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沈阳化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1-04-14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
       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补选公司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并针对上述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经认真审阅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葛友根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候
选人吴粒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资料,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葛友
根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吴粒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条件。我们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不
得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葛友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
粒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姚海鑫      杨向宏       卜新平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