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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海能源: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董事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0-06-10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次董事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名,实际参加

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成员任期结束,根据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会商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

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张云峰先生、韩铁梅女士、李

勃洋先生、魏伟先生、郭锐先生、孙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普通

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冼国明先生、樊登义先生、李胜楠女士为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的相关规

定,作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

立判断,并经认真研究,对本次董事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发表如下意见:

                              -1-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的第十届董事会普通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认为被提名

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要求、规定以及其他不允许担任

董事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李莉、冼国明、樊登义

                                                  2020 年 6 月 9 日




                              -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年度津贴标准的独立意见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名,实际参加

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董事会成员任期结束,根据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将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按照公司实

际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年

度津贴标准继续沿用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年度津贴标准,即普通董事

津贴为 2.5 万元/年(税后),独立董事津贴为 5 万元/年(税后)。该

议案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作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

对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年度津贴标准的发表意见如下:

    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年度津贴标准符合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李莉、冼国明、樊登义

                                                  2020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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