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八年十月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181336 号)(简称“反馈意见”)收悉。申请人对反馈意见所列问 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相同。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 重组报告书原有内容 宋体 对重组报告书的修改 楷体、加粗 1-1-2 目 录 【反馈意见 1】................................................................................................................................ 4 【反馈意见 2】.............................................................................................................................. 17 【反馈意见 3】.............................................................................................................................. 22 【反馈意见 4】.............................................................................................................................. 29 【反馈意见 5】.............................................................................................................................. 51 【反馈意见 6】.............................................................................................................................. 56 【反馈意见 7】.............................................................................................................................. 67 【反馈意见 8】.............................................................................................................................. 75 【反馈意见 9】.............................................................................................................................. 79 【反馈意见 10】............................................................................................................................ 82 【反馈意见 11】 ............................................................................................................................ 84 【反馈意见 12】............................................................................................................................ 90 【反馈意见 13】............................................................................................................................ 95 【反馈意见 14】............................................................................................................................ 97 【反馈意见 15】............................................................................................................................ 99 【反馈意见 16】.......................................................................................................................... 112 【反馈意见 17】.......................................................................................................................... 124 【反馈意见 18】.......................................................................................................................... 146 【反馈意见 19】.......................................................................................................................... 163 【反馈意见 20】.......................................................................................................................... 167 【反馈意见 21】.......................................................................................................................... 174 【反馈意见 22】.......................................................................................................................... 179 【反馈意见 23】.......................................................................................................................... 184 【反馈意见 24】.......................................................................................................................... 194 【反馈意见 25】.......................................................................................................................... 219 【反馈意见 26】.......................................................................................................................... 223 1-1-3 【反馈意见 1】 申请文件显示,业绩承诺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承诺嘉 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太仓逸枫)于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2,800 万元、25,600 万元、26,000 万元,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达集 团)及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惠化纤)承诺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双兔新材料)于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 别不低于 21,500 万元、22,500 万元、24,000 万元。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的主要 资产来自竞拍取得的破产拍卖资产,且投产后运营时间相对较短,其生产及经 营业绩的稳定性存在不确定性。请你公司:1)结合各标的资产 2018 年度经营业 绩实现情况、业务拓展情况、未来行业发展情况等,补充披露预测期内各标的 资产净利润的可实现性、是否具备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2)结合嘉兴逸鹏和太 仓逸枫报告期生产及运营具体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是否存在运营风 险及相应的解决措施,对标的资产经营稳定性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请独立 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预测期内各标的资产净利润的可实现性、是否具备持续稳定的盈利能 力 (一)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良好,2018 年上半年业绩完成率较高 虽然嘉兴逸鹏、太仓逸枫的主要资产来自竞拍取得的破产拍卖资产,但相 关资产成新率较高,主要聚酯设备采用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设计工艺,主要纺 丝设备为德国巴马格、日本 TMT 等进口设备,质量可靠,具备后续持续稳定生 产的基础。嘉兴逸鹏、太仓逸枫竞拍取得相关资产后,经过对相关资产(主要 是管道、附属设施、零部件)的整修、管理团队的组建、业务发展的规划、销 售市场的开拓、资产权证的办理等,分别于 2017 年 5 月和 2017 年 9 月投产, 经过试运行后生产经营基本稳定,良品率较高、产销率也较高。嘉兴逸鹏、太 仓逸枫的产品产销量、良品率情况详见下图所示。 1-1-4 1-1-5 基于下游市场的稳定需求和标的公司自身产品优势,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经 营业绩良好。2017 年 5-12 月,嘉兴逸鹏实现营业收入 107,144 万元、实现净利 1-1-6 润 7,995 万元;2017 年 9-12 月,太仓逸枫实现营业收入 45,686 万元、实现净利 润 1,811 万元。双兔新材料 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 762,590.85 万元,实现净利润 20,763.23 万元。 2018 年以来,三家标的公司继续保持良好运行态势。2018 年 1-6 月及 1-8 月,三家标的公司已实现业绩占全年预测业绩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8 年 1-8 月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标的 公司 已实 已实 已实 已实 实现数 现 实现数 现 实现数 现 实现数 现 /2018E /2018E /2018E /2018E 嘉兴 99,102.19 57% 5,009.59 42% 134,081.14 77% 6,712.13 56% 逸鹏 太仓 104,077.53 54% 4,624.00 44% 144,383.59 75% 7,191.66 69% 逸枫 双兔 新材 401,819.91 51% 11,034.56 52% 568,169.36 72% 16,768.25 78% 料 注:1-6 月数据经审计,7-8 月数据未经审计。 受春节假期等因素影响,涤纶长丝行业上半年业绩一般会低于下半年。标 的公司 2018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占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标的 公司完成 2018 年预测业绩具备可实现性。 (二)标的公司业务拓展情况 1、嘉兴逸鹏与太仓逸枫业务拓展情况 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技术装置行业领先,相较于同行业具备一定的品质及 成本优势。依托恒逸集团的品牌优势及产业一体化优势,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 复产后积极开拓市场,稳定运行后保持了良好的产销率,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 产销率接近 98%。 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以其产品品质高、供货稳定获得了客户充分的认可, 老客户粘性高。2017 年前 50 大客户中,未间断合作客户数量占比分别为 62%和 66%;2018 年上半年前 50 大客户中,未间断合作客户数量占比分别为 76%和 1-1-7 94%,报告期内不间断合作客户家数占比稳步提高。在客户覆盖区域上,立足 于嘉兴和苏州地区,继续向华东、华中区域扩展,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 此外,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积极开展多样化的合作模式,提供定制化服务; 积极推广裸包装销售模式,降本增效。 涤纶长丝应用领域广泛,涉及到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下游需求稳定。嘉 兴逸鹏及太仓逸枫周边均有较大规模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基于恒逸集团的品牌 优势及自身产品优势,同时受益于行业高景气度,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未来订 1-1-8 单可期,为业绩稳定提供有利保障。 2、双兔新材料业务拓展情况 双兔新材料于 2010 年由富丽达集团和兴惠化纤共同出资组建,聚酯工程采 用中国纺织设计院先进的大容量“一头两尾”工艺,单线生产能力达 50 万吨/ 年,聚酯总体产能为 100 万吨/年,规模优势明显。双兔新材料位居萧山区临江 工业园区,毗邻中国轻纺城,凭借富丽达集团和兴惠化纤的资源整合和协同效 应优势,已积累了一定数量的稳定客户。未来,双兔新材料将继续利用自身的 规模优势和产品差异化优势,结合自身生产及产品的优势和特点,开展持续、 稳定的业务拓展。 (三)涤纶长丝行业未来发展情况 1、涤纶长丝行业发展空间广阔,具备增长潜力 涤纶是国内最重要的合成纤维品种,占据化学纤维总产量的八成以上。涤 纶可以分为涤纶短纤和涤纶长丝,涤纶长丝应用较为广泛,约占化学纤维总量 的六成。涤纶长丝下游需求主要为纺织服装和产业用纺织品,下游需求将有效 拉动涤纶长丝生产需求。首先,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二胎政策放开, 将有效带动国内纺织服装消费需求。其次,全球经济回暖、海外市场复苏,将 有效刺激纺织服装产品出口需求。再次,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扩大产业用纺织 品应用范围,工业企业盈利提升有力拉动产业用纺织品市场需求。 (1)纺织品内生需求增速回升 尽管我国纺织品需求增速从 2012 年到 2017 年整体下滑,但仍能保持 6%以 上的较高增速。2017 年下半年开始,我国纺织品需求增速出现回升。根据国家 统计局数据,2017 年我国限额以上纺织品类批发零售业零售额平均同比增速为 7.86%,同比增加 1 个百分点;2018 年上半年平均同比增速为 9.66%,同比增加 2.1 个百分点,下游纺织品市场内生需求支撑涤纶长丝行业需求。 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数据,目前我国人均纤维消费量约为 25 公斤/ 人,发达国家为 40-45 公斤/人,叠加国内二胎政策,涤纶长丝国内需求增长空 间仍然广阔。 1-1-9 (2)纺织品出口结构转变 近年来,我国对发达国家纺织品出口增长较少或出现下降,但对发展中国 家出口明显增加。2017 年,我国对低人均 GDP 国家(9,000 美元以下)的纺织 品出口均出现了增长,其中缅甸、越南、菲律宾、哈萨克斯坦等一带一路国家 增长较高。从中国经验来看,人均 GDP 在 2,000-6,000 美元是纺织品需求增速最 快的时期。我国纺织品出口结构的逐步转变意味着更多的涤纶长丝需求,因为 涤纶相对于其他原材料价格优势明显。 2、目前行业景气度较高,且处于上升周期通道 (1)行业产能利用率维持高位,下游库存维持低位 2016 年下半年开始,受益于行业供求格局的好转,涤纶长丝进入行业景气 周期。2017 年我国涤纶长丝产量 2,932.50 万吨、同比增长 15.58%,表观消费量 2,739.20 万吨、同比增长 16.59%。 2018 年上半年,涤纶行业景气继续保持向上势头,华东地区涤纶 POY、DTY 和 FDY 均价同比分别上涨 8.7%、8.2%和 10.6%。涤纶长丝行业产能利用率维 持高位,下游织机涤纶长丝库存维持低位。 涤纶长丝行业产能利用率 江浙织机涤纶长丝库存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高涨 受益于行业高景气度,自 2016 年下半年开始,同行业上市公司涤纶长丝业 务经营业绩大幅增长。 1-1-10 进入 2018 年上半年,同行业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态势。以 业务结构和主营构成最为接近的新凤鸣(603225.SH)为例,新凤鸣 2018 年上 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44.07 亿元、同比增长 33.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8.12 亿元,同比增长 54.20%;2018 年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86.80 亿元, 同比增长 41.56%。 根据相关研究报告,涤纶长丝行业历史上的产能扩张周期在 5 年左右。上 一轮行业的景气高点和投资高峰是 2011 年,随后伴随着产能投放叠加需求端疲 软,整个行业陷入结构性深度调整期,直至 2016 年下半年才开始真正意义上的 景气度复苏。2016 年下半年开始进入新一轮上升周期,在行业集中度提高的背 景下,行业有望形成产能有序扩张、长景气周期的局面。 3、行业集中度提高有利于平滑行业周期波动性,维持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涤纶长丝行业产业结构持续调整,落后产能不断被淘汰,大型生产企 业凭借其规模和技术优势有序扩张,行业集中度稳步提升。据卓创资讯统计, 我国涤纶长丝产业集中度(CR4)从 2011 年的 26.5%增至 2016 年的 35.8%,行 业正由无序竞争向有序竞争转变。从地域来看,我国涤纶长丝企业群主要集中 在浙江、江苏、福建等地区,三个省的涤纶长丝产能占我国总产能的 98.8%, 其中浙江省占比达到 62.4%,是名副其实的化纤集中区。 随着下游消费水平的提升,涤纶长丝对于产品的品种和差别化要求更高, 差别化的高品质产品较一般品种产品每吨单价可获得 5-8%的溢价。通过不断技 改升级、发展智能化生产、开发高附加值的差别化纤维产品,龙头企业生产成 本将进一步降低,利润水平将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供给格 局将得以优化,盈利中枢将较为稳定。 1-1-11 由于资金壁垒、规模效应壁垒和技术壁垒的存在,从新建产能情况看,2017 年以来新建项目主要集中在行业龙头企业,同时扩张速度较为理性、有序。 2018-2019 年我国涤纶长丝产能的复合增速为 7-8%,与过去 5 年我国涤纶长丝 表观消费量复合增速 7.08%基本匹配,未来行业有望实现有序扩张。 综上,当前涤纶长丝行业已经逐渐形成数家龙头企业主导的供给格局,行 业产能扩张较为有序,将有利于平缓行业周期波动性,保持行业可持续健康发 展。 4、化纤产业链盈利中枢有望向下游转移 “PX-PTA-聚酯”产业链各环节的供需及盈利高度相关,整个产业链从上 游到下游在景气度上具有一定的传递效应。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中国企业在 PTA 及聚酯产业链上已占据绝对主导权, PX 环节较为薄弱。随着我国纺织行业的高速发展,中游 PTA 及下游涤纶的快 速扩张,我国对 PX 的需求大幅增长。但由于环保等因素影响,国内 PX 产能无 法满足需求。根据 CCF 相关数据,截至 2017 年底,我国 PX 供需缺口达到 1,440 万吨/年,进口依赖程度高达 58%。 随着工艺技术的进步,近年国内民营大炼化项目的推进,PX 预计将迎来规 模放量。从化纤行业全产业链的角度看,PX 价格的下降将会导致整个产业链利 润空间向下游移动,提高 PTA 和涤纶长丝行业的盈利。 涤纶产业链 1-1-12 综上所述,标的资产具备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预测期内净利润的可实现 性较高。 以上内容已分别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标的 资产评估具体情况”之“(九)标的公司业绩承诺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及“(十) 标的公司 2018 年上半年业绩实现情况及业务拓展情况”中补充披露。 二、结合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报告期生产及运营具体情况,补充披露标的 资产预测期是否存在运营风险及相应的解决措施,对标的资产经营稳定性和持 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1、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报告期生产及运营情况良好 经过对破产资产的整修、管理团队的组建、业务发展的规划、销售市场的开 拓、资产权证的办理等,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分别于 2017 年 5 月和 2017 年 9 月投产,投产至今生产经营稳定,经营业绩良好。 2、标的公司运营风险及相应的解决措施 由于基于收购破产资产组建,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少量资产存在权属瑕疵、 太仓逸枫有关环保手续尚在完善过程中。此外,涤纶长丝、切片的价格、PTA、 1-1-13 MEG 等主要原料价格会随产业链上游石化行业供给、下游纺织等行业供需关系以 及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呈现一定的波动,其价格波动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有 较大影响。有关运营风险及应对措施如下: (1)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及应对措施 标的资产所属的民用涤纶长丝行业的发展因受上游石化行业供给、下游纺 织行业供需关系以及自身发展状况的影响,历史上呈现一定的周期性特征。除 此之外,国民经济、进出口政策等宏观环境的变化也会给行业带来不确定性影 响。若未来行业继续呈现周期性波动,或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将会给上市公司 的经营业绩带来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完成,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PTA—聚酯—涤纶长丝”产业链一 体化和规模化的经营格局,产生显著的协同效应,增强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抵 抗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标的资产主要产品的生产原料 PTA、MEG 最终主要来自原油,原料价格受 石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且原料采购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高,因此国际 原油价格的剧烈波动会使上市公司面临营业成本大幅波动风险。如果未来原料 价格大幅上涨,而标的资产主要产品的价格调整不能有效降低或消化原料价格 波动的影响,将可能对其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如果未来原料 价格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存货跌价风险。 标的公司原材料 PTA 及 MEG 均属于大宗商品,交易方式和采购途径较为 丰富。标的公司可以采取期货、远期合约等方式锁定原材料采购价格,降低价 格波动风险;另一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可以充分利用恒逸石化一 体化产业链,构筑成本优势。 同时,标的公司还根据行业的特性,正在逐步推广“成本价格+加工费”的长 期合约定价模式。该类长期合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同时也提高了客户黏性。 (3)房屋权属瑕疵风险、环保手续风险及应对措施 1-1-1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存在部分房屋尚待办理房产权属证书的情 况,但相关瑕疵房产不属于各标的公司主要生产用房。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 承诺其将敦促标的公司积极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如因权属瑕疵风险给上市公司 或标的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各交易对方将予以补偿。 太仓逸枫已投产项目所使用的机器设备设施、房产等来源于明辉科技。原 明辉科技已就该项目取得立项备案文件、环评批复及环保竣工验收批复。因项 目实施主体变更,需重新办理立项、环保相关手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太 仓逸枫正在办理环评及环保竣工验收的相关更新手续。恒逸集团已出具承诺, 承诺其将敦促标的公司积极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如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因上述 环保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恒逸集团将予以承担。 综上所述,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自收购破产资产后,经过对破产资产的整 修、管理团队的组建、业务发展的规划、销售市场的开拓、资产权证的办理等, 逐步实现经营的稳定。截至目前,两家公司生产运营稳定、经营业绩良好,产 能利用率、产销率、产品合格率等生产经营指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 针对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房屋权属瑕疵等经营风险,标 的公司及交易对方将采取各项解决措施,以降低相关风险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 影响,保障标的公司的稳定经营和持续盈利。 以上内容已分别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标的 资产评估具体情况”之“(十一)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预测期的运营风险及相应 的解决措施”中补充披露。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稳定、业绩良 好,2018 年上半年业绩完成率较高。供给侧改革有利于提高行业集中度、平缓 行业周期性波动,行业龙头企业将充分受益。标的公司借助于恒逸集团的品牌及 产业一体化优势,结合自身生产技术优势和产品差异化特点,实施积极的业务拓 展模式,未来具备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业绩承诺具有较强的可实现性。 针对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房屋权属瑕疵等经营风险,标 1-1-15 的公司及交易对方将采取各项解决措施,以降低相关风险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 影响,保障标的公司的稳定经营和持续盈利。 1-1-16 【反馈意见 2】 申请文件显示,本次交易对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 采用收益法评估结论作为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请你公司补充披 露:1)本次交易对标的资产采用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 果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收益法评估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的差异情况、差异 原因及合理性。2) 收益法评估中折现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3 )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与市场可比交易案例标的资产平均增值率的对比情况,并分析差异原因及 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原因及合理性,收益法评估与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的差异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一)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原因及合理性 三家标的公司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合理加 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的评估方法, 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三家标 的公司均具有明确的经营规划、财务预算数据完善,故本次评估也适用收益法。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的重置成本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 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收益法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 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资产基础法从静态的角度确定企业价 值,而不是从动态的角度,同时也没有考虑企业拥有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 产品优势、管理能力、客户关系等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因此无法涵盖被评估企 业整体资产的完全价值。 2016 年下半年开始,受益于行业供求格局的好转,涤纶长丝进入行业景气 周期。随着落后产能的不断淘汰、行业产能有序扩张、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 涤纶长丝行业有望维持较长景气周期。恒逸集团通过并购基金竞拍取得破产资 产后,经过管理团队的组建、生产设施设备的修整、业务发展的规划、销售市 场的开拓、资产权证的办理等,两家公司均顺利投产,投产至今保持了稳定的 1-1-17 生产经营,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双兔新材料聚酯工程工艺先进,产能规模优势 明显,盈利能力较强。标的公司基于其核心竞争优势,可充分享受行业增长及 行业整合红利,具有较强可持续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经营稳定、收益较好,预计未来收益存在增长且收益 实现的可能性较大。