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冼国明)
作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地按照《公司法》《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谨慎行使法律所赋
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本人充分认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重要意义和作用,坚
持实事求是、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积极地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
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
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因工作
原因委托出席外,本人均亲自按时参加。
(二)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在对各项议
案审议和表决过程中,本人均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谨慎投票,没有对
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
的了解、查验和研究基础上,根据我们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判断,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意见的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
2021 年 3 月 24 日 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10 届 6 次董事会 2、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
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 同意
10 届 7 次董事会
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
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届 8 次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同意
10 届 10 次董事会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前认可意见(续聘事务所、关联借款)
同意
10 届 12 次董事会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续聘事务所、关联借款)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日常工作
2021 年,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凡需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
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
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投
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产情况等日常经营情况都定期查阅有关财务
资料。
(二)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进行了多次
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资等情况,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
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信息披露
2021 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暨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的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2021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总体保持平稳有效,治理层和
经营层的权责明确、清晰,能够保证有效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能够依据公司治理制度有效运作;公司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及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委员,发挥本人多年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和法律专业知识,在各委
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作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2021 年工作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完成了2020年的年报审计工作、2021年会计师
事务所续聘工作以及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工作。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结合公司2020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审核了高管人员的薪酬和绩效完成
情况。
(七)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本人积极参与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
报表、审计初稿和最终审计报告,充分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并与审计会计师当面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年度审计情况,指导、督促
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年度审计工作独立有序完成。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在 2022 年的任期内,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加强与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设性建议,为提
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障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
独立董事:冼国明
2022 年 4 月 28 日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樊登义)
作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地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谨慎行使法律所赋予
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本人充分认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重要意义和作用,坚
持实事求是、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积极地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
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
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按时参加。
(二)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在对各项议
案审议和表决过程中,本人均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谨慎投票,没有对
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
的了解、查验和研究基础上,根据我们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判断,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意见的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
2021 年 3 月 24 日 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10 届 6 次董事会 2、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
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 同意
10 届 7 次董事会
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
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届 8 次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同意
10 届 10 次董事会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前认可意见(续聘事务所、关联借款)
同意
10 届 12 次董事会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续聘事务所、关联借款)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日常工作
2021 年,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凡需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
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
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投
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产情况等日常经营情况都定期查阅有关财务
资料。
(二)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进行了多次
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资等情况,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
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信息披露
2021 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暨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的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2020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总体保持平稳有效,治理层和经
营层的权责明确、清晰,能够保证有效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能够依据公司治理制度有效运作;公司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及战略、提名、审计委员
会的委员,发挥本人在经济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在各委员会
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作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2021 年工作情况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
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公司2020年经营实际,审核了高管人员的薪酬和
绩效完成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完成了2020年的年报审计工作、
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工作以及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
工作。
(七)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本人积极参与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
报表、审计初稿和最终审计报告,充分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并与审计会计师当面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年度审计情况,指导、督促
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年度审计工作独立有序完成。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在 2022 年的任期内,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加强与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设性建议,为提
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障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
独立董事:樊登义
2022 年 4 月 28 日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胜楠)
作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地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谨慎行使法律所赋予
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本人充分认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重要意义和作用,坚
持实事求是、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积极地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
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任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在对各项议案
审议和表决过程中,本人均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谨慎投票,没有对公
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
的了解、查验和研究基础上,根据我们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判断,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意见的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
2021 年 3 月 24 日 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10 届 6 次董事会 2、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
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 同意
10 届 7 次董事会
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
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届 8 次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同意
10 届 10 次董事会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前认可意见(续聘事务所、关联借款)
同意
10 届 12 次董事会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续聘事务所、关联借款)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日常工作
2021 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凡需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
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
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
来、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产情况等日常经营情况都定期查阅有关
财务资料。
(二)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进行了多次
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资等情况,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
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信息披露
2021 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暨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的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2021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总体保持平稳有效,治理层和经
营层的权责明确、清晰,能够保证有效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能够依据公司治理制度有效运作;公司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及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委员,在 2021 年任职期间,充分发挥本人会计、财务管理专业
知识和经验,在各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审议和决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2021 年工作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完成了2020年的年报审计工作、2021年会计师
事务所续聘工作以及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工作。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结合公司2020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审核了高管人员的薪酬和绩效完成
情况。
(七)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本人积极参与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
报表、审计初稿和最终审计报告,充分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并与审计会计师当面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年度审计情况,指导、督促
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年度审计工作独立有序完成。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在 2022 年的任期内,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加强与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设性建议,为提
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障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
独立董事:李胜楠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