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意见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通过 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的议案》的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 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