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审议《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导致的采购原材料、 销售产品以及接受劳务相关事项同当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范围出 现差额的行为是合理的;交易各方诚实、守信地履行交易协议的有关 约定,交易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公司截止 2021 年 7 月 31 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是确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生的交 易,交易价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杨向宏 卜新平 吴粒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