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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沈阳化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07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8-040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
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15:00至12月6日15:00。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 55 号公司办公楼会
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大壮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221,237,03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6.996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220,379,6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891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857,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046%。
              (3)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代表股份总数2,573,5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314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王大壮先生、
          李忠臣先生、孙泽胜先生、李忠先生、刘沂先生、黄殿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占出席会议                占中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股                中小投资者                  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权股份                有效表决权股
                                     东同意票数                同意票数                    结果
                                                  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关于选举王大壮先生为公司第
1.01                                220,379,639    99.6125     1,716,100      66.6835      通过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忠臣先生为公司第
1.02                                220,379,639    99.6125     1,716,100      66.6835      通过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孙泽胜先生为公司第
1.03                                220,379,639    99.6125     1,716,100      66.6835      通过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忠先生为公司第八
1.04                                220,379,639    99.6125     1,716,100      66.6835      通过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沂先生为公司第八
1.05                                220,379,639    99.6125     1,716,100      66.6835      通过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殿利先生为公司第
1.06                                  220,379,639    99.6125     1,716,100      66.6835      通过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赵希男先生、
          范存艳女士、姚海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占出席会议                占中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股                 中小投资者                  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权股份                有效表决权股
                                      东同意票数                 同意票数                    结果
                                                    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关于选举赵希男先生为公司第
2.01                                  220,379,639    99.6125     1,716,100      66.6835      通过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范存艳女士为公司第
2.02                                  220,379,639    99.6125     1,716,100      66.6835      通过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姚海鑫先生为公司第
2.03                                  220,379,639    99.6125     1,716,100      66.6835      通过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个表决,许卫东先
          生、代越先生、胡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占出席会议                占中小投资者
                                      出席会议股                 中小投资者                  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权股份                有效表决权股
                                      东同意票数                 同意票数                    结果
                                                    总数比例%                 份总数比例%
       关于选举许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八
3.01                                  220,379,639    99.6125     1,716,100      66.6835      通过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代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3.02                                  220,379,639    99.6125     1,716,100      66.6835      通过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胡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
3.03                                  220,379,639    99.6125     1,716,100      66.6835      通过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20,379,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25%;反对85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66.6835%;反对85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1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之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修滨、刘邦德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会议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