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出席审议本年度报告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应为9人,实际出席8人,其中董事侯保中、刘禹川因公出分别授权梁会山、朱军代为行使董事职权。董事马文忠未能出席会议。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YANG CHEMICAL INDUSTRY CO.,LTD. 2. 公司法定代表人:梁会山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家庆 证券事务代表:杨志国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号(110026) 联系电话:024-25820516-3506 联系传真:024-25757776 电子信箱:syhgzqb@mail.sy.ln.cn 4. 公司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大路888号(110141) 公司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号(110026) 5.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6.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沈阳化工 股票代码:000698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第一节 公司2001年度利润总额及构成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利润总额 61,391,482.34 净利润 45,202,772.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9,166,075.88 主营业务利润 214,884,923.46 其他业务利润 2,342,647.66 营业利润 66,801,118.07 投资收益 -1,686,843.75 补贴收入 0 营业外收支净额 -3,722,791.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141,811.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8,789,6091.40 第二节 公司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 目 2001年度 2000年度 1999年度 调整后 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元) 1,804,660,105.66 2,062,950,513.53 2,101,367,168.86 1,005,107,623.43 净利润(元) 45,202,772.13 181,466,610.38 191,931,888.83 114,845,888.26 总资产(元) 3,151,142,063.65 3,087,923,963.44 3,096,507,174.43 2,895,418,118.23 股东权益(不含少 数股东权益)(元) 1,453,286,398.86 1,409,638,070.03 1,496,552,607.79 1,304,284,158.96 每股收益(元/股) 0.107 0.430 0.454 0.272 每股净资产(元) 3.44 3.34 3.54 3.0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3.31 3.13 3.28 3.0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元) 0.185 0.59 0.59 0.22 净资产收益率(%) 3.11 13.01 12.82 8.81 第三节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要求,按全面摊薄法和加权平均法计算报告期利润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4.79 14.84 0.5087 0.5087 营业利润 4.60 4.61 0.1581 0.1581 净利润 3.11 3.12 0.1070 0.107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3.38 3.40 0.1164 0.1164 第三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一节 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配股 送股 公积 增发 其他 小 计 金转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147,350,560 +59,760,000 +59,760,000 207,110,56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87,856,000 -59,760,000 -59,760,000 28,096,00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35,206,560 235,206,56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87,200,000 187,200,00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87,200,000 187,200,000 三、股份总数 422,406,560 422,406,560 第二节 股东情况 1.报告期末股东总数:94,583户 2.报告期末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增减变动 年末持股 比例 股份类别 质押或 冻结情况 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37,350,560 197,110,560 46.66% 国家股 沈阳铁西改造经济技术 开发总公司 0 28,096,000 6.65% 法人股 全部冻结 杭州玮峰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2.37% 国家股 徐燕 -37,750 882,500 0.21% 流通股 陈宏瑞 -50,000 400,000 0.10% 流通股 王韶光 +395,780 395,780 0.09% 流通股 沈阳北方证券公司兴 顺证券营业部 -179,639 320,000 0.08% 流通股 沈阳北方证券公司太 原北街营业部 -195,064 300,000 0.07% 流通股 沈阳北方证券公司北站营业部 -200,000 300,000 0.07% 流通股 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290,441 290,441 0.07% 流通股 说明: 1)公司前10名股东中非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原沈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14,735.056万股的股权过户已在本报告期内完成。持股单位变更后,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的股权性质界定为国家股。2001年9月,其所持股份因债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被司法拍卖1000万股。至报告期末,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家股197,110,560股,占总股份的46.66%,是本公司第1大股东。 3)公司第2大股东沈阳铁西改造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所持股份2809.6万股因合同纠纷被全部冻结。 4)杭州玮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受让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被司法拍卖的1000万股国家股并完成了股权过户而成为本公司第3大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就拍卖的这部分股权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该院已受理此案。 3.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文忠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7日 经营范围:石油化工产品、设备、压力容器、PVC手套、人造皮革制造;石油化工产品研制、设计、开发;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施工,客货运输,石化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等。 