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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信达: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06-30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5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植煌先生、王
明成先生、陈金铭先生、曾挺毅先生、曾源先生、陈纯先生回避相关议案的表
决;其余有表决权的三位董事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后需提交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
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61,657,512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
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73,925.59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国贸控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 A 股股票 242,506,928
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45.00%,已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0%。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国贸控股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可能发生变
化。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国贸控
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不低于 39.23%且不高于 57.70%,仍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可能导致
国贸控股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国贸控股就相关股份限售期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2、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本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较本次非公
开发行前有所上升:

    (1)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
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且

    (2)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较本次非公
开发行前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有所上升,导致本公司最近 12 个月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上升超过 2%,则本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
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本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认购的发行人股票因发行人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情形而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4、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
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上述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提请
股东大会批准:若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控股因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而触发
要约收购义务,国贸控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