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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1997-04-15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一)、公司法定名称:天津灯塔涂料盼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TIANJIN BEACON PAINT7&COATINGS CO.,LTD.
(二)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南仓道
    邮政编码:300400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冠林
(四)、公司咨询服务机构:证券管理办公室
      电话:022-26345536
      传真:022-26340776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指标项目              1996年    1995年   比上年增减(%)
1、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9792     41117    -3.22
2、净利润(万元)         2138      1576     35.66
3、总资产(万元)        57593     54533      5.61
4、股东权益(万元)      22523     22066      2.07
5、每股收益(元)         0.19      0.12     58.33
6、每股净资产(元)       2.04      1.71     19.30
7、净资产收益率(%)      9.49      7.14     32.91
8、股东权益比率(%)     39.11     40.46    -3.33

三、公司业务回顾
(一)、1996年是实施九五规划的第一年,公司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带领全体员工,
按照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精坤,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
义理论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出发,提高公司经济运行质量和提高公司获利能力。1996年,实现税后净利润2138.
16万元,比1995年实现净利润1575.59万元,增加562.57万元,增长35.71%。
(二)、1996年全国涂料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仍未出现明显改善,涂料市场竞争加剧。
本公司凭借可靠,为质量保证体系,雄厚的科研开发实力,加大各项工作改革力度,
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在外部环境十分困难的条件下,根据中国涂料协会全国涂料
行业三十一家重点企业统计资料显示,本公司九六年的油漆总产量主营业务收入和
实现利润总额分别居全国涂料行业三十一家重点企业的第四位、第三位和第一位。
(三)、1996年进行了以下各项重点工作:
1、开发专业漆用漆大户,成绩斐然,1996 年我们依据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同时并
举的思路,狠抓了专业涂料的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售后服务等三个环节工作,做好
对用漆大户的供应工作,扩大了销售市场。
TA04-45汽车面漆和TA04-49汽车面漆、TH11-92阴极电泳漆等打入了“一汽”“
二汽”“三峰”“夏利”等汽车漆大用户,“888”、“869”金属闪光漆,罩光漆
及配套溶剂已被确定为长春铃木、春兰集团生产的狼、虎、豹牌摩托车系列配套产
品;另外还有一些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如道路标线漆、高性能桥梁漆、方
光迷彩涂料等产品均已向市场供应并受到用户好评。
2、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调整产品结构, 满
足用户需求,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在经营工作中,我们的营销人员注意多方捕捉市场信息,调查市场需求,为科研部
门提供了市场信息,在研制开发市场急需的“685”聚氨酯清漆时, 公司上下从主
管领导到有关人员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从小试到投产只用了五个月的时间,创造
厂开发新产品的新纪录,赢得了市场竞争的时间,满足了用户急需。
由于我们注重依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使我们产品中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
值产品比例不断上升,阳极和阴极电泳漆。丙烯酸漆比上年增长35.54%,聚氨酯类
漆比上年增长了32.46%,全年共完成产品结构调整的产品2234吨,创产值4707万元。
3、我公司的灯塔油漆系名牌产品,以其质量上乘在社会上有着良好信誉.但产品包
装相对落后,3月1日公司下达厂总经理一号令,把提高原质量做为重点工作,到10
月份我公司产品已经采用了改进后的彩色印铁桶罐包装,使灯塔油漆这个名牌产品
的外在包装得到美化,实现了一流产品要有相称的一流包装的目标。
4、对企业经营工作知难而进, 公司要求物资供应部门严格执行原材料供应的比质
比价和扩大源头进货的要求。供应人员在采购工作中采取招标的办法,实施植物油、
苯酐、甘油、硝化棉等10种主要原料的比质比价,全年共降低采购成本1033万元。
仓储部门试行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费用, 将原材物料
的投入产出纳入标准化、科学化管道的轨道,全年共完成向管理要效益140万元。
在外贸出口工作方向,我们在巩固原有国际市场的基础上,经过努力使灯塔油漆又
打入了拉美市场,开创了乳胶漆出口良好的局面。
5、进一步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 天津市政府关于学习邯钢“模拟
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经验,以改革为动力,努力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开
展“学邯钢、转机制、抓管理、增效益、促转变”的活动,制定学习邯钢经验,推
行目标成本管理方案,确定以目标成本管理为切入点,带动各项管理工作的细化和
深化。
在生产管理方面,依据市场需求强化生产调度,安排生产坚持市场急需优先,短线
产品优先,无论批量大小,生产过程难易,只要市场需要,千方百计组织生产。
在技术管理方面,严格工艺管理,加强质量监督,全部油漆一次合格率保持99%,新
产品产量完成6382吨,创利税603万元,节约代用项目完成24项,创效益533.6万元。
在安全管理方面,坚持安全教育、检查、整改三个环节常抓不懈,全年无重大工伤
事故、中毒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已经连续多年正大灾事故,做到了安全生产。
在财务管理方面,加强了资金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三项费用总额支出比一年
度下降了156万元。
在劳动力管理方面,我们加大了改革力度,重新核定了公司内部的岗位编制,制定
了人员分流方案,去年共有139人提前退休、内部退休、停薪留职、辞职, 节约工
资支出161.2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了30000元/人年。
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和公司员工在公司全体股东支持下,今后将加倍努力做
好工作,向全体股东做出更好的回报。
四、重要事项
本报告期内的重要事项已经在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做了披露。本报告期内截止本
报告发布日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财务报告
(一)、本公司财务报告经中信会计师事务所郑卫军、王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于
1997年4月10日出具了中信会审字(1997)第02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见附表一、二、三)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三)、会计报表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
本附注所述的财务会计资料是我公司根据下述主要会计政策编制的。
(1)会计制度
我公司的会计制度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制试点企
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制定。各子公司执行分行业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
时,按《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
(2)会计期间及记帐本位币
我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公司以人民币为记
比本位币。
(3)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我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帐,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基础。
(4)合并报表编制方法
1)我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包括:
①我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②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半数(不包括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2)我公司在对被投资企业会计报表进行合并的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在合并会计
报表时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调整:
①我公司权益性投资与并表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中有关的部分;
②我公司与并表被投资企业之间的相互往来;
③并表被投资企业之间未实现的内部销售。
3)我公司母公司会计报表即指天津灯塔涂科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的会计报表,合并会
计报表是指以母公司和母公司所属被投资企业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抵销个别会
计报表有关项目的数额后编制的会计报表。1996年度我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的被投资企业包括:

被投资企业名称                   投资额  投资时间 占注册资本比例
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            2,183万元   1992年   100%
天津市灯塔油漆新技术公司        130万元   1992年   100%
天津油漆厂武清分厂              125万元   1993年    60%

根据深证发(1996)30号“关于印发《“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会议”会议纪要》的
通知”精神,我公司按重要性原则, 对资产和利润总额占我公司资产和利润总额不
到1%的控股子公司天津灯塔特色油漆配制技术有限公司未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5)坏帐准备
我公司按期未应收帐款余额的4‰计提坏帐推备。
(6)存货
我公司存货包括原料、燃料、低值易耗品、辅助材料、包装物、自制半成品、委托
加工材料、修理用备件、专用物资、在产品和产成品。我公司母公司存货中原材料
及委托加工材料1995年采用计划成本核算,1996年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子公司存货
中原材料采用计划价格核算。我公司产成品发出及库存采用全月次加权平均法,低
值易耗品于领用时一次摊销。
因1996年母公司原材料及委托加工材料核算办法的改变,以及母公司与子公司原材
料核算办法的差异所造成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大,本公司未对母
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
(7)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债券投资
我公司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款顶记帐。实际支付的款顶中含有应计利息的, 将应
计利息单独记帐。债券投资在年终计算应计利息,计入当年投资收益。
2)股权投资和联营投资
我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按投出时支付或确定的金额记帐。 股权投资占被投
资企业50%(含50%)以下的,采用成本法核算;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50% 以上的,
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8)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我公司拥有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资
产作为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约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并且
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类别、原始价值、估计经济使用年
限、预计残值(残值率为4%)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名称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年          2.4%
机器设备               12-15年      8.0-6.4%
运输工具                8-12年     12.0-8.0%
其他                        5年         19%