注册资本:10,319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国有独资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 名 职 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股 年未持股 梁会山 董事长 男 57 2000.6-2003.6 7992 7992 朱若蘅 副董事长 女 49 2000.6-2003.6 0 0 马文忠 董事 男 53 2000.6-2003.6 4160 4160 侯保中 董事 男 60 2000.6-2003.6 4992 4992 赵美智 董事 女 47 2000.6-2003.6 3848 3848 董淑英 董事 女 58 2000.6-2003.6 2400 2400 黄光璞 董事 男 53 2000.6-2003.6 4992 4992 朱 军 董事、总经理 男 37 2001.4-2003.6 0 0 刘禹川 董事 男 45 2001.4-2003.6 0 0 王玉环 监事召集人 女 50 2000.6-2003.6 2800 2800 张 能 监事 男 44 2000.6-2003.6 0 0 邹恩祥 监事 男 47 2000.6-2003.6 1680 1680 曹秀英 总会计师 女 51 2000.6-2003.6 3640 3640 孙家庆 董事会秘书 男 37 2000.12-2003.6 0 0 说明: 1)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本年度内股份没有发生变动。 2)公司董事马文忠在公司股东单位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任期至2001年12月; 公司董事赵美智在公司股东单位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会计师职务,任期至2003年6月; 公司董事朱若蘅在公司股东单位沈阳铁西改造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任期至2003年6月; 公司董事董淑英在公司股东单位沈阳铁西改造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担任财务处长职务,任期至2002年4月。 2.年度报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有9人在本公司领取报酬,2001年度报酬总额为204,812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为76,350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68,133元。 年度报酬数额区间划分:2-3万元区间有7人,1-2万元区间有2人。 公司董事马文忠、朱若蘅、董淑英在本公司股东单位领取报酬、津贴,公司董事刘禹川、黄光蹼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领取报酬、津贴。 3.在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离任原因。 为适应本公司资产置换后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变化,公司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派出人员进行调整,并经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李嘉斌、张铁华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选举朱军、刘禹川为本公司董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健因工作变动的原因已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第五章 公司治理结构 第一节 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先后制定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同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在进一步完善以上有关制度的同时,也正在考虑和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议事规则》等其他相关制度。公司治理结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现有的治理结构能够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了三种有效的股东与董事会的沟通渠道,确保了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了所有股东能够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范了股东大会的召集和表决程序,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完全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决策和程序在《公司章程》中有明确的规定,确保了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 公司为了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关联交易等方面的议事程序,现正在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议事规则》。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行了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3.董事和董事会:公司在《公司章程》规范了董事选聘程序,可以保证董事选聘公开、公平、公正、独立;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比较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董事会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能够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公平地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正在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将逐步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4.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能够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已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5.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管理部门先后制定了《中高级职员经济处罚暂行规定》、《创“五讲五强”领导班子活动考核办法》及《中高级职员管理办法》等系列内部规则,公司实行个人薪酬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奖惩机制,年终董事会将根据效益完成情况决定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岗位安排。 6.利益相关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银行及其它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7.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董事会已指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信息披露、接待来访和回答咨询等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准确、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了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 第二节 设立独立董事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设立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正在修改《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物色独立董事人选,按有关规定在2002年6月30日之前设立两名独立董事,并在2003年6月30日前逐步完善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使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第六章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本公司本年度内共召开二次股东大会,即2000年度股东大会和200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4月2日在本公司办公楼12楼会议室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核销住房周转金余额的议案》、《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01年增资配股预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有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年4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2001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1月26日在本公司办公楼12楼会议室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关于修改2001年度配股方案中部分内容的议案》。