至天津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 年3 月17 日下达了(2003)二中民二初字

    第4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硫酸厂偿还原告中行借款本金63 万美元及相应利息,判

    决本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2005 年4 月6 日本公司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津高民

    二终字第50 号,判决本公司对天津硫酸厂借款237,883.30 美元及相应利息(自1999 年4

    月16 日至2002 年3 月20 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同期贷款逾期利率计算)承担一般保

    证责任;一审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合计人民币112220 元,由天津市硫酸厂负担,二

    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0,855.00 元,由本公司负担18,256.50 元,由被上诉人中国银行天

    津市分行负担42,598.50 元。此判决为终审判决。在执行本案过程中,信达资产公司将涉

    案债权转让给艾威亚洲毛里求斯有限公司,经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申请

    执行人由信达资产公司变更为艾威亚洲毛里求斯有限公司。

    2003 年9 月,针对上述诉讼事项,由天津市政府有关领导主持召开了关于解决上述诉

    讼问题的协调会并形成了津政纪[2003]45 号《关于解决“灯塔油漆”涉及若干诉讼案件

    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该会议纪要议定事项如下:①在信达天津办事处诉农药公司本金800 万元人民币借款、

    农行市分行诉农药公司本金300 万元借款(注:根据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

    一中民二初字第145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对农药公司借款本金300 万元及利息免

    除担保责任)和中行市分行诉硫酸厂本金63 万美元借款三起合同纠纷案中,本公司因

    向上述借款单位提供担保,被列为共同被告。②考虑到本公司上述三项借款担保形成的

    历史情况,为依法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在上述案件经过司法程序审理过程

    中,如果司法判决本公司不能免除担保责任,其损失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

    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化工)共同承担。2004 年8 月12 日,天津泰达投72

    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渤海化工出具《承诺函》,确认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本公司承担担保责

    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渤海化工同意在法院判决本公司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内

    共同承担全部偿付责任;如果本公司已先行偿还上述债务,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和渤海化工保证无条件将本公司已偿还部分及时支付给本公司。

    根据天津市政府津政纪[2003]45 号《关于解决“灯塔油漆”涉及若干诉讼案件有关问题

    的会议纪要》、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渤海化工出具的《承诺函》以及北京尚公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公司因上述诉讼可能承担的或有负债最终将由天津泰

    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渤海化工承担。

    3、对国华能源的担保事项

    2009 年8 月24 日,国华能源与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09 年

    8 月24 日至2010 年8 月24 日,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该担保合

    同项下借款余额为2000 万元。

    2009 年10 月16 日,国华能源与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09

    年10 月16 日至2010 年10 月16 日,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该担

    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1000 万元。

    八、承诺事项

    2007 年11 月公司与石家庄顺达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5

    号热源厂3×75t/h 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及运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3234.92 万元,

    其中脱硫系统建设合同价格1503.62 万元,脱硫系统五年运管费用合计1731.30 万元。

    2007 年11 月国华能源与石家庄顺达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华能源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5×35t/h 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及运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4665.74

    万元,其中脱硫系统建设合同价格2041.44 万元,脱硫系统五年运管费用合计2624.30 万

    元。

    九、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应收关联方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

    额为215,139,030.18 元。2010 年7 月27 日,又收回上述蒸汽款20,000,000.00 元。

    2、截至报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一、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73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账龄披露:

    2009.12.31 2010.6.30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3 个月以内 97,567,168.39 100.00 63,618,146.74 40.74

    3 个月至1 年 92,520,852.96 59.26 462,604.26

    1 至2 年

    2 至3 年

    3 年以上

    合 计 97,567,168.39 100.00 156,138,999.70 100.00 462,604.26

    (2)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2009.12.31 2010.6.30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

    备

    比例%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的

    应收账款

    97,567,168.39 100.00 156,138,999.70 100.00 462,604.26 0.30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按信用风险特

    征组合后该组合

    的风险较大的应

    收账款

    其他不重大应收

    账款

    合 计 97,567,168.39 100.00 156,138,999.70 100.00 462,604.26 0.30

    (3)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155,687,004.47

    账龄3个月以内、1年

    以内

    天津市电力公司 451,995.23 账龄3个月以内

    合 计 156,138,999.70

    (4)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应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欠款。

    (5)余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单位情况74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比例%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

    公司

    关联方 155,687,004.47 3个月以内、1年以内 95.63

    天津市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451,995.23 3个月以内 4.37

    合 计 156,138,999.70 100.00

    (6)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应收关联方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余额为155,687,004.47 元,

    截至2010 年7 月27 日,已收回上述蒸汽款20,000,000.00 元。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账龄披露

    2009.12.31 2010.6.30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3 个月以内 5,664,202.75 94.34 458,919.22 8.42

    3 个月至1 年 4,654,400.00 85.42 23,272.00

    1 至2 年 4,000.00 0.07 320.00

    2 至3 年

    3 年以上 335,800.00 5.59 268,640.00 335,800.00 6.16 268,640.00

    合 计 6,004,002.75 100.00 268,960.00 5,449,119.22 100.00 291,912.00

    (2)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2009.12.31 2010.6.30

    种 类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单项金额重

    大的其他应

    收款

    4,356,200.00 72.56 4,356,200.00 79.95 21,781.00 0.50

    单项金额不

    重大但按信

    用风险特征

    组合后该组

    合的风险较

    大的其他应

    收款

    335,800.00 5.59 268,640.00 80.00 335,800.00 6.16 268,640.00 80.00

    其他不重大

    其他应收款

    1,312,002.75 21.85 320.00 0.02 757,119.22 13.89 1,491.00 0.20

    合 计 6,004,002.75 100.00 268,960.00 5,449,119.22 100.00 291,912.00

    (3)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75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356,200.00 21,781.00 0.5% 1 年以内

