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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报告摘要1999-03-24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英文名称及缩写:
    (中文名称)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JIN BEACON PAINT & COATINGS CO.,LTD(TJBP)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冠林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沈鸿鑫
    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南仓道
    电话:022—26345536
    传真:022—26340776
    (四)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南仓道
    邮政编码:300400
    (五)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管理办公室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灯塔油漆
    股票代码:0695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本年度会计数据单位:元
    利润总额                    29962485.52
    主营业务利润                87110199.32
    其他业务利润                 8155645.01
    净利润                      27376756.78
    投资收益                    11170395.49
    补贴收入                       10641.34
    营业外收支净额                 21439.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5548.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455321.44
    (二)公司前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1998年       1997年       1996年
    主营业务收入(元)  356136378.74 375562529.48 397924272.68
    净利润(元)         27376756.78  24014651.46  21381602.55
    总资产(元)        718269269.46 625964677.00 575785463.64
    股东权益(不含     257315428.29 229328149.93 225097781.64
    少数股东权益)(元)
    每股收益(元/股)           0.177        0.155        0.194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元/股)   0.177        0.176        0.176
    每股净资产(元/股)         1.66         1.48         2.0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61         1.48         2.02
    净资产收益率(%)         10.64        10.47         9.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25        10.57         9.59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  10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加权平均后的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当期净利润÷[期末股份总数÷(1+配股比例或增发新股比例)+期末
    股份总数÷(1+配股比例或增发新股比例)×配股比例或增发新股比例×缴款结束日下一月份至期末的月份数÷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净利润÷](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当期发行新股或配股新增净资产×(自缴款结束日下一月份至报告期末的月份数-6)÷12]
    (三)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单项留利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期初数    
  154610411  58129910.60  11997075.91  3026588.61  1414562.97   
      149600.84   229328149.93
本期增加 
     0        610521.58    2737675.68  1368837.84       0     
    23270243.26    27987278.36
本期减少    
     0          0              0          0             0 
          0            0
期末数 
  154610411 58740432.18   14734751.59  4395426.45  1414562.97 
   23419844.10    257315428.29
    说明:
    (1)年度内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2)年度内公司资本公积增加610,521.58元,是公司本年对新疆灯屯河建筑涂料有限公司投资,投出的非现金资产的评估价值与原帐面价值的差额。
    (3)年度内公司盈余公积增加2,737,675.68元,法定公益金增加1,368,837.84元,是根据公司1998年利润预分方案按本年净利润27,376,756.78元,提取10%的盈余公积2,737,675.68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1,368,837.84元。
    (4)未分配利润增加23,270,243.26元,是根据公司1998年利润预分方案按本年净利润27,376,756.78提两金后余23,270,243.26元。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表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项目           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数
                           配股 送股 公积金 其他 小计
                                转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84610411                           84610411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24290000                           24290000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08900411                          108900411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普通股            45710000                           4571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457100004                            5710000
三、股份总数     154610411                          154610411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2382户。股东总数中没有内部职工股股东和公司职工股股东。
    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               84610411       54.73
沈阳铁路局                          1400000        0.91
深圳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1260000        0.81
天津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840000        0.54
工行黑龙江分行北疆投资基金管理部     840000        0.54
建行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       840000        0.54
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796940        0.52
工行贵阳信托投资公司                 700000        0.45
华夏证券重庆分公司                   700000        0.45
天津开发区展销中心                   700000        0.45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为代表国家持股单位
    3、持股10%以上的法人股东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成文;主要经营范围:碱产品制造;投资控股、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所持股份没有质押冻结。
    4、本公司于1998年12月12日和1998年12月14日分别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公告,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1998]74号文《关于同意将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注入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天津市人民政府原授权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持有的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国有股份84,610,4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73%,注入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由该公司持有,成为代表国家持股单位。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与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于1999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至此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开始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单位:股)
    姓  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刘冠林 董事长          2800          2800
    熊必琪 董事、总经理    2800          2800
    高洪兴 董事              0             0
    何智伟 董事              0             0
    翟增辉 董事、副总经理  2800          2800
    倪玉德 董事、总工程师  2800          2800
    韩国权 董事            2800          2800
    沈鸿鑫 董事            1400          1400
    殷玉成 监事会主席      2800          2800
    井家明 监事            2100          2100
    高祥滨 监事              700          700
    齐振才 监事            1400          1400
    潘秀华 监事            1400          1400
    柴中惠 监事            2100          2100
    张志民 监事            1400          1400
    李凤霞 监事            2800          2800
    周正康 监事              0             0
    吕长生 副总经理        2800          2800
    周三元 副总经理        1400          1400
    王培明 副总经理          0             0
    韩有权 副总经理         400           400
    四、股东大会简介
    (一)本公司于1998年5月15日在公司工会俱乐部召开了1997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73人,代表股权9595.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天津市北辰区公证处公证员进行了现场公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第一、以9595.71万股,占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股权的100%,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二、以9595.71万股,占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股权的100%,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三、以9595.71万股,占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股权的100%,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和1998年财务预算方案报告。
    第四、以9590.71万股,占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股权的99.95%,通过了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第五、以9560.32万股,占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股权的99.63%,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199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1997年实现净利润28,134,364.02元,按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公益金计4,220,154.60元。下余23,914,209.42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余额509,225.9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24,423,435.37元。董事会决定以每10股派现金1.57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计算共需24,273,834.53元,下余149,600.84元,结转下年参加以后年度利润分配。
    (二)现任董事、监事任期年度报酬情况
    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任期年度    报酬(元)
    董事长       刘冠林 男   57     3年       13539.4
    董事、总经理 熊必琪 女   44     3年       13534
    董事         高洪兴 男   53     3年     不在公司领取
    董事         何智伟 男   43     3年     不在公司领取
    董事、副总
          经理   翟增辉 男   54     3年       13213
    董事、总工
          程师   倪玉德 男   56     3年       12959.8
    董事         韩国权 男   55     3年       13539.4
    董事         沈鸿鑫 男   50     3年       10954.6
    监事会主席   殷玉成 男   51     3年       12855.7
    监事         井家明 男   44     3年       12621.7
    监事         高祥滨 男   38     3年       10394.7
    监事         齐振才 男   44     3年       11990.4
    监事         潘秀华 女   49     3年       11191.2
    监事         柴中慧 女   48     3年       11303
    监事         张志民 男   44     3年       10756.2
    监事         李凤霞 女   42     3年       10462.6
    监事         周正康 男   29     3年      不在公司领取
    1998年5月,经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同意董事徐松林先生因到退休年龄提出的辞职申请,不再担任公司的董事职务。
    五、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工作报告
    1、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998年,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力,对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决策。全年共召开董事会议四次,具体内容报告如下:
    (1)1998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①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②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③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和1998年财务预算报告。
    ④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423,435.37元,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现金1.57元(含税)股利,余149,600.84元,结转下年参加以后年度利润分配。