(9)无形资产及其地销
我公司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按50年摊销,商标权按10年摊销。
(10)税项
1)企业所得税
我公司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财企─(1994)96号文,我公司从地处天津市的所属于公司及联营
企业分得的利润,如其中含有接受投资方地区税务机关按规定给予减免所得税的利
润,视同已税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
我公司是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国经贸(1993)465 号文
批准确认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根据天津市经济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
地方税务局和天津海关津经科(96)20号文和财企─联(96)24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
技术中心开发的中试新产品,经市经委确认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其所得税按照
新产品减免所得税政策执行。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财企─(1996)96号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
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以上的,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 除
按规定据实列支外,经有关财税部门审核批准后, 可再按其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
的50%直接抵扣企业当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增值税
我公司产品销售收入1996年度按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符合规定的进
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营业税
我公司按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我公司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5)教育费附加
我公司按增值税和营业部应纳税额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6)防洪基金
我公司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发(1994)70号文“关于发布天津市防洪工程维护费
征收办法的通知”,自1995年1月1日起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1%计缴防洪基
金。
7)其他税项
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的具体规定计算缴纳。
(11)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销售收入以产品已经发出,贷款已经收到或者取得收取货款的凭据时,作为销售收
入的实现标志。
(12)利润分配
销售收入以产品已经发出,货款已经收到或者取得收取得款的凭据时, 作为销售收
入的实现标志。
(12)利润为配
我公司每一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5-l0%法定公益金;
4)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5)支会普通股股利
我公司分配股利实行同股同利的原则,年度股利一般每年分配一次。
2、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帐款
我公司应收帐款1996年12月31日余额为182,804,470.54元,1995年12月31日余额为
142,811,412.76元,具体帐龄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帐 龄                 1996.12.31        1995.12.31
分析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一年以内    158,576,200.60   86.8%  119,718,096.71   83.8%
一年至二年   18,184,732.64    9.9%   17,637,623.62   12.4%
二至三年      5,056,941.95    2.8%    4,819,018.94    3.4%
三年以上        986,595.35    0.5%      636,673.49    0.4%
合计        182,804,470.54    100%  142,811,412.76   10%