采取收益法估值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标的公司内在价值, 故本次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二)收益法评估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的差异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1、收益法评估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的差异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基础法 两种评估结果 收益法评估结果 标的公司 评估结果 差异率 A B C=(B-A)/B 嘉兴逸鹏 123,575.74 133,709.40 7.58% 太仓逸枫 88,339.01 106,143.50 16.77% 双兔新材料 179,926.67 210,686.14 14.60% 2、收益法评估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首先,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 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 角度考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其次,收益法在评估过程中 不仅考虑了标的公司账内资产,同时也考虑了人才优势、技术优势、产品优势、 管理能力、客户关系等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而这些因素未能在资 产基础法中予以体现。 基于上述原因,标的公司收益法评估结果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存在差异, 但差异率基本在合理范围内。 二、收益法评估中折现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r rd wd re we 式中:Wd:评估对象的债务比率; 1-1-18 D wd ( E D) We:评估对象的权益比率; E we ( E D)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D: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E: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 本 re; re=rf+βe×(rm-rf)+ε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预期报酬率;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评估对象股权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D e t (1 (1 t ) ) E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t:评估对象适用税率 ① 无风险收益率 无风险收益率 rf,参照国家近五年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的平均水平,按 照十年期以上国债利率平均水平确定无风险收益率 rf 的近似,即 rf=3.95%。 ② 市场预期报酬率 一般认为,股票指数的波动能够反映市场整体的波动情况,指数的长期平 均收益率可以反映市场期望的平均报酬率。通过对上证综合指数自 1992 年 5 月 1-1-19 21 日全面放开股价、实行自由竞价交易后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指数平均 收益率进行测算,得出市场期望报酬率的近似,即:rm=10.41%。 ③ 特殊风险调整系数 本次评估考虑到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及双兔新材料的融资条件、资本流动 性以及公司的治理结构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 风险,设定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及双兔新材料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分别为 ε=0.025、0.030 和 0.035。 ④ 权益资本预期风险系数 选取沪深 8 家同类可比上市公司股票,以 2014 年 5 月至 2017 年 12 月的市 场价格测算估计,得到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及双兔新材料权益资本预期风险系 数的估计值 βe 分别为=0.9271、1.0955 和 1.2384。 ⑤ 扣税后付息债务利率 按照标的公司实际借款利率计算。 近年国内上市公司收购聚酯纤维相关行业标的公司的交易案例有限,本次 交易标的公司收益法评估折现率与同行业可比交易折现率对比如下: 收购方 标的公司 基准日 折现率 大橡塑 恒力股份 2015.6.30 11.90% 恒力股份 恒力投资 2017.7.31 - 东方市场 国望高科 2017.6.30 10.90% 嘉兴逸鹏 11.94% 恒逸石化 太仓逸枫 2017.12.31 11.53% 双兔新材料 11.48%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收益法评估折现率取值与同行业可比交易平均水平相接 近,折现率取值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与市场可比交易案例标的资产平均增值率的对比情 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评估增值率与同行业可比交易评估增值率情况对比如 下: 1-1-20 评估结论之 收购方 标的公司 评估基准日 评估增值率 评估方法 大橡塑 恒力股份 2015.6.30 收益法 236.10% 恒力股份 恒力投资 2017.7.31 资产基础法 12.26% 东方市场 国望高科 2017.6.30 收益法 120.33% 平均增值率 122.90% 嘉兴逸鹏 51.95% 恒逸石化 太仓逸枫 2017.12.31 收益法 34.51% 双兔新材料 55.34% 同行业可比交易中,恒力股份和国望高科聚酯产业链较为完整且具有较大 规模优势,故其评估增值率较高。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评估增值率低于同行业可 比交易评估增值率平均水平。 以上内容已分别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一、标的 资产评估概况”和“二、标的资产评估具体情况”中补充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 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 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本次交易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 司最终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 对比同行业可比交易收益法评估取值情况,并结合标的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之折现率取值及评估增值率具有合理性。 评估师认为:公司已对各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的差异 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结合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价值内涵对 两种方法的差异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对收益法评估中折现率的 确定依据及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结合各标的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折现率的确 定依据及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对标的资产与市场可比交易案例标的资产平均增值 率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结合资产规模、产业结构对标的资产增 值率低于市场可比交易案例标的资产平均增值率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进行了分 析。相关披露及分析具有合理性。 1-1-21 【反馈意见 3】 请你公司:1)结合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历次股权转让、竞买破产资产及本次交 易评估中评估方法选取依据、评估基准日资产状况及盈利能力情况以及重要评 估参数选取等因素,补充披露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历次估值、评估增值率差异 情况,并具体说明差异原因、合理性。2)结合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取得破产资 产支付对价的金额、破产资产报告期运营情况、未来业绩预测情况等,补充披 露本次交易嘉兴逸鹏、太仓逸枫评估增值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历次股权转让、竞买破产资产及本次交易评 估中评估方法选取依据、评估基准日资产状况及盈利能力情况以及重要评估参 数选取等因素,补充披露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历次估值、评估增值率差异情况, 并具体说明差异原因、合理性 (一)嘉兴逸鹏历次估值、评估增值率差异情况 嘉兴逸鹏历次股权转让、取得拍卖资产涉及评估与本次交易的估值情况对比 如下: 评估结论 交易 评估 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采用的评 评估情况 性质 基准日 估方法 土地使用权、厂房、辅助 竞买龙 龙腾科 嘉兴逸 清算价格 用房、机器设备等资产经 2017.3 腾科技 2016.1.28 技破产 鹏 法 评估的清算价值为 资产 管理人 72,557.38 万元 浙银伯 嘉兴逸鹏 100%股权的评 股权转 恒逸集 2018.1 2017.9.30 乐、河广 收益法 估价值为 132,970.35 万 让 团 投资 元 本次 股权转 恒逸集 恒逸石 评估价值为 133,709.40 2017.12.31 收益法 交易 让 团 化 万元 1、2018 年 1 月股权转让估值与本次交易评估值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作价 受让 转让价格 评估值 评估 时间 转让方 定价依据 基准日 方 (万元) (万元) 增值率 浙银伯 基于评估报告评估 恒逸 2018.1 2017.9.30 乐、河广 132,970.35 值,由交易各方协商 132,970.35 58.40% 集团 投资 1-1-22 作价 受让 转让价格 评估值 评估 时间 转让方 定价依据 基准日 方 (万元) (万元) 增值率 确定 基于评估报告评估 本次 恒逸 2017.12.31 恒逸集团 133,000.00 值,由交易各方协商 133,709.40 51.95% 交易 石化 确定 两次评估之评估方法、重要评估参数基本一致。 2、2017 年 3 月购买龙腾科技破产资产估值与本次交易评估值的差异原因及 合理性 购买龙腾科技破产资产评估值与本次交易评估值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两次 评估的背景和目的不同、评估对象不同、评估方法不同、评估价值类型不同、评 估基准日不同等因素造成。 项目 龙腾科技破产资产评估 本次交易评估 为龙腾科技管理人了解委托评估资 反映嘉兴逸鹏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 评估目的 产的强制清算价值(以强制拍卖为 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意 目的)提供参考依据 见 评估范围 龙腾科技破产资产 嘉兴逸鹏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价值类型 清算价值 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 月 28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嘉兴逸鹏 截至 2016 年 1 月 28 日,龙腾科技 资产状况 资产总额为 108,839 万元,净资产 净资产为-3,313 万元 为 87,995.39 万元 2017 年 5-12 月,嘉兴逸鹏实现营 盈利能力 已停产数月 业收入 107,144 万元,实现净利润 7,995 万元 评估方法 采用清算价格法确定评估值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123,575.74 相关破产拍卖资产按成本法的评估 万 元 , 收 益 法 评 估 结 果 为 评估结论 价值为 136,595.80 万元,清算价值 133,709.40 万元,以收益法评估结 为 72,557.38 万元 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另一方面,假设龙腾科技破产资产按正常经营状态下进行评估,其成本法 评估值约为 13.66 亿元,与本次交易嘉兴逸鹏资产基础法评估值接近,也在一定 程度上反映了相关资产在正常经营状态下的合理市场价值。 (二)太仓逸枫历次估值、评估增值率差异原因、合理性及差异情况 太仓逸枫历次股权转让、取得拍卖资产涉及评估与本次交易的估值情况对比 1-1-23 如下: 评估结论 交易 评估 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采用的评 评估情况 性质 基准日 估方法 竞买 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 明辉科技 明辉 物、设备等资产经评估 2017.8 2016.8.8 破产管理 太仓逸枫 成本法 科技 的 清 算 价 值 为 人 资产 67,089.48 万元 太仓逸枫 100%股权的 股权 2018.3 2017.9.30 信恒投资 恒逸集团 收益法 评估价值为 105,807.47 转让 万元 太仓逸枫 100%股权的 本次 股权 2017.12.31 恒逸集团 恒逸石化 收益法 评估价值为 106,143.50 交易 转让 万元 1、2018 年 3 月股权转让估值与本次交易评估值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作价 转让价格 评估值 评估 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定价依据 基准日 (万元) (万元) 增值率 基于评估报告评 信恒投 恒逸 2018.3 2017.9.30 105,807.47 估值,由交易各方 105,807.47 37.62% 资、潘浩 集团 协商确定 基于评估报告评 本次 恒逸 恒逸 2017.12.31 106,000.00 估值,由交易各方 106,143.50 34.51% 交易 集团 石化 协商确定 两次评估之评估方法、重要评估参数基本一致。 2、2017 年 8 月购买的明辉科技破产资产估值与本次交易评估值的差异原因 及合理性 购买明辉科技破产资产评估值与本次交易评估值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两次 评估的背景和目的不同、评估对象不同、评估方法不同、评估价值类型不同、评 估基准日不同等因素造成。 项目 明辉科技破产资产评估 本次交易评估 反映太仓逸枫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 因破产清算程序的需要,提供速变 评估目的 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意 现价值事宜 见 明辉科技的拍卖资产,包括存货、 评估范围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 太仓逸枫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权等 评估价值类型 清算价值 市场价值 2017 年 9-12 月,太仓逸枫实现营 盈利能力 已停产近一年 业收入 45,686 万元,实现净利润 1,811 万元 1-1-24 项目 明辉科技破产资产评估 本次交易评估 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8 月 8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太仓逸枫 截至 2016 年 8 月 8 日,明辉科技净 资产状况 资产总额为 120,156 万元,净资产 资产为-16,562 万元 为 78,911 万元 2017 年 9-12 月,太仓逸枫实现营 盈利能力 已停产近一年 业收入 45,686 万元,实现净利润 1,811 万元 评估方法 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88,339.01 按成本法的评估价值为 90,358.60 万 元 , 收 益 法 评 估 结 果 为 评估结论 万元,清算速变现价值为 67,089.49 106,143.50 万元,以收益法评估结 万元 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另一方面,假设明辉科技破产资产按正常经营状态下进行评估,其成本法 评估值约为 9.04 亿元,与本次交易太仓逸枫资产基础法评估值较为接近,也在 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相关资产在正常经营状态下的合理市场价值。 二、结合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取得破产资产支付对价的金额、破产资产报 告期运营情况、未来业绩预测情况等,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嘉兴逸鹏、太仓逸枫 评估增值的合理性 (一)本次交易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存在一定幅度评估增值,与其收购破 产资产的成本较低有关 1、嘉兴逸鹏收购破产资产 2017 年 3 月,嘉兴逸鹏通过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以 7.22 亿元竞拍取得嘉兴市秀洲工业区洪业路 1288 号土地使用权、厂房、 辅助用房、机器设备等资产(龙腾科技破产资产)。 根据《浙江龙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报告书》(嘉联评报 [2016]第 30-2 号),截至清算评估基准日(2016 年 1 月 28 日),相关资产账面值 为 118,740.95 万元、清算评估值为 72,318.69 万元,评估价值类型为清算价值, 具体折价如下:(1)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清算折价系数按 9 折评估;(2)构筑 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清算折价系数按 8 折评估;(3)机器设备及其他设备清算折价 系数按 5 折评估。嘉兴逸鹏以起拍价竞拍取得龙腾科技破产资产,购买价比相 关资产正常经营状态下的评估值低,因此入账成本较低。 1-1-25 2、太仓逸枫收购破产资产 2017 年 8 月,太仓逸枫通过太仓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 7.71 亿元竞拍取得太仓市沙溪镇土地使用权 2 宗、厂房及设备等全部财产(明 辉科技破产资产)。 根据《江苏明辉化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报告书》(苏信联 评报[2017]第 0035 号),截至清算评估基准日(2016 年 8 月 8 日),相关资产评 估值为 90,358.60 万元、清算评估值为 67,089.49 万元,评估价值类型为清算价值, 具体折价如下:(1)房屋建筑物清算折价系数按 8 折评估;(2)构筑物及其他辅助 设施清算折价系数按 7 折评估;(3)机器设备及其他设备清算折价系数按 7 折评 估;(4)土地使用权清算折价系数按 9.5 折评估。太仓逸枫竞拍取得明辉科技破产 资产,购买价比相关资产正常经营状态下的评估值低,因此入账成本较低。 (二)恒逸集团及并购基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使项目公司 较快复产并保持稳定运营 人力方面,恒逸集团通过社会招聘及在恒逸集团体系内招聘等方式,为两 个项目公司招聘了管理和员工队伍,为项目公司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财 力方面,为支持项目公司尽快复产以及满足项目公司复产后的流动资金需求, 恒逸集团提供了大额资金借款及为项目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等支持;物力方 面,恒逸集团下属物流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了物流服务,部分子公司也调配了 部分设备用于项目公司生产经营。 经过对破产资产的整修、管理及员工队伍的组建、销售市场的开拓、资产 权证的办理、环保政策的落实、技术改进等一系列投入及整合,嘉兴逸鹏及太 仓逸枫分别于 2017 年 5 月和 2017 年 9 月复产,投产至今经营稳定、业绩良好。 (三)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业绩预测可实现性较高 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 获利能力。恒逸集团承诺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于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合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2,800 万元、25,600 万元和 26,000 万元。 1-1-26 基于嘉兴逸鹏和太仓逸鹏 2017 年、2018 年上半年业绩实现情况,并受益于 涤纶长丝行业高景气周期及行业集中度提高的竞争格局,预计嘉兴逸鹏和太仓 逸枫业绩预测可实现性较高。 (四)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本次交易评估增值率处于合理水平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评估增值率与同行业可比交易评估增值率情况对比如 下: 评估结论之 收购方 标的公司 评估基准日 评估增值率 评估方法 大橡塑 恒力股份 2015.6.30 收益法 236.10% 恒力股份 恒力投资 2017.7.31 资产基础法 12.26% 东方市场 国望高科 2017.6.30 收益法 120.33% 平均增值率 122.90% 嘉兴逸鹏 51.95% 恒逸石化 2017.12.31 收益法 太仓逸枫 34.51%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评估增值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交易评估增值率平均水平, 评估增值率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嘉兴逸鹏、太仓逸枫本次交易评估增值主要系嘉兴逸鹏和太仓 逸枫收购破产资产的价格较低,破产资产经整修及投入后复产稳定、业绩优良, 嘉兴逸鹏、太仓逸枫业绩预测可实现性较高等原因。同时,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评估增值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交易评估增值率平均水平。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本 次交易评估增值具有合理性。 以上内容已分别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嘉兴 逸鹏基本情况”之“(十一)最近三年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 况”和“一、太仓逸枫基本情况”之“(十一)最近三年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 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中补充披露。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嘉兴逸鹏和太仓逸鹏本次交易评估与历史股权 转让涉及评估差异较小。本次交易评估与竞买破产资产估值存在差异,主要系评 1-1-27 估目的、评估范围、资产状况、盈利能力、评估方法等存在差异。嘉兴逸鹏和太 仓逸枫经营稳定、业绩优良,业绩预测可实现性较高,且本次评估增值率低于同 行业可比交易评估增值率平均水平,本次交易评估增值具有合理性。 评估师认为:公司已对嘉兴逸鹏和太仓逸鹏历次估值、评估增值率的差异原 因、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结合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资产状况、盈利能力、 评估方法等因素对历次估值、评估增值率的差异原因、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对本 次交易嘉兴逸鹏、太仓逸枫评估增值的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结合两家标的经 营稳定性、业绩预测可实现性和本次评估增值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交易评估增值率 平均水平等进行了分析。相关披露及分析具有合理性。 1-1-28 【反馈意见 4】 申请文件显示,收益法评估中标的资产预测期营业收入、销售单价均呈上升趋 势。请你公司:1)结合标的资产 2018 年已实现收入、在手订单具体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合同金额、预计交付时间及对未来收入的具体影响等)补充 披露各标的资产收入预测数据的依据及可实现性。2)结合标的资产所处的行业 发展情况、市场地位、市场覆盖率、核心竞争力、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客户稳 定性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营业收入稳定性。3)结合行业周期具体情 况,说明评估报告对各标的资产预测期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及未来趋势判断的依 据及合理性。4)结合标的资产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补充披露评估报 告对各标的资产预测期材料采购单价预计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5)结合同行业 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变动趋势,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各产品毛利率的具体预 测依据及合理性,未来保持毛利率稳定的具体措施。6)结合标的资产报告期内 管理费用率和营业费用率水平、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水平、未来年度业务 发展预期、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构成等,补充披露预测期内管理费用和销售费 用的预测依据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标的资产 2018 年已实现收入、在手订单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客户名称、合同金额、预计交付时间及对未来收入的具体影响等)补充披露各 标的资产收入预测数据的依据及可实现性 (一)标的公司收入预测依据 各标的公司预测期内营业收入主要基于主要产品销量和单价预测。 鉴于三家标的公司 2017 年产能利用率均超过 100%、产销率超过或接近 98%, 本次收益法评估中,三家标的公司未来产品销量均基于设计产能,按照产能利 用率达到 98%、同时产销率达到 100%预测。 鉴于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价格目前处于上升期,故预测在 2018-2020 年产品 单价每年增长一定比例,至 2020 年产品价格保持稳定,但预测期内最高价格水 平均低于上一周期市场平均单价。标的公司产品单价预测具体情况详见本题回复 1-1-29 “三、结合行业周期具体情况,说明评估报告对各标的资产预测期主要产品市场 价格及未来趋势判断的依据及合理性”。 (二)标的公司 2018 年收入实现情况 1、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达到预期 预测产能 2018H1 2018H1 标的公司 产能(万吨) 预测产销率 利用率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嘉兴逸鹏 20 98% 116.76% 100% 99.48% 太仓逸枫 24 98% 105.28% 100% 100.03% 双兔新材料 100 98% 99.76% 100% 98.45% 2、营业收入实现情况 2018 年以来,三家标的公司继续保持良好运行态势。2018 年 1-6 月,三家 标的公司已实现收入占全年预测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8H1 营业收入/预测全年营业 标的公司 营业收入 收入 嘉兴逸鹏 99,102.19 57% 太仓逸枫 104,077.53 54% 双兔新材料 401,819.91 51% 标的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已实现收入达到全年预测收入的 50%以上。 (三)标的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标的公司均从事民用涤纶长丝及聚酯切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民用涤纶 长丝主要应用于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下游领域。民用涤纶长丝下游客 户一般规模较小,且销售较为分散。下游客户一般按需多频下单,较少签署长 期合约,但客户粘性较强。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和双兔新材料 2017 年前 50 大 客户中,未间断合作客户数量占比分别为 62%、66%和 64%;2018 年 1-6 月前 50 大客户中,未间断合作客户数量占比分别为 76%、94%和 80%,报告期内不间断 合作客户家数占比稳步提高。 二、结合标的资产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市场地位、市场覆盖率、核心竞 争力、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客户稳定性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营业收入 1-1-30 稳定性 (一)行业发展情况 详见本回复报告第一题回复“(三)涤纶长丝行业未来发展情况”。 (二)市场竞争情况及主要竞争对手 目前行业内桐昆股份、新凤鸣、恒逸石化、盛虹集团、恒力股份、荣盛石 化在规模、管理、品牌和创新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其产能规模均达到 100 万吨/ 年以上。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中纤网及上市公司公告数据,2014-2016 年上述 6 家公司产量及占比变化如下: 单位:万吨/年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中纤网及上市公司公告 注:由于上市公司公告披露数据有限,荣盛石化产量数据为每年实际销量数据 2014 年 6 家公司产量合计为 909 万吨,占行业总产量的 40.12%;2016 年 6 家公司产量合计为 1,162 万吨,占行业总产量的 45.79%,2014-2016 年行业集 中度逐年增加。结合目前产能整合及扩张情况,预计前述 6 家公司合计市场份 额还将进一步提升。 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发布了“2017 年中国化纤行业产量排名名 单”,双兔新材料产量排名行业第七,在非上市涤纶长丝企业中排名首位。 (三)标的公司具有核心竞争优势 1、生产设备及工艺优势 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和双兔新材料的聚酯装置均采用中国纺织设计院的先 进工艺,主要纺丝设备为德国巴马格、日本 TMT 等进口设备,上述工业设备为 1-1-31 行业的龙头设备,在运行的稳定性、节省能耗以及生产效率等方面较普通设备 具有较明显的优势。标的公司良好的工艺技术及设备保证了生产安全及产品质 量的稳定性,降低了生产成本。 2、区位优势 纺织服装业为浙江、江苏传统优势产业,嘉兴逸鹏周边有绍兴钱清中国轻 纺原料城、柯桥中国轻纺城;太仓逸枫所处苏州市为江苏最大纺织品工业基地, 两家公司周边均有较强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双兔新材料所处杭州市萧山区为我 国重要的纺织产业基地之一,也是全国化纤原料、面料、服装生产的重点产业 集群之一。优越的地理位置为产品购销提供有利保障。此外,太仓逸枫地处太 仓港附近,生产所需原料可直接从太仓港运输到公司,综合物流优势明显。 