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12-07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沈阳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
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本次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由合资公司
投资建设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平等互利
的原则,出资双方友好协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与全
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履行的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
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向宏 卜新平 吴粒
二○二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