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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海能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冼国明)

    作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地按照《公司法》《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谨慎行使法律所赋

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本人充分认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重要意义和作用,坚
持实事求是、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积极地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
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
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因工作
原因委托出席外,本人均亲自按时参加。
    (二)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在对各项议
案审议和表决过程中,本人均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谨慎投票,没有对
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

的了解、查验和研究基础上,根据我们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判断,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意见的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
2021 年 3 月 24 日     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10 届 6 次董事会       2、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
                       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     同意
10 届 7 次董事会
                       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
                       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届 8 次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同意
10 届 10 次董事会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前认可意见(续聘事务所、关联借款)
                                                                   同意
10 届 12 次董事会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续聘事务所、关联借款)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日常工作

    2021 年,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凡需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

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
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投

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产情况等日常经营情况都定期查阅有关财务

资料。

    (二)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进行了多次

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资等情况,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

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信息披露

    2021 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暨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的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2021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总体保持平稳有效,治理层和

经营层的权责明确、清晰,能够保证有效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能够依据公司治理制度有效运作;公司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及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委员,发挥本人多年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和法律专业知识,在各委

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作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2021 年工作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完成了2020年的年报审计工作、2021年会计师

事务所续聘工作以及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工作。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结合公司2020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审核了高管人员的薪酬和绩效完成

情况。

    (七)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本人积极参与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

报表、审计初稿和最终审计报告,充分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并与审计会计师当面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年度审计情况,指导、督促

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年度审计工作独立有序完成。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在 2022 年的任期内,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加强与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设性建议,为提

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障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




                                           独立董事:冼国明

                                            2022 年 4 月 28 日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樊登义)

    作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地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谨慎行使法律所赋予

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本人充分认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重要意义和作用,坚
持实事求是、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积极地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
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
开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按时参加。
    (二)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在对各项议
案审议和表决过程中,本人均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谨慎投票,没有对
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
的了解、查验和研究基础上,根据我们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判断,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意见的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
2021 年 3 月 24 日     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10 届 6 次董事会       2、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
                       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     同意
10 届 7 次董事会
                       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
                       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届 8 次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同意
10 届 10 次董事会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前认可意见(续聘事务所、关联借款)
                                                                   同意
10 届 12 次董事会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续聘事务所、关联借款)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日常工作

    2021 年,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凡需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

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

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投
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产情况等日常经营情况都定期查阅有关财务

资料。

    (二)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进行了多次

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资等情况,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

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信息披露

    2021 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暨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的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2020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总体保持平稳有效,治理层和经

营层的权责明确、清晰,能够保证有效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能够依据公司治理制度有效运作;公司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及战略、提名、审计委员

会的委员,发挥本人在经济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在各委员会

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作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2021 年工作情况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

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公司2020年经营实际,审核了高管人员的薪酬和

绩效完成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完成了2020年的年报审计工作、

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工作以及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

工作。

    (七)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本人积极参与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

报表、审计初稿和最终审计报告,充分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并与审计会计师当面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年度审计情况,指导、督促

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年度审计工作独立有序完成。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在 2022 年的任期内,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加强与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设性建议,为提

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障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




                                            独立董事:樊登义
                                            2022 年 4 月 28 日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胜楠)

    作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地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谨慎行使法律所赋予

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本人充分认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重要意义和作用,坚
持实事求是、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积极地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
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任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在对各项议案

审议和表决过程中,本人均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谨慎投票,没有对公

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

的了解、查验和研究基础上,根据我们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判断,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意见的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
2021 年 3 月 24 日     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10 届 6 次董事会       2、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
                       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     同意
10 届 7 次董事会
                       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
                       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届 8 次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同意
10 届 10 次董事会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前认可意见(续聘事务所、关联借款)
                                                                   同意
10 届 12 次董事会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续聘事务所、关联借款)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日常工作

    2021 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凡需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

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

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
来、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投产情况等日常经营情况都定期查阅有关

财务资料。

    (二)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进行了多次

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资等情况,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

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信息披露

    2021 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暨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的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2021 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总体保持平稳有效,治理层和经

营层的权责明确、清晰,能够保证有效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能够依据公司治理制度有效运作;公司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及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委员,在 2021 年任职期间,充分发挥本人会计、财务管理专业

知识和经验,在各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审议和决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2021 年工作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完成了2020年的年报审计工作、2021年会计师

事务所续聘工作以及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工作。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结合公司2020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审核了高管人员的薪酬和绩效完成

情况。

    (七)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本人积极参与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

报表、审计初稿和最终审计报告,充分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并与审计会计师当面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年度审计情况,指导、督促

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年度审计工作独立有序完成。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在 2022 年的任期内,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加强与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设性建议,为提

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障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




                                            独立董事:李胜楠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