3、规模及产品优势 双兔新材料聚酯工程采用中国纺织设计院先进的大容量“一头两尾”工 艺,单线生产能力达 50 万吨/年,聚酯总体产能为 100 万吨/年,产能规模在非 上市公司中排名首位。嘉兴逸鹏聚酯总体产能为 20 万吨/年,全部生产细旦 FDY, 其产品质量在行业内属于高端,具有品牌溢价高的特点;太仓逸枫聚酯总体产 能为 24.5 万吨,全部生产 POY,其产品结构中差别化纤维占比达到 45%,客户 群体主要在太仓当地,已经形成客户群体稳定,差别化附加值高等特点。本次 交易三家标的公司合计聚酯产能为 144.5 万吨/年,生产规模的扩大有利于提高 生产装置运行及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及能耗, 并通过规模化采购提高议价能力。 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得益于恒逸集团专注于化纤领域的科研创新优势,逐 步实现了产品结构的“系列化、优质化、独特化”,沿用精益生产开发高功能 性差别化纤维。同时,三家标的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和大规模装置技 术的领先应用,使得生产的产品具有品质高、质量稳定等优势。 4、共享恒逸品牌优势及产业一体化优势 恒逸集团作为化纤行业龙头民企,市场知名度高、品牌优势明显。标的公 司作为恒逸集团成员企业,可共享恒逸品牌优势。 1-1-32 恒逸石化积极谋求产业链一体化布局,未来将形成“原油-PX-PTA-涤纶” 和“原油-苯-CPL-锦纶”的全产业链竞争格局,实现石化、化纤行业的一体化 经营。标的公司未来可共享恒逸石化产业一体化优势,实现规模效应和协同效 应,构筑成本优势。 (四)标的公司经营稳定,客户稳定 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投产至今产能利用率均超过 100%,产销率接近 98%。 双兔新材料报告期产能利用率超过 90%,产销率接近 100%。 标的公司以其产品品质高、供货稳定获得了客户充分的认可,老客户粘性 高。2017 年前 50 大客户中,未间断合作客户数量占比分别为 62%、66%和 64%; 2018 年 1-6 月前 50 大客户中,未间断合作客户数量占比分别为 76%、94%和 80%。 综上所述,涤纶长丝行业发展空间广阔,且目前处于高景气周期。行业集 中度的提高及行业有序扩张有望延续较长景气周期。标的公司经营稳定、客户 稳定,基于其核心竞争优势,可充分享受行业增长及行业整合红利,预测营业 收入具有可实现性。 三、结合行业周期具体情况,说明评估报告对各标的资产预测期主要产品 市场价格及未来趋势判断的依据及合理性 (一)涤纶长丝行业周期性特征 涤纶长丝行业上游为石化领域,下游衔接纺织服装,原油价格的跌宕助推 上游原料价格波动,棉花价格及终端消费的起伏影响长丝需求,具有一定周期 性。 从“原油-PX-PTA-涤纶”产业链看,原油作为涤纶长丝主要原料的来源, 其价格变化对相关化工原料和涤纶长丝的价格均会造成较大的影响。从历史上 看,涤纶长丝价格走势和原油价格走势呈现高度相关,2010 年以来至 2018 月 6 月末,原油价格经历了一个大的高低点间的波动,在 2011 年 4 月左右达到高点, 2016 年 2 月达到低点,相应的,涤纶长丝在 2010 年 11 月达到高点,在 2016 年 1 月达到低点。2016 年 10 月涤纶长丝价格出现明显反弹,并在 2017 年保持了 逐步上升的态势。未来,随着 OPEC 减产进程的逐步实现,加上中东地缘政治的 1-1-33 因素,原油价格预计将稳中有升,由此也将继续对涤纶长丝价格产生积极影响。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CCF(含税单价)、WIND 资讯 同时涤纶长丝下游需求主要来自服装、家纺和工业。2016 年下半年以来, 下游纺织行业整体行情处于上升趋势,需求较旺盛,有助于维持涤纶长丝价格 上涨。历史产品及原材料波动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CCF(含税单价) 相关产品在经历 2010 年/2011 年高点后,逐步回落,至 2016 年达到周期低 点,可将 2010-2016 年界定为一个周期。根据中国化纤信息网统计数据,2010 年-2016 年 FDY(细旦-68D)平均销售单价为 9,760 元/吨(不含税)、FDY(粗 1-1-34 旦-150D)平均销售单价为 8,867 元/吨(不含税)、聚酯切片平均销售单价为 7,662 元/吨(不含税)、POY(150D)平均销售单价为 8,570 元/吨(不含税)。具体历 史周期价格统计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FDY(150D) FDY(68D) POY(150D) 聚酯切片 2010 年 10,441 12,579 9,850 8,590 2011 年 11,775 12,999 11,721 10,414 2012 年 9,599 10,399 9,467 8,677 2013 年 9,295 9,884 9,013 8,230 2014 年 8,164 8,659 7,930 7,085 2015 年 6,320 6,920 6,065 5,376 2016 年 6,471 6,880 5,943 5,259 平均值 8,867 9,760 8,570 7,662 由此可见,标的公司产品市场价格仍处于上升初期,未来仍有一定上升空 间。 (二)标的资产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和未来趋势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 1、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预测依据 涤纶长丝行业目前景气度较高,且处于上升周期。2017 年下半年,FDY、POY 等涤纶长丝产品市场公开价格已较 2017 年上半年上涨 10%以上,预计 2018 年涤 纶长丝价格仍会上涨,但增速会放缓。 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分别于 2017 年 5 月和 9 月投产,其 2017 年主要经营 期间均在下半年。太仓逸枫 2017 年为开拓市场,销售策略上定价略低,预计 2018 年将逐步恢复。基于上述原因,预测 2018 年嘉兴逸鹏主要产品销售单价较 2017 年实际均价上涨 4%;预测太仓逸枫 2018 年 POY 产品单价较 2017 年均价上涨 5%, 切片产品单价较 2017 年均价上涨 3%;预测双兔新材料 2018 年 FDY 销售单价亦 较 2017 年下半年均价上涨 4%,POY 和切片销售单价较 2017 年下半年均价上涨 3%。由于涤纶长丝产品市场价格在 2017 年呈前低后高特征,如果对比 2017 年 全年销售均价,双兔新材料 2018 年 FDY 预测销售均价较 2017 年全年均价上涨 8%,POY 和切片预测销售单价较 2017 年全年均价上涨 6%。 1-1-35 预计到 2019 年以后,涤纶长丝市场价格涨幅将进一步放缓。本次评估预测 2019-2020 年标的公司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均价上涨 2%,2020 年以后价格保持 稳定。 预测期内,标的公司产品最高预测价格水平均低于上一周期市场平均单价。 标的名称 主要产品 2018-涨幅(E) 2019-YOY(E) 2020-YOY(E) FDY 4% 2% 2% 嘉兴逸鹏 切片 4% 2% 2% POY 5% 2% 2% 太仓逸枫 切片 3% 2% 2% FDY 8% 2% 2% 双兔新材料 POY 6% 2% 2% 切片 6% 2% 2% 注:预测双兔新材料 2018 年 FDY 销售单价较 2017 年下半年均价上涨 4%,较 2017 年全年均 价上涨 8%;预测 POY 和切片销售单价较 2017 年下半年均价上涨 3%,较 2017 年均价上涨 6%。 2、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未来预测情况 (1)嘉兴逸鹏 ① FDY(细旦为主) 参考目前销售价格及未来市场趋势判断,2018 年预计销售单价 9,300 元/ 吨(不含税)左右,较 2017 年 5-12 月销售均价上浮 4%左右,2019 年、2020 年 分别较上年上涨 2%左右,至 2020 年后稳定为销售单价 9,675 元/吨(不含税) 左右,低于历史平均水平销售单价 9,760 元/吨(不含税)左右。 ② 聚酯切片 2018 年预计销售单价 6,740 元/吨(不含税)左右,较 2017 年 5-12 月销售 均价上浮 4%左右,2019 年、2020 年分别较上年上涨 2%左右,至 2020 年后稳定 为销售单价 7,010 元/吨(不含税)左右,低于历史平均水平销售单价(不含税) 7,662 元/吨左右。 (2)太仓逸枫 ① POY 1-1-36 2017 年,太仓逸枫为开拓市场,销售策略上定价略低,2018 年将逐步恢复。 预测 2018 年销售单价 8,220 元/吨(不含税)左右,较其 2017 年销售均价上浮 5%左右,2019 年、2020 年分别较上年上涨 2%左右,至 2020 年后稳定为销售单 价 8,550 元/吨(不含税)左右,低于历史平均水平销售单价 8,570 元/吨(不 含税)左右。 ② 聚酯切片 2018 年预计销售单价 6,790 元/吨(不含税)左右,2019 年、2020 年分别 较上年上涨 2%左右,至 2020 年后稳定为销售单价 7,070 元/吨(不含税)左右, 低于历史平均水平销售单价 7,662 元/吨(不含税)左右。 (3)双兔新材料 ① FDY(粗旦为主) 参考目前销售价格及未来市场趋势判断,预计 2018 年销售单价为 8,490 元 /吨(不含税)左右,较 2017 年整年销售均价上涨 8%左右,2019 年、2020 年增 速放缓分别较上年上涨 2%左右,至 2020 年后稳定为销售单价 8,830 元/吨(不 含税)左右,低于历史粗旦平均销售单价 8,867 元/吨(不含税)左右。 ② POY 参考目前销售价格及未来市场趋势判断,预计 2018 年销售单价(不含税) 为 7,640 元/吨左右,较 2017 年销售均价上涨 6%左右,2019 年、2020 年增速放 缓分别较上年上涨 2%左右,至 2020 年后销售单价稳定为 7950 元/吨(不含税) 左右,低于历史平均水平销售单价 8,570 元/吨(不含税)左右。 ③ 切片收入 参考目前销售价格及未来市场趋势判断,预计 2018 年销售单价(不含税) 6,690 元/吨左右,较 2017 年销售均价上浮 6%左右,2019 年、2020 年增速放缓 分别较上年上涨 2%左右,至 2020 年后销售单价稳定为 6,960 元/吨(不含税) 左右,低于历史平均水平销售单价(不含税)7,662 元/吨左右。 2、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未来预测合理性 1-1-37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目前价格处于上升期,故未来预测一定增长比例,且预 测最高价格水平低于上一周期市场平均单价。2018 年 1-6 月标的公司主要产品 售价已高于评估预测使用的 2018 年销售单价。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未来预测市场 价格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四、结合标的资产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补充披露评估报告对各 标的资产预测期材料采购单价预计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 (一)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PTA 和 MEG 为生产涤纶长丝的主要原材料,约占涤纶长丝生产成本的 85%左 右。生产 1 吨涤纶长丝大致需要 0.855 吨 PTA 和 0.335 吨 MEG。 2010 年至今,PTA 和 MEG 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CCF(含税单价) (二)标的公司原材料采购单价预测依据 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均为 PTA 和 MEG,以嘉兴逸鹏为预测基础,太仓逸枫和 双兔新材料基本参考嘉兴逸鹏采购单价预测增幅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预测。 1、嘉兴逸鹏 评估期间(2018 年 3 月),CCF 公布 PTA(内盘)月均价为 4,850 元/吨(不 含税)。鉴于 2017 年 12 月-2018 年 2 月受春节等因素影响,PTA 短期价格涨幅 较大,2018 年 3 月底呈回落态势,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CCF 公布 PTA(内盘) 1-1-38 日均价已降至 4,713 元/吨(不含税)。故谨慎预测 2018 年 PTA 采购均价仍为 4,850 元/吨(不含税),较 2017 年实际采购均价上涨 10%左右。 评估期间(2018 年 3 月),CCF 公布 MEG(内盘)月均价为 6,126 元/吨(不 含税)。MEG 自 2017 年 4 月价格低位开始上涨,一直维持较高价位,2018 年 3 月呈回落态势。2017 年,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主要采购时点均在下半年,采购 均价较高。考虑到 2018 年 3 月底,MEG 销售均价已跌破 5,930 元/吨(不含税), 故本次评估预测 2018 年 MEG 采购均价为 6,026 元/吨(不含税),较 2017 年实 际采购均价略有降低。 鉴于历史周期原材料及产品售价长期波动趋势基本一致,2019 年起预计未 来年度产品原材料的价格涨幅与产品单价涨幅一致。 原材料 2018-涨幅(E) 2019-YOY(E) 2020-YOY(E) PTA 10% 2% 2% MEG -2.44% 2% 2% 2、太仓逸枫 由于靠近港口,物流成本较低,2017 年太仓逸枫原材料采购价格低于嘉兴 逸鹏 1%左右,故参考嘉兴逸鹏预测原材料采购单价,预测太仓逸枫 2018 年 PTA 采购均价为 4,800 元/吨(不含税)、MEG 采购均价 5,965 元/吨(不含税)。 鉴于历史周期原材料及产品售价长期波动趋势基本一致,2019 年起预计未 来年度产品原材料的价格涨幅与产品单价涨幅一致。 3、双兔新材料 双兔新材料原材料采购均价预测涨幅与嘉兴逸鹏一致,预测 2018 年 PTA 采 购均价为 4,930 元/吨(不含税)左右,较 2017 年采购均价增长 10%左右;预测 2018 年 MEG 采购均价与嘉兴逸鹏保持一致,均为 6,020 元/吨(不含税)左右。 鉴于历史周期原材料及产品售价长期波动趋势基本一致,2019 年起预计未 来年度产品原材料的价格涨幅与产品单价涨幅一致。 (三)2018 年上半年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 1-1-39 2018 年上半年,三家标的公司原材料实际采购单价与预测采购单价对比情 况如下: 单位:元/吨(不含税) 项目 嘉兴逸鹏 太仓逸枫 双兔新材料 预测全年采购均价 4,850 4,800 4,930 PTA 2018 上半年实际采购均价 4,813 4,826 4,869 预测全年采购均价 6,030 5,965 6,020 MEG 2018 上半年实际采购均价 6,477 6,409 6,402 综合 原材料(PTA+MEG)预测单 6,167 6,102 6,232 原材 位成本 料单 原材料(PTA+MEG)2018 年 位成 上半年实际单位成本 6,285 6,273 6,308 本 注:PTA 和 MEG 为生产涤纶长丝的主要原材料,生产 1 吨涤纶长丝大致需要 0.855 吨 PTA 和 0.335 吨 MEG,综合原材料单位成本按照前述比例测算。 2018 年上半年,PTA 价格走势相对平稳,MEG 价格相对波动较大。标的公司 2018 年上半年 PTA 实际采购均价与预测全年采购均价基本接近,上半年 MEG 实 际采购均价高于预测全年采购均价,两项主要原材料合计单位成本略高于预测 单位成本 1-2 个百分点。 考虑到 2018 年上半年 MEG 价格波动较大,标的公司原材料采购单价预测基 本合理。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未来采购单价系基于预测时点公开市场价 格及波动趋势预测,标的公司原材料采购单价预测基本合理。 五、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变动趋势,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各 产品毛利率的具体预测依据及合理性,未来保持毛利率稳定的具体措施 (一)标的公司预测期内各产品毛利率预测依据及合理性 1、标的公司预测期内各产品毛利率预测依据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预测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主要产品 2017 年 2018E 2019E 2020E 嘉兴逸鹏 FDY 14.20% 13.46% 13.70% 13.93% 1-1-40 综合 12.33% 11.86% 12.07% 12.27% POY 8.59% 11.11% 11.24% 11.36% 太仓逸枫 综合 7.86% 10.19% 10.30% 10.41% FDY 9.51% 8.58% 8.83% 9.06% 双兔新材料 POY 4.42% 6.54% 6.65% 6.76% 综合 6.12% 6.39% 6.55% 6.71% 标的公司毛利率预测基础主要基于主要产品销售单价、主要原材料采购单 价和人工成本、能耗等预测。 (1)主要产品销售单价与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预测 主要产品销售单价预测及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预测详见本题回复“三、结 合行业周期具体情况,说明评估报告对各标的资产预测期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及 未来趋势判断的依据及合理性”和“四、结合标的资产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波 动趋势,补充披露评估报告对各标的资产预测期材料采购单价预计的具体依据 及合理性”。 (2)其他成本预测 其他成本主要为人工费用、能耗成本及折旧。由于各家标的均已达到满负 荷生产状态,未来不需要再增加一线生产工人。故 2018 年起给予未来年度的单 位人工成本一定的增长比例预测,预测增幅为 5%,至 2020 保持稳定。能耗成本 主要为燃料与动力费、机物料、修理费以及其他费用。因其为基础消耗品,产 品价格波动极小,故本次预测未来年度单位耗能基本稳定。折旧,按照企业执 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审计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 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综上所述,预测期产品销售单价与主要原材料成本保持联动,毛利率预测 具有合理性。 2、2018 年上半年毛利率波动情况 2018 年上半年,由于 PTA、MEG 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同时受春节等影响下游 企业开工率不足,导致标的公司产品售价上涨幅度小于成本上涨幅度,从而使 1-1-41 得 2018 年上半年综合毛利率低于 2018 年预测毛利率。 根据 CCF 统计历史数据,原材料及产品售价长期波动趋势基本一致,自 2018 年 7 月起,涤纶长丝市场价格修复性上涨,三家标的公司 2018 年 1-8 月主营业 务毛利率(未经审计)已接近甚至超过预测水平。 主营业务毛利率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2018 年 1-8 月 2018E 嘉兴逸鹏 12.33% 8.28% 10.12% 11.86% 太仓逸枫 7.86% 7.84% 10.32% 10.19% 双兔新材料 6.12% 5.44% 5.80% 6.39% (二)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产品类别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POY 11.83% 11.80% 8.56% 新凤鸣 FDY 12.90% 15.71% 11.62% POY 恒力股份 17.40% 17.41% 17.59% FDY POY 16.20% 10.67% 9.35% 桐昆股份 FDY 14.84% 10.90% 8.75% POY -2.83% 1.48% -3.83% 荣盛石化 FDY 9.76% 13.04% 8.74% POY 12.02% 5.96% 5.31% 恒逸石化 FDY 12.80% 11.96% 8.04% POY 10.92% 9.46% 7.40% 平均数 FDY 13.54% 13.80% 10.95% 嘉兴逸鹏 FDY 9.93% 14.20% - 太仓逸枫 POY 8.36% 8.59% - POY 4.60% 4.42% 2.42% 双兔新材料 FDY 7.73% 9.51% 5.98% 注 1:恒力股份 2016 年-2018 年 1-6 月未分产品披露民用涤纶长丝的毛利率情况,其总体 毛利率为 17.59%、17.41%和 17.40%。 注 2:由于荣盛石化 POY 的产销量极少,毛利率情况存在异常,因此在计算 POY 平均毛利 率时,已将荣盛石化剔除。 标的公司预测期内毛利率情况如下: 1-1-42 公司名称 产品类别 2017 年 2018E 2019E 2020E 嘉兴逸鹏 FDY 14.20% 13.46% 13.70% 13.93% 太仓逸枫 POY 8.59% 11.11% 11.24% 11.36% FDY 9.51% 8.58% 8.83% 9.06% 双兔新材料 POY 4.42% 6.54% 6.65% 6.76%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恒力股份、桐昆股份、荣盛石化、恒逸石化四家公司 产业链均延伸至 PTA 甚至 PX,同类产品的毛利率计算可能包含 PTA 及 PX 业务毛 利因素。新凤鸣的业务结构和主营构成与标的公司最为接近,标的公司预测期 内主要产品毛利率低于新凤鸣同类产品最近两年(2017 和 2018 上半年)平均毛 利率水平,毛利率预测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三)未来保持毛利率稳定的具体措施 1、优化产品结构,保持核心竞争力 未来标的公司仍将专注于自身的产品优势,立足于恒逸品牌影响力,稳步 扩大产能,以进一步保持并提升整体毛利率水平。标的公司将继续着力打造精 品生产线,在保证高品质的同时逐年提高产品功能化率、差异化率,从而提升 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并通过技术创新强化新产品开发,确保标的公司保持利 润水平与持续盈利能力。 2、提高自动化程度,降低生产成本 随着劳动力成本不断提升以及化纤产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的转 变,标的公司将秉承“从实际出发,以业务主导,创新突破,全面提升智能制 造”的原则,继续推进实施智能铲板、自动落筒、自动包装线、智能化立体库、 产品外观智能检测、产品质量数据库追溯管理平台等一系列项目。通过生产工 序改进、生产环节自动化,降低物料损耗及能耗,实现规模化生产,不断提升 自动化程度,并降低生产成本。 3、发挥产业一体化优势,降低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属于上市公司体系内的全资子公司,可以充分 利用产业链一体化的优势,进一步降低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等波动的风险, 1-1-43 充分发挥产业链一体化的规模优势,提高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同时,也提高了 抗风险能力。 4、推广成本加成定价模式,控制原料价格波动风险 嘉兴逸鹏、太仓逸枫根据行业的特性,正在推广长期合约的定价方式,即 “成本价格+加工费”模式的合约,通过与主要客户签署该类合约,不仅可以在 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同时也提高了客户黏性,可进一步降 低公司运营风险。 5、提高管理水平,合理优化库存,控制原料价格波动风险 管理创新是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组织保障。标的公司将在已有改革的基础 上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地、创造性地研究、优化、提升管理保障能力。同时, 标的公司将完善采购管理等相关制度,从供应商选择、认定和考核等方面进行 管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价格和交期等最优化配置,加强库存管控和原料采 购管理,以控制原料价格波动产生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控制生产成本。 六、结合标的资产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率和营业费用率水平、同行业可比公 司期间费用水平、未来年度业务发展预期、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构成等,补充 披露预测期内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的预测依据及合理性 (一)标的公司预测期内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预测依据及合理性 1、嘉兴逸鹏 报告期及预测期内,嘉兴逸鹏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 下: 2018 年 1-6 名称 2017 年 2018E 2019E 2020 及以后 月 营业费用率 0.70% 0.69% 0.70% 0.69% 0.69% 管理费用率 1.45% 0.74% 1.44% 1.44% 1.44% (1)营业费用的预测依据 据报表披露,2017 年 5-12 月评估对象营业费用为 748.58 万元,主要为人 员工资薪金、运输费和商标许可费等。本次评估基于被评估单位的实际经营情 1-1-44 况,结合营业收入增长比例预测相关费用增长比例。对于人工工资薪金按照基 准日人工定员情况,以实际需求的人数及企业规划的人均工资增幅比例(5%) 预测;对于运输费按销量比例增长预测,对于差旅费及其他按照营业收入同比 增幅预测,对于商标许可费根据商标授权协议按 10 元/吨预测。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工资薪酬 67.99 71.39 74.96 74.96 74.96 运费及装卸费 905.12 950.37 950.37 950.37 950.37 差旅费 22.76 23.22 23.68 23.68 23.68 商标许可费 196.00 196.00 196.00 196.00 196.00 合计 1,191.87 1,240.98 1,245.01 1,245.01 1,245.01 (2)管理费用的预测依据 2017 年 5-12 月管理费用为 1,554.52 万元,主要为工资薪金、差旅费、招 待费、开办费及宣传费等。本次评估基于被评估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营 业收入增长比例预测相关费用增长比例。对于人工工资薪金按照基准日人工定 员情况,以实际需求的人数及企业规划的人均工资增幅比例(5%)预测;对于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按照营业收入同比增幅预测。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工资薪酬 993.28 1,042.94 1,095.09 1,095.09 1,095.09 办公费 200.03 204.00 208.05 208.05 208.05 无形资产摊销 866.51 866.51 866.51 866.51 866.51 其他 420.19 430.65 435.51 435.51 435.51 合计 2,480.01 2,544.10 2,605.15 2,605.15 2,605.15 2、太仓逸枫 报告期内,太仓逸枫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2018 年 1-6 名称 2017 年 2018E 2019E 2020 及以后 月 营业费用 0.58% 0.57% 0.61% 0.62% 0.61% 率 1-1-45 管理费用 1.34% 0.77% 1.28% 1.30% 1.32% 率 (1)营业费用的预测依据 2017 年太仓逸枫营业费用为 263.03 万元,主要为运输费和商标许可费。本 次评估基于基准日的实际经营情况,对于人工工资薪金按照基准日人工定员情 况,以实际需求的人数及企业规划的人均工资增幅比例(5%)预测,对于运输 费按销量比例增长预测,对于商标许可费根据商标授权协议按 10 元/吨预测。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工资薪酬 77.52 81.40 85.47 85.47 85.47 运费及装卸费 851.56 894.13 894.13 894.13 894.13 商标许可费 240.10 240.10 240.10 240.10 240.10 合计 1,169.18 1,215.63 1,219.70 1,219.70 1,219.70 (2)管理费用的预测依据 2017 年太仓逸枫管理费用为 612.49 万元,主要为人员差旅费、招待费、职 工工资及福利费等。本次评估基于基准日的被评估单位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营 业收入增长比例预测相关费用增长比例。对于人工工资薪金按照基准日人工定 员情况,以实际需求的人数及企业规划的人均工资增幅比例(5%)预测,对于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按照营业收入同比增幅预测。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工资薪酬 1,478.84 1,552.79 1,630.43 1,630.43 1,630.43 办公费 313.08 319.26 325.60 325.60 325.60 无形资产摊销 195.28 195.28 195.28 195.28 195.28 其他 485.63 493.57 501.01 501.01 501.01 合计 2,472.82 2,560.90 2,652.32 2,652.32 2,652.32 3、双兔新材料 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1-1-46 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H1 2018E 2019E 2020 及以后 营业费用 0.17% 0.10% 0.10% 0.11% 0.12% 0.12% 率 管理费用 0.66% 0.56% 0.51% 1.58% 1.59% 1.60% 率 (1)营业费用的预测依据 2015 年-2017 年双兔新材料营业费用分别为 405.95 万元、1,003.64 万元和 783.19 万元,主要为业务招待费、职工工资和差旅费等。基于双兔新材料的实 际经营情况,结合营业收入增长比例预测相关费用增长比例。对于工资薪金按 照基准日人工定员情况,以实际需求的人数及企业规划的人均工资增幅比例 (5%)预测;对于业务招待费、快递费和差旅费等按收入增长比例预测。具体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职工工资 525.42 551.69 579.28 579.28 579.28 业务招待费 181.53 185.06 188.66 188.66 188.66 其他 194.87 194.87 194.87 194.87 194.87 合计 901.83 935.40 970.44 970.44 970.44 (2)管理费用的预测依据 2015 年-2017 年双兔新材料管理费用分别为 3,209.64 万元、3,853.80 万元、 4,288.09 万元,主要为人员差旅费、招待费、保险费及福利费等。基于被评估 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营业收入增长比例预测相关费用增长比例。对于工 资薪金按照基准日人工定员情况,以实际需求的人数及企业规划的人均工资增 幅比例(5%)预测;对于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根据收入增长比例预测;考虑 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预计 2018 年起公司每年新增一定研发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职工工资 2,408.85 2,529.30 2,655.76 2,655.76 2,655.76 无形资产摊销 251.18 251.18 251.18 251.18 251.18 研发费 7,909.22 8,062.96 8,219.55 8,219.55 8,219.55 1-1-47 其他 1,899.58 1,948.85 1,996.40 1,996.40 1,996.40 合计 12,468.84 12,792.29 13,122.90 13,122.90 13,122.90 鉴于三家标的公司已达到满负荷生产状态,未来不需要增加一线生产工人, 现有产能亦不会扩张管理团队规模,预测期内营业费用率、管理费用率与报告 期内基本一致。 (二)标的公司预测期营业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比较 标的公司预测期内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费用率 0.31% 0.32% 0.36% 新凤鸣 管理费用率 2.18% 3.34% 2.17% 营业费用率 1.00% 0.92% 1.00% 恒力股份 管理费用率 2.71% 4.67% 2.73% 营业费用率 0.30% 0.34% 0.34% 桐昆股份 管理费用率 4.11% 2.64% 2.31% 营业费用率 0.63% 0.71% 1.47% 荣盛石化 管理费用率 1.24% 1.53% 1.93% 营业费用率 0.39% 0.25% 1.08% 恒逸石化 管理费用率 0.58% 0.63% 1.16% 营业费用率 0.53% 0.51% 0.85% 平均数 管理费用率 2.16% 2.56% 2.06% 合计 2.69% 3.07% 2.91% 预测期营业费用率 0.70% 嘉兴逸鹏 预测期管理费用率 1.44% 合计 2.14% 预测期营业费用率 0.62% 太仓逸枫 预测期管理费用率 1.32% 合计 1.94% 预测期营业费用率 0.12% 双兔新材料 预测期管理费用率 1.60% 合计 1.72% 标的公司未来营业费用、管理费用主要基于报告期内实际费用情况,并结 1-1-48 合未来发展情况预测。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营业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水平接近,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考虑到标的公司为单体 工厂,而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般有多家下属工厂,总部管理职能相关费用较高, 未来预测期间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水平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具有合 理性。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预测期内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考虑了实际经营情况、 未来年度业务发展预期,管理费用与营业费用的预测依据具有合理性。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标的资产 评估具体情况”之“(六)标的公司未来收益预测依据及合理性”中补充披露。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结合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市场地位、 市场覆盖率、核心竞争力、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客户稳定性及标的公司 2018 年 上半年经营业绩等情况综合分析,各标的公司预测期营业收入具有稳定性,收入 预测数据具有可实现性;结合涤纶长丝及主要原材料历史周期价格走势、标的公 司报告期内产品销售单价及原材料采购单价等情况综合分析,标的公司产品销售 单价和原材料采购单价预测具有合理性;基于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情况、期 间费用情况及未来发展情况,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及期间费用情 况,标的公司毛利率及期间费用预测具有合理性。 评估师认为:公司已对各标的资产收入预测数据的依据及可实现性进行了补 充披露,结合 2018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达成良好等情况对资产收入预测数据的依 据及可实现性进行了分析;对各标的资产预测期营业收入稳定性进行了补充披 露,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市场地位、市场覆盖率、核心竞争力、主要竞争对手情 况和客户稳定性对预测期营业收入稳定性进行了分析;对各标的资产预测期主要 产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及未来趋势判断的依据及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结合 涤纶长丝及主要原材料历史周期价格走势、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产品销售单价及原 材料采购单价等情况对主要产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及未来趋势判断的依据及合 理性进行了分析;对各标的资产预测期各产品毛利率的具体预测依据及合理性、 未来保持毛利率稳定的具体措施进行了补充披露,结合标的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 1-1-49 上市公司毛利率相近等情况进行了分析;对各标的资产预测期内管理费用和销售 费用的预测依据及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及报 告期费用率进行了分析。相关披露及分析具有合理性。 1-1-50 【反馈意见 5】 本次收益法评估中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和双兔新材料溢余资产分别为 15,541.97 万元、15,762.93 万元和 24,112.22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本次收益法评估溢余资产 的具体内容,补充披露上述溢余资产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 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溢余资产是指超过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资产规模的那部分经营性资产, 包括多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有价证券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 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此类资产不产生利润,但会增大资产规模,降低 企业利润率。本次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以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和双兔新材料 评估基准日生产经营情况为依据,对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分析如下: 一、嘉兴逸鹏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截至评估基准日,嘉兴逸鹏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科目 内容 金额(万元) 溢余资产(负债) 应付利息 计提利息 -124.93 合计 -124.93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无形资产 二期土地 4,699.61 在建设备 切片纺车间设备改建工 1,491.77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二期设备款 9,475.52 合计 15,666.90 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15,541.97 债)合计 1、溢余资产(负债)的价值 C1 截至评估基准日,嘉兴逸鹏经审计账面应付利息 124.93 万元,为当期计提 应付借款利息,预计在基准日后流出。本次预测未在未来营业资本中考虑应付 利息支付因素,将其作为当期溢余负债确认。 1-1-51 C1=-124.93(万元) 2、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 截至评估基准日,嘉兴逸鹏账面存有二期项目土地储备 93,195.79 平方米 (拟新建建筑占地面积确认),对应土地价值 4,699.61 万元;在建工程-切片纺 车间设备改建工程 1,491.77 万元,主要为二期项目使用;其他非流动资产 9,475.52 万元,为二期项目垫资工程款及设备款。在本次收益法评估中,嘉兴 逸鹏根据现有场地及设备对未来进行收益预测,上述资产均属于未来二期项目 资产,相关资产收益未在本次收益预测中体现,故上述资产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确认。 C2=4,699.61+1,491.77+9,475.52 =15,666.90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嘉兴逸鹏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为: C=C1+C2=-124.93+15,666.90=15,541.97(万元) 二、太仓逸枫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截至评估基准日,太仓逸枫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科目 内容 金额 溢余资产(负债) 货币资金 现金 14,720.07 应付利息 计提利息 -132.24 合计 14,587.83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无形资产 二期土地 1,175.10 合计 1,175.10 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15,762.93 债)合计 1、溢余资产(负债)的价值 C1 (1)截至评估基准日,太仓逸枫经审计账面应付利息 132.24 万元,为当 期计提应付借款利息,预计在基准日后流出。本次预测未在未来营业资本中考 虑应付利息支付因素,将其作为当期溢余负债确认。 1-1-52 (2)截至评估基准日,太仓逸枫账面货币资金 15,144.23 万元(其中非流 动资产-理财产品 500 万元),主要为 2017 年 11 月向建行太仓沙溪支行借取的 3 亿元储备开发贷款留存资金。由于太仓逸枫可以通过合理的财务计划减少现金 使用量,不需要为日常经营而保持巨额现金,评估基准日时点的货币资金应不 能完全视为该时点日常经营需要的货币资金金额。公司估计未来收、付款账期 稳定,评估基准日已投入经营资金产生的回款能满足期后材料采购需求。同时 截至报告期末(2018.6.30),账面货币资金高于评估基准日货币资金金额,且 经营性净现金流扣除当期净利润后超过 1 亿元,故评估基准日账面货币资金属 超额资金。本次评估,太仓逸枫谨慎预测该资金扣除月均期间费用的余额为溢 余资金,金额为 14,720.07 万元。 C1=-132.24+14,720.07=14,587.83(万元) 2、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 截至评估基准日,太仓逸枫账面存有二期项目土地储备 31,182 ㎡,对应土 地价值 1,175.10 万元。在本次收益法评估中,公司根据现有场地及设备对未来 进行收益预测,上述土地属于二期项目经营资产,收益未在本次收益预测中体 现,故对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确认。 C2=1,175.10(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太仓逸枫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为: C=C1+C2=14,587.83 +1,175.10=15,762.93(万元) 三、双兔新材料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截至评估基准日,双兔新材料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科目 内容 金额 溢余资产(负债) 应付利息 计提利息 -179.97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往来款 7,884.00 其他流动资产 理财产品 10,8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理财产品 30.50 合计 18,534.53 1-1-53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在建设备 纺丝 E 成套设备 5,577.70 合计 5,577.70 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24,112.22 债)合计 1、溢余资产(负债)的价值 C1 (1)截至评估基准日,双兔新材料经审计账面应付利息 179.97 万元,为 当期计提应付借款利息,预计在基准日后流出。本次预测未在未来营业资本中 考虑应付利息支付因素,将其作为当期溢余负债确认。 (2)截至评估基准日,双兔新材料账面应收关联方-浙江迅嘉贸易有限公 司往来款 7,884.00 万元。根据双兔新材料与浙江迅嘉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 协议,双兔新材料为后者资金周转提供 7,884.00 万元的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不收取借款利息。双兔新材料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收回上述资金借款。本次预测未在未来营业资本中考虑上述往来款项 因素,将其作为当期溢余资产确认。 (3)截至评估基准日,双兔新材料货币资金账面除为生产经营保留的资金 外,尚存有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农行理财产品 10,800.00 万元,故将其作 为当期溢余资产确认。 (4)截至评估基准日,双兔新材料存有其他非流动资产-工行金壶 30.50 万元,为公司理财产品,将其作为当期溢余资产确认。 C1=-179.97+ 7,884.00+10,800.00+30.50=18,534.53(万元) 2、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 截至评估基准日,双兔新材料存有在建工程-纺丝成套设备 5,577.70 万元, 为规划 10 万吨切片产能升级 POY 产能在建工程。因在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未对 其未来产品结构调整收益进行预测,故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确认。 C2=5,577.70(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双兔新材料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为: 1-1-54 C=C1+C2=18,534.53+5,577.70 =24,112.22 (万元)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 “二、标的资产 评估具体情况”中补充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通过合理方式确认的溢余或非经营性 资产(负债),既反映了其历史经营积累所获得的、超过生产经营所需的货币资 金量,也对其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用的资产进行了充分考虑,本次评估中溢余或非 经营性资产(负债)的确认具有合理性。 评估师认为:公司已对各标的资产溢余资产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进行了补充 披露,结合各标的资产历史经营积累所获得的、超过生产经营所需的货币资金量 和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用的资产等因素对各标的资产溢余资产预测的依据及合理 性进行了分析。相关披露及分析具有合理性。 1-1-55 【反馈意见 6】 申请文件显示,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主要资产系竞拍破产资产取得。2017 年 3 月,嘉兴逸鹏竞拍取得浙江龙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科技)土地使 用权、厂房、辅助用房、机器设备等资产。2017 年 8 月,太仓逸枫竞拍取得江 苏明辉化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辉科技)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 部分动产资产。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关于破产资产整 合、资本投入的具体情况。2)取得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及计 提折旧、摊销情况。3)标的资产复产至今订单获取、产销量变化及盈利情况, 并说明其未来盈利稳定性。4)龙腾科技和明辉科技破产重整前三年的主要财务 数据,并结合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对于破产资产的整合情况,说明相关资产盈 利能力提高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回复: 一、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关于破产资产整合、资本投入的具体情况 (一)嘉兴逸鹏关于破产资产整合、资本投入的具体情况 2017 年 3 月,嘉兴逸鹏通过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以 7.22 亿元竞拍取得嘉兴市秀洲工业区洪业路 1288 号土地使用权、厂房、 辅助用房、机器设备等资产。 嘉兴逸鹏竞拍取得破产资产后,从各方面进行了整合和投入,具体如下: 1、机器设备方面,对竞拍取得的机器设备进行检测和修复,同时根据环保 要求对已有生产装置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烟气净化装置等,并根据投产需 求补充采购部分机器设备; 2、土地房产方面,对竞拍取得的房屋进行勘察修整,消防验收,办理房产 权属证书,同时对道路、绿化、宿舍楼等进行改造和施工; 3、人员方面,招聘生产经营所需的管理、生产、采购、销售、财务等人员, 为投产及业务开发做充分的准备; 1-1-56 4、资金方面,除支付拍卖价款外,嘉兴逸鹏为办理破产资产过户支付了约 5,200 万元税费和其他费用(主要为原破产企业欠缴的税费和电费等),在设备 检修、购置等方面投入约 2,100 万元,投产前期人员成本支出约 400 万元,同时 为保证投产,嘉兴逸鹏于 2017 年 5 月开始采购必要的原辅料;相关资金主要来 源于股东投入的资本金及恒逸集团提供的借款。 经过两个多月的准备工作,嘉兴逸鹏于 2017 年 5 月开始试生产,并于 2017 年 6 月全面投产,投产至今经营稳定、业绩良好。 (二)太仓逸枫关于破产资产整合、资本投入的具体情况 2017 年 8 月,太仓逸枫通过太仓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 7.71 亿元竞拍取得明辉科技名下资产。 太仓逸枫竞拍取得破产资产后,从各方面进行了整合和投入,具体如下: 1、机器设备方面,对竞拍取得的机器设备进行检测和修复,如聘请专业单 位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定检及承压试验,对安全阀、压力表、温 度计、叉车、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检验等,同时根据投产需求补充采购部分机 器设备; 2、土地房产方面,对竞拍取得的房屋进行勘察修整,消防验收,办理房产 权属证书,同时对道路、绿化等进行改造和施工; 3、人员方面,招聘生产经营所需的管理、生产、采购、销售、财务等人员, 为投产及业务开发做充分的准备; 4、资金方面,除支付拍卖价款外,太仓逸枫为办理破产资产过户支付了约 1,100 万元税费和其他费用(主要为原破产企业欠缴的税费和电费等),在设备 检测、维修、购置及绿化工程等方面投入约 3,500 万元,投产前期人员成本支出 约 540 万元,同时为保证投产,太仓逸枫于 2017 年 8 月底开始采购必要的原辅 料;相关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投入的资本金及恒逸集团提供的借款。 经过一个月多的准备工作,太仓逸枫于 2017 年 9 月中旬开始试生产,并于 2017 年 10 月全面投产,投产至今经营稳定、业绩良好。 1-1-57 以上内容已分别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嘉兴 逸鹏基本情况”之“(四)最近十二个月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及“第四章 交 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太仓逸枫基本情况”之“(四)最近十二个月重大资 产收购出售事项”中补充披露。 二、取得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及计提折旧、摊销情况 (一)取得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的确认 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拍卖取得资产的价值包含拍卖价款以及为取得相关资 产而发生的税费,包括办理相关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等手续过程中承担的不可 抵扣的税费及其他费用(主要为缴纳的原破产企业欠缴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等各项税费以及电费等)。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确认相关拍卖资产入账价值的方 法如下: (1)拍卖价款:以各项资产的拍卖资产清算评估值占拍卖资产清算评估值 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以确认各拍卖资产入账价值; (2)相关税费及费用:按照税费及费用的相关性将土地使用税计入土地使 用权成本,房产税计入房屋建筑物成本,电费为停产期间机器设备保温耗电, 计入机器设备成本。 (二)取得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及计提折旧、摊销情况 1、嘉兴逸鹏拍卖取得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构筑物 机器设备 土地使用权 拍卖价值 15,156.12 744.11 32,411.27 13,485.66 相关税费及费用 1,171.89 - 1,367.52 2,678.33 入账价值 16,328.01 744.11 33,778.79 16,163.99 折旧或摊销方法 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 直线法 折旧或摊销年限 30 年 10 年 12 年 37 年 折旧或摊销起始月 2017 年 7 月 2017 年 7 月 2017 年 7 月 2017 年 3 月 折旧/ 2018 年 1-6 月 195.73 35.35 1,337.08 218.43 1-1-58 主要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构筑物 机器设备 土地使用权 摊销额 2017 年 248.06 35.35 1,337.08 364.05 注:嘉兴逸鹏因建设二期生产线已于 2017 年 11 月对部分拍卖获取的房屋建筑物转入在建 工程,对应资产的拍卖价值 3,965.88 万元。 2、太仓逸枫拍卖取得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构筑物 机器设备 土地使用权 拍卖价值 19,291.41 583.39 44,009.81 5,470.83 相关税费及费用 596.24 0.00 381.04 169.05 入账价值 19,887.65 583.39 44,390.85 5,639.89 折旧或摊销方法 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 直线法 折旧或摊销年限 30 年 10 年 12 年 43.75 年 折旧或摊销起始月 2017 年 11 月 2017 年 11 月 2017 年 11 月 2017 年 10 月 折旧/ 2018 年 1-6 月 314.89 27.71 1,757.14 64.46 摊销额 2017 年 104.96 9.24 585.71 32.23 以上内容已分别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嘉兴 逸鹏基本情况”之“(四)最近十二个月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及“第四章 交 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太仓逸枫基本情况”之“(四)最近十二个月重大资 产收购出售事项”中补充披露。 三、标的资产复产至今订单获取、产销量变化及盈利情况,并说明其未来 盈利稳定性 (一)嘉兴逸鹏复产至今订单获取、产销量变化及盈利情况 1、订单获取情况 嘉兴逸鹏复产至报告期末的订单获取及交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5-12 月订单金额 产品 期初待执行 本期新签订 本期已交付 期末待执行 1-1-59 FDY 0.00 111,585.39 107,209.91 4,375.48 切片 0.00 24,677.13 24,529.81 147.32 合计 0.00 136,262.52 131,739.72 4,522.80 2018 年 1-6 月订单金额 产品 期初待执行 本期新签订 本期已交付 期末待执行 FDY 4,375.48 88,998.59 88,572.20 4,801.87 切片 147.32 26,513.34 26,156.64 504.02 合计 4,522.80 115,511.93 114,728.84 5,305.89 2018 年 7 月-8 月,嘉兴逸鹏的订单获取及交付情况如下: 2018 年 7-8 月订单金额 产品 期初待执行 本期新签订 本期已交付 期末待执行 FDY 4,801.87 28,670.71 31,028.93 2,443.65 切片 504.02 9,945.77 8,467.76 1,982.03 合计 5,305.89 38,616.48 39,496.69 4,425.68 2、产销量情况 自复产至 2018 年 8 月,嘉兴逸鹏的产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FDY 切片 期间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2017 年 5 月 7,349.63 5,050.95 68.72% 2,056.75 1,119.95 54.45% 2017 年 6 月 14,686.92 14,365.95 97.81% 2,560.80 3,144.80 122.81% 2017 年 7 月 14,601.82 12,168.94 83.34% 3,700.00 3,253.60 87.94% 2017 年 8 月 14,505.03 15,367.78 105.95% 3,911.60 3,422.40 87.49% 2017 年 9 月 13,907.36 12,476.17 89.71% 3,947.20 4,251.60 107.71% 2017 年 10 月 14,669.94 18,085.34 123.28% 4,784.80 3,876.00 81.01% 2017 年 11 月 13,829.36 13,990.81 101.17% 5,495.20 7,172.00 130.51% 2017 年 12 月 13,525.97 12,410.48 91.75% 6,300.00 6,456.80 102.49% 2018 年 1 月 14,637.63 14,092.65 96.28% 5,235.20 4,620.80 88.26% 2018 年 2 月 13,211.73 9,627.82 72.87% 4,646.40 3,542.40 76.24% 2018 年 3 月 14,071.57 12,247.76 87.04% 5,832.80 6,053.60 103.79% 2018 年 4 月 13,079.79 13,257.51 101.36% 6,092.00 6,395.20 104.98% 1-1-60 FDY 切片 期间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2018 年 5 月 13,810.68 16,129.36 116.79% 6,032.00 5,600.00 92.84% 2018 年 6 月 14,230.56 18,149.10 127.54% 5,881.60 6,443.20 109.55% 2018 年 7 月 14,505.65 14,726.24 101.52% 5,342.40 5,182.40 97.01% 2018 年 8 月 14,434.31 12,691.01 87.92% 4,881.68 4,472.80 91.62% 3、盈利情况 自复产至 2018 年 8 月,嘉兴逸鹏的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7-8 月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5-12 月 主营业务收入 34,048.87 98,252.08 106,194.35 其中:FDY 26,749.08 76,040.73 86,342.51 切片 7,299.79 22,211.35 19,851.83 其他业务收入 930.08 850.11 950.07 营业收入合计 34,978.95 99,102.19 107,144.42 营业利润 2,234.36 6,678.59 10,746.14 净利润 1,702.54 5,009.59 7,995.39 注: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审计,2018 年 7-8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自复产以来,嘉兴逸鹏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运行稳定,营业收入和盈利水 平保持稳定。2018 年 1-8 月,嘉兴逸鹏已实现业绩占全年预测业绩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8 月 2018 年 1-8 月营业收 2018 年 1-8 月 2018 年 1-8 月净利润/ 营业收入 入/预测全年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预测全年净利润 134,081.14 77.15% 6,712.13 55.70% 受春节假期等因素影响,涤纶长丝行业上半年业绩一般会低于下半年。嘉 兴逸鹏 2018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占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嘉兴 逸鹏完成 2018 年预测业绩具备可实现性。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嘉兴逸鹏 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5、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1-61 中补充披露。 (二)太仓逸枫复产至今订单获取、产销量变化及盈利情况 1、订单获取情况 太仓逸枫复产至报告期末的订单获取及交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订单金额 产品 期初待执行 本期新签订 本期已交付 期末待执行 POY 0.00 52,328.06 51,661.39 666.67 切片 0.00 7,753.20 7,569.00 184.19 合计 0.00 60,081.25 59,230.39 850.86 2018 年 1-6 月订单金额 产品 期初待执行 本期新签订 本期已交付 期末待执行 POY 666.67 107,707.44 105,408.19 2,965.91 切片 184.19 15,449.96 14,891.60 742.55 合计 850.86 123,157.39 120,299.79 3,708.46 2018 年 7 月-8 月,太仓逸枫的订单获取及交付情况如下: 2018 年 7-8 月订单金额 产品 期初待执行 本期新签订 本期已交付 期末待执行 POY 2,965.91 42,619.13 39,917.47 5,667.57 切片 742.55 7,891.38 6,509.59 2,124.33 合计 3,708.46 50,510.51 46,427.06 7,791.90 2、产销量情况 截至 2018 年 8 月,太仓逸枫的产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POY 切片 期间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2017 年 9 月 6,404.36 2,413.63 37.69% 1,359.40 658.00 48.40% 2017 年 10 月 19,005.82 14,042.40 73.88% 2,539.45 3,076.50 121.15% 2017 年 11 月 18,177.37 20,888.31 114.91% 3,475.25 3,345.60 96.27% 1-1-62 POY 切片 期间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2017 年 12 月 18,869.94 19,755.34 104.69% 2,748.00 2,747.60 99.99% 2018 年 1 月 19,182.13 19,169.49 99.93% 2,972.00 1,771.20 59.60% 2018 年 2 月 17,420.49 9,580.09 54.99% 2,639.20 3,084.80 116.88% 2018 年 3 月 18,886.76 15,832.18 83.83% 3,062.40 3,799.20 124.06% 2018 年 4 月 17,816.30 23,030.21 129.26% 3,738.40 3,813.60 102.01% 2018 年 5 月 18,323.23 21,631.03 118.05% 3,737.60 2,970.40 79.47% 2018 年 6 月 17,604.97 21,373.14 121.40% 3,593.60 2,959.20 82.35% 2018 年 7 月 17,922.63 18,984.31 105.92% 3,435.20 2,899.20 84.40% 2018 年 8 月 18,025.52 18,114.06 100.49% 2,857.60 4,572.80 160.02% 3、盈利情况 自复产至 2018 年 8 月,太仓逸枫的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7-8 月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9-12 月 主营业务收入 40,023.33 102,985.86 45,264.18 其中:POY 34,411.61 90,223.42 39,680.51 切片 5,611.72 12,762.44 5,583.67 其他业务收入 282.73 1,091.68 421.39 营业收入合计 40,306.06 104,077.53 45,685.57 营业利润 3,422.88 6,151.83 2,413.27 净利润 2,567.66 4,624.00 1,811.15 注: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审计,2018 年 7-8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自复产以来,太仓逸枫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运行稳定,营业收入和盈利水 平保持稳定。