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2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发生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下属各控
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及其下
属公司开展日常交易业务。公司预计二〇一九年度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发生
的采购、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
国贸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下属公司指为
国贸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与其开展日常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该事项提交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〇一九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参与表决的董事会成员 4 名,以同意 4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董事长曾挺毅先生,董事郭聪明
先生、杜少华先生、吴晓强先生、陈舸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关联交 关联交易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额
计金额 金额
销售商
向关联方销售 国贸控股 品,提供
商品,提供劳 及其下属 劳务和 市场价 1,500 153.63 323.12
务和房屋出租 公司 房屋出
租
采购商
向关联方采购 国贸控股 品,接受
商品,接受劳 及其下属 劳务和 市场价 13,500 335.70 878.05
务和房屋租赁 公司 房屋租
赁
合计 15,000 489.33 1,201.17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实际发生 预计金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关联人 期及索
类别 容 金额 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引
(%) (%)
向关联方
国贸控 向关联方销
销售商
股及其 售商品,提
品,提供 323.12 不适用 0.01% 不适用 不适用
下属公 供劳务和房
劳务和房
司 屋出租
屋出租
向关联方
国贸控 向关联方采
采购产
股及其 购产品,接
品,接受 878.05 不适用 0.01% 不适用 不适用
下属公 受劳务和房
劳务和房
司 屋租赁
屋租赁
合计 1,201.17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不适用
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不适用
的说明(如适用)
注: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厦门国贸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 100%股权、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国贸盈泰融资租赁
(厦门)有限公司 2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9 月 26 日刊发的 2018-73
号公告,上述被收购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汽车集团”)。该事项构成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国贸汽车集团于 2018 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收购前公司与国贸汽车集
团的关联交易及其与原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未纳入本次统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47498N
注册资本:165,990 万元
成立日期:1995 年 8 月 31 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A 栋 29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许晓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及业务发展情况: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厦门市人民政府
批准,由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独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于 1995 年 8 月成立。原
名称为厦门市商贸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 2006 年 5 月 13 日通知(厦国资产[2006]90 号)更名为厦门国贸控股有
限公司。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12 月 6 日通知(厦
国资产[2016]452 号)更名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额 995.1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82.33 亿元,营业收入 2,223.69 亿元,归属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7.19 亿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国贸控股资产总
额 1,267.4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8.58 亿元,营业收入 1,944.51
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3 亿元。
股权结构: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 100%股权。
国贸控股非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国贸控股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的控股股东,
其下属公司指国贸控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1.3 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构成关
联关系,与其日常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等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交易各方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设置付款条件,不存在长期占用资金并造成坏账的风
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
业务惯例确定。
公司尚未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关联交易协议。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因国贸控股下属的部分公司为面向市场的销售终端,销售、采购商品是日
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消费行为;租赁、接受劳务主要为租赁仓储、
委托物流及物业管理等;上述交易可为公司业务服务,形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
司的主业发展。
2、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同类商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或者根据
要求进行招投标,交易价格确定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公司业务规模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从而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因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此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属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计划对交易金额进行
了预计,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