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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海能源: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10-2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滨海能源
股票代码:            00069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5 区 4 号楼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5 区 4 号楼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协议受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
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天津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的批复,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以及获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目前相关方正在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做准备。本次权益
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滨海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在滨海能源拥有权益。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释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 1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0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或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10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12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2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 12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 12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 13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3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14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15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6

      一、本次交易资金总额 ............................................................................................................ 1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 16

      三、资金支付方式 .................................................................................................................... 16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17

                                                                       2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 17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
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17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17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 17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18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 18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18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9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19

       二、同业竞争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 19

       三、关联交易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 20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2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22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22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22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 22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
股份的情况 ........................................................................................................................................ 23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4

       一、资产负债表 ........................................................................................................................ 24

       二、利润表 ................................................................................................................................ 25

       三、现金流量表 ........................................................................................................................ 27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9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0

备查文件.................................................................................................................................. 32

   一、备查文件 ............................................................................................................................ 32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 32

附表 ......................................................................................................................................... 34




                                                                    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                指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滨海能源       指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旭阳控股
                        指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受让方
京津文化/转让方         指 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旭阳控股与京津文化签署的《股份转让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协议》,约定京津文化将其所持滨海能源 44,429,508 股股份
                           转让给旭阳控股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收购/    旭阳控股受让京津文化持有的滨海能源 44,429,508 股股份,
                       指
本次交易/本次股份转让     占滨海能源总股本的 20.00%,从而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京津文化持有的滨海能源 44,429,508 股股份,占滨海能源总
标的股份                指
                             股本的 20.00%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文交所              指 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
天津文改办              指 天津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格式准则第 16 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5 区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杨雪岗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7655030132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蒽油、
                  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
                  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经营范围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4 年 08 月 04 日至 2024 年 08 月 03 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5 区 4 号楼

联系电话          010-637016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旭阳控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杨雪岗。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杨雪岗               路小梅

                            99%                      1%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旭阳控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杨雪岗,杨雪岗


                                          6
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杨雪岗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国籍
身份证号码              132130********0512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5 区 4 号楼
联系电话                010-6370161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

业务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旭阳控股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主体及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旭阳供应链管理
 1                           100,000         旭阳控股 100%      供应链管理及贸易服务
         有限公司
       旭阳置业有限公
 2                            20,000         旭阳控股 100%      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司
       北京旭阳基金管
 3                            1,000          旭阳控股 100%      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
         理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
       北京旭阳科技有
 4                           47,145.23       旭阳控股 100%      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
           限公司
                                                                咨询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
       邢台旭阳科技有                      北京旭阳科技有限公
 5                            3,000                             展,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
           限公司                                司 100%
                                                                技术开发
       旭阳工程有限公                      北京旭阳科技有限公   工程设计、咨询、施工及
 6                           50,000.00
             司                                  司 100%        项目管理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雪岗控制的除旭阳控股以外的其他核心企业和主营
业务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主体及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7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主体及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中国旭阳集团                       泰克森有限公司       焦炭及焦化产品,精细化工
1                   100,000(港币)
       有限公司                               70.28%         产品生产和销售
     旭阳集团有限                     中国旭阳集团(香港)
2                      500,000                               股权投资
         公司                             有限公司 100%
     河北旭阳能源                       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3                      100,000                               焦炭及焦化产品生产与销售
       有限公司                                100%
     唐山旭阳化工                       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苯、甲苯、二甲苯、邻苯二
4                      64,500
       有限公司                                100%          甲酸酐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沧州旭阳化工                       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己内酰胺、硫酸铵、聚酰胺
5                    15,160(美元)
       有限公司                               89.92%         热塑性弹性体生产与销售
     邢台旭阳化工                       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6                      21,852                                邻苯二甲酸酐的生产与销售
       有限公司                                100%
                                                             煤焦油深加工产品、苯加氢
     邢台旭阳煤化                      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7                      51,000                                精制产品、环己烷的生产与
     工有限公司                              100%
                                                             销售
     唐山旭阳芳烃                       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8                      37,833                                苯乙烯生产与销售
     产品有限公司                             100%
                                      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持
     旭阳营销有限                                            煤炭、焦炭、精细化工产品
9                      120,000        股 75%;河北旭阳能
         公司                                                等产品贸易
                                      源有限公司持股 25%
     呼和浩特旭阳
                                       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10   中燃能源有限      12,500                                焦炭及焦化产品生产与销售
                                             55%
         公司
     定州天鹭新能                     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
11                     20,000                                甲醇、液氨生产与销售
     源有限公司                             司 100%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
     北京旭阳数字                      旭阳营销有限公司
12                      2,000                                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
     科技有限公司                          71.05%
                                                             软件开发
                                      旭阳集团有限公司直
                                      接持有 0.01%,通过
     山东方明化工                                            环己酮、尼龙产品生产与销
13                     38,800         芜湖顺日信泽股权投
     股份有限公司                                            售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 30.00%
                                      旭阳集团有限公司直
                                      接持有 0.01%,通过     98%硫酸、105%烟酸、碳酸
     山东东巨化工
14                     38,897         芜湖顺日信泽股权投     钠、硫酸铵、双氧水、己内
     股份有限公司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酰胺的生产与销售
                                      伙)间接持有 30.00%
                                      旭阳集团有限公司直
                                      接持有 0.01%,通过
     山东洪达化工                                            焦炭及焦化产品、液氨、硝
15                     42,000         芜湖顺日信泽股权投
       有限公司                                              酸生产与销售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 30.00%
                                      旭阳集团有限公司直
     山东勇智化工                                            环己酮、环己烷、苯的生产
16                     30,000         接持有 0.01%,通过
       有限公司                                              与销售
                                      芜湖顺日信泽股权投
                                           8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持股主体及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 30.00%
                                    旭阳集团有限公司直
                                    接持有 0.01%,通过
     山东洪鼎化工                                              己二酸、二元酸的生产与销
17                     30,000       芜湖顺日信泽股权投
       有限公司                                                售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 3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旭阳控股成立于 2004 年 8 月 4 日,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
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蒽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
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旭阳控股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26,596.87                804,895.24            522,283.84

