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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海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30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受天津市疫情影响,公司董事会无法
如期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于 9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延期召开董事会
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于 9 月 30 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名,实际参加
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与股东京津文化签订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部分金融机构借款、缓解流动
资金压力,向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津文化”)借款 2,900
万元,借款期限 11 个月,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于借款协议签署
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即 2022 年 9 月 20 日 1 年期 LPR 3.65%。公司
将以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印业”)21%的股权提供
质押担保。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京津文化为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的控股股东及现持有公司 5%
股份的股东,因此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属关联交易议案。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
董事魏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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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为日常经营活动使用,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偿还部分
金融机构借款,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向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旭阳控股”)借款 2,900 万元,借款期限 11 个月,借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公布的于本协议签署时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即 2022 年 9 月 20
日 1 年期 LPR 3.65%。担保条件包括海顺印业第二大股东袁汝海先生及其亲属以自有房
产提供抵押担保,袁汝海先生亲属控制的企业天津市信中工贸有限公司以其自有土地、
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袁汝海先生及海顺印业四位自然人股东以其持有的海顺印业合计
23.6267%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议案,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贾运山先生、李庆华先生、苑希
现先生、张建国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董事会同日披露的《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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