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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信达: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8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
以下四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
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
请 4,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2018 年 9 月 10 日至 2019 年
4 月 9 日。

    2、公司已与永隆银行有限公司签订《保证书》,为全资子公司香港信达诺
有限公司向永隆银行有限公司申请 1,850 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期限 2018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7 日。

    3、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为控股子公司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分行申请 1,4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 2018 年 8 月 6 日
至 2019 年 8 月 5 日。

    4、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湖里支行申请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2018 年 8 月 13
日至 2019 年 5 月 30 日。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二〇一八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
最高不超过 20,000 万元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
的担保金额为 4,000 万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4,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
保额度为 16,000 万元。

    2、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关于二〇一八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提供最高不超过 25,100 万美元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
额为 22,150 万美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22,150 万美元,剩余可用担保
额度为 2,950 万美元。

    (2)《关于二〇一八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 1,400 万元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已签署担保
协议的担保金额为 1,400 万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1,400 万元,剩余可
用担保额度为 0。

    (3)《关于二〇一八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授
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
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5,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
额度为 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光电”)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05 日

    注册地:厦门市思明区岭兜西路 610 号信达光电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许辉胜
    注册资本:8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科技研究、咨询服务;光电产品生产、销售、工程及服务;
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封装、贴片发光二极管(SMD)、红外器件、光敏器
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等。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243,737.21 万元,负债总额 99,328.60
万元,净资产 144,408.61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21,560.24 万元,利润总额
-4,403.09 万元,净利润-3,595.13 万元。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11,216.51 万元,负债总额 66,424.94 万元,净资产 144,791.58 万元,2018 年
1-8 月营业收入 22,446.16 万元,利润总额 451.33 万元,净利润 382.97 万元。
公司持有信达光电 100%股权。信达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信达诺”)

    注册地:FLAT/RM 1107 11/F OFFICEPLUS @SHEUNG WAN 93-103 WING LOK
STREET HK

    注册资本:港币 1.56 亿元

    主营业务:大宗商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港币 91,170.16 万元,负债总额
港币 60,159.09 万元,净资产港币 31,011.08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港币
163,457.38 万元,利润总额港币 7,395.15 万元,净利润港币 6,174.95 万元。
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港币 122,200.76 万元,负债总额港币
90,165.49 万元,净资产港币 32,035.27 万元,2018 年 1-8 月营业收入港币
171,710.23 万元,利润总额港币 1,226.57 万元,净利润港币 1,024.19 万元。
公司持有香港信达诺 100%股权。香港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信达诺”)

    成立日期:2004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地:福州开发区快安工业园区 46 号地(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乘用车维修;进口本田品牌汽车销售;东风本田品牌汽车、摩托
车的批发、零售,代办汽车上牌服务,汽车租赁服务(非营运性)等。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5,954.54 万元,负债总额 1,740.34
万元,净资产 4,214.20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29,419.90 万元,利润总额
2,013.16 万元,净利润 1,508.09 万元。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162.39
万元,负债总额 1,396.01 万元,净资产 4,766.38 万元,2018 年 1-8 月营业收
入 16,487.77 万元,利润总额 736.23 万元,净利润 552.18 万元。公司持有福州
信达诺 60%股权,厦门捷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捷茂”)持有该公司
40%股权。福州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安”)

       成立日期:2005 年 11 月 30 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 27 号 8D-8E 单元

       法定代表人:姜峰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批发:煤炭制品、焦炭制品;其
他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47,013.57 万元,负债总额
112,404.67 万元,净资产 34,608.90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657,762.72 万元,
利润总额 7,764.55 万元,净利润 6,331.63 万元。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资产
总额 221,053.13 万元,负债总额 175,626.82 万元,净资产 45,426.31 万元,2018
年 1-8 月营业收入 366,080.34 万元,利润总额 6,953.28 万元,净利润 4,833.75
万元。公司持有信达安 55%股权,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盛隆”)
持有该公司 45%股权。信达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担保金额:4,000 万元

2、担保范围:4,000 万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2018 年 9 月 10 日至 2019 年 4 月 9 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

永隆银行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1,850 万美元

2、担保范围:1,850 万美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2018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7 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1、担保金额:1,400 万元

2、担保范围:1,400 万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 2018 年 8 月 6 日至 2019 年 8 月 5 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1、担保金额:5,000 万元

2、担保范围:5,000 万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2018 年 8 月 13 日至 2019 年 5 月 30 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1、公司持有信达光电、香港信达诺 100%股权,为上述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
任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集团持有福州信达诺 60%股权,公司为其提供全额
连带责任担保。福州信达诺另一股东厦门捷茂已将其持有该公司的 40%股权质押
给公司。

    3、公司持有信达安 55%股权,广西盛隆持有 45%股权。信达安向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中 14,600 万元需要提供担保,公司为其中
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另一股东广西盛隆为其中 9,600 万元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 2018 年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312,200 万元+36,600
万美元,截至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271,800 万元+8,450 万美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新签署的担保金额为 40,400 万元人
民币+28,150 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61%,对外担保金额为
40,400 万元人民币+28,150 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61%。上述担保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