我公司坏帐准备按期末应收帐的余额的4‰计提。
由于近几年来国家宏观经济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影响,以及受到“三角债”问题的
困扰等多方面原因。企业之间拖欠贷款现象较为严重,我公司货款不能及时回收,
应收比款余额较大。对于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我们正在加紧催收,力争将损失程
低到最小程度。
截止至1996年12月31日,我公司应收帐款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单位
的往来款。
(2)其他应收款我公司其他应收款1996年12月31日余额为58,046,622.94元,1995年
12月31日余额为36,028,057.98元,具体帐龄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比龄                  1996.12.31    1995.12.31
分析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一年以内       13,767,493.80   23.6%  13,101,893.77  36.4%
一年至二年      9,158,948.61   15.8%   2,860,940.14   7.9%
二至三年       34,667,364.43   59.8%  19,862,839.74  55.1%
三年以上          452,816.10    8.0%     202,384.33   6.0%
合计           58,046,622.94   100%   36,028,057.98  100%
我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                          性 质   1996.12.11    1996.12.31
天津市灯塔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借款    13742540.54   15120000.00
海口灯塔工贸有限公司        暂借款     2550000.00     550000.00
天津灯塔工贸实业开发公司    暂借款     2000000.00    1600000.00
天津市油漆助剂厂          包装物押金   1149898.18    1150898.18
天津轮胎厂                委托放款     1000000.00    1000000.00
天津市天津油漆厂综合制造分厂 工程款     920000.00     300000.00
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待国家股分红弥补款879989.64     879989.64
天津津辉化工有限公司  委托代购设备款    872900.00     267900.00
天津市油漆总厂建新化工厂    暂借款      941338.62    1418238.55
公司内部备用金              出差借款    737106.00     978606.37
天津油漆总厂供销公司经营部  暂借款      655366.54     875699.80
天津油漆总厂供销公司        暂借款      591862.18     680929.26
中国银行天津分行          贷款保证金    580000.00     580000.00
天津市四新化工厂          暂借款        500000.00     500000.00
天津市发区交通实业公司    暂借款        500000.00     500000.00
湖南送变电建筑公司        工程款        435746.80     320885.05
天津市有机化工实验厂     委托放款       400000.00     400000.00
天津造漆厂             应收转让股权款  14726126.07         0.00
天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西德技术转让费   2726354.21         0.00
红星化工厂                工程款        1240696.24         0.00
天津化工学校              暂借款        1000000.00         0.00
君安证券公司天津海河营业部 委托放款     1000000.00         0.00
苏州孟山都化工有限公司     工程程        525646.00         0.00
维坊柴油机厂               委托放款      500000.00         0.00
河北省宣化油漆厂        联营终止应收款   400000.00         0.00
天津开发区交通实业公司  联营终止应收款   400000.00         0.00
其他(40万元以下)                        7163061.92      8904911.13
合计                                   58046622.94     36028057.98

我公司其他应收款本年余额比上年增加22,018,564. 96 元, 主要原因是我公司于
1996年讨上年末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中天津市灯塔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天津灯塔工
贸实业开发公司等项目共计15,526,126.07元投资调整到其他应收款.其中: 应收天
津造漆厂14,726,126.07元,系根据1996年7月18日我公司与天津造漆厂签订的股权
转让协议,将我公司原对天津市灯塔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的投资款9,972,718元、对
天津灯塔工贸实业开发公司的投资4,753,408.07元共计14,726,126.07元, 一并转
让给天津造漆厂而应向其收取的款项。
我公司应收天津市灯塔房地产开发公司13,742,540.54元,系1994 年该公司向我公
司借入的流动周转资金。该项借款已在1996年7月18 日我公司与天津造漆厂签订的
股权转让协议中重新予以确认,由天津市灯塔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继续承担向我公
司偿还的责任。
截止至1996年12月31日,我公司其他在收款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单
位的往来款。

(3)长期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一、股票投资                    1996.12.31     1995.12.31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 数   期末市价  股权比例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  19,440   145,800              30,000.00 30, 000.00
股票投资小计            19,440   145,800              30,000.00 30, 000.00
二、债券投资                    1996.12.31     1995.12.31
债券种类            到期日    面值    年利率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电力债券            2000年  187,000             192,120.00  192,120.00
国库券                                           64,500.00  254,200.00
稀阳化工总厂债券                                 30,000.00   60,000.00
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8,000.00    8,000.00
   债券投资小计                                 294,620.00  514,320.00
三、联营及股权投资              1996.12.31     1995.12.31
被投资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年限 比例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天津灯塔关西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500万美元  15 50% 16,906,338.00 16,906,338.00
天津关西涂科化工有限公司       400万美元  15 20%  4,800,000.00  4,800,000.00
天津油漆厂武邑分厂               147万元   5 50%  1,398,845.20  1,212,223.98
天津莱特赫斯涂料联合公司         283万元  20 35%  1,260,000.00  1,260,000.00
天津蓝皇柯林化学清洗有限公司      36万元  11 18%     64,800.00     64,800.00
天津灯塔特色油漆配制技术有限公司  50万元  10 70%    350,000.00          0.0
天津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00    360,000.00
天津轮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     80,000.00
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00    900,000.00
天津中瑞科贸有限公司                                 50,000.00     50,000.00
天津市灯塔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0.0   9,972,718.00
天津市灯塔工贸实业开发公司                                0.0   4,753,408.00
天津文通实业开发公司化工经营部                            0.0      40,000.00
天津市油漆厂宣化                                          0.0      40,000.00
联营及股权投资小计                              26,169,983.00  41,159,488.05
总计                                            26,494,603.20  41,703,808.05