    ⑤根据总经理熊必琪女士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有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⑥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草案)。
    ⑦审议通过关于召开1997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
    (2)1998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①审议通过公司向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参股的提案。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大型生产新型物理化学电源的专业厂家之一,承担国家新能源火炬计划的开发和国家镍氢电池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建设任务,拥有国内最大的国家级1000万只/年镍氢电池示范生产线。公司向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4500万元人民币,以引进日本东芝公司两条年产1500万只镍氢电池生产线,加快国家863计划新型镍氢电池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进程。为提高灯塔公司高科技含量和公司整体获利能力,以及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持股比例为26.27%。
    ②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财务管理委员会章程。
    ③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长期投资项目的审批制度。
    (3)1998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通过公司1998年中期报告。
    (4)1998年12月7日召开了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1998]74号《关于同意将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注入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文件。
    审议通过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由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持有的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国有股份84,610,4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73%,注入到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并由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议案。
    2、聘任公司经理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1998年3月24日召开会议,根据总经理熊必琪女士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有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报告期会计决算经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报告期年度实现净利润2738万元,本年度公司没有披露过“盈利预测”。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1999年3月18日召开的二届十五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1998年度不进行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998年5月,经199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423,435.37元,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现金1.57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1.4054元现金股利。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1998年7月16日,除息日为7月17日。
    六、监事会报告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为规范公司各项经济活动,实现主要经济目标发挥了监督保障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了两次监事会工作会议,审查了公司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对于公司按照天津市政府的文件要求,认真完成国有股股权的全部划转,为企业寻求新的发展机遇这样一件有长远意义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举措表示充分的肯定;对于公司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上市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工作,认为是非常必要的,应继续坚持下去。监事会主席列席参加了董事会各次会议。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注视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重大经济活动。对公司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在宏观经济环境十分严峻,涂料行业出现普遍萎缩的情况下,公司高层人员能够克服困难,勤勉工作,廉洁奉公,团结奋斗,终于在报告期内完成了较佳业绩,表示理解和满意。未发现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和有损于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没有新募集资金,也没有前一次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四)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向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参股的事项,认为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大型生产新型物理化学电源的专业厂家之一;承担国家新能源火炬计划的开发和国家镍氢电池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建设任务,公司向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4500万元人民币,以引进日本东芝公司两条年产1500万只镍氢电池生产线,加快国家863计划新型镍氢电池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进程,为提高灯塔公司高科技含量和公司整体获利能力,以及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从目前发展来看,新的镍氢电池生产线已经正式启动,九八年取得投资收益为475万元,为实现公司年度预算发挥了重要作用。监事会还审核了关于公司兼并天津造漆厂的进展情况,预期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已经得到落实。
    (五)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单位的关联交易,能够做到公平合理,没有不正常的交易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经查,中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是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业务报告摘要
    (一)介绍公司所处的行业以及公司在本行业中的地位
    本公司属于精细化工的涂料行业。本公司始建于1916年至今已度过八十三个春秋,在涂料行业中可谓历史悠久。生产能力和规模在同行中是最大企业之一,也是原化工部重点涂料生产企业之一。几十年来一直担负着国家和化工部下达的重点涂料新产品科研攻关任务。曾荣获国家科委和中央军委的表彰和嘉奖。
    灯塔牌油漆是中国驰名商标。是全国涂料行业至今唯一获此殊荣的品牌。公司的涂料研究所是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确认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也是全国同行业中仅有的一家。
    98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614万元。
    (二)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涂料及颜料制造。
    1998年以来,国家经济形势在亚洲金融危机和严重水灾影响下,宏观经济出现了出口停滞,内需不足,价格疲软和企业投资减少等经济紧缩现象。涂料产品因其自身特点首当其冲,使延续多年的供大于求局面更加突出。公司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殚精竭虑,加倍努力,直面严峻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灯塔牌”驰名商标的品牌优势,确保公司主营产品在市场中的占有份额和覆盖率。凭借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努力,1998年“灯塔牌”各类油漆涂料总产量达到36056吨(其中母公司25353吨)比上年41389吨,下降了12.89%,对照全国涂料行业发生的普遍减产情况,公司基本保持了原有的市场份额。通过在新疆屯河组建联营企业,预期“灯塔牌”油漆在国内市场上的覆盖率将会有明显扩大。
    主营业务收入完成35614万元,较97年下降5.17%,其中醇酸类油漆是本公司的主导产品,也是曾获得国家质量金银牌的产品,该类油漆98年销售收入为2052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7.62%,获利润569万元,占报告期利润总额的18.99%。
    2、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单位:元)
    项目         期末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初数
    总资产    718269269.46 92304592.46            625964677.00
    长期负债    5207899.29              437265.59   5645164.88
    股东权益  257315428.29 27987278.36            229328149.93
    总资产期末数比上年增加9230万元的主要原因为:a、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增加5638万元,其中新增投资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4500万元,投资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5万元及按权益法本期权益增加973万元;b、代天津造漆厂偿还长、短期借款本金2084万元,代垫天津造漆厂兼并期间费用1419万元,增加我公司其它应收款所致。C、长期负债减少44万元,主要原因为,经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将1993年12月31日应付国家股股利转为长期借款,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并调低了利率。d、股东权益较上年增加2799万元,系因当年实现净利润2738万元及对外投资时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经资产评估增值61万元所致。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增减额    增减比例
    主营业务利润 87110199.31 98818764.75 -11708565.44 -11.85%
    净利润       27376756.78 24014651.45   3362105.33  14.04%
    主营业务利润较上年减少1171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销售价格较去年下降造成的。净利润较上年增加336万元,主要原因为当年其它业务利润较上年增加458万元,投资收益较上年增加690万元及主营业务利润减少形成的。本年度利润总额构成与上年同期比较,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下降,反映了主营业务获利难度加大,但由于措施得力,也体现了多元化经营的开展给予公司稳步提高经济效益注入了新的活力。
    3、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1998年涂料市场上供大于求的状况更加突出,整个油漆涂料行业都面临减产,部分企业被迫停产,全国重点涂料企业均处于减产局势。针对这种状况,九八年公司紧紧贴近市场需求,限产压库,调整产品结构,在力求适应市场需要,保持灯塔牌油漆在市场上占有份额的同时,研究营销战略,转换经营机制,使主营业务保持一定的获利水平。
    98年公司聘请台湾福记集团为企业做营销总策划,在市场调研、理论研讨、人员培训,制定措施的过程中,使公司营销人员对营销管理、营销战略的重要性有了深刻认识,在观念上有了较大的转变和提高。为今后理顺营销网络,治理销售秩序和通路建设作好了铺垫,特别是作为策划重要内容之一的促销活动,对于公司整体营销水准、市场意识、开拓能力、公关水平、人员素质等都是一次很好的检验和锻炼,为99年的营销通路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公司投资情况:
    1、本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活动和前次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2、报告期内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于1998年6月29日召开的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4500万元人民币参股的提案。持股比例为26.27%,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依照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应列为公司重大事项,于1998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发布了公告。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大型生产新型物理化学电源的专业厂家之一,承担国家863计划、新能源火炬计划的开发和国家镍氢电池产业化示范基地的建设任务,拥有国内最大的国家级1000万只/年镍氢电池示范生产线,公司向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4500万元人民币,以引进日本东芝公司两条年产1500万只镍氢电池生产线,加快国家863计划新型镍氢电池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进程。为审慎投资,在正式签约之前,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带领公司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后进行现场考察调研,密切注视引进设施的建设进度及投达产情况。这项投资为提高公司高科技含量,壮大公司的经济实力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创造了条件。同时也对我国镍氢电池产业化迈向世界先进水平起到了推动作用。目前,新的镍氢电池生产线已经正式启动。98年公司获取投资收益为475万元,为实现公司年度预算发挥了重要作用。
    (2)公司于1998年4月与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组建“新疆灯塔屯河建筑涂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我方投资165万元,持股55%。主要是为了使“灯塔”牌建筑乳胶漆较快地拓展新疆地区和辐射到我国西北周边中亚各国。同时与我公司现有东北、华北、西北和沿海地区的传统市场不会发生冲突。
    (三)本报告期内我公司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未发生重大变化,因而对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要影响。
    (四)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
    新一年度,我公司将努力作好以下工作:
    1、要“以人为本”,作好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
    99年,我们要突出抓好四个层次的理论学习,加强全员素质建设,高度重视人的素质并努力使公司的整体素质建设走上制度化系统化的轨道。
    2、要抓产品开发,解决“好”的产品问题
    我们要在抓产品结构调整过程中,一方面抓高技术含量代表企业和行业水平的产品;另一方面也要抓市场急需品种,扩大市场份额,并且在五条专业漆生产线运行的基础上,抓住重点有基础的产品,扩大销售规模。
    3、要进一步探索开发新市场的思路和招法
    98年我们聘请台湾福记集团为企业做营销总策划,使我们在思想观念上有了较大转变,也为99年营销工作的全面铺开作了前期准备工作,我们将出台新的一轮价格政策,并加强对营销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4、要进一步加强成本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
    5、要抓好改革工作
    99年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搞好配股工作,借助配股成功可使公司的实力大增,最大限度发挥上市公司壳资源优势。同时审慎研究,考察和洽谈,依靠公司最大股东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的综合协调优势,研究策划下一步公司资产重组和资产置换工作框架,大力拓展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带动涂料产品主营业务的发展,要在不太长时间内把公司建设成为以涂料产品为主,高新技术产品占有一定比例具有相当规模,集约化生产营销企业集团而努力。
    八、重大事项
    (一)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吸收合并事项及重大投资事项
    1、关于公司兼并天津造漆厂事项的简要情况及进程:
    根据天津市调整工业办公室《关于同意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兼并天津造漆厂的批复》(津调办(1997)187号),公司于1997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发布了公司董事会公告,披露了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接收天津造漆厂全部资产,负债及全体职工为有偿条件,以吸收合并形式兼并天津造漆厂。通过实施兼并,既能解决天津造漆厂与公司在市场上使用同一商标造成无序竞争的弊端,又能达到统一产品销售,扩大产品市场,壮大公司实力,增强发展后劲的目的。结至报告期末,已经完成了以下5项重点工作。
    (1)被兼并企业天津造漆厂结至1997年末欠付建设银行长期借款利息4729万元和工商银行短期借款利息249万元,根据国务院国发[1997]10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已于1998年12月31日经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正式批准全部核销。分期五年偿还长期借款本金2054万元和分期三年偿还短期借款本金4630万元,在还款期内可以享受停息的政策,也已得到落实。
    (2)被兼并企业天津造漆厂一九九八年度会计决算工作已经完成,经天津津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结至1998年12月31日天津造漆厂的资产总额21219万元,负债总额20747万元,所有者权益额472万元。
    (3)由于申报核销欠付银行借款利息用了十四个月时间,才得到正式批准,致使原计划以1997年末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失去法律时效,现已重新确定以经过审计后的会计报表为基础,以199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正在重新进行资产评估,准备在得出报告并得到主管部门确认后,作为公司将来并帐时的依据。
    (4)一俟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并得到确认后,公司准备与被兼并企业天津造漆厂正式签订“企业兼并协议书”和准备提案,按规定时限和法定程序进行再次公告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在此期间,公司和天津造漆厂之间的经济往来,是按照等价交换原则进行的,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利润没有发生影响。
    2、199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向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参股人民币4500万元,引进日本东芝两条年产1500万只镍氢电池生产线,持股比例为26.27%,成为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简况:
    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于1996年7月,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大型高科技股份制企业,注册资金17127万元,工厂占地25亩,新建厂房面积12000多平方米。
    该公司从1997年1月承担国家“863”计划下达的“圆柱型镍氢电池产业化开发”重大攻关和1000万安时镍氢电池生产线任务以来,开发并采用了新式正极片制造工艺,新式密封工艺及电池处理新工艺,先后申报了8项专利,开发研制出6个系列,14种镍氢电池。其“和平牌”镍氢电池产品性能优越、质量可靠,取得了国家质量认证,是国内首家通过邮电部质量检验的产品,也是唯一通过美国摩托罗拉检测标准的国有品牌。
    99年1月国家科技部和国家信息产业部联合将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确定为国家“863”计划镍氢电池产业化示范基地,并举行了授牌仪式。该公司九八年经营运行正常,全年获取净利润3620万元,按照我公司实际取得持股权日期开始计算,九八年这项投资的投资收益额为475万元,年投资回报率为21.11%。
    (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公司关系    经济性质     法人代表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
  天津市和平 碱产品制造、   母公司    全民所有制企业  戴成文
  区湖北路   资产经营
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
  天津市北辰  金属包装物   全资子公司 股份制全资投入  熊必琪
  区朝阳路    及容器制造
天津油漆厂武清分厂
  天津杨村   油漆制造      控股子公司 全民和集体联营  李尚侠
  京塘高速   、销售
  立交桥北
天津市灯塔油漆新技术公司
  天津市    技术开发、咨询 全资子公司  股份制全资投入 倪玉德
南开区鞍
山西道413号
天津灯塔摩力达建筑涂料有限公司
  天津市    建筑涂料、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熊必琪
经济开发区  胶粘剂制造
北辰区双街
新疆灯塔屯河建筑涂料有限公司
  新疆省    建筑涂料制造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冠林
  昌吉市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注册资本及变化
 企业名称
          199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998.12.31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
       人民币297,310万元     —        —    人民币297,310万元
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
         人民币1,909万元     —        —      人民币1,909万元
天津油漆厂武清分厂 
           人民币259万元     —        —        人民币259万元
天津市灯塔油漆新技术公司 
           人民币130万元     —        —        人民币130万元
新疆灯塔屯河建筑涂料有限公司 
           人民币300万元     —        —        人民币300万元
天津灯塔摩力达建筑涂料有限公司 
           人民币300万元     —        —        人民币300万元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199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998.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  
84610411 54.73%  -      -    -       -      84610411  54.73%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及与本公司关系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天津造漆厂                       同属于公司的大股东
    天津油漆厂武邑分厂               公司的联营企业
    天津灯塔关西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的合资企业
    天津莱特赫斯涂料联合公司         公司的合资企业
    天津灯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公司的合资企业
    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的合资企业
    5、应收应付及往来款关联方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7.12.31         1998.12.31
    应收帐款:
    天津造漆厂                  99705995.65       62329471.05
    其他应收款:
    天津造漆厂                  21905500.22       53559747.85
    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       0.00       19893812.05
    天津灯塔关西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879989.64        1531519.50
    公司1998年12月31日应收帐款中应收天津造漆厂余额为62,329,471.05元,主要是由于根据天津市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下发的“津清办[1997]7号”文的有关规定,在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对天津市油漆总厂系统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了产权界定,将以原天津市油漆总厂、天津市油漆总厂供销公司、天津油漆厂名义举办的油漆经营单位划转到天津造漆厂。据此,公司将应收这些经营单位的货款也划转到天津造漆厂,1998年各经营单位货款陆续回笼,使应收帐款减少。
    公司1998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天津造漆厂余额为53,559,747.85元,包括:(1)代天津造漆厂偿还长、短期借款本金2084万元;(2)代垫天津造漆厂兼并期间费用14,187,524.43元,其中:部分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和各项公积金等9,181,730.57元、税金1,664,232.43元、以前年度货款和1998年水电费等费用3,341,561.43元;(3)应收转让股权款11,352,849.27元,系1996年7月18日公司与天津造漆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原对天津市灯塔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和天津灯塔工贸实业开发公司的投资款共计14,726,126.07元,转让给天津造漆厂而应向其收取的款项。1998年采用债务转移方式收回3,373,276.80元;(4)应收1997年1—9月商标使用费1,832,326.60元,系1997年5月12日公司根据与天津造漆厂签订的“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协议”,按该厂损益表中所列“主营业务收入”的3%计算应收取的商标使用费;(5)应收垫付以前年度的基建借款及技术转让费5,347,047.55元。
    公司1998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平海湾”)余额为19,893,812.05元,包括:(1)根据公司与和平海湾签订的短期借贷协议书,公司为支持该公司引进设备和进口配套原材料所需“信用证”,向其提供短期资金支持,截止至1998年12月31日共计1500万元;(2)本公司正式投资前已向和平海湾提供设备资金7500万元,根据双方协议,公司按银行一年期短期借款年利率9.504%上浮10%(即10.45%)收取3个月资金占用费1,959,750元。投资成立后继续提供的资金支持按当时银行一年期短期借款年利率9.504%上浮20%(即11.40%)收取资金占用费810,920元,1998年共计应收取2,770,670元;(3)根据公司与和平海湾签订的协议书和四份天津市小型建设施工合同,公司为其镍氢电池车间土建、公用工程和设备安装提供工程施工、安装管理服务,工程价款和施工管理费共计5,123,142.05元。截止至1998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工程款300万元,尚余2,123,142.05元。
    (四)报告期本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的委托存款及委托贷款。
    (五)报告期没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贷款担保情况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本年度为公司提供3亿元额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七)其它重大事项
    1、1998年12月,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1998]74号文《关于同意将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注入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原来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持有的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国有股份84,610,4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73%,注入到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由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999年1月13日,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与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至此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简况:
    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于1998年9月25日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广浩,住所为天津市开发区第一大街10号;经营范围是:自有资金的实业投资,对投资控股,参股企业资产的经营管理及与投资有关的咨询业;各类商品的批发、零售业务。
    2、关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
    对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公司给予了密切关注,现正由总工程师倪玉德先生负责主持此项工作。我公司正在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系外购的商业软件,已与原购入的开发商协商确定,这部分软件由原开发商负责,及时作好升级调试工作;第二部分系由公司自行开发设计用于公司内部管理的软件现正抓紧进行调试,以达到2000年到来之前能够正常运作。以上工作准备在1999年上半年完成全部调试工作,迎接2000年的到来,预计不会给公司的正常运转带来不利影响。
    九、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业经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郑卫军、孟德荣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信会审字(1999)第015号]。
    (二)会计报表:(见附表1、2、3)
    (三)会计报表附注
    1、公司简介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是经天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津体改委字(1992)44号”文批准,由原天津油漆厂作为发起人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40号”文审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7)第52号”文审核批准,公司内部职工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市北辰区南仓道,注册资本154,610,411元,主要经营涂料及颜料产品的生产、销售。公司主营产品“灯塔牌”油漆是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在我国民族涂料工业中其产量、销售额及利润额均名列同行业前茅。1997年4月,“灯塔牌”油漆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确认为中国驰名商标。
    2、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制度
    公司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记帐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记帐,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将外币金额折合成记帐本位币金额记帐,折合汇率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价。期末将各种外币帐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期末市场汇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期末市场汇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原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情况下作为汇兑损益列入当期财务费用。
    (6)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和财会二字(96)2号《关于合并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等文件的规定,以公司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而成。合并时,公司的重大内部交易和资金往来均相互抵销。
    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包括:
    1)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2)直接和间接拥有其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本公司列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所执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已在会计报表合并时予以必要的调整。
    (7)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将所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8)坏帐核算方法
    公司坏帐确认标准为(1)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
    应收帐款坏帐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按期末余额的4‰计提坏帐准备金。
    (9)存货核算方法
