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2-010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2 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沈
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蜡化”)提供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 370,000
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额度最高限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全部为对沈
阳蜡化提供的担保。
2、公司将根据沈阳蜡化业务发展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
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沈阳蜡化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对其与金融机构申请的
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预计 2022 年为沈
阳蜡化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额合计不超过 37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担保不
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本担保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新
占上市公 是否
担保方持 最近一期 前担保 增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司最近一 关联
股比例 资产负债 余额(万 额度
期净资产 担保
率 元) (万元)
比例
沈阳化工股份 沈阳石蜡化
100% 108% 151,709 370,000 90% 否
有限公司 工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
的编号为 2021-013 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
编号为 2021-030 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意公
司对沈阳蜡化与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424,400 万元。
沈阳蜡化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 2022 年生产经营目标,
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需要,沈阳蜡化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为
37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授信额度),在下一年度融资及担保议案经过股东
大会批准之前的有效期内此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拟对其与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
授信额度(含现有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沈阳蜡化可结合市场及自身
实际情况,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金融机构间进行调剂。(具体数额以该公司与各金融机
构签订的最终额度为准):
1、向盛京银行景星支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按照保
证条款提供担保;
2、向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按照保证
条款提供担保;
3、向浙商银行沈阳分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按照保证
条款提供担保;
4、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按照保证
条款提供担保。
5、向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按照保证
条款提供担保。
6、向工商银行沈阳分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按照保证
条款提供担保。
7、向昆仑银行大庆分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按照保证
条款提供担保。
8、向兴业金融租赁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并按照保证条款
提供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7 年 12 月 31 日
2、注册资本:1,821,308,000 元
3、注册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大路 888 号
4、经营范围:汽油;液化石油气;石脑油;丙烯;压缩空气;丙烯酸;丙烯酸甲
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乙烯;甲基叔丁基醚;含苯或甲苯的制品;丁烯-1;
氢气;氢气和甲烷混合物(压缩的)生产;聚乙烯;混合芳烃;工业丙烯酸重组分、工
业丙烯酸甲酯重组分、工业丙烯酸乙酯重组分、工业丙烯酸正丁酯副产物、重芳烃及
化工产品与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生产、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水煤浆加工;自发自用电量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禁止的项目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法定代表人:姜立辉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被担保公司的财务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426,854 万元,负债总额 459,176 万元,净资产
-32,322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418,368 万元,营业利润-61,280 万元,净利润
-61,407 万元。
(注: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无重大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公司拟对沈阳蜡化与金融机构申请的最高额为 370,000 万元综合授
信额度(含现有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及担保金额:在下一年度融资及担保议案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之前的有
效期内此额度可滚动使用。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签署具体
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沈阳蜡化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不会对
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沈阳蜡化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发展主业与公司战略目标一致,具备偿债能力。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基于该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目前蜡化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我们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151,70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36.90%;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