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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沈阳化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2-018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国企
改革三年行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拟对《沈阳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内容如下: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全部

三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由外部董事担任,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中

为专业会计人士。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外部董事是指由非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担

                                            任的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有关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不负责执行层的

                                            事务。外部董事除上级管理单位委派外,还包括

                                            外部股东委派的股权董事和独立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有责任配合

                                            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会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

议的前期准备工作,应提前将相关的材料报审    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

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对董事会办公室    料:

提交的材料认真审阅,做好会前的相关审查工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作。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部提供的报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部提供的报告

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    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

会讨论。                                    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

                                            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

                                            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

                                            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四)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

                                            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

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    决、书面投票表决、传真或电子邮件投票等;会
方式召开。                                议可以采用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也可以采取网络

                                          会议、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试行。                                日起实行。

    除上述修改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公司于
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内容。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