总负债                          864,594.79                748,698.44            477,007.92

净资产                           62,002.08                 56,196.80              45,275.9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
                                 45,044.26                 35,790.67              27,559.70
益
资产负债率                         93.31%                    93.02%                 91.33%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267,341.86                185,561.87              92,875.91

净利润                           -4,210.00                 -5,901.43               1,849.00

销售毛利率                          8.04%                    11.20%                 21.54%

销售净利率                          -1.57%                    -3.18%                 1.99%

净资产收益率                        -6.79%                  -10.50%                  4.08%
注:1、以上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度数据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年末总负债/年末总资产*100%;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
收入*100%;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度净利润/当年末净
资产*100%。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旭阳控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1       杨雪岗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2       郭修全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3        石峰         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旭阳控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未受
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或金融机构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旭阳控股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或金融机
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雪岗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焦炭、焦
                                             化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业务的投资控股公司。该
                                             公司主要通过四个分部运营。焦炭及焦化产品分
                                             部包括焦炭、煤焦油、粗苯、焦炉煤气和其他焦
                              通过泰克森
                                             炭生产的副产品,主要用作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的
中国旭阳集团                  有限公司控
                  01907.HK                   原材料。精细化工产品分部主要包括碳材料类化
  有限公司                    制 70.28%
                                             工产品、醇醚类化工产品和芳烃类化工产品。贸
                                的股份
                                             易分部主要从事煤炭、焦炭和精细化工产品的贸
                                             易业务,运营管理分部包括向第三方公司提供运
                                             营管理服务,并根据协议销售该公司的焦炭、焦
                                             化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

                                              10
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范运作。




                             11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认可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通过本次收购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和业务经验,全面推
进上市公司的战略性发展,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价值及对
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日至本次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继
续增加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明确计划,但不排除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
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届
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收购所获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完成所需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具体如下:

    2021 年 9 月 18 日,旭阳控股召开股东会,审议并批准参与受让滨海能源控
制权方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如下程序:

    1、京津文化就本次股份转让获得天津文改办的批准;

    2、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

    3、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




                                   12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滨海能源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滨海能源 44,429,508 股股份,
占滨海能源总股本的 20%,并成为滨海能源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1 年 7 月 26 日,滨海能源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
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披露京津
文化拟通过天津文交所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44,429,508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公开征集转让的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即 2021
年 7 月 26 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公司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最终价格将依据相关法规,在
比较各受让方报价的基础上,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结果
确定。