2018 年 1-8 月,太仓逸枫已实现业绩占全年预测业绩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8 月 2018 年 1-8 月营业收 2018 年 1-8 月 2018 年 1-8 月净利润/ 营业收入 入/预测全年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预测全年净利润 144,383.59 74.83% 7,191.66 68.76% 受春节假期等因素影响,涤纶长丝行业上半年业绩一般会低于下半年。太 1-1-63 仓逸枫 2018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占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太仓 逸枫完成 2018 年预测业绩具备可实现性。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太仓逸枫 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5、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中补充披露。 (三)未来盈利稳定性 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未来具备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相关说明详见本报告反 馈意见 1 之“一、预测期内各标的资产净利润的可实现性、是否具备持续稳定的 盈利能力”的相关内容。 四、龙腾科技和明辉科技破产重整前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并结合嘉兴逸 鹏和太仓逸枫对于破产资产的整合情况,说明相关资产盈利能力提高的具体原 因及合理性 (一)龙腾科技和明辉科技破产重整前的主要财务数据 龙腾科技于 2015 年 8 月停产,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并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 人进行破产重整。由于龙腾科技非公众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无公开渠道可以查 询;根据龙腾科技破产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其停产前三年的部分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2014 年度 2013-12-31/2013 年度 2012-12-31/2012 年度 资产总额 202,326.11 185,474.05 126,180.94 负债总额 175,339.75 159,986.68 101,122.73 所有者权益 26,986.36 25,487.47 25,058.22 营业收入 223,199.34 149,043.79 / 营业利润 1,878.86 322.96 / 净利润 1,498.99 525.26 / 注:2014 年财务数据经嘉兴市禾城中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2-2013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破产管理人未能提供 2012 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相关数据。 明辉科技于 2015 年 9 月停产,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并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 人进行破产重整。由于明辉科技非公众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无公开渠道可以查 1-1-64 询,公司未能取得其停产前的财务报表。根据明辉科技破产管理人提供的由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安信分所 2017 年 2 月 18 日出具的《江 苏明辉化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的记载,明辉科技 2013 年至 2015 年的经营情况如下: 2013 年 1 月至 12 月,明辉科技主营业务收入 254,122.31 万元,营业利润 -16,850.94 万元,利润总额-16,691.78 万元;2014 年 1 月至 12 月,明辉科技主营 业务收入 248,156.25 万元,营业利润-17,072.62 万元,利润总额-17,006.65 万元; 2015 年 1 月至 12 月,明辉科技主营业务收入 151,110.45 万元,营业利润-13,132.99 万元,利润总额-13,130.42 万元。 (二)相关资产盈利能力提高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的主要生产设备来自于竞拍取得的破产资产,但其复 产后的盈利能力较原破产企业有较大提高,主要原因如下: 1、原龙腾科技和明辉科技的机器设备属于行业内较为先进的设备,其长丝 产能在嘉兴和太仓当地具备一定规模。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的控股股东恒逸集 团在化纤行业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同时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因此在竞拍取得 破产资产后,通过对破产资产的整修、管理团队的组建、业务发展的规划、销 售市场的开拓等,实现了资产的快速盘活,并在试生产后较短的时间内达到了 原产线可实现的实际产能,并稳定生产,因此实现了与产销量相匹配的收入。 2、2011 年起,伴随涤纶长丝行业产能集中投放叠加需求端增长疲软,涤纶 长丝行业陷入结构性深度调整期,直至 2016 年下半年涤纶长丝行业景气度开始 较大幅度的回升。在行业深度调整期间,龙腾科技因产品亏损导致资金链断裂, 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而破产;明辉科技因关联方资金占用、经营亏损等原因导致 资金链断裂,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而破产。龙腾科技和明辉科技破产前的经营亏 损与其内部经营管理、2011 年-2016 年涤纶长丝行业的结构性调整存在一定关 系。而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投产时间处于行业景气度复苏时点,且产品品质较 好、产销率接近 100%,因此效益情况较好。随着市场需求的稳步增长和行业集 中度的提高,行业景气度持续上升,未来整个产业将有望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 展。 1-1-65 综上,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投产后盈利能力较好具有其合理性。 以上内容已分别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嘉兴 逸鹏基本情况”之“(四)最近十二个月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及“第四章 交 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太仓逸枫基本情况”之“(四)最近十二个月重大资 产收购出售事项”中补充披露。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投产后盈利能力 较好具有其合理性,且其未来盈利具有稳定性。 1-1-66 【反馈意见 7】 申请文件显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本次停牌前 20 个 交易日股价变动幅度在剔除大盘及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之后累计涨幅超过 20%。 同时,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存在停牌期间及停牌前六个月大量买卖恒 逸石化股票的情形。请你公司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相关规定,充分举证披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 交易行为。请独立财务顾问充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 本次交易,公司已制定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防止 内幕信息泄露,具体如下: 1、公司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自制定本次交易方案至 本次重组事项首次披露期间,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仅有公司董事 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部分核心工作人员知悉相关敏感信息。 2、为有效控制本次重组事项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的影响,防止内幕交易,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5 日起停 牌。 3、停牌后,为了顺利完成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机构签署了相关保密协 议。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向深交 所报送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4、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 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 卖公司股票。 5、在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 1-1-67 份购买资产协议》中,上市公司与各交易对方约定:(1)除因执行法律、法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向主管机关报告、或向聘请的承担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披 露外,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 露。(2)各方亦应就于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交易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 密义务,该等保密义务将不因本协议履行完毕而终止。 综上,停牌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己采取了必要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露; 停牌后,公司及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与交易对方、各中介机构签署 相关保密协议。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义 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本次重组停牌前六个月内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核查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了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覆盖上市公司现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本次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以及前 述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查询记录以及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关 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自 2017 年 7 月 4 日至 2018 年 1 月 4 日期间, 除中信证券、杭州惠丰化纤有限公司、杨柏樟、项兴富、项琬淇和方思予外,其 他自查范围内人员在上述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恒逸石化股票的行为。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中信证券 自 2017 年 7 月 4 日至 2018 年 1 月 4 日期间,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累 计买入恒逸石化(000703)2,162,757 股,累计卖出 2,221,833 股,截至自查期末 累计持有该公司 352,024 股;信用融券专户在查询期间无交易,不持有该公司股 票;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累计买入该公司 2,103,400 股,累计卖出该公司 26,090,418 股,截至查询期末累计持有该公司 52,643,287 股。 中信证券买卖恒逸石化股票的自营业务账户,为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 ETF、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 1-1-68 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及做市交易,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 指引》的规定,该类自营业务账户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上述账户已经批 准成为自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户。 (2)杭州惠丰化纤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4 日至 2018 年 1 月 4 日期间,杭州惠丰化纤有限公司买卖恒逸 石化股票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交易情况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买入 卖出 结余 2017/12/20 0 300,000 5,186,800 2017/12/22 0 180,000 5,006,800 杭州惠丰化纤 交易对方兴惠化纤 2017/12/25 0 700,000 4,306,800 有限公司 的控股公司 2017/12/26 0 50,000 4,256,800 2017/1/4 0 690,000 3,566,800 小计 0 1,920,000 - (3)杨柏樟 2017 年 7 月 4 日至 2018 年 1 月 4 日期间,杨柏樟买卖恒逸石化股票的情况 如下: 单位:股 交易情况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买入 卖出 结余 杨柏樟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017-07-17 0 10,000 0.00 注:杨柏樟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被上市公司董事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其卖出上市公司股票 时尚未任职独立董事。 (4)项兴富 2017 年 7 月 4 日至 2018 年 1 月 4 日期间,项兴富买卖恒逸石化股票的情况 如下: 单位:股 1-1-69 交易情况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买入 卖出 结余 2017/7/4 0 320,000 4,082,629 2017/7/5 10,000 100,000 3,992,629 2017/7/6 0 20,000 3,972,629 2017/7/7 0 170,000 3,802,629 2017/7/10 0 357,800 3,444,829 2017/7/11 0 90,000 3,354,829 2017/7/18 100,000 0 3,454,829 2017/7/24 260,000 0 3,714,829 2017/7/26 0 34,000 3,680,829 2017/8/1 50,000 0 3,730,829 2017/8/2 30,000 0 3,760,829 2017/8/9 80,000 0 3,840,829 2017/8/10 60,000 0 3,900,829 2017/8/14 45,800 0 3,946,629 交易对方兴惠化纤的实 2017/8/15 100 0 3,946,729 项兴富 际控制人、董事长;双兔 2017/8/22 120,000 0 4,066,729 新材料董事 2017/9/1 0 86,729 3,980,000 2017/9/19 100,000 0 4,080,000 2017/11/16 0 9,600 4,070,400 2017/11/17 0 50,000 4,020,400 2017/11/29 0 100,000 3,920,400 2017/11/30 100,000 0 4,020,400 2017/12/4 0 150,000 3,870,400 2017/12/6 0 100,000 3,770,400 2017/12/7 60,000 0 3,830,400 2017/12/8 40,000 20,000 3,870,400 2017/12/13 0 250,000 3,600,400 2017/12/14 0 100,000 3,500,400 2017/12/19 0 250,000 3,250,400 2017/12/21 0 250,400 3,000,000 小计 1,055,900 2,458,529 - 1-1-70 (5)项琬淇 2017 年 7 月 4 日至 2018 年 1 月 4 日期间,项琬淇买卖恒逸石化股票的情况 如下: 单位:股 交易情况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买入 卖出 结余 2017/8/24 0 283,000 617,000 2017/8/29 0 105,400 511,600 2017/8/30 0 160,000 351,600 交易对方兴惠化纤实际 2017/8/31 0 100,000 251,600 项琬淇 控制人项兴富之女 2017/9/1 0 50,000 201,600 2017/9/4 0 80,000 121,600 2017/9/6 0 40,000 81,600 小计 0 818,400 - (6)方思予 2017 年 7 月 4 日至 2018 年 1 月 4 日期间,方思予买卖恒逸石化股票的情况 如下: 单位:股 交易情况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日期 买入 卖出 结余 上市公司董事长方贤水 方思予 2017/1/4 10,000 0 10,000 之女 2、上述人员买卖股票的声明及承诺 中信证券就上述股票交易行为出具了《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的自查报告》,做出说明和承诺如下: “根据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规定,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无需适用隔离墙 限制清单、观察清单,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在上述期间内的买卖不违反内外规 的要求。公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度, 能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公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间的有效 1-1-71 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公司与客户 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公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自查期间,均没有持有或买卖恒 逸石化挂牌交易股票的情况。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不存在公开或泄漏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 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在本次拟实施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不 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恒逸石化”挂牌交易股 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拟实施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杭州惠丰化纤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自查期间买卖恒逸石化股票的说明》, 做出声明如下: “1、自查期间,本公司买卖恒逸石化股票是依赖恒逸石化公开披露的信息, 基于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信息和对恒逸石化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进行 的。本公司买卖恒逸石化股票是独立和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不构成内幕交易; 2、恒逸石化复牌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恒逸石化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 股票交易行为,避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项兴富出具了《关于自查期间买卖恒逸石化股票的说明》,做出声明如下: “1、自查期间,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买卖恒逸石化股 票是依赖恒逸石化公开披露的信息,基于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信息和对恒逸石 化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进行的。本人买卖恒逸石化股票是独立和正常的证 券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 不构成内幕交易; 2、本人从未向任何人员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或提出买卖恒逸石化股票 1-1-72 的建议,亦未有任何人员建议本人买卖恒逸石化股票; 3、恒逸石化复牌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恒逸石化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 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主管机 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避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 票交易。” 杨柏樟、项琬淇、方思予分别出具了《关于自查期间买卖恒逸石化股票的说 明》,做出声明如下: “1、自查期间,本人买卖恒逸石化股票是依赖恒逸石化公开披露的信息, 基于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信息和对恒逸石化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进行 的。本人买卖恒逸石化股票是独立和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不构成内幕交易; 2、恒逸石化复牌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恒逸石化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 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股 票交易行为,避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此外,独立财务顾问对项兴富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访谈,经项兴富提供的本 次停牌前两年的股票账户交易记录及访谈确认,项兴富属于较活跃的二级市场 股票投资者,停牌前两年内存在频繁买卖多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由于其自 身经营化纤行业,对相关产业链较为熟悉,因此存在长期买卖恒逸石化及其他 同行业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与关联方(杭州惠丰化纤有限公司、项琬淇) 在停牌前 6 个月内买卖恒逸石化股票系基于自身对行业信息和对恒逸石化股票 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进行的,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同时项 兴富已补充做出承诺,承诺若其在自查期间内买卖恒逸石化股票的行为被主管 机关认定为内幕交易的,其自愿向恒逸石化作出补偿,补偿金额为因上述交易 而获得的全部收益总额。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本次交易相 关各方及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中补充披露。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1-73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前述人员买卖恒逸石化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1-1-74 【反馈意见 8】 申请文件显示,本次交易设置了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约定调价触发条件为深证 成指(399001.SZ)或 WIND 化纤指数(882570.WI)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 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10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 交易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 10%,且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 90%。 将上市公司决定调价的董事会召开当日作为调价基准日。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1)该调价机制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规定。2)当前是否已触发调价条件,如是,请披露 董事会履职情况和决议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取消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一)上市公司原价格调整方案 为应对资本市场波动及行业因素造成的上市公司股价下跌对本次交易可能 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引入发行价格调整 方案如下: 1、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2、调整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3、调价期间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前。 4、触发条件 可调价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有权召开董事会对发行价格 1-1-75 进行一次调整: (1)深证成指(399001.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8 年 1 月 4 日)收 盘点数(即 11,341.35 点)跌幅超过 10%,且上市公司股票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 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股份发行价格 19.81 元/股的 90%,即 17.83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14.01 元/股后即为 12.61 元/股); (2)WIND 化纤指数(882570.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至 少 10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8 年 1 月 4 日) 收盘点数(即 3,942.98 点)跌幅超过 10%,且上市公司股票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 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股份发行价格 19.81 元/股的 90%,即 17.83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14.01 元/股后即为 12.61 元/股)。 5、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触发条件”之一的首个交易日出现后,公司可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进行调整。 若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 行价格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审议调价事项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为调价基准日。 