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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逸石化: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8-16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
事,并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方贤水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 2018 年 10 月 16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
号:2018-16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有效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加强上市公司作为主体的社会担当,切实履行公
司的社会责任,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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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制定
了《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预计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为更好地落实公司对外捐赠事宜,特提请董事会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捐
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人民币(累计发生额),公司于 2018 年度可以在
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按照《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允许的范围捐赠财产,并授
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公司
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方案>中发行股份价格调整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
购买其持有的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100%
股权,向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达集团”)和兴惠化纤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惠化纤”)购买其持有的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 亿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拟购买资产交
易价格的 100%且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上
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切实保障现有股东利益,经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拟取消本次交易方案中关于“发行股份价格调整方案”的内容,取消交易价格
向下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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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 条,方贤水先生、邱奕博先
生、楼翔先生、倪德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公司拟与恒逸集团、富丽达集团和兴惠化纤就
本次交易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取消原协议中的价格
调整方案的相关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 条,方贤水先生、邱奕博先
生、楼翔先生、倪德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本次交易拟取消发行价格调整方案,除该项调整之外,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
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取消发行价格调整
方案不涉及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募集配套资金等的调整,因此不
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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