    2021 年 8 月 30 日,滨海能源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天津文化产权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正式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1-037),明确了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及递交受让
申请的截止日期等信息。

    2021 年 9 月 24 日,旭阳控股向天津文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足额缴纳
了相应的保证金。

    2021 年 9 月 27 日,天津文交所收到京津文化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书》,
确认对旭阳控股的受让资格无异议。

    2021 年 10 月 28 日,旭阳控股与京津文化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京津
文化将其所持滨海能源 44,429,508 股股份转让给旭阳控股。




                                   13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在天津市西青区签署:

    转让方:京津文化

    受让方:旭阳控股

    (一)标的股份

    标的股份为京津文化持有的目标公司滨海能源 44,429,508 股股份(占滨海能
源总股本的 20%)。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13.50 元,转让总价款为 6 亿元。

    受让方已支付的人民币 1.8 亿元(大写壹亿捌仟万元)交易保证金,本协议
生效后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股份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本次股份转让签署的本协议自获得天津文改办审核批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受让方一次性全部付清剩余股份转让款,即人民币 4.2 亿元(大写肆亿贰仟
万元)。

    双方同意于完成全部结算且天津文交所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后,将受让方汇
入天津文交所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三)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在本次股
份转让获得天津文改办批准后生效。

    (四)标的股份的交割条件

    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全部交割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
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的相关文件并办理股份过户、审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4
       (五)过渡期间安排

       1、过渡期间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021 年 10 月 28 日,包括当日)起至
 标的股份过户日(包括当日)止的期间。

       2、转让方保证,所推荐或指派到目标公司的董事及其他管理人员在过渡期
 间内切实履行诚信义务,审慎管理目标公司的各种经营管理事项。

       3、转让方过渡期间内应维护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除目标公司正常经
 营所需或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约定以外,不得为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或
 担保,不得从事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交易、
 行为。

       4、受让方过渡期间不得干预目标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后续安排

       1、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因开展新业务的需要,相应修改目标公司的章程。

       2、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在标的股份过户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目标公
 司章程的规定更换部分董事和监事。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存在 12.5%的股份质押,不存在
 其他冻结等情况。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占公司   是否为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质押数量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总股本   补充质                     质权人
名称     (股)     比例     (股)                         始日     期日            用途
                                          比例     押
                                                                            交通银
                                                                   办理完
                                                          2020              行股份   自身
京津                                                               解除质
       55,536,885   25%    27,768,442   12.5%      否     年 12             有限公   生产
文化                                                               押手续
                                                          月4日             司天津   经营
                                                                     之日
                                                                            市分行




                                            15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交易资金总额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 13.50 元/股的价格受让京
津文化持有的上市公司 20%股份,即 44,429,508 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6
亿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收购所需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规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不
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亦不直接或间
接来自于利用本次收购所得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

    三、资金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6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
大调整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支持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稳定发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暂
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
调整的具体计划。如上市公司因其发展需要,或因市场、行业情况变化导致的需
要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治理规
则及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
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不排除对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的具体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
产的重组计划的可能。

    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及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
角度出发,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
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
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通过新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由董
事会决定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章程中并无明显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
条款,信息披露义务人亦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
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17
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现有员工聘用情况作重大变动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
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
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
行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存在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
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18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的法人
资格,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采购、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分别
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
财务、机构、业务独立。

     二、同业竞争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一)同业竞争情况分析

     滨海能源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要从事包装印刷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
业主要从事焦炭、焦化产品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及供应。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
业与滨海能源不存在竞争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

     为避免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称“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滨海能源期间,承诺
方在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以及承诺方已作出的公开承诺基础上,说明与承诺
如下:




                                   19
    “1、本次收购完成后,承诺方及承诺方的附属企业将积极避免与上市公司
新增同业竞争业务,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关系的业务
或经济活动;

    2、承诺方不会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3、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三、关联交易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

    针对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关联交易情况及相关解决措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称“承诺方”)共同承诺如下:

    “本次收购前,承诺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收购后,承诺方现就规范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包
括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附属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
易事宜向上市公司承诺如下:

    1、承诺方及其附属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承诺方及承诺方的关联方优于市
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承诺方及其附属企业将严格避免向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拆借、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2、对于承诺方及附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
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
地进行。

    3、承诺方及其附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
遵守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在上市公司
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

