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9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十
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二次会议中,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
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折旧方法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运输设备类固
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2、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年 5% 9.5%
3、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年 5% 9.5%-19%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
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已披露的财
务报表产生影响。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增加公司2018年度累计
折旧约52.12万元,从而减少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52.12万元。影响金额在董事会
审批范围内,该事项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运输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结合了目
前公司的经营情况,参照了行业其他企业的标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
述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时也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合理性和稳健性原则。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关于会计估
计变更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一八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