    公司存货分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和低值易耗品等。原材料取得时按实际价格核算,领用或发出时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时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公司本期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当期实际收到的利息或分回的利润确认投资收益,短期投资在处置时按所收到的处置收入与帐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入帐。公司本期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1)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债券投资的计价及收益确认方法
    公司长期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以及支付的自发行日起至购入债券日止的应计利息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记帐。实际成本与债券面值的差额作为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采用直线法。投资收益按当期应计利息和应分摊的溢价或折价计算。
    2)长期股权投资的计价及收益确认方法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计价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金额或评估、协议确定的价值记帐。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含20%)以上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不含50%)以上的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3)公司本期不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2)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拥有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作为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
    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分类折旧率计提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类别、原始价值、估计经济使用年限、预计残值(残值率为4%)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名称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年           2.4%
    机器设备           12-15年     8.0%-6.4%
    运输工具            8-12年    12.0%-8.0%
    其他                5-18年    19.2%-5.33%
    (13)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按工程实际发生数记帐。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时暂估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工程决算价格调整固定资产帐面值。
    (14)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公司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入帐;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帐。
    无形资产在受益于公司时,按照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平均摊销,其中土地使用权按50年平均摊销,商标权按10年平均摊销,住房使用权按10年平均推销,技术转让费按5年平均摊销。
    (15)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数入帐,在有效期内平均摊销。
    (16)收入确认原则
    销售产品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公司的产品销售在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供劳务,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2)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
    3)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他人使用本公司资产发生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2)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3)利息收入可按他人使用本公司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
    4)使用费收入可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
    (17)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18)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原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财会字[1998]7号),公司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公司执行会计制度的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本期资产负债表中“1997.12.31”栏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1997年度”栏数字已按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3、税项
    (1)企业所得税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调整天津市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财企一(1996)84号)和天津市财政局财税管理二处“关于同意调整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财二发字(1996)43号),公司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2)增值税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营业税
    公司技术转让费收入、工程施工收入等按5%的税率计缴营业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司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5)教育费附加
    公司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6)防洪基金
    公司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防洪工程维护费征收办法的通知”(津政发(1994)70号),自1995年1月1日起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1%计缴防洪基金。
    (7)其他税项
    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的具体规定计算缴纳。
    4、控股子公司
    截止至1998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
    被投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投资额    所占权益比例
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  
   1,909万元  金属包装    3244万元   100%
              物制造
天津市灯塔油漆新技术公司
     130万元  技术开发     212万元  100%
             、咨询
天津油漆厂武清分厂
     259万元  油漆制       608万元   60%
              造、销售
天津灯塔摩力达建筑涂料有限公司
     300万元  装饰涂料     152万元   84%
              等制造
新疆灯塔屯河建筑涂料有限公司
    300万元   建筑涂       165万元   55%
              料制造
    1998年度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与上年相同,具体包括: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天津油漆厂武清分厂和天津市灯塔油漆新技术公司。
    由于新疆灯塔屯河建筑涂料有限公司1998年度处于筹建期,公司未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天津灯塔摩力达建筑涂料有限公司年末资产总额、年度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占母公司的比率均在10%以下,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财会二字[1996]2号),按照重要性原则,1998年度也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5、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7.12.31        1998.12.31
    现金             8376.29          21978.68
    银行存款     21910237.98       13441314.15
    合计         21918614.27       13463292.83
    (2)短期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7.12.31   1998.12.31    投资期限   年利率
           投资   跌价   投资    金额
           金额   准备   金额    准备
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其他投资-委托放款        1900000
其中:天津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0     1998.11 -1999.06 7.623%
天津丽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1998.11 -1999.03 7.227%
唐山天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400000     1998.11 -1999.02 7.623%
合计      0.00    0.00   1900000  0.00
    (3)应收票据
    公司应收票据1998年12月31日余额为19,086,447.26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天津灯塔油漆销售有限公司 
                98.10.26     99.04.10  10,000,000.00  贷款抵押
天津灯塔油漆销售有限公司 
                98.10.26     99.04.10   5,000,000.00  贷款抵押
东风汽车公司供应处 
                98.10.05     99.03.14   1,000,000.00  贷款抵押
廊坊市桥西天津油漆经销处  
                98.09.30     99.03.30      800000.00
廊坊市桥西天津油漆经销处  
                98.12.28     99.06.28      600000.00
浙江省临海市物资公司  
               98.10.22      99.04.19      500000.00
萧山市迅达特种玻璃涂料有限公司 
               98.12.23      99.06.25      400000.00
武陟县油漆玻璃供应站  
               98.09.01      99.01.01      200000.00
河北省丰润县板市天津灯塔油漆销售处  
               98.12.25      99.06.25      117000.00
安徽省黄山链传动有限公司  
               98.09.15      99.03.14      100000.00
烟台友德化工有限公司  
               98.12.25      99.04.02       60000.00
烟台友德化工有限公司  
               98.12.28      99.06.28       50000.00
安徽天源实业公司   
              98.09.11       99.03.11       30943.26
天津扎努西电器公司 
              98.07.25       99.01.25       87201.60
天津扎努西电器公司 
              98.09.30       99.03.25       46793.60
天津扎努西电器公司 
              98.10.30       99.04.25       94508.80
合计                                     19086447.26
    公司应收票据比上年增长602%,主要是公司为加快资金回笼和降低经营风险,在销售过程中大量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4)应收帐款
    公司应收帐款1998年12月31日余额为234,982,894.51元,具体帐龄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帐龄分析 
                        1997.12.31          1998.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196612604.89  88.86% 208426943.25  88.70%
    一年至二年   18717024.43   8.46%  20265894.35   8.62%
    二至三年      5101876.31   2.31%   5338165.42   2.27%
    三年以上       827018.23   0.37%    951891.49   0.41%
    合计        221258523.86 100.00% 234982894.51 100.00%
    截止至1998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帐款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单位的往来款。
    公司应收帐款中包括应收关联单位天津造漆厂62,329,471.05元,占应收帐款余额的27%。该款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5)预付帐款
    公司预付帐款1998年12月31日余额为7,536,809.67元,具体帐龄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帐龄分析 
                        1997.12.31          1998.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22079850.62  96.80% 6465858.00  85.79%
    一年至二年     18727.61   0.08%       0.00   0.00%
    二至三年      325540.47   1.43%   79604.03   1.06%
    三年以上      384884.61   1.69%  991347.64  13.15%
    合计        22809003.31 100.00% 7536809.67 100.00%
    公司预付帐款比上年减少67%,主要是上年预付天津港保税区裕泰华国际物资贸易公司原材料款2,200万元,由于该公司违约致使原合同终止。1998年公司陆续收回部分预付款,截止至1998年12月31日尚余5,668,858元未收回。由于该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1998年公司按其占用额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收取了资金占用费2,068,858元。
    截止至1998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帐款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单位的往来款。
    (6)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1998年12月31日余额为130,265,661.02元,帐龄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帐龄分析 
                        1997.12.31          1998.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50306390.63  67.08%  80405506.05  61.73%
    一年至二年  15811740.99  21.08%  28755653.24  22.07%
    二至三年     4986751.57   6.65%  15393989.27  11.82%
    三年以上     3893762.28   5.19%   5710512.46   4.38%
    合计        74998645.47 100.00% 130265661.02 100.00%
    其他应收款主要单位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性质     1997.12.31   1998.12.31
    天津造漆厂       往来款   21905500.22  53559747.85
    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
                     暂借款          0.00  19893812.05
    天津灯塔油漆销售公司
                     暂借款          0.00  19500000.00
    天津灯塔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暂借款   11534361.91  10497684.63
    其他                      41558783.34  26814416.49
