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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模塑科技: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2-07-23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关于联合开拓新型汽车外饰产品业务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

“框架协议”)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签署,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框架协议》表达三方战略合作意向,未涉及具体项目,因此协议签订

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暂无法估计。

    3、未来涉及具体合作项目,以本《框架协议》为指导,由双方另行签订具

体的项目协议(具体合作方案依据审批权限,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

构审批后实施)。

    4、公司将对《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做持续性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二、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马瑞

利汽车零部件(芜湖)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马瑞利中国车灯”)

签署《关于联合开拓新型汽车外饰产品业务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三、合作方介绍: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象西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周晓峰;

    注册资本:81,409.5508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从事汽车零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1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马瑞利汽车零部件(芜湖)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俱进路 685 号 4 楼;

   负责人:AYMERIC LAURENT HOMMEL;

   主营业务:开发、制造和销售汽车照明及感知系统;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框架协议主要内容介绍:

   公司与宁波华翔、马瑞利中国车灯有意向相互合作,以联合开拓在新型汽车

外饰产品上的业务机会,三方特此签订本《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内容如下:

   1、产品范围:

   新型汽车外饰产品,即整合了汽车照明及感知系统的汽车格栅和汽车保险杠,

包括但不限于发光格栅、 智能发光前端集成面板以及智能发光后端集成面板。

   2、合作目标:

   (1)马瑞利中国车灯利用自己在车灯和感知系统的产品优势和客户渠道,

宁波华翔借助其在汽车外饰产品的产品优势和客户渠道,模塑科技借助其在汽车

外饰产品的产品优势和客户渠道,联合响应新型汽车外饰产品需求,在主机厂联

合推广(包括但不限于联合拜访、联合开发、联合提交技术/设计/商务方案、联

合技术展示、和/或将其他方推荐为己方的合作方/供应商等)新型汽车外饰产品。

   (2)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各方可以指定或安排其各自的子公司或其各自的

关联方来实施本框架协议所述的合作。

   (3)如本框架协议下的合作进展良好且深入,三方可讨论采取其他形式合

作的可能性。

   3、合作地域:

   三方同意合作地域拟仅限于中国大陆地域。

   4、有效期:

   本框架协议经三方签署后自上述生效日起生效,有效期两(2)年。

   五、框架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与宁波华翔、马瑞利中国车灯签署《框架协议》将有利于公司开
拓在新型汽车外饰产品上的业务机会。
                                     2
   2、《框架协议》表达三方战略合作意向,未涉及具体项目,因此框架协议签

订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暂无法估计。

   六、风险提示

   1、未来具体合作项目,以本《框架协议》为指导,由双方另行签订具体的

项目协议(具体合作方案依据审批权限,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构审

批后实施)。

   2、公司将对《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做持续性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1、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

发生变动。

   2、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上述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

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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