                                  20
    4、承诺方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
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的损失由承诺方承担。

    5、上述承诺在承诺方及附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21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
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交易的情况。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
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任何协议或者默契。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权益变动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
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22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本报告书签署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
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滨海能源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
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本报告书签署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滨海能源股份情
况。




                                    23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旭阳控股 2020 年财务报告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亚会审字(2021)第 0312001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8 年和 2019 年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旭阳控股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的财务报表具体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479,678,974.90        312,742,917.28        216,222,274.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433,964,976.81        354,148,143.14          24,129,263.17
资产
应收票据                      66,724,066.66         10,061,074.88         23,630,137.80
应收账款                    163,792,550.74          59,561,439.50         65,629,630.57
预付款项                    408,567,628.09        372,831,031.95        297,965,072.34
其他应收款                 2,315,774,601.83      2,271,194,322.89      1,527,109,789.85
存货                       2,342,660,328.51      1,879,396,688.37      1,336,378,801.17
其他流动资产                261,962,536.71        203,085,237.13                      -
流动资产合计               6,473,125,664.25      5,463,020,855.14      3,491,064,968.9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9,000,000.00         49,000,000.00         65,396,598.75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5,705,286.75
长期股权投资                  63,880,000.00         63,880,000.00       188,312,900.00
固定资产                    620,658,361.19        702,693,424.20          81,971,808.89
在建工程                   1,129,855,039.45       834,663,898.83        771,695,045.43
无形资产                    860,432,421.86        865,700,361.34        600,886,598.67
开发支出                                  -                     -          6,896,959.96
商誉                          57,834,464.04         57,834,464.04                     -
长期待摊费用                   6,853,942.51         11,435,366.20         10,906,688.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328,807.31           724,029.28               1,551.8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92,843,036.36      2,585,931,543.89      1,731,773,438.43


                                        24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9,265,968,700.61       8,048,952,399.03        5,222,838,407.41
短期借款                   248,500,000.00         665,740,000.00                        -
应付票据                   108,851,641.91         149,152,500.00            10,157,139.80
应付账款                   964,609,626.76        1,008,292,323.46        1,032,009,117.64
预收款项                  3,058,792,507.36       2,008,545,636.93        1,546,564,996.92
应付职工薪酬                 15,971,856.07         13,112,682.79            11,035,734.90
应交税费                     21,091,217.95         14,288,130.40           -58,664,464.72
其他应付款                2,263,731,055.75       1,915,353,133.09        1,328,976,710.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31,000,000.00        339,500,000.00                        -
债
流动负债合计              6,712,547,905.81       6,113,984,406.67        3,870,079,235.53
长期借款                  1,823,900,000.00       1,297,000,000.00         887,000,000.00
递延收益                   109,500,000.00          76,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33,400,000.00       1,373,000,000.00         900,000,000.00
负债合计                  8,645,947,905.81       7,486,984,406.67        4,770,079,235.53
实收资本                   900,000,000.00         800,000,000.00          600,000,000.00
资本公积                       534,247.46             534,247.45                        -
其他综合收益                             -                       -          44,006,950.75
专项储备                       145,066.99              69,169.97                30,614.79
盈余公积                                 -                       -           6,216,777.32
未分配利润                 -450,236,727.33       -442,696,758.70          -374,657,314.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450,442,587.11        357,906,658.72          275,597,028.83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69,578,207.69         204,061,333.64          177,162,143.05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0,020,794.80         561,967,992.36          452,759,171.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265,968,700.61       8,048,952,399.03        5,222,838,407.41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673,418,552.27     1,855,618,677.72       928,759,135.41

