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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信达:独立董事意见书2018-12-1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信

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关于二〇一九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

议案

    董事会审议的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对以上投资行为,公

司已建立健全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

于二〇一九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独立董事:童锦治、薛祖云、郑学军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