    合计                      74998645.47 130265661.02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包括应收关联单位天津造漆厂53,559,747.85元,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19,893,812.05元,此两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包括应收天津灯塔油漆销售公司19,500,000元,系公司本部和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为该公司垫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天津市灯塔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10,497,684.63元,系为支持该公司扩大经营业务,促进该公司发展,向其拨付的周转资金
。根据1998年1月6日公司与天津市灯塔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签订的资金占用协议,以该公司不同时段实际占用额为基数,按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9.504%的25%(即11.88%)收取资金占用费,协议期暂定为1年。1998年公司共收到天津市灯塔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交来的资金占用费1,817,439元。
    截止至1998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单位的往来款。
    (7)存货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科目            1997.12.31    1998.12.31
    在途物资           13962212.84   14688178.15
    原材料             34064859.34   35012183.80
    委托加工材料        4204590.34     888370.87
    库存商品           51010975.75   27362921.38
    低值易耗品          1379719.02          0.00
    在产品              4188228.41    6806570.59
    合计              108810585.70   84758224.79
    公司存货比上年减少22%,主要是库存商品中产成品实现销售造成存货减少
。
    (8)待摊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原始金额    199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1998.12.31
1994年期初存货进项税    
19656250.64 6237304.75      0.00      16037.44    6221267.31
    其他                                        
               9583.20   2000.00       9583.20       2000.00
    合计    6246887.95   2000.00      25620.64    6223267.31
    根据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津国税流[1998]17号文“关于清理并暂停抵扣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通知”,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决定从1998年7月1日起对期初存货已征税款进行清理,在清理期间,暂停对期初库存已征税款的抵扣。故除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灯塔油漆新技术公司经税务局同意将剩余期初库存已征税款16,037.44元全部抵扣外,其余未进行抵扣。
    (9)长期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1998.12.31
长期股权投资  32744619.62 58392957.57 2016231.28 89121345.91
长期债权投资    236620.00        0.00   81500.00   155120.00
    合计      32981239.62 58392957.57 2097731.28 89276465.91
    2)长期股权投资
    ①股票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份类别   股票数量   股权比例    期末市价    1998.12 .31
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194400.00      7%       5.02       30000.00
    ②其他股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      投资      本期权益      累计权益      1998.12 .31
   年限      比例       增减          增减
    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
   永久     26.27%  4755617.35   4755617.35    49755617.35
    天津灯塔关西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15    47.50%  4510108.57   7102487.91    22371533.69
    天津关西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15       16%        0.00         0.00     4800000.00
    天津灯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15       40%   640489.15    640489.15     3481596.42
    天津灯塔摩力达建筑涂料有限公司         
      15       84%    39744.31     39744.31     2559744.31
    新疆灯塔屯河建筑涂料有限公司           
      10       55%        0.00         0.00     1650000.00
    天津油漆厂武邑分厂                      
       5       50%   270973.70   1609053.21     1561435.83
    开发区莱特赫斯涂料联合公司             
      20       35%     6024.49     65557.37     1271418.31
    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                   
             0.44%        0.00         0.00      900000.00
    天津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0.08%        0.00         0.00      360000.00
    北京华凌涂料有限公司  
     永久    1.98%        0.00         0.00      250000.00
    天津轮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0.03%        0.00         0.00       80000.00
    天津中瑞科贸有限公司                     
                           0.00         0.00       50000.00
    合计            10222957.57  14212949.30    89091345.91
    3)长期债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种类 
面值  年利率  购入金额  到期日  本期  累计应收或  1998.12 .31
                                 利息 已收利息
电力债券
125120   0     125120.00  2000年   0     0         125120.00
衡阳化工总厂债券 
 30000   0      30000.00           0     0          30000.00
合计  
155120   0     155120.00           0     0         155120.00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比上年增加172%,主要是公司根据1998年6月29日的董事会决议,对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4,500万元。截止至1998年6月30日,公司共投入现金4,500万元,此项投资经天津公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津公会验字(1998)第10号验资报告。依照《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并经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自1998年7月1日起开始享有该公司股东权益份额,持股比例为26.27%。
    根据1998年3月11日公司与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联合设立新疆灯塔屯河建筑涂料有限公司的合同,公司以技术、实物和现金形式投资16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5%。以上投资经新疆标准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新标验字第517号验资报告。
    (10)固定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固定资产类别  
 199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998.12.31
 房屋及建筑物                             
  65919023.45     1629991.53      12495.39     67536519.59
    机器设备                                 
  87495035.13     7749159.26     414970.58     94829223.81
    运输工具                                  
   7043620.02     1389182.00     472912.70      7959889.32
    其他                                      
   6431646.31       41560.00          0.00      6473206.31
    合计                                    
 166889324.91    10809892.79     900378.67    176798839.03
    累计折旧类别  
 199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998.12.31
    房屋及建筑物    
   17201573.76     1522738.49        0.00       18724312.25
    机器设备                     
   44418479.22     5876536.93   317924.08       49977092.07
    运输工具                                  
    3652043.40      905784.20   394249.26        4163578.34
    其他                                      
    2941110.59      489375.88        0.00        3430486.47
    合计                                     
   68213206.97     8794435.50   712173.34       76295469.13
    净值                                     
   98676117.94                                 100503369.90
    固定资产本期增加额中包括在建工程完工转入7,375,394.25元。
    (11)在建工程
    单位:人民币元
    工程名称
预算数     199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998.12.31                   
                             转固定资产数   其他减少数 
      资金来源    工程进度
 
原料库
372万     5513773.95   138894.00   0.00      0.00   5652667.95 
      其他          95%
小型机 
158万      623947.53        0.00   0.00      0.00    623947.53 
      其他         95%
供销填土 
 40万      653821.32        0.00   0.00  91511.62    562309.70 
      其他
清洁工艺   938689.94  1229111.28 
                             2167801.22      0.00         0.00 
    金融机构贷款
印铁车间设备 
          4019829.19    58800.00 
                             4078629.19      0.00         0.00 
      其他
其他       743203.99 1504058.14 
                             1128963.84 254860.16    863438.13            
      其他
合计     12493265.92 2930863.42 
                             7375394.25 346371.78   7702363.31
    在建工程本期无利息资本化金额。
    (12)无形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种类  
原始金额  199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转出  本期摊销  1998.12.31
商标权                                           
 5770000.00   2885000.04   0.00   0.00   576999.96  2308000.08
土地使用权                                      
15164957.00  13750188.68   0.00   0.00   303299.18 13446889.50
技术转让费                                       
 5188731.74   2233055.94 
                     2454377.53   0.00   955933.74  3731499.73
购房使用权                                       
              2023625.47   0.00   0.00   276041.52  1747583.95
土地转让费              
   75000.00         0.00  
                       75000.00   0.00     5000.03    69999.97
    合计                                                      
             20891870.13   
                     2529377.53   0.00  2117274.43 21303973.23
    公司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原值包括公司1992年成立时,国家股投资入股的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值13,469,500元和合并报表单位天津油漆厂武清分厂1996年新增的土地使用权价值1,695,457元。
    公司本期新增技术转让费2,454,377.53元,系公司根据与德国Herberts公司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所支付的第二笔技术提成费,自1998年3月起开始摊销,摊销期为5年。
    住房使用权系公司历年为职工购买的住房使用权。
    (1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种类  
   199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1998.12.31
    厂房租赁费                      
    775683.28       0.00       155136.60     620546.68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系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向天津市天穆农工商公司租赁库房用地的租赁费。
    (14)短期借款
    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类别       1997.12.31 1998.12 .31
    抵押借款          0.00  27000000.00
    担保借款    9000000.00 295899182.80
    信用借款  236450000.00         0.00
    合计      245450000.00 322899182.80
    公司短期借款比上年增加32%,主要是1998年新增投资项目和补充生产流动资金所致。
    (15)应付票据
    公司应付票据1998年12月31日余额为2,140,000元,其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单位的往来款。
    (16)应付帐款
    公司应付帐款1998年12月31日余额为76,430,921.60元,其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往来款项。
    (17)预收帐款
    公司预收帐款1998年12月31日余额为10,559,016.97元,其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往来款项。
    (18)应付股利
    单位:人民币元
    份名称          1997.12.31 1998.12 .31
    国家股股利     13283834.53  6177096.39
