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5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公司以下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
1、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融
资等业务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不支付担保费,亦不提供反
担保。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是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支持,有利于保
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
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
业准则进行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具备独立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内均不存在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供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穆 炯 祝梅红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