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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海能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3-02-25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0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公司董
事会再次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2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上述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2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6 号院(旭阳科技大厦)东 1 号楼 8 层东
侧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借款协议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
      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3 年 2 月 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
关披露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
                                         -2-
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格式详见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以上信函和传真请在2023年2月27日下午17时前送
达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3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6 号院旭阳科技大厦东 1 号楼
804 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10007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722821,联系传真:010-63722131
    电子邮箱:bhny_2018@126.com,联系人:侯旭志、刘 畅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计下午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详见
附件2)。

     五、备查文件
    2023 年 2 月 15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25 日




                                         -3-
附件 1: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情况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借款协议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
备注:1、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

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4-
附件 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95;       投票简称:滨能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 日下午 15:00。
    (二)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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