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 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关于接受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大进、程文文、翁君奕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