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专项意见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溯调整的议案》。经对该议案进行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 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今后将引以为戒,通过加强内控管理等手段, 避免在以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以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