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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信达:关于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8-12-15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10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二〇
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
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具体详见
2018年12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12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贸控股”)提交的《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厦门信
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因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和解
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为提高决策
效率,国贸控股提议将该两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厦
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和解的公告》,刊载于2018
年12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
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公告日,国贸控股持有公司54,411,608股,持股比例为13.38%,上述临
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天前提出并送达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
审核,国贸控股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
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
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两项临时提案外,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
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
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
度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8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7日-2018年12月2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
月2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15:00
至2018年1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
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0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2月20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十二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二〇一九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二〇一九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5、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和解的议案;

       6、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①关于选举王明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②关于选举陈舸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
1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为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第五项提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股
权转让纠纷和解的议案》中,公司直接及间接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回避表决。

       第六项提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应选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
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二〇一九年度金融机构综
1.00                                                                   √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二〇一九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
2.00                                                                   √
     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
3.00                                                                   √
     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非银行金融机
4.00                                                                   √
     构融资的议案
5.00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和解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6.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6.01 关于选举王明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6.02 关于选举陈舸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
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十一楼

    3、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1日上午9:00至2018年12月21日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十一楼

    邮编:361015

    联系人:张凌君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
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8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
为2018年12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
       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同    反   弃
 提                                                               备注
                                                                           意    对   权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
                                                                的栏目可
 码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二〇一九年度金融机构综合
1.00                                                               √
     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二〇一九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
2.00                                                               √
     产品的议案
     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
3.00                                                               √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非银行金融机构
4.00                                                               √
     融资的议案
5.00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和解的议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
                          累积投票提案
                                                                  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6.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6.01 关于选举王明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6.02 关于选举陈舸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