                                       25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其中:营业收入               2,673,418,552.27   1,855,618,677.72   928,759,135.41
减:营业总成本               2,782,912,275.86   1,929,214,204.85   944,220,466.30
其中:营业成本               2,458,477,170.88   1,647,869,108.00   728,725,261.69
税金及附加                     16,791,260.83      17,960,091.69     24,454,948.50
销售费用                       51,739,260.97      57,874,305.58     41,561,784.09
管理费用                      138,546,576.35     180,508,008.55     91,172,204.51
研发费用                       26,274,843.79        7,421,437.75                -
财务费用                       91,083,163.04      17,581,253.28     58,306,267.51
加:其他收益                     1,418,681.61       1,668,616.30                -
投资收益                         1,333,351.55       7,318,073.03    37,682,936.5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29,995,881.48      27,118,752.50      3,652,255.00
资产减值损失                   -14,612,126.99        107,873.21                 -
资产处置收益                   -39,998,300.63        233,457.32                 -
营业利润                       -31,356,236.57     -37,148,754.77    25,873,860.64
加:营业外收入                   6,912,271.15       1,292,856.22     1,656,269.34
减:营业外支出                    952,286.19        2,639,172.34     1,085,099.02
利润总额                       -25,396,251.61     -38,495,070.89    26,445,030.96
减:所得税费用                 16,703,717.23      20,519,228.80      7,955,007.71
净利润                         -42,099,968.84     -59,014,299.69    18,490,023.2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42,099,968.84     -59,014,299.69    18,490,023.25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7,539,968.63     -49,147,329.86    15,592,614.86
润
2.少数股东损益                 -34,560,000.21      -9,866,969.83     2,897,408.39
综合收益总额                   -42,099,968.84     -59,014,299.69    18,490,023.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7,539,968.63     -49,147,329.86    15,592,614.86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34,560,000.21      -9,866,969.83     2,897,408.39
额




                                      26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25,073,811.41   2,726,630,977.64   1,596,515,081.85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042,131.94        2,736,428.22         15,070.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621,318,710.32    3,823,938,617.47    832,021,937.81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68,434,653.67   6,553,306,023.33   2,428,552,089.9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243,220,692.15   1,932,739,254.94   1,274,103,833.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86,392,191.15     199,124,523.66      90,205,052.74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6,943,921.64     106,638,054.23      68,174,219.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915,859,220.77    4,913,852,353.00   1,163,936,673.9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42,416,025.71   7,152,354,185.83   2,596,419,779.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18,627.96    -599,048,162.50    -167,867,689.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5,671,476.93      12,829,181.04      18,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221,174.55       7,895,442.4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549.40        808,887.00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7,712,082.17                  -     75,000,000.00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2,862,413.00     61,399,289.40     129,148,402.84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475,696.05      82,932,799.86     222,148,402.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93,953,389.07     416,055,700.15     395,206,675.26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4,883,779.57     253,343,750.09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106,201,787.00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9,791,738.80     100,099,799.75     474,670,641.06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8,628,907.44     875,701,036.99     869,877,316.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9,153,211.39   -792,768,237.13    -647,728,913.4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7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0     203,600,000.00     267,411,76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3,600,000.00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03,500,000.00    3,198,272,060.51    372,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409,151,987.50   3,135,670,000.00   1,688,540,734.38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12,651,987.50   6,537,542,060.51   2,327,952,494.3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02,340,000.00     864,000,000.00     303,57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16,852,954.90     143,187,738.97      35,444,699.33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671,637,069.22    4,067,608,184.14   1,096,039,466.77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90,830,024.12   5,074,795,923.11   1,435,054,166.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1,821,963.38    1,462,746,137.40    892,898,328.2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5,926.66         31,019.09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8,693,306.61      70,960,756.86      77,301,725.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9,173,839.55     208,213,082.69     138,920,548.4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7,867,146.16     279,173,839.55     216,222,274.08




                                        28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
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杨雪岗



                                                            年   月   日




                                 30
31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权益变动资金来源的说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京津文化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文件;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 24 个月
内发生相关交易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情况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
属的名单,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本次权益变动作出的《关
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等承诺;

    10、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
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2020 年审计报告及 2018 年、2019 年财务报表;

    12、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32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杨雪岗



                                                          年   月   日




                                  33
                                       附表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天津市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滨海能源              股票代码             000695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地                   188 号 5 区 4 号楼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变化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否√
东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回答“是”,请注明    拥有境内、外两个以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公司持股 5%以上        公司家数              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0%
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     股票种类:普通股;
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数量:44,429,508 股;变动比例(协议转让):20%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否√
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否√
存在同业竞争



                                            34
                       自本报告书签署日至本次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明确计划,但不排除根据证券市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场整体情况、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
续增持                 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
                       是□否√
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
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   是√否□
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
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如下程序:1、京津文化就本次股份转
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让获得天津文改办的批准;2、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
情况                   中的反垄断审查;3、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     是□否√
份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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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杨雪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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