6、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调 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7、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不进行调整,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 1-1-76 (二)当前未触发调价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日(即 2018 年 5 月 22 日)至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取消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之日(即 2018 年 10 月 15 日) 期间,未出现:(1)深证成指(399001.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 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8 年 1 月 4 日)收盘点数(即 11,341.35 点)跌幅超过 10%,且上市公司股票在任一交易 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14.01 元/股的 90%(即 12.61 元/股)或(2)WIND 化纤指数 (882570.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至少 10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 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8 年 1 月 4 日)收盘点数(即 3,942.98 点)跌幅超过 10%,且上市公司股票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14.01 元/股 的 90%(即 12.61 元/股)的情形。因此,本次重组未触发发行价格调整条件。 (三)上市公司取消本次交易中设立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2018 年 10 月 15 日,恒逸石化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取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中发行 股份价格调整方案的议案》、《关于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同意取消本次交易方案中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同日,恒逸石化分别与恒逸集 团、富丽达集团、兴惠化纤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各方同意取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约定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同意删 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第 2.6.2 条/2.7.2 条“发行价格”第(3)款“价格 调整方案”的相关内容。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 题与解答修订汇编》,上市公司取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发行价格调整方 案的安排,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所述对原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调整后的本次交易方案内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77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 案”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第五章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四)发行价格调价机制”补充披露取消发行价 格调整方案的情况。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之“一、《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补充披露了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日至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本次交易中涉及的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之日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达到原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触发调 价的情形。交易各方已同意取消本次交易方案中涉及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调整 后,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不设置任何价格调整机制(若因上市公司分红、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的除外); 恒逸石化取消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 条规定的对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调整后的本次交易方案内容仍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1-78 【反馈意见 9】 申请文件显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下属公司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杭州逸暻)和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鸣化纤)的主营业 务为聚醋纤维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二者与上市公司已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请你 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委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管理 的主要业务、委托管理原因、权利义务分配、委托管理期限、管理费用支付 等。2)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逸暻、恒鸣化纤与上市公司是否会新增同业竞 争。如是,解决该同业竞争的措施和可行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委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由于涤纶长丝行业结构调整,行业内众多中小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为充分抓住行业整合机遇,同时,为避免上市公司承担破产资产的资产交割风险、 恢复生产风险、资产瑕疵风险等不确定性风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参与 并购基金成立项目公司(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和杭州逸暻、恒鸣化纤),并通过 竞拍方式收购部分破产资产。 为尽快复产并满足资产注入条件,项目公司收购完成后,嘉兴逸鹏、太仓 逸枫及杭州逸暻、恒鸣化纤(总称为甲方)分别与上市公司(乙方)签署《委 托管理协议》,委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有权根据协议的约定,受乙方委托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管理、咨 询服务; (2)甲方委托乙方参与其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向其提供采购、销售、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融资方案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同时,乙 方将协助(但不保证)甲方处理存在的各项重大法律和财务问题及瑕疵,以确 委托管理 保其具备被乙方收购的条件; 的主要 (3)乙方将协助甲方建立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的团队和体系,但甲方应 业务 自主定价、独立结算、自负盈亏。甲方应独立面向市场,乙方仅提供管理、咨 询等指导性服务,不承担甲方的任何经营风险; (4)甲方按照协议的相关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的管理咨询费用; (5)甲方的管理机构设置、人力资源、采购销售生产、财务核算、资金管理 由其自行负责,乙方不得干预; 1-1-79 (6)甲方不得无偿使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发明等生产相关的专业技术,不得 使用乙方的商标等其他无形资产。若甲方使用乙方生产技术或发明,需向乙方 支付使用费,具体金额不低于市场公允价格; (7)委托管理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其自身承担,因此导致的股东权益损失 由其股东承担。 本协议签订后 18 个月内且甲方具备被上市公司收购的条件的,乙方在同等条 件下拥有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收购甲方的权利,具体交易价格将以具备证券、 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专业评估报告为定价的参考依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出的咨询建议或请求享有审查、否决权; (2)根据乙方的咨询建议或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并解决经营和资产上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瑕疵; (3)按照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4)确保其资产的完整、完好(以双方交付验收为准),保证不因委托管理前 的债务或其它事项影响资产的正常使用。因委托管理前的债务影响资产的正常 使用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分配 (1)乙方对甲方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2)在甲方具备被上市公司收购的条件后或自委托管理协议签订后 18 个月 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收购甲方的权利,具体交易价 格将以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师出具的专业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依 据,双方协商决定; (3)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管理费的权利; (4)不经甲方的同意不得对其资产进行出售、抵押; (5)乙方不得损害甲方的企业声誉和形象。 (1)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委托管理 (2)委托期限至被管理方被上市公司收购或上市公司的非关联方收购完成之 期限 日止。 (1)在满足协议约定的条件下,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的每个会计年度,甲方每 年向乙方支付固定委托管理费。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及杭州逸暻、恒鸣化纤每 年支付的委托管理费用分别为 120 万元、120 万元、180 万元和 180 万元; 管理费用 (2)协议提前终止时,甲方应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 支付 计,甲方根据审计结果,在乙方全部移交各项经营管理权限后的 3 个月内向乙 方结算管理费。结算方式为分月按比例结算,即将本年度任务按照月度拆分, 并计算相应的月度管理费。 经改造、提升和培育管理后,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具备被上市公司收购的 条件,故本次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收购。对于杭州逸暻和恒鸣化 纤,由于暂不具备被上市公司收购的条件,恒逸石化继续与其履行委托管理协 议,通过委托管理的方式规范潜在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逸暻、恒鸣化纤与上市公司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1-1-80 1、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杭州逸暻、恒鸣化纤即与上市公司存在委托管理业务,本次交 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2、本次交易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 解决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 3、委托管理有助于规范潜在同业竞争 对于杭州逸暻和恒鸣化纤,由上市公司进行委托管理,有利于规范潜在同业 竞争,在较大程度上避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利益冲突情形。 委托管理协议约定:自协议签订后 18 个月内且杭州逸暻、恒鸣化纤具备被 上市公司收购的条件的,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收购杭 州逸暻、恒鸣化纤的权利。 4、为避免未来出现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以上内容已分别在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 “二、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和“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 关联交易”之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中补充披露。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不会因 本次交易新增同业竞争。杭州逸暻和恒鸣化纤由上市公司进行委托管理,有利于 规范潜在同业竞争。为避免未来出现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1-1-81 【反馈意见 10】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交易对方恒逸集团股份锁定期安排是否符合《证券法》第九十 八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 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恒逸集团股份锁定期安排 恒逸集团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作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 下: “1、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在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以孰晚为 准),本公司不转让通过本次购买资产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但上市公司根 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向本公司回购股份除外。 在遵守前项限售期的基础上,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格的,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2、若关于上述新增股份之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本公司同意届时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本公司因上市公司在发行结束后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而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同样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承诺。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 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新增股份。” 恒逸集团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补充作出《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二)》, 承诺内容如下: “1、除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中的 1-1-82 锁定承诺外,对于承诺人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前本公司 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在同一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2 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本公司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增加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将同样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承诺。 3、若关于上述新增股份之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本公司同意届时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交易对方恒逸集团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已符合《证券法》第九十八 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关于“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 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的相关规定。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重组相关各方作出 的重要承诺”及“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补充披露。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本次交易中恒逸集团股份锁定期安排符 合《证券法》第九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合法合规。 1-1-83 【反馈意见 11】 申请文件显示,交易对方富丽达集团存在 17 项与经济纠纷有关的未决或已判决 未执行完毕的重大民事诉讼案件,均因银行借款合同的借款方逾期还款导致作 为担保方的富丽达集团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目前涉诉总额为 48,019.29 万元及相 应的利息及手续费等。根据富丽达集团的确认,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其对外 担保(不含对子公司及对双兔新材料的担保,下同)总额度为 30.55 亿元,其中 主债务已逾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13.96 亿元,不排除发生新的借款纠纷从而导致 富丽达集团需实际承担的连带还款责任在已涉诉金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的可 能性。请你公司:1)结合富丽达集团财务状况补充披露富丽达集团承担对外担 保责任的偿付能力。2)补充披露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 50%股权是否存 在因前述担保事项被质押、查封、冻结、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的风险,本次交 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 规定。3)富丽达集团承诺其持有的双兔新材料 50%的股权不会因任何诉讼纠纷 或其他事宜而受到任何处置,补充披露富丽达集团为实现该承诺采取的措施和 可行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富丽达集团承担对外担保责任的偿付能力 富丽达集团 13.96 亿元主债务已逾期的对外担保余额中,约 7.90 亿元的逾 期主债务人为浙江宏发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下称“宏发系”)。在地方政 府的协调下,宏发系的债务重组方案已引入重组方第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 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富丽达集团及浙江宏发集团有限公司已签署《合作框架 协议》,约定由第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宏发系的全部金融债权,其中富丽达 集团承担 10%即约 7,897.50 万元的担保责任。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第一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 5 家银行的债权收购,富丽达集团并已根据重组方案向 第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由其承担部分的担保金额,即富丽达集团关于宏发 系的 7.9 亿元逾期债务担保已减少了 3.56 亿元;此外有 3 家银行已书面函复同 意或基本同意重组方案,富丽达集团在该 3 家银行涉及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1,403.81 万元,根据重组方案,富丽达集团只需承担其中的 440.07 万元;其他 1-1-84 银行的金融债权收购工作正在推进中。如宏发系重组方案顺利完成,富丽达集 团的主债务已逾期的对外担保余额将从 13.96 亿元降至 6.06 亿元,将大大降低 偿债风险。 根据富丽达集团提供的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的合并财务 报表(未经审计),富丽达集团最近两年一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140,567.91 万 元、1,328,046.17 万元和 643,925.06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39,909.01 万元、30,032.53 万元和 48,019.89 万元;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富丽达集团总资产规模 156.88 亿 元,净资产规模 44.70 亿元,流动资产 78.47 亿元,流动负债 92.09 亿元,2018 年 1-6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7.64 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48 亿 元。此外,截至 2018 年 10 月 9 日,富丽达集团持有上市公司中泰化学(002092.SZ) 128,508,261 股股票(截至 2018 年 9 月 19 日处于质押状态的股票为 127,310,061 股)。 就其承担对外担保责任的偿付能力,富丽达集团已做出承诺如下: “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因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借款逾期产 生的诉讼或潜在的诉讼风险。对于本公司作为担保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合同纠 纷,本公司将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与相关债权人就责任承担金额、期限、方式等 进行友好协商,同时依法向相关主债务人和其他连带担保方追索。对于需承担的 担保责任,本公司具备充足的偿债能力。” 综上,结合富丽达集团的财务状况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处理进展,在富丽达 集团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及对外担保事项有序处置的情况下,富丽达集团具备承 担对外担保责任的偿付能力。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富丽达集 团”之“(十)富丽达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以及受到行政 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的说 明”及“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之“三、交易对方对外担保风险”中补充披露。 二、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 50%股权是否存在因前述担保事项被质 押、查封、冻结、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的风险,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的说明 1-1-85 (一)被质押的风险 截至目前,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 50%股权未被质押,且富丽达集 团已出具承诺,承诺在双兔新材料 50%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前,其不 就所持有的双兔新材料 50%股权的转让、质押或者设定其他权利负担或限制事 宜与任何第三方进行协商或者签署任何法律文件。 因此,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 50%股权不存在因前述担保事项被质 押的风险。 (二)被采取查封、冻结等诉讼保全措施的风险 鉴于富丽达集团作为担保方的部分银行借款合同的借款方逾期还款,富丽 达集团存在被要求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认为必要时采取财 产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财产 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 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因此,就富丽达集团提供对外担保事宜,其 持有的双兔新材料 50%股权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诉讼保全措施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财产纠纷案件,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财产保全 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 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为此,富丽达集团已出具承诺:“如本 公司持有的标的股权被任何主体基于任何事由(包括但不限于前述担保事宜) 而查封、冻结、诉讼保全的,本公司将向相关主体提供其他担保措施以申请解 除对标的股权的查封、冻结等诉讼保全,或提供其他等值且有利于执行的担保 财产以申请变更保全标的物。” 此外,根据富丽达集团的财务状况,富丽达集团的流动资产及净资产额均 1-1-86 远高于其对外担保总额。因此,富丽达集团具备申请提供其他担保或变更保全 标的物或履行相应债务的财务能力,其上述承诺具有可行性。 综上,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 50%股权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诉 讼保全措施的法律风险,但富丽达集团已明确提出合法、有效的解决措施,该 风险不会对其持有的双兔新材料 50%股权权属转移手续的办理产生重大影响。 (三)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富丽达集团存在因上述对外担保事宜引起的已判决未 执行完毕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 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 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 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 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因 此,就该等已判决未执行完毕的民事诉讼案件,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 50%股权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为此,富丽达集团已出具承诺:“如本公司持有的标的股权基于任何事由(包 括但不限于前述担保事宜)而被申请强制执行的,本公司将在得知该强制执行 事宜或收到执行通知(以孰早为准)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相应债务,确保不影响 标的股权之权属转移手续的办理。” 此外,根据富丽达集团的财务状况,富丽达集团的流动资产及净资产额均 远高于其涉诉总额。因此,富丽达集团具备偿还相关涉诉债务的能力,其上述 承诺具有可行性。 因此,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 50%股权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但 富丽达集团已明确提出合法、有效的解决措施,该风险不会对其持有的双兔新 材料 50%股权权属转移手续的办理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 50%股权不存在因前述担保事项被质 押的风险,虽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诉讼保全措施及被强制执行的法律风险, 1-1-87 但富丽达集团已明确提出合法、有效的解决措施,在该等措施有效落实的情形 下,该等法律风险不会对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 50%股权权属转移手续 的办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充分说 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 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的规定。