    法人股股利      4120583.60  3038425.60
    个人股股利      7715258.72  1317385.66
    合计           25119676.85 10532907.65
    (19)未交税金
    单位:人民币元
    税种          1997.12.31 1998.12 .31
    增值税       1814848.12  768758.35
    所得税       1792948.18 -442522.79
    城建税        147551.63  132249.68
    营业税        328758.61 1309051.39
    其他           98472.47       0.00
    合计         4182579.01 1767536.63
    (20)其他应付款
    公司其他应付款1998年12月31日余额为23,068,740.02元,其中应付天津市财政局资金管理处500万元,是公司与天津市财政局资金管理处于1998年11月4日签订的财政周转金借用合同,借款本金500万元,期限自1998年11月4日至1999年4月19日,月利率为6.0225‰
。截止至1998年12月31日公司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往来款项。
    (21)长期应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7.12.31 1998.12 .31
    1993年国家股股利转借款     4686728.26 4148107.67
    公司经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将1993年12月31日应付国家股股利转借款全额转期,重新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1998年8月14日至2001年8月14日,三个计息年度分别按年利率5.688%、6.399%和7.11%计算。原合同年利率由13.56%减为按现行银行借款年利率7.11%下浮30%计算,截至1998年8月14日共减免利息912,034.39元。
    (22)股本
    单位:人民币元
    1997.12.31            本次变动增减           1998.12 .31
                配股    送股   公积   其他  小计
                              金转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84610411   0.00  0.00     0.00   0.00    0.00  84610411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84610411   0.00  0.00     0.00   0.00    0.00  84610411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2429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4290000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08900411   0.00  0.00     0.00  0.00     0.00 108900411
二、已流通部分
1.境内上市的人民  
     4571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5710000
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4571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5710000
股份总额        
    154610411  0.00   0.00     0.00  0.00    0.00  154610411
    (23)资本公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998.12.31
    股本溢价                        
  56521332.78          0.00          0.00        56521332.78
    股权投资准备                           
         0.00     610521.58          0.00          610521.58
    其他                             
   1608577.82          0.00          0.00         1608577.82
    合计                            
  58129910.60     610521.58          0.00        58740432.18
    公司1998年增加资本公积610,521.58元,是公司本年对新疆灯塔屯河建筑涂料有限公司投资,投出的非现金资产的评估价值与原帐面价值的差额
。
    (24)盈余公积
    单位:人民币元
    盈余公积  
               199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998.12.31
法定盈余公积   11997075.91 2737675.68   0.00    14734751.59
公益金          3026588.61 1368837.84   0.00     4395426.45
单项留利        1414562.97       0.00   0.00     1414562.97
合计           16438227.49 4106513.52   0.00    20544741.01
    (25)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1997年度   1998年度
    年初未分配利润         33828703.63   149600.84
    加:本年度净利润        24014651.46 27376756.7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401465.15  2737675.68
    提取法定公益金          1200732.57  1368837.84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0.00        0.00
    减:分配的普通股股利    54091556.53        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0.00        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149600.84 23419844.10
    根据公司1998年度利润预分方案,按本年净利润27,376,756.78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737,675.68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1,368,837.84元。
    (26)其他业务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7年度           1998年度
                      利润      收入      支出      利润
    材料销售利润  -165310.70  4308243.13 3905931.24  402311.89
    四技收益       396335.64   454826.75       0.00  454826.75
    技术转让费收益1533550.10  4581519.50   91950.00 4489569.50
    工程施工管理        0.00  5123142.05 2341206.38 2781935.67
    商标使用费收益
                  1731548.64        0.00       0.00       0.00
    加工费          46632.48    26034.19       0.00   26034.19
    其他            23868.54     3262.73    2295.72     967.01
    合计          3566624.70 14497028.35 6341383.34 8155645.01
    公司其他业务利润比上年增长129%,主要是由于工程施工管理收益和技术转让费收益增加。
    工程施工管理收益2,781,935.67元是公司为关联单位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工程施工管理获取的收益。请详见“(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技术转让费收益是公司与湖北宜昌三峡制漆厂签订技术合同,向该厂转让金属闪光漆等4类产品的制造技术,收取技术转让费155万元。公司与关联单位天津灯塔关西涂料化工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合同,转让“灯塔”牌生产技术,应收技术入门费1,531,519.50元。此两项技术合同已经天津市经委技术合同登记处进行认定登记,免予征收营业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灯塔油漆新技术公司向萧山市迅达特种玻璃涂料有限公司转让重防腐涂料技术,收取技术转让费150万元,扣除有关税费后净收益1,408,050元。此三项技术转让费净收益共计4,489,569.50元。
    “四技收益”转让是指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净收益。
    (27)财务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7年度     1998年度
    利息支出     25956230.88 31580097.03
    减:利息收入   5376081.79 12327222.09
    汇兑损失            0.00        0.00
    减:汇兑收益       241.67        0.00
    其他            40568.99    81217.95
    合计         20620476.41 19334092.89
    公司本年度利息收入12,327,222.09元,主要包括公司本年度向资金占用单位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2,094,559.25元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32,662.84元。
    收取资金占用费单位明细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天津油漆总厂系统内各油漆经营单位   5401592.25
    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       2770670.00
    裕泰华国际物资贸易公司             2068858.00
    天津市灯塔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1817439.00
    天津灯塔特色油漆配制有限公司         36000.00
    合计                              12094559.25
    根据1998年1月20日津灯涂财字(98)第16号“关于对系统内经营
‘灯塔牌’油漆的经营单位收取资金占用费的通知”,本公司为加大转换经营机制的改革力度,促进经营单位及时向公司解交销售货款,以提高公司应收帐款周转速度,自1998年1月开始,对天津市油漆总厂系统内各经营“灯塔牌”油漆的经营单位所占用的销售货款,实行有偿占用收取资金占用费。计费基数以各经营单位月末余额为占用额,扣除合理周转天数90天后,按银行一年期短期借款利率7.92%下浮20%(即6.336%)收取资金占用费。公司分别与40余个经营单位签订了资金占用有偿使用协议,并由各单位对1998年度资金占用费结算单进行了确认,共计5,401,592.25元。
    收取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2,770,670元,请详见“(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收取天津裕泰华国际物资贸易公司资金占用费2,068,858元,请详见
“附注5预付帐款”。
    收取天津市灯塔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资金占用费1,817,439元,请详见“附注6其他应收款”。
    (28)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7年度   1998年度
    股权投资收益            4233553.00 11010007.5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0.00        0.00
    非控股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4233553.00 11010007.57
    债权投资收益              40600.00   160387.92
    合计                    4274153.00 11170395.49
    公司投资收益比上年增长161%,主要是由于新增投资而增加的投资收益。1998年从非控股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为11,010,007.57元,其中: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比例 投资收益
    按成本法
    天津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0.08%  23600.00
    北京华凌涂料有限公司                  1.98%  11450.00
    天津关西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16% 752000.00
    小计                                         787050.00
    按权益法
    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        26.27% 4755617.35
    天津灯塔关西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47.50% 4510108.57
    天津灯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40%  640489.15
    天津油漆厂武邑分厂                     50%  270973.70
    天津灯塔摩力达建筑涂料有限公司         84%   39744.31
    开发区莱特赫斯涂料联合公司             35%    6024.49
    小计                                       10222957.57
    合计                                       11010007.57
    上表中按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收益是根据各被投资单位经审计的1998年度净利润和本公司投资应享有的份额计算。
    (29)补贴收入
    公司1998年收到补贴收入10,641.34元,是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退回的出口退税。
    (30)所得税
    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为29,962,485.52元,所得税税率为15%,应纳所得税为2,571,033.96元。所得税实际税负不足15%的原因主要是进行了以下纳税调整: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财企一(1994)96号”文,公司从地处天津市的所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分得的利润,如其中含有接受投资方地区税务机关按规定给予减免所得税的利润,视同已税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公司本年利润总额中包含视同已税利润11,010,007.57元,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财企一(1996)63号”文的有关规定,公司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天津市灯塔油漆新技术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中的“四技”净收入各500,000元免征所得税。
    公司是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国经贸(1993)465号”文批准确认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工字[1996]41号”文和天津市财政局“财企一(1996)63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逐年增长,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企业,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税所得额。公司本年度经天津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可抵扣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661,316.33元。
    (31)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天津灯塔油漆销售公司 
             代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9500000.00
    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
             垫付银行信用证保证金          15000000.00
    天津造漆厂
             代还短期借款                  16300000.00
    天津造漆厂
             垫付工资、水电费等            14187524.43
    天津造漆厂
             代还基建借款                   4540000.00
    天津油漆助剂厂
             暂借款                         3000000.00
    其他                                    2574647.26
    合计                                   75102171.69
    (32)营业外收支净额
    公司本年度营业外收支净额21,439.54,其中:营业外收入336,429.00,包括(1)固定资产净收益74,490.00,城市拆迁补偿费257,216.50,其他4722.50。营业外支出314,989.46,包括(1)固定资产损失27,236.91,捐赠支出280,436.52其他7,316.03。
    6、分行业资料
    单位:人民币元
    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1997年度       1998年度    1997年度      1998年度   