有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年1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 第一节 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单位:千元 分 类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销售利润 毛利率 主要销售地区 市场占有率 行业 化工行业 1,728,119 1,505,911 222,208 12.9% 制药行业 36,852 12,543 24,309 66.0% 房地产开发 39,688 14,278 25,410 64.0% 产品 93#汽油 242,858 243,708 -850 -0.3% 辽沈 轻柴油 271,907 237,779 34,128 12.6% 辽沈 丙烯 159,263 134,204 25,059 15.7% 辽沈、华北 烧碱 161,610 167,070 -5,460 -3.4% 东北、津京 1.9% 糊树脂 212,931 157,120 55,811 26.2% 全国 22.9% 2.主要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控股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为石油化工企业,注册资本56,800万元,主要产品为液蜡、丙烯、丁烯、汽油、柴油、液化气等,2001年度加工原油56万吨,2001年度销售收入116,759万元,净利润2003万元。 控股子公司沈阳东宇药业有限公司为制药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要产品为泰美尼克针剂片剂、左旋肉碱系列、血平康等,2001年度销售收入3685万元,净利润1026万元。 控股子公司沈阳东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8000万元,2001年度销售收入3969万元,净利润894万元。 3.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本年度,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总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48%,公司向前五名销售商的销售总额占年度销售收入总额的46.56%。 第二节 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也没有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2.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1)投资组建沈阳金碧兰化工有限公司。为了实现公司内部资源优化利用,加快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对董事会的授权,本公司以已付设备采购款出资3960万元人民币、日本埃申有限公司以外币出资,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沈阳金碧兰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万吨环氧丙烷和年产2万吨聚醚多元醇项目。该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之中,尚未产生收益。 2)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东宇药业有限公司收购沈阳东宇天然药物有限公司、沈阳东宇医药设备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为了加快公司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向附加值高的医药行业的投入力度,以1086.95万元收购上述两公司股权。2001年实现收益911,865元。 第三节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分析 单位:千元 指标名称 2001年度 2000年度 增减率 总资产 3,151,142 3,087,923 2.05% 长期负债 155,350 255,182 -39.12% 股东权益 1453,286 1,409,638 3.10% 主营利润 214,885 277,446 -22.55% 净利润 45,203 181,467 -75.09% 财务状况说明: 1.总资产比年初增加2.05%,股东权益比年初增加3.10%,主要是由于本年实现净利润。 2.长期负债比年初减少39.12%,主要是由于会计科目变更所致。 3.主营利润比年初减少22.55%,主要是化工市场低迷,产品销价较低以及资产置换结构变化等原因所致。 4.净利润比上年减少75.09%,主要是投资收益较上年大幅较少以及公司生产经营业绩下滑所致。 第四节 经营环境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 2001年,我国已顺利加入WTO组织,随着入世后国家降低关税和市场进一步开放,受全球经济衰退的持续性的影响,氯碱化工的滞后性、石油化工的国际性的特点将更加突出,公司的经营环境将发生新的变化——市场将由国内的、局部的、不完整的竞争转向国际化的、全方位的竞争。国内市场的国际化,加剧了经营环境的残酷性和复杂性,从而使同行业的大部分企业在急需消化库存的同时,还要应对国外产品的大量进入,不惜代价保市场的市场大战将一触即发。 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买方市场的完善、供大于求的竞争,促使客户对公司的产品价格、质量、品种以及回款、服务等差异化要求越来越苛刻,公司的销售成本将会提高。另外,入世后,由于外企进入中国市场壁垒的降低,将使大量技术含量高的氯碱产品涌入。比如糊树脂产品将直接面对来自日、韩、巴西等国的竞争;白炭黑产品也将面对来自德、美、日等国的竞争,他们将以价格低、品种全的优势,冲击中国市场,公司的主要盈利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会降低。 第五节 新年度经营计划, 2002年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第一年。随着入世后关税逐步降低和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市场形势和企业的经营环境将发生新的变化。对此,公司正确客观地认识面临的形势,在确定工作指导思想的工作任务时,把困难估计的严重一些,把市场负面影响想得长远一点,把应对策略准备得充分一点,因势而变,相机而动。在新的一年里,在确定今年的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面对化工行业整体不景气,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练内功,提升整体管理水平,注重技术创新,引进先进工艺技术,保证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优化糊树脂、白炭黑、烧碱三个主导产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市场运作力度,与同类有实力企业建立战略同盟;“未雨绸缪”,抓住加入WTO的时机,优化产品结构,加大竞争力强的优势产品的产销力度,稳固扩展国内市场,创造扩展国际市场,向市场外延要效益。 (2)加强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创利能力,扶植子公司尽快步入高回报期,提高公司投资收益。2000年内通过资产置换进入上市公司药业公司和房产公司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前景和较高的成长性。蜡化公司要坚定不移地走石油与化工相结合的道路,努力加快向石油化工方向蜕变转型的进程,全年计划完成销售额11.5亿元;药业公司要尽快整合好新近收购的天然药物公司和医疗设备公司,快速提高其整体获利能力,全年计划完成销售额1.73亿元;房产公司要重点抓好国际花园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全年计划完成销售收入1.74亿元。 (3)积极争取配股融资,充分利用好配股资金,抓好配股项目,使其早出效益、多出效益,真正使配股项目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尤其是拟通过本次配股资金来实施沈阳皇姑热电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完全符合国家大力发展环保节能产业的政策导向,使公司进入极具成长性和发展空间广阔的热电联产行业,将大大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使公司收益稳定、抗风险能力增强。 第六节 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审计(华证证字[2002]第125号),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45,202,772.13元,提取法定公积金7,569,720.08元,提取法定公益金3,784,860.04元,余额33,848,192.01元转入未分配利润,加上因会计调整后的上年未分配利润259,189,016.07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93,037,208.08元。 鉴于公司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年度公司董事会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 200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尽职地履行了监事会各项职责。本年度监事会召开了二次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 1.监事会会议情况 2000年第1次监事会会议于2000年2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冲销住房周转金》《关于公司新增四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等6项议案。 