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二、本次 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之“(五)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 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 续”中补充披露。 同时,对于富丽达集团持有的双兔新材料 50%股权存在的被查封、冻结、诉 讼保全或强制执行的风险,已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二章 风 险因素”之“三、交易对方对外担保风险”中进一步补充披露。 三、富丽达集团为实现承诺采取的措施和可行性 富丽达集团为实现承诺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上述主债务逾期事项发生后,富丽达集团寻求地方政府居中协调,积极 与各债权人银行协商债务处理方案,力争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逐步解决相关债务。 2、13.96 亿元主债务已逾期的对外担保余额中,约 7.90 亿元的逾期主债务 人为浙江宏发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宏发系的债务 重组方案已引入重组方,根据重组方案,富丽达集团仅需承担 10%的担保责任, 即 0.79 亿元。目前重组方案正在有序推进中,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富丽达 集团的 13.96 亿元逾期债务已减少了 3.56 亿元,从目前进展情况看,重组方案 完成的可能性较高。如方案顺利完成,富丽达集团主债务已逾期的对外担保余 额将降至约 6.06 亿元,将大大降低偿债风险。 3、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富丽达集团将与各债权人积极协商推进杭州宇田 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他主债务人的重组工作,逐步化解担保链风险。 1-1-88 截至目前,富丽达集团生产经营正常,富丽达集团下属公司涵盖粘胶、聚 酯、织造、印染、贸易、热电、环保、房地产各个产业,并持有上市公司中泰 化学(002092.SZ)部分股票,如双兔新材料股权被采取查封、冻结等诉讼保全 措施或强制执行的,其能够向法院提供其他资产以申请解除相关处置。 综上,结合富丽达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富丽达集团为实现上述承 诺采取的措施具有可行性。 此外,就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富丽达集团及其他交易对方恒 逸集团、兴惠化纤均补充出具了《关于不质押新增股份的承诺函》,承诺其将不 会对所持有的尚处于股份锁定期内的新增股份设置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权利负 担;基于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同样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 承诺,交易对方应当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违约质押股份在质 押日市值的 20%。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二、本次 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之“(五)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 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 续”及“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重组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中补充披 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 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富丽达集团承诺其持有的双兔新材料 50%的股权 不会因任何诉讼纠纷或其他事宜而受到任何处置采取的措施具有可行性。 1-1-89 【反馈意见 12】 2018 年 1 月 18 日,双兔新材料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署《最 高额抵押合同》,双兔新材料其拥有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共计使用面积 311,339.2 平方米)和房屋建筑物(共计建筑面积 360,848.22 平方米)设定抵押,为双方签 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 85,143 万元。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双兔新材料与中国农业银行萧山分行产生的贷款余额和借 款期限,并结合双兔新材料的财务状况补充披露前述贷款是否有偿付风险。请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双兔新材料与中国农业银行萧山分行产生的贷款余额和借款期限,并 结合双兔新材料的财务状况补充披露前述贷款是否有偿付风险。 1、双兔新材料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 同》情况说明 (1)双兔新材料于 2012 年 2 月 23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 山分行为牵头行签署《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0 万吨差别化纤维工程 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贷款总金额 18 亿元,贷款总期限为 7 年,贷 款利率按照每笔借款提款日总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 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 15%。公司股东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兴惠化纤集团 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 21.7 亿元(其中债 务本金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 18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双兔新材料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与上述银团贷款合同的牵头行、代理 行及参加行等各方签署《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0 万吨差别化纤维工 程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补充协议、《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以土地 使用权和一期房产作价 48,127 万元抵押给农行萧山分行。 (3)双兔新材料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与上述银团贷款合同的牵头行、代理 行及参加行等各方签署《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0 万吨差别化纤维工 程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贷款总期限为由原来 7 1-1-90 年改为 9 年(含展期期限)。 (4)双兔新材料二期项目完成后,重新办理了相关房屋产权证,重新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于上述银团贷款合同的牵头行、代理行及参加行各方签署《最高额 抵押合同》,抵押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双兔新材料 将位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纬六路 2087 号、纬五路 3517 号等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对应不动产权证浙(2017)杭州(大江东) 不动产权第 0006478 号、浙(2017)杭州(大江东)不动产权第 0003515 号,抵 押给农业银行萧山分行,评估作价 85,143 万元。《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所担保 的主债权为《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0 万吨差别化纤维工程项目>人 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项下银团全体成员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银团全体 成员行按照贷款余额的比例享有抵押权益。 2、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双兔新材料与中国农业银行萧山分行牵头的银 团关于年产 100 万吨差别化纤维工程项目借款余额和借款期限如下: 贷款日期 到期日 序号 银行名称 贷款金额(万元)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 农行萧山分行 2012 2 27 2019 9 30 5,000.00 2 农行萧山分行 2012 4 12 2020 3 30 4,000.00 3 农行萧山分行 2012 5 15 2020 6 25 3,000.00 4 农行萧山分行 2012 6 18 2020 9 30 2,000.00 5 农行萧山分行 2012 7 10 2020 6 25 2,000.00 6 农行萧山分行 2012 7 18 2020 9 30 500.00 7 农行萧山分行 2012 7 31 2020 9 30 500.00 8 农行萧山分行 2012 8 9 2020 12 25 700.00 9 农行萧山分行 2012 8 20 2019 3 30 1,600.00 10 农行萧山分行 2012 9 4 2020 12 25 1,200.00 11 农行萧山分行 2012 9 29 2019 12 30 1,200.00 12 农行萧山分行 2012 10 8 2019 6 29 3,000.00 13 农行萧山分行 2012 10 16 2020 9 30 3,800.00 14 农行萧山分行 2012 10 23 2019 12 30 200.00 15 农行萧山分行 2012 12 21 2020 12 25 2,000.00 16 农行萧山分行 2013 1 31 2019 6 29 820.00 1-1-91 贷款日期 到期日 序号 银行名称 贷款金额(万元)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7 农行萧山分行 2013 3 26 2019 6 29 880.00 18 农行萧山分行 2014 6 25 2019 3 30 2,500.00 合计 34,900.00 1 交行萧山支行 2012 2 27 2019 6 30 472.00 2019 6 30 832.00 2 交行萧山支行 2012 10 16 2019 12 31 1,515.00 2020 6 25 653.00 2020 6 25 334.00 3 交行萧山支行 2013 1 24 2020 11 24 856.00 2020 12 25 1,810.00 合计 6,472.00 1 浦发萧山支行 2012 2 27 2019 6 30 45.00 2019 6 30 1,374.00 2 浦发萧山支行 2012 9 21 2019 12 31 126.00 3 浦发萧山支行 2012 9 29 2019 12 31 1,000.00 2019 12 31 524.00 4 浦发萧山支行 2013 5 17 2020 6 25 1,075.00 2020 11 24 401.00 2020 11 24 530.00 6 浦发萧山支行 2014 7 9 2020 12 25 1,970.00 合计 7,045.00 1 工行萧东支行 2012 3 1 2020 12 25 4,000.00 2 工行萧东支行 2012 6 20 2020 12 25 1,500.00 3 工行萧东支行 2012 10 26 2020 11 24 2,600.00 4 工行萧东支行 2013 1 31 2020 6 25 3,000.00 5 工行萧东支行 2013 3 8 2019 12 31 4,650.00 6 工行萧东支行 2013 3 8 2019 6 30 4,000.00 合计 19,750.00 1 招行萧山支行 2012 3 28 2019 6 30 195.00 2019 6 30 326.00 2 招行萧山支行 2012 10 17 2019 12 31 692.00 2020 6 30 267.00 1-1-92 贷款日期 到期日 序号 银行名称 贷款金额(万元)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0 11 30 215.00 2019 6 30 225.00 2019 12 31 225.00 3 招行萧山支行 2013 3 14 2020 6 30 225.00 2020 11 30 472.00 2020 12 31 353.00 2019 6 30 150.00 2019 12 31 150.00 4 招行萧山支行 2013 7 19 2020 6 30 150.00 2020 12 31 550.00 2019 6 30 150.00 2019 12 31 150.00 5 招行萧山支行 2014 2 17 2020 6 30 150.00 2020 12 31 550.00 合计 5,195.00 总计 73,362.00 3、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双兔新材料与中国农业银行萧山分行的短期借 款余额和借款期限如下: 贷款日期 到期日 贷款金额(万 序号 银行名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元) 1 农行萧山分行 2018 5 18 2019 4 30 2,450.00 2 农行萧山分行 2017 7 31 2018 7 30 465.00 3 农行萧山分行 2018 1 31 2019 1 30 1,000.00 4 农行萧山分行 2018 4 25 2019 3 31 2,250.00 合计 6,165.00 4、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8年6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 /2016年 流动比率 0.94 0.90 0.76 速动比率 0.59 0.72 0.62 1-1-93 2018年6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 /2016年 资产负债率 52.54% 63.66% 70.69% 现金比率 0.38 0.29 0.24 利息保障倍数 4.46 3.70 1.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万元) 465,231.19 922,349.73 631,908.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万元) 454,953.63 867,832.57 603,093.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77.57 54,517.16 28,814.51 (万元) (1)涤纶长丝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的行业,随着双兔新材料 100 万吨差别 化纤维工程项目的实施,由于固定资产投资、营运资金垫付等原因对资金需求较 大,双兔新材料与农业银行牵头的银团签署了银行贷款协议,导致 2016 年末资 产负债率维持相对较高水平,达 70.69%。 (2)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自身盈利情况良好,逐步归还了部分外部融资, 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2017 年末资产负债率降低至 63.66%,2018 年 6 月末资产 负债率降低至 52.54%。 (3)报告期内现金比例持续提高,各期末分别为 0.24、0.29、0.38,利息 保障倍数逐年提升,分别为 1.27、3.70、4.46。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流量净额 均为正数。 综上所述,双兔新材料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拥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偿债风 险较低。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双兔新材 料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2、负债 结构分析”和“3、偿债能力”中补充披露。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双兔新材料报告期内,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 力提升,财务指标不断优化,截至报告期末,双兔新材料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拥 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与中国农业银行萧山分行发生的银行借款余额均处于正常状 态,偿付风险较小。 1-1-94 【反馈意见 13】 申请文件显示,嘉兴逸鹏的经营范围为聚酯切片、FDY 长丝的制造、加工和销 售。太仓逸枫的营业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请你 公司补充披露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是否需办理排污许可证及办毕情况。请独立 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是否需办理排污许可证及办毕情况 (一)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 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的规定,分步实现排污许可全覆 盖。排污许可证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并依法逐步纳入其 他污染物。按行业分步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全覆盖,率先对火电、造纸行业企 业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 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2020 年全国基本完成 排污许可证核发。 同时,根据环境保护部(现为生态环境部)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印发的《固 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 45 号)的规定, 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该名录的规定,在实施期限内申 请排污许可证。 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的主营业务为民用涤纶长丝及纤维级聚酯切片的生产 和销售,所属行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 录(2017 年版)》规定,从事化学纤维制造业生产经营的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的 实施时限为 2020 年。 综上,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均需根据《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 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 45 号)的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 1-1-95 (二)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情况 截至目前,因当地环保部门尚未对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所属行业发放排污 许可证,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 2018 年 9 月 19 日,嘉兴市秀洲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嘉兴逸鹏化纤有限 公司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的说明》,确认“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名录(2017 年版)》‘十五、化学纤维制造业 28’的核发时限为 2020 年,因相关 技术规范尚未出台,所以该企业排污许可证暂不核发”。 2018 年 9 月 25 日,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出具《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说明》, 确认“经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化学纤维制造业中的合成 纤维制造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实施时限为 2020 年。各合成纤维制造企业,包括差 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聚酯切片、POY 等生产企业必须在 2020 年,对照适用 的排污许可行业技术规范,登录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请排污许可证, 经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发证后,持证排污。”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嘉兴逸鹏 基本情况”之“(六)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及“第四章 交 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太仓逸枫基本情况”之“(六)主要资产权属、对外 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中补充披露。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根据《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的规定及 嘉兴市秀洲区环境保护局、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相关说明,嘉兴逸鹏和太仓 逸枫目前无需申请《排污许可证》,后续应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按时申请。 1-1-96 【反馈意见 14】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和变动情况、以 及保持核心人员稳定性的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双兔新材料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和变动情况 (一)双兔新材料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双兔新材料共有员工 2,170 人,其中核心技术人员 共 12 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 化纤行业工作 姓名 职务 学历 入职时间 号 经验 1 王玉平 公用工程主任 本科 2011.08 15 2 李维柯 电气主任 本科 2011.12 16 3 徐仁方 仪表主任 本科 2011.09 14 4 王利明 聚合设备主任 大专 2011.09 14 5 江坤付 聚合工艺主任 高中 2012.02 15 6 项立平 聚合工艺副主任 本科 2011.09 12 7 潘春华 纺丝车间主任 本科 2011.09 22 8 方新华 纺丝车间主任 本科 2013.09 23 9 郭杭春 纺丝车间主任 大专 2015.09 18 10 朱惠健 纺丝车间主任 大专 2015.04 20 11 周凯 纺丝成检车间主任 大专 2012.03 17 12 孙建土 基建办主任 高中 2013.03 5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双兔新材料未出现核心技术人员主动离职的情况,且 核心人员平均就职年限接近 6 年,稳定性较高。 (二)双兔新材料核心技术人员特点 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核心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化纤行业从业经验,在双 兔新材料就职时间较长,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的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 二、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的措施 1-1-97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对交易完成后的双兔新材料的核心技 术人员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上市公司为维持双兔新材料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拟于交易完成后采取如 下措施: 1、保持双兔新材料的现有主营业务不变; 2、在业务层面授予双兔新材料的管理团队较大程度的自主权和灵活性,保 持其原有的业务团队管理风格不变; 3、在双兔新材料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不主动解聘其正常履职的核心技术人 员; 4、完善双兔新材料的员工制度,保障员工权益。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双兔新材 料基本情况”之“(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10、员工情况”中补充披露。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最近两年内,双兔新材料的管理团队和核心人 员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针对标的资产拟采取的多种措施如顺 利实施将有利于保持核心团队人员的稳定。 1-1-98 【反馈意见 15】 申请文件显示,各报告期嘉兴逸鹏分别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19.55 万元、-13,653.62 万元;太仓逸枫分别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11,810.82 万元、17,302.52 万元。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双兔新材料报告期 实现经营性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并分析合理性。2)结合报告期内嘉兴逸鹏、 太仓逸枫和双兔新材料投产经营情况、销售回款情况、经营性活动支出情况 等,补充披露各标的资产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及合理 性,与当期净利润、应收账款的匹配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 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双兔新材料报告期实现经营性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并分析 合理性。 1、双兔新材料报告期经营性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50,905.39 794,777.98 606,643.43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0.10 1,828.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325.80 127,231.64 23,436.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5,231.19 922,349.73 631,908.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9,720.58 722,511.34 563,072.8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523.23 16,350.40 13,985.08 支付的各项税费 873.55 970.69 1,048.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36.27 128,000.14 24,987.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4,953.63 867,832.57 603,093.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77.56 54,517.16 28,814.50 2、双兔新材料报告期经营性现金流入和流出合理性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1-99 单位名称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售收入、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50,905.39 794,777.98 606,643.43 双兔新材 ②营业收入 401,819.91 762,590.85 583,426.97 料 ③现金销售比=①/② 112.22% 104.22% 103.98% 新凤鸣 现金销售比 104.57% 102.62% 106.42% 营业成本及采购商品支付的现金: 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9,720.58 722,511.34 563,072.88 双兔新材 ②营业成本 380,113.17 718,607.29 563,596.69 料 ③现金采购比=①/② 113.05% 100.54% 99.91% 新凤鸣 现金采购比 103.09% 102.93% 102.68% 数据来源:新凤鸣(603225,SH)公开数据。 (1)2016 年度,双兔新材料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入 631,908.15 万元,经营性 活动现金流出 603,093.65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8,814.50 万元。 2016 年度尤其是当年第四季度,受行业回暖、供需格局显著改善等因素的影响, 双兔新材料 2016 年实现扭亏为盈的局面,实现盈利 2,257.56 万元;同时双兔新 材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得到持续改善。具体流入、流出情况如下: ① 经营活动现金主要流入情况:2016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06,643.43 万元,当年营业收入 583,426.97 万元,现金销售比为 103.98%,与同 行业新凤鸣同期比率 106.42%相差较小。 ② 经营活动现金主要流出情况:2016 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63,072.88 万元,当年营业成本 563,596.69 万元,现金采购比为 99.91%,略低 于同行业新凤鸣同期比率 102.68%。 (2)2017 年度,双兔新材料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入 922,349.73 万元,经营性 活动现金流出 867,832.57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4,517.16 万元。 