                                               营业毛利 
                                       1997年度      1998年度
油漆销售  
375562529.48 356136378.74 274273025.03 265730266.42 
                                     101289504.45  90406112.32
    7、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公司关系    经济性质     法人代表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
  天津市     碱产品制造、  母公司      全民所有制企业  戴成文
  和平区     资产经营
  湖北路
    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
  天津市     金属包装物    全资子公司   股份制全资投入 熊必琪
  北辰区     及容器制造
  朝阳路
    天津油漆厂武清分厂
  天津杨    油漆制造、销售 控股子公司   全民与集体联营 李尚侠
 村京塘高
速立交桥北
    天津市灯塔油漆新技术公司
  天津市   技术开发、咨询  全资子公司   股份制全资投入 倪玉德
  南开区鞍
山西道413号
    天津灯塔摩力达建筑涂料有限公司
  天津北   装饰涂料、胶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熊必琪
  辰区双   粘剂制造
  街经济
  开发区
    新疆灯塔屯河建筑涂料有限公司
  新疆省  建筑涂料制造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冠林
  昌吉市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199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998.12.31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 
人民币297,310万元     -             -    人民币297,310万元
    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 
   人民币1909万元     -             -       人民币1909万元
    天津油漆厂武清分厂 
    人民币259万元     -             -        人民币259万元
    天津市灯塔油漆新技术公司 
    人民币130万元     -             -        人民币130万元
    新疆灯塔屯河建筑涂料有限公司 
    人民币300万元     -             -        人民币300万元
    天津灯塔摩力达建筑涂料有限公司 
    人民币300万元     -             -        人民币300万元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单位:人民币元
    企业名称 
  199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998.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  
84610411 54.73%  -      -       -       -    8461041 154.73%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及与本公司关系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天津造漆厂                     同属于公司的大股东
    天津油漆厂武邑分厂             公司的联营企业
    天津灯塔关西涂料化工有限       公司公司的合资企业
    天津莱特赫斯涂料联合公司       公司的合资企业
    天津灯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公司的合资企业
    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的合资企业
    (5)应收应付及往来款关联方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7.12.31   1998.12.31
    应收帐款:
    天津造漆厂                    99705995.65 62329471.05
    其他应收款:
    天津造漆厂                    21905500.22 53559747.85
    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         0.00 19893812.05
    天津灯塔关西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879989.64  1531519.50
    公司1998年12月31日应收帐款中应收天津造漆厂余额为62,329,471.05元,主要是由于根据天津市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下发的“津清办[1997]7号”文的有关规定,在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对天津杏推嶙艹低车某钦蚣逅兄破笠到辛瞬ń缍?将以原天津市油漆总厂、天津市油漆总厂供销公司、天津油漆厂名义举办的油漆经营单位划转到天津造漆厂。据此,公司将应收这些经营单位的货款也划转到天津造漆厂,1998年各经营单位货款陆续回笼,使应收帐款减少。
    公司1998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天津造漆厂余额为53,559,747.85元,包括:1)代天津造漆厂偿还长、短期借款本金2,084万元;2)代垫天津造漆厂兼并期间费用14,187,524.43元,其中:部分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和各项公积金等9,181,730.57元、税金1,664,232.43元、以前年度货款和1998年水电费等费用3,341,561.43元;3)应收转让股权款11,352,849.27元,系1996年7月18日公司与天津造漆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原对天津市灯塔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和天津灯塔工贸实业开发公司的投资款共计14,726,126.07元,转让给天津造漆厂而应向其收取的款项。1998年采用债务转移方式收回3,373,276.80元;4)应收1997年1-9月商标使用费1,832,326.60元,系1997年5月12日公司根据与天津造漆厂签订的
“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协议”,按该厂损益表中所列“主营业务收入”的3%计算应收取的商标使用费;5)应收垫付以前年度的基建借款及技术转让费5,347,047.55元。
    公司1998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天津和平海湾电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平海湾”)余额为19,893,812.05元,包括:1)根据公司与和平海湾签订的短期借贷协议书,公司为支持该公司引进设备和进口配套原材料所需“信用证”,向其提供短期资金支持,截止至1998年12月31日共计1,500万元;2)本公司正式投资前已向和平海湾提供设备资金7500万元,根据双方协议,公司按银行一年期短期借款年利率9.504%上浮10%(即10.45%)收取3个月资金占用费1,959,750元。投资成立后继续提供的资金支持按当时银行一年期短期借款年利率9.504%上浮20%(即11.4%)收取资金占用费810,920元,1998年共计应收取2,770,670元;3)根据公司与和平海湾签订的协议书和四份天津市小型建设施工合同,公司为其镍氢电池车间土建、公用工程和设备安装提供工程施工、安装管理服务,工程价款和施工管理费共计5,123,142.05元。截止至1998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工程款300万元,尚余2,123,142.05元。
    (6)贷款担保情况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本年度为公司提供3亿元额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8、或有事项
    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
    9、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1998]74号“关于同意将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注入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天津市人民政府原授权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全部国有股份84,610,4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3%,注入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持有。1999年1月13日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与天津津联投资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
    公司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0、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于1997年11月4日召开二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定对天津造漆厂实施兼并。有关兼并方案已上报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和天津市调整工业办公室并已获批准。目前有关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正式兼并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公司的其他有关资料
    (一)公司变更注册于1997年9月18日,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306407
    (三)税务登记号码:120105103064074
    (四)公司未流通股票的托管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五)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北京西城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1202室。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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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产负债表(附表1)
编制单位: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注释    1997.12.31               1998.12.31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046051.19  21918614.27  10094050.81  13463292.83
短期投资         0.00         0.00   1900000.00   1900000.00
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0.00         0.00         0.00         0.00
短期投资净额      0.00         0.00   1900000.00   1900000.00
应收票据    2650000.00   2718800.00  16827000.00  19086447.26
应收股利          0.00         0.00    137166.24         0.00
应收利息          0.00         0.00         0.00         0.00
应收帐款  217643490.99 221258523.86 232661455.32 234982894.51
减:坏帐准备  870573.96    876264.87    930645.82    939931.58
应收帐款净额             
          216772917.03 220382258.99 231730809.50 234042962.93
预付帐款   22809003.31  22809003.31   7406809.67   7536809.67
应收补贴款        0.00         0.00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72819901.24  74998645.47 124325626.24 130265661.02
存货       95064359.11 108810585.70  73268211.26  84758224.79
减:存货跌价准备   0.00         0.00         0.00         0.00
存货净额   95064359.11 108810585.70  73268211.26  84758224.79
待摊费用    6152534.09   6246887.95   6152534.09   6223267.31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0.00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长期债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流动资产合计
          434314765.97 457884795.69 471842207.81 497276665.81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72763755.87  32744619.62 129559291.98  89121345.91
长期债权投资 217000.00    236620.00    150000.00    155120.00
长期投资合计
           72980755.87  32981239.62 129709291.98  89276465.91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0.00         0.00         0.00         0.00
长期投资净额 
           72980755.87  32981239.62 129709291.98  89276465.9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24842441.52 166889324.91 129132587.99 176798839.03
减:累计折旧     
           59294030.70  68213206.97  65023473.11  76295469.13
固定资产净值             
           65548410.82  98676117.94  64109114.88 100503369.90
工程物资          0.00   2261704.42         0.00   1585884.62
在建工程    7667707.63  12493265.92   6849651.25   7702363.31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0.00         0.00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合计
           73216118.45 113431088.28  70958766.13 109791617.83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9081697.09  20891870.13  19550338.57  21303973.23
开办费            0.00         0.00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775683.28         0.00    620546.68
其他长期资产      0.00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19081697.09  21667553.41  19550338.57  21924519.91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0.00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599593337.38 625964677.00 692060604.49 718269269.46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38700000.00 245450000.00 314999182.80 322899182.80
应付票据    9800000.00   8800000.00   3140000.00   2140000.00
应付帐款   62381150.88  71033977.08  71241026.77  76430921.60
预收货款    5259588.66   5306366.14  10091167.04  10559016.97
代销商品款        0.00         0.00         0.00         0.00
应付工资     260538.14   1278050.32    260538.14   1194906.09
应付福利费   424894.81    413879.60   2146853.16   2467031.55
应付股利   25119676.85  25119676.85  10532907.65  10532907.65
应交税金  192545598.99   4182579.01    430163.39   1767536.63
其他应交款    51122.16    534647.47     79872.09    355140.63
其他应付款  9693232.51  14362853.83  16633370.87  23068740.02
预提费用          0.00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10402024.57  10402024.57         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364637827.57 386884054.87 429555081.91 451415383.95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0.00         0.00         0.00         0.00