公司2001年第2次监事会会议于2001年8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01年中期报告〉及中报摘要》的议案。 2.监事会独立意见 请见本报告正本第八章2“监会独立意见”。 第九章 重要事项 第一节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法国Classica Shipping Company Ltd.公司就海上危险品货物运输一案向武汉海事法院递交诉状,分别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列为第一、第二、第三被告,请求判令上列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美元5,000,000元及其利息,以及给原告造成的进一步损失、费用、利息。 法国CMA CGM SA公司(达飞公司)亦已以同一事件向大连海事法院递交诉状,将本公司、本公司漂白粉分厂、大连金鹏集装箱货运服务有限公司、大连中远国际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列为被告,请求判令被告赔偿"CMA DJAKARTA"轮上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利息、他人货物索赔等共计美元1,373,670.45元。 2000年7月7日,Classica Shipping Company Ltd.公司就海上危险品货物运输一案向武汉海事法院递交诉状,分别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列为第一、第二、第三被告,请求判令上列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美元5,000,000元及其利息,以及给原告造成的进一步损失、费用、利息。 2000年7月10日,CMA CGM SA公司(达飞公司)亦已以同一事件向大连海事法院递交诉状,将本公司、本公司漂白粉分厂、大连金鹏集装箱货运服务有限公司、大连中远国际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列为被告,请求判令被告赔偿"CMA DJAKARTA"轮上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利息、他人货物索赔等共计美元1,373,670.45元。 武汉海事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责令原告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索赔主张,但是原告至今未按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原告未能在法院限定时间内提供支持其索赔的确实、充分证据,根据我国法律,将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即意味着原告的败诉。在大连海事法院,因案件与武汉海事法院审理的案件属相同性质,案件审理处于中止状态,要视武汉海事法院审理案件的结果而定。此诉讼事项的有关公告刊登在2001年5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无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第二节 重大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主要是为公司提供劳务的沈阳化工实业总公司、沈阳石油化工建安公司、沈阳化工厂汽车运输队。在公司上市前,一直是本公司化工生产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辅助部门,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多年固定性支出,对本公司利润没有较大影响。在公司上市后,分别与上述关联方均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有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本年度此定价原则没有改变。2001年度实际发生劳务结算额列示如下: 关联交易方 2001年度劳务结算发生额(万元) 沈阳化工实业总公司 840 沈阳石油化工建筑安装总公司 1805 沈阳化工厂汽车运输队 367 2.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债权、债务往来、担保等事项 1)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担保借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75,200,000.00元、272,827,425.00元。 2)2001年12月20日,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甲方)、沈阳东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丙方)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协议规定,甲方将其转让沈阳市报警仪器厂分厂100%股权所形成的对乙方的28,064,000.00元债权转让丙方,以冲减甲方对丙方的债务28,064,000.00元,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自行解除。同时丙方以其受让乙方的债权冲减丙方对乙方的债务28,064,000.00元。 第三节 重大合同 1.在报告期内,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重大担保。 被担保公司 贷款银行 金额(万元) 担保期限 沈阳红梅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250 2001.8-2002.2 沈阳红梅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沈阳分行 3900 1999.12-2005.10 沈阳红梅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沈阳分行 300 2001.4-2002.5 沈阳红梅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沈阳分行 500 2001.12-2002.10 沈阳红梅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沈阳分行 500 2001.12-2002.9 沈阳红梅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沈阳分行 300 2001.12-2002.11 沈阳红梅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沈阳分行 119 2001.12-2002.5 以上在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均有董事会成员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并采取了反担保措施。 3.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合同。 第四节 其他重大事项 1.关于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情况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辽财企函字[2001]3号文《关于确认上市公司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函》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的法定税率征收再返还18%的优惠政策保留到2001年12月31日,从2002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一律按法定税率征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2002年第1次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由原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聘为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1年度支付报酬40万元。 3.受监管部门处罚情况 因公司2001年中期业绩出现大幅下滑,未能及时按有关规定刊登2001年中期业绩预警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1年9月3日对本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4.