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和 解的相关事项,综合考虑了原股东偿债能力、回款可能性以及回款时 长等多方面因素,有利于减少公司损失,维护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 司的整体利益。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关于控股 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和解的议案》。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