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关于十届8次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1-04-30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十届八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 9 名,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充分了解和研究了公司提交
的《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就审议上述事项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我们审阅了公司《公司变更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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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意关于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据此开展相关工
作。
独立董事: 冼国明、樊登义、李胜楠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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