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公司未来经营活动的影响 详见本报告第七章第四节“经营环境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 第十章 财务报告 第一节 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华证证字[2002]第125号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200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01年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母公司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01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审核有关证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0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2001年度的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金任宏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林 2002年2月7日 2002年3月14日 第二节 会计报表 第三节 会计报表附注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的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及补充规定,公司确定出计提新增加的四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则。 1.存货减值准备 年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提取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决算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确定。 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按恢复的数额(以补足以前已计提的数额为限)冲销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年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 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能继续使用; 虽然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 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按恢复的数额(以补足以前计提的减值数额为限),冲销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决算日,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发生了减值,按减值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并计入当年度(期)损益: 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按恢复的数额(以补足以前计提的减值数额为限),冲销已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被其他新技术等所代替,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其他足以证明该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其他足以证明该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2001年1月1日前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根据财政部财会字(2000)25号文《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2001]17号文《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由此引起的会计政策的变更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由原来的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改为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见前述会计政策);开办费由原来的分期摊销改为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摊销。按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以前年度数据,均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经检查: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累计影响数为1,812,259.62元,其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8,240.21元,调减2001年度年初未分配利润计219,504.18元,追溯调减2000年度净利润计258,240.21元,转回2000年度计提的盈余公积计38,736.03元;一次摊销开办费余额1,873,829.92元,调减2001年度年初未分配利润计1,592,755.44元,追溯调减2000年度净利润计1,873,829.92元,转回2000年度计提的盈余公积281,074.48元。 三、会计差错的更正 (1)本公司本年度对2000年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的普通股股利计31,680,492.00元,调减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1,680,492.00元; (2)根据财政部[2001]5号文《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将截至2000年12月31日止“住房周转金”借方余额共计38,214,603.59元转入200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并相应转回计提的盈余公积计5,732,190.54元; (3)本公司补计2000年及以前年度车间的停车费用计6,501,027.67元,并转回计提的盈余公积计975,154.15元; (4)本公司补计2000年度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计1,574,628.26元,并转回计提的盈余公积计236,194.24元; (5)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和沈阳东宇药业有限公司分别补计2000年度所得税共计3,881,085.42元,并转回计提的盈余公积582,162.81元; (6)沈阳东宇药业有限公司对长期挂账待摊的前期科研失败损失计380,080.22元,一次性在2000年度补计摊销,并转回计提的盈余公积57,012.03元; (7)沈阳东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调减2000年度销售收入计2,610,268.08元,并转回计提的盈余公积391,540.21元; (8)本年度因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调整前期子公司利润表的其他差异,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50,759.99元。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调减了2001年年初留存收益计76,817,171.27元,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0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计76,817,171.27元,并对2000年度对比会计报表的相关科目进行了调整。 四、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变化 本年度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与上年度相比,发生以下变化: (1)因本公司之子公司沈阳东宇药业有限公司以2001年10月31日为股权转让基准日,将所持有的沈阳天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49%股权转让给宋琪,将41%股权转让给邵会吉;将所持有的沈阳金田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99.18%的股权转让给沈阳东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等交易事项业经该等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12月13日批准后生效;此外,因本公司之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20日将所持有的沈阳市报警仪器厂分厂的100%股权转让给沈阳东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故本年度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不再合并沈阳天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沈阳金田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沈阳市报警仪器厂分厂的会计报表。 (2)本公司于本报告期内投资沈阳金碧兰化工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66%,本公司将其自成立之日起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的会计报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五、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详见本报告正本)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