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1-10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0-002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 年 1 月 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下午 3: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1 月 9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公司办公楼会
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孙泽胜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220,414,23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6.895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220,379,6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891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34,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42%。
(3)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代表股份总数1,750,7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213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2、议案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220,379,6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 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8.0236%;反对 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之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修滨 刘邦德
3、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会议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