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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海能源:一季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告)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

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

(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以及参

照新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

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不存在不利影响,不会

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