根据深证发(1996)30号通知精神,我公司按重要性原则,对资产和利润总额不超过1%的控股子
公司天津灯塔特色油漆配制技术有限公司未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4)资本公积

                                  单位:人民币元
资本公积          1996.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995.12.31
评估增值      11,249,895.96                          11,249,895.96
资本溢价收入  59,320,220.88                          59,320,220.88
其他           1,546,635.96   1,472,301.74               74,334.22
合计          72,116,752.80   1,472,301.74           70,644,431.06

我公司1996年度资本公积增加1,472,301.74元,系将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涂料包
装器材厂1993年会计制度改制时未调入净资产的职工住房使用权调整增加了资本公
积。
(5)盈余公积

                                        单位:人民币元
盈余公积          1996.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995.12.31
一般盈余公积     9,083,711.53   2,138,160.25            6,945,551.28
公益金           1,719,798.39   1,069,080.13              650,718.26
单项留利         1,414,562.97     500,000.00              914,562.97
合计            12,218,072.89   3,707,240.38            8,510,832.51

根据1997年4月10日二届六次董事会关于1995、1996年度利润分配的决议, 我公司
按1996年度税后净利润21,381,602.55元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2,138,160.25元、
5%法定公益金1,069,080.13元。(6)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未分配利润             1996.12.31     1995.12.31
净利润               21,381,602.55   15,755,904.78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2,152,585.78  -1,239,933.27
盈余公积转入数                0.00            0.00
可分配利润           33,534,188.33   14,315,971.51
减:提取法定公积金    2,138,160.25    1,575,590.48
提取法定公益金        1,069,080.13      787,795.25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0,326,947.95   12,152,585.78
减:已分配优先股股利          0.00            0.00
提取任意公积金                0.00            0.00
已分配普通股股利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30,326,947.95   12,152,585.78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1996年度     1995年度
债券投资收益        125,690.50     402,445.00
股权及联营投资收益  453,792.15   2,976,404.29
投票投资收益          4,082.40      85,230.40
合计                583,565.05   3,464,079.69

我公司1996年度投资收益比1995年度减少2,880,514.64 元, 其主要原因是我公司
1996年度对1995年末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调整,使1996年度的股权及联营投资收
益减少。
26、营业计收入                                        单位:人民市元

    项目               1996年度       1995年度
处理固定资产收益      7,633,096.10    23,323.12
罚款收入                    870.00   108,416.21
其他                     91,405.70    21,845.70
合计                  7,725,371.80   153,585.03

我公司1996年度处理固定资产收益7,633,096.10元。其中控股子公司天津油漆厂武
清分厂的处理固定资产收益7,611,096.10元,系天津油漆厂武清分厂1994年至1995
年搬迁时天律市银建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的搬迁费8,000,000元, 扣除搬迁过程中
清理固定资产净值388,903.90元后的余额。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已经天津市
武清县人民政府同意认免征的天津油漆厂武清分厂1993年度税额中列支。
(四)重大承诺事项与或有事项
我公司1996年6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抵押合同,借款
金额 50000000 元 , 以我公司全部土地使用权 , 部分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共计
50595869.19元的财产作为借款低押物.
六、其他事项
我公司于1997年4月10日召开了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1995年
度、1996年度利润分配、分红送股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分方案,该项预分
方案将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公告。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