应付债券          0.00         0.00         0.00         0.00
长期应付款  4686728.26   4686728.26   4148107.67   4148107.67
住房周转金        0.00    958436.62         0.00         0.00
其他长期负债 940631.62         0.00   1041986.62   1059791.62
长期负债合计    
            5627359.88   5645164.88   5190094.29   5207899.29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0.00         0.00         0.00         0.00
负债合计  370265187.45 392529219.75 434745176.20 456623283.24
少数股东权益      0.00   4107307.32         0.00   4330557.93
股东权益
股本      154610411.00 154610411.00 154610411.00 154610411.00
资本公积
           58129910.60  58129910.60  58740432.18  58740432.18
盈余公积   16438227.49  16438227.49  20544741.01  20544741.01
其中:公益金 3026588.61   3026588.61   4395426.45   4395426.45
未分配利润   149600.84    149600.84  23419844.10  23419844.10
股东权益合计                                                                                                                                                                                                         
          229328149.93 229328149.93 257315428.29 257315428.29
负债与股东权益总计                                                                                                                                                                                           
          599593337.38 625964677.00 692060604.49 718269269.46

                   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附表2)
编制单位: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注释  
                     1997年度                1998年度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354781634.21 375562529.48 342665354.31 356136378.74
减:折扣与折让                                                                                        
                 0.00         0.00         0.00         0.00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354781634.21 375562529.48 342665354.31 356136378.74
减:主营业务成本                                                                       
         263902520.08 274273025.03 261972359.66 265730266.4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207650.85   2470739.70   3046296.16   3295913.00
二、主营业务利润                                                                       
          88671463.28  98818764.75  77646698.49  87110199.32
加:其他业务利润                                                                       
           3032524.67   3566624.70   6437321.08   8155645.01
减:存货跌价损失                                                                               
                 0.00         0.00         0.00         0.00
营业费用                                                                               
          11348058.80  11582868.88   9048467.06   9181970.84
管理费用                                                                               
          39966999.38  47872711.10  40270897.65  47989771.45
财务费用  19659633.98  20620476.41  18299344.00  19334092.89
三、营业利润             
          20729295.78  22309333.06  16465310.86  18760009.15
加:投资收益                                                                           
           5316690.02   4274153.00  13208725.05  11170395.49
补贴收入                                                                                    
                 0.00         0.00     10641.34     10641.34
营业外收入  624031.04    673215.14    331706.50    336429.00
减:营业外支出27010.78    105282.26    307950.10    314989.46
四、利润总额 
          26643006.06  27151418.94  29708433.65  29962485.52
减:所得税  2628354.60   2990467.76   2331676.87   2571033.96
减:少数股东损益                                                                               
                 0.00    146299.73         0.00     14694.78
五、净利润 
          24014651.46  24014651.46  27376756.78  27376756.78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3828703.63  33828703.63    149600.84    149600.84
盈余公积转入     0.00         0.00         0.00         0.00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57843355.09  57843355.09  27526357.62  27526357.6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401465.15   2401465.15   2737675.68   2737675.68
提取法定公益金 
           1200732.57   1200732.57   1368837.84   1368837.84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54241157.37  54241157.37  23419844.10  23419844.10
减:已分配优先股股利                                                                           
                 0.00         0.00         0.00         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0.00         0.00         0.00         0.00
应付普通股股利                                                                         
          54091556.53  54091556.53         0.00         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0.00         0.00         0.00         0.00
八、未分配利润                                                                           
            149600.84    149600.84  23419844.10  23419844.10

                      3、现金流量表(附表3)
编制单位: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母公司数        合并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53228008.81  303486057.31
收取的租金                               0.00          0.00
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42549402.84   51696419.22
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0.00      13327.0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153669.64    7153669.64
现金流入小计                     302931081.29  362349473.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9511197.53  175443606.98
经营租赁所支付现金                       0.00          0.0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6948149.20   44036500.83
支付的增值税款                    48468407.45   57981977.82
支付的所得税款                     4380548.85    4608436.14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2932785.13    3471231.2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注:31)
                                  70189871.45   75102171.69
现金流出小计                     302430959.61  360643924.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0121.68    1705548.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67000.00      67000.00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3220931.28    3220931.28
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0.00      10896.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77450.00      84572.5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60033.25    4060033.25
现金流入小计                       7425414.53    7443433.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3269048.13    3851397.49
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46620000.00   46620000.00
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900000.00    19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现金流出小计                      51789048.13   52371397.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363633.60  -44927964.4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67000000.00  37615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    50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372000000.00  38115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98000000.00  306000000.00
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0.00          0.00
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7818031.06    9076081.06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0270457.40   31306824.42
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0.00          0.00
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0.00          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现金流出小计                     336088488.46  346382905.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911511.54   34767094.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0.00          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净增加额    -7952000.38   -8455321.44
附注: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0.00          0.00
以投资偿还债务                           0.00          0.00
以固定资产进行长期投资              252092.86     252092.86
以存货偿还债务                           0.00     275758.65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0.00          0.00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27376756.78   27376756.78
加:计提的坏帐准备或转销的坏帐        62895.35      63760.48
固定资产折旧                       6375172.89    8779249.72
无形资产摊销                       2060736.05    2272410.8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47253.09     -49359.1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0.00       2313.00
财务费用                          17755469.71   18806189.10
投资损失(减收益)                 -13012737.97  -10963511.91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0.00          0.00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21796147.85   23257107.4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66725003.88  -71597116.4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8823152.19    7793622.38
增值税增加净额(减减少)            -5919004.61   -5976259.71
其他                               1953790.41    1940386.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0121.68    1705548.50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                10094050.81   13463292.83
减:货币资金的期初余额             18046051.19   21918614.27
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                   0.00          0.00
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0.00          0.00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0.00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952000.38   -84553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