    (4) 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无

    (5)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

    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总

    额的比例%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非关联方 4,356,200.00 1 年以内 79.95

    公司工会 非关联方 593,024.02 3 个月以内 10.88

    员工借款备用金 非关联方 330,000.00 3 年以上 6.06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关联方 105,024.00 3 个月以内 1.93

    员工备用金 非关联方 39,000.00 1 年以内 0.71

    合 计 5,423,248.02 99.53

    (6)应收关联方款项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关联方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105,024.00

    元。76

    3、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2006 年签署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及2008 年5 月13 日的《滨海中日能源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合同修改协议》,滨海

    中日能源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 万美元,其中,本公司认缴20 万美元。2006 年10 月31 日首期出资人民币

    472,752.00 元,折合60,000.00 美元,业经天津天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津天华验字(2006)第100 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2008

    年7 月1 日,本公司追加二期投资人民币960,512.00 元,折合140,000.00 美元,业经天津市中和信诚事务所津中和信诚验字(2008)

    第252 号验资报告验证。

    被投资单位

    名称

    核算

    方法

    初始

    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在本投

    资单位

    持股比

    例%

    在被投

    资单位

    表决权

    比例%

    在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与表

    决权比例不一

    致的说明

    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本期

    现金红利

    ① 对子公司

    投资

    国华能源发

    展(天津)有

    限公司

    成

    本

    法

    68,949,567.33 68,949,567.33 68,949,567.33 75 75

    ② 对联营企

    业投资

    滨海中日能

    源管理( 天

    津)有限公司

    权

    益

    法

    1,433,264.00 978,571.46 -174,612.79 803,958.67 20 20

    合计 70,382,831.33 69,928,138.79 -92,872.14 69,753,526.007 7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

    项 目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主营业务收入 227,702,471.14 263,939,077.80

    其他业务收入 1,880,811.26 1,951,530.56

    营业成本 249,822,932.12 295,978,379.32

    (2)主营业务(分产品)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蒸汽销售 206,170,897.01 225,662,310.91 249,759,422.46 276,763,243.37

    电力销售 21,531,574.13 23,163,442.59 14,179,655.34 18,398,380.95

    合 计 227,702,471.14 248,825,753.50 263,939,077.80 295,161,624.32

    (3)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249,759,422.46 93.93

    天津市电力公司 14,179,655.34 5.34

    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1,500,000.00 0.56

    个人(炉灰等废料款) 451,530.56 0.17

    合 计 265,890,608.36 100.00

    5、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

    项 目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43,909.26 -174,612.79

    合 计 -143,909.26 -174,612.79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滨海中日能源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143,909.26 -174,612.7978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2009 年1-6 月份 2010 年1-6 月份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42,344,529.19 -42,127,699.67

    加:资产减值准备 -28,887.76 485,556.26

    固定资产折旧 17,128,718.28 16,965,123.05

    无形资产摊销 520,791.60 531,475.3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2,607,246.37 10,956,373.4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43,909.26 174,612.7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7,914.57 -121,389.0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396,759.22 17,155,100.3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1,339,070.12 -55,216,502.9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9,606,377.77 25,956,904.96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6,599.14 -25,240,120.1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3,087,247.04 7,299,549.9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8,528,663.77 51,286,415.2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441,416.73 -43,986,865.3179

    十二、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2010 年1-6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325.30

    政府补助 41,202.7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6,375.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05,497.52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05,497.52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15.67% -0.193 -0.1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63% -0.192 -0.192

    其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如下:

    项 目 代码 报告期

    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P1 -42,830,865.35

    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F -105,497.52

    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P2=P1-F -42,725,367.8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E0 294,450,626.68

    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资产

    Ei

    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Mi

    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资产

    Ej

    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Mj 680

    其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注) Ek 361,522.53

    其他净资产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Mk 6

    报告期月份数 M0 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E1 251,890,903.2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E2=E0+P1/2+Ei*Mi/M0-Ej*Mj/M0+Ek*Mk/M0 273,396,716.5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Y1=P1/E2 -15.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Y2=P2/E2 -15.63%

    注: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担国华能源的借款利息,按权益法核算确认资本公积。

    3、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1)货币资金余额27,679,429.20 元,比年初降低51.24%,主要是因为燃煤价格上涨导致

    燃煤采购款项的增加及工程款支付的增加。

    (2)应收帐款期末余额为217,650,786.22 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3.09%,主要由于交易

    对方2010 年度价格补贴正在核定当中,至使我公司货款回收受到影响。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3,144,719.66 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2.99%,主要是预付采购

    燃煤大部分已经到货。

    (4)存货期末余额为12,551,960.14 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6.98%,主要是公司处于经营

    淡季,燃煤库存量减少。

    (5)应付帐款期末余额为109,197,127.63 元,较期初余额增加94.87%,主要是为本期

    采购材料增加,款项未及时支付。

    (6)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37,015,503.67 元,较期初余额减少10.75%,主要是2010

    年上半年支付了五厂二期部分工程款所致。

    (7)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11,247,711.90 元,较期初余额增加258.64%,主要是

    已收到尚未支付的四号热源厂代建业务资金增加5,841,216.94 元所致。

    十三、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于2010 年7 月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批准。81

    七、备查文件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半年报报告正文;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的会计

    报告;

    三、报告期内《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7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