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10届12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12-18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通讯会议形
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7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法定审计
单位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决议: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工作中表现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同意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法定审计单位,包括公
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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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该项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
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
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董事会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向控股股东京津文化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印业
")为了正常生产经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申请向公司控股股东天津
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津文化")借款 1000 万元。
借款期限 1 年,利息执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3.85%,一年利息金额为
38.5 万元。
海顺印业按照公司控股 51%比例将其现有设备评估值 1314 万元,
抵押率为 38.81%,计 510 万元作为抵押,其余 490 万元由天津信中工
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袁汝海提供个人无限连带担保。
京津文化系公司控股股东,海顺印业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本议案
属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云峰先生、李勃洋先生、魏
伟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董事会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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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3.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董事会同日披露的《召开 2022 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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