2017 年,受行业回暖复苏的影响,双兔新材料各项经营指标取得较好成绩,全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517.16 万元。具体流入、流出情况如下: 1-1-100 ① 经营活动现金主要流入情况:2017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4,777.98 万元,当年营业收入 762,590.85 万元,现金销售比为 104.22%,与同 行业新凤鸣同期比率 102.62%相差较小。2017 年双兔新材料营业收入较 2016 年 增长 30.71%,同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长 31.01%。销售 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变动幅度相近。 ② 经营活动现金主要流出情况:2017 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22,511.34 万元,当年营业成本 718,607.29 万元,现金采购比为 100.54%,与上 年同期比率 99.91%、同行业新凤鸣同期比率 100.54%相比差异不大。 (3)2018 年 1-6 月,双兔新材料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入 465,231.19 万元,经 营性活动现金流出 454,953.6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277.56 万元。2018 年 1-6 月,双兔新材料受现金采购结算比例上升、增加存货支出等 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幅有所下降,但在市场需求持续向好的情况下, 双兔新材料 2018 年 1-6 月仍取得了与当前净利润水平相当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 ① 经营活动现金主要流入情况:2018 年 1-6 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450,905.39 万元,当年营业收入 401,819.91 万元,现金销售比为 112.22%, 与 2017 年相比上升 8.00%,主要原因是受外省纸质票据不能跨省流通的影响, 现金销售比例上升。 ② 经营活动现金主要流出情况:2018 年 1-6 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429,720.58 万元,当年营业成本 380,113.17 万元,现金采购比为 113.05%, 与 2017 年相比上升 12.51%,主要原因是现金采购结算比例上升、增加存货支 出。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双兔新材 料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7、经营 性现金流分析”中补充披露。 二、结合报告期内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和双兔新材料投产经营情况、销售 回款情况、经营性活动支出情况等,补充披露各标的资产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 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及合理性,与当期净利润、应收账款的匹配情况,差异 1-1-101 原因及合理性。 (一)嘉兴逸鹏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及合理性,与 当期净利润、应收账款的匹配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1、嘉兴逸鹏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1)嘉兴逸鹏报告期经营性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如下(嘉兴逸鹏于 2017 年 3 月设立,以下分析 2017 年经营状况时除非特别指出,均针对嘉兴逸鹏 2017 年 3-12 月的经营状况,下同)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3-12 月 项目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0,176.99 -17.64% 109,493.48 收到的税费返还 0.00 -- 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7.87 -34.91% 1,225.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974.86 -17.83% 110,719.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7,202.60 -0.87% 98,058.1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394.06 -1.54% 3,447.0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36.87 33.81% 2,120.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4.96 -6.22% 1,274.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628.48 -0.26% 104,899.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53.62 -334.62% 5,819.55 (2)嘉兴逸鹏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如上表所示,嘉兴逸鹏 2018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7 年 3-12 月减少了 19,473.18 万元,减少了 334.62%。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 少 19,744.36 万元,减少了 17.83%;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出减少 271.18 万元,减 少了 0.26%。2018 年 1-6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幅度远低于经营活动现金流 入,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而导致 2018 年 1-6 月嘉兴逸 鹏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未趋同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 年 1-6 月嘉兴逸鹏将销售 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 18,677.73 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而不是到期承兑、贴 现获得现金或背书支付采购商品的货款,进而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1-102 额减少。 2、嘉兴逸鹏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应收账款 的匹配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1)报告期嘉兴逸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应收账款的 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3-12 月 净利润 5,009.59 7,995.39 加:资产减值准备 0.26 0.0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1,886.12 1,791.51 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239.05 395.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5.81 9.21 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56.90 124.9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00 -51.4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 25.11 -1,021.03 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0.79 -8,561.5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20,751.29 -26,673.03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125.28 31,925.91 列) 其他 -100.69 -115.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53.62 5,819.55 (2)嘉兴逸鹏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应收账 款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① 2018 年 1-6 月,嘉兴逸鹏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13,653.62 万元, 同期净利润为 5,009.59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 18,663.51 万元。差异的主要原因为:2018 年 1-6 月,嘉兴逸鹏将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 兑汇票 18,677.73 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而非到期承兑、贴现获得现金或背书支 付采购商品的货款,相应减少了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若考虑上述因素的影响, 1-1-103 嘉兴逸鹏 2018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将变为 5,024.11 万元,与 当期净利润匹配,不存在重大差异。 ② 2017 年 3-12 月,嘉兴逸鹏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 5,819.55 万元, 同期净利润为 7,995.39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 2,175.84 万元。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嘉兴逸鹏 2017 年 5 月投入试运行,6 月正式投产, 因公司初始经营需铺排周转存货、新增经营活动对应的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 由此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A、2017 年 3-12 月存货增加 8,561.56 万元,导致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减少了 8,561.56 万元; B、2017 年 3-12 月嘉兴逸鹏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小于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累计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5,252.88 万元。主要原因系由于新投产铺排存货, 且需要保持基础库存,同时有部分预收货款,两项因素导致经营性应付项目的 增加大于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综上所述,嘉兴逸鹏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及与当期净利 润、应收账款的匹配情况是合理的。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嘉兴逸鹏 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6、经营性 现金流分析”中补充披露。 (二)太仓逸枫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及合理性,与 当期净利润、应收账款的匹配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1、太仓逸枫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1)太仓逸枫报告期经营性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如下(太仓逸枫于 2017 年 5 月设立,以下分析 2017 年情况时除非特别指出,均针对太仓逸枫 2017 年 5-12 月的经营状况,下同)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5-12 月 项目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1-1-104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5-12 月 项目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6,597.50 166.00% 43,833.33 收到的税费返还 0.00 -- 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8.09 -47.10% 242.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6,725.59 164.83% 44,075.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4,123.53 73.61% 54,215.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410.87 166.41% 1,280.3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62.44 7841.80% 13.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26.24 118.87% 377.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9,423.08 77.90% 55,886.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02.52 246.50% -11,810.82 (2)太仓逸枫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太仓逸枫 2018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7 年 5-12 月增 加了 29,113.34 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72,650.14 万元,增加了 164.83%;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43,536.80 万元,增加了 77.90%。2018 年 1-6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幅度远低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导致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原因如下: ① 太仓逸枫 2017 年 9 月开始投入试运行,10 月正式生产,2017 年的正常 经营周期较 2018 年 1-6 月短。2018 年 1-6 月,太仓逸枫的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增 加了 128%。由此导致,对应的各项经营活动现金流也较对应增加。 ② 2017 年公司处于初始经营期,需铺排周转存货、新增经营活动对应的应 收款项及应付款项,由此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净利润。具体原 因参见后续“2、太仓逸枫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 应收账款的匹配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的相关分析。 ③ 2018 年 1-6 月,太仓逸枫从银行获得了累计 9,998.07 万元的国内信用证 买方押汇借款。根据太仓逸枫与押汇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在其办理押汇业务 时,将由押汇银行代太仓逸枫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该部分押汇借款对应的资 金由银行直接支付给了太仓逸枫的供应商,太仓逸枫银行账户没有对应的资金 1-1-105 流水,故现金流量表暂未包括上述业务。对应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应付账款”, 贷记“短期借款”。因该类信用证买方押汇业务,实质上是太仓逸枫延期支付 了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实际发生在企业的现金流只有押汇到期偿付时支付的现 金。因此,太仓逸枫对该类业务对应的现金流确认原则为:办理押汇时因银行 账户没有对应的资金流水,暂不确认现金流;待后期实际偿付时,将对应的现 金流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 2、太仓逸枫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应收账款 的匹配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1)报告期太仓逸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应收账款的 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5-12 月 净利润 4,624.00 1,811.15 加:资产减值准备 0.10 0.0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2,297.14 756.63 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64.49 32.49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921.95 298.4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 -0.02 0.00 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11.36 -10,475.3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5,603.33 -10,862.27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14,486.83 6,628.02 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02.52 -11,810.82 (2)太仓逸枫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应收账 款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① 2018 年 1-6 月,太仓逸枫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 17,302.52 万元, 同期净利润为 4,624.0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 12,678.52 万元。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1-1-106 A、2018 年 1-6 月,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等非付现项目累计影响净 利润和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差额 2,361.63 万元。 B、2018 年 1-6 月,太仓逸枫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的 总计为 8,883.5 万元,导致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增加了 8,883.5 万元。导致经营性 应收项目减少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的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 a、2018 年 1-6 月太仓逸枫取得授信额度,开始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对外结算 支付货款,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太仓逸枫开立的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的余 额为 4,600.00 万元,相应减少了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 b、因太仓逸枫 2017 年购入大量固定资产,2018 年仍存在较大金额的留抵 进项税额,2018 年 1-6 月,太仓逸枫留抵进项税减少 2,445.67 万元,相应减少 了太仓逸枫 2018 年 1-6 月经营性应收项目 2,445.67 万元。 ② 2017 年 5-12 月,太仓逸枫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11,810.82 万元, 同 期 净 利 润 为 1,811.15 万 元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与 净 利 润 差 异 -13,621.97 万元。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太仓逸枫 2017 年 9 月投入试运行,10 月 正式投产,因公司初始经营需铺排周转存货、新增经营活动对应的应收款项及 应付款项,由此导致,太仓逸枫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 具体情况如下: A、2017 年 5-12 月,太仓逸枫存货增加 10,475.33 万元,导致经营活动现金 净额减少了 10,475.33 万元; B、2017 年 5-12 月,太仓逸枫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的总计为-4,234.25 万元,导致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减少了 4,234.25 万元。其中: 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了 10,862.27 万元,主要系应收票据增加 10,368.06 万元;经 营性应付项目增加了 6,628.02 万元,主要系应付账款及预收账款增加。导致经 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大于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太仓逸枫销售货款及主要原料采购货款基本都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 2017 年 5-12 月,太仓逸枫投产时间不长,尚未取得银行授信额度,采购原料时 不能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而只能采用现金或者将销售收款取得的票据背书支付 货款。由于太仓逸枫销售收款采用票据结算的比例约 22%,而考虑票据背书支 1-1-107 付原料款需承担的财务成本等因素,太仓逸枫仅将少量取得的票据用于背书支 付采购款,因此导致 2017 年 5-12 月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多。同时,由于投产 时间不长,太仓逸枫期末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余额较小,导致 2017 年 5-12 月 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较少。两者综合导致太仓逸枫 2017 年 5-12 月经营性应收项 目的增加大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太仓逸枫 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5、经营性 现金流分析”中补充披露。 (三)双兔新材料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与当期净利润、应收账款的匹配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1、双兔新材料报告期经营性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 净额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详见前述“一、补充披露双兔新材料报告期实现经营性 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并分析合理性”。 2、报告期双兔新材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应收账款的 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净利润 11,034.56 20,763.23 2,257.56 加:资产减值准备 -3.09 37.76 4.1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 12,970.12 25,625.28 25,198.44 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25.59 251.18 245.5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6.54 53.08 60.0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0.00 -5.34 -3.67 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 2.13 69.47 0.00 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 -0.98 0.00 0.00 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572.41 7,251.71 9,785.3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2.72 -4.09 -0.10 1-1-108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 2,977.74 7,019.67 853.33 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 718.39 0.00 0.00 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066.98 -5,222.32 -3,587.1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27,854.47 15,849.79 3,996.22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40,890.62 -17,172.27 -9,995.25 号填列) 其他 0.00 0.00 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77.57 54,517.16 28,814.51 3、双兔新材料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应收账款 的匹配情况,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1)2018 年 1-6 月,双兔新材料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 10,277.57 万元,同期净利润为 11,034.5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 756.99 万元。差异主要原因: ① 2018 年 1-6 月,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等非付现项目累计影响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差额 13,122.25 万 元。 ② 2018 年 1-6 月,化纤行业行情持续向好,双兔新材料适当增加期末存货 7,066.98 万元,减少了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受益于 2018 年 1-6 月 份实现盈利等原因,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使当年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期 初余额减少 2,977.74 万元,2018 年 1-6 月因筹资活动确认的财务费用 2,572.41 万元,两因素影响当期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之间差额 5,550.15 万元。 ③ 2018 年 1-6 月,双兔新材料虽然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 718.94 万元,减少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但由于当期采用现金采购 结算比例提高、受外省纸质票据不能跨省流通而主动减少接受纸质银行承兑汇 票等原因,导致预付账款、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项目增加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7,854.47 万 元。 1-1-109 ④ 2018 年 1-6 月,双兔新材料虽然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 5,594.41 万元,增加了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但由于当期采用现金采 购结算比例提高导致应付票据、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出现较大幅度的 降低,导致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减少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40,890.62 万元。 (2)2017 年双兔新材料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 54,517.16 万元,同 期净利润为 20,763.2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 33,753.93 万元。差异主要原因: ① 2017 年,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等非付 现项目累计影响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差额 25,929.54 万元。 ② 2017 年,由于双兔新材料当年实现盈利等原因,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使 当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7,019.67 万元;2017 年因筹资活 动确认的财务费用 7,251.71 万元。两因素影响当期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之间差额 14,271.38 万元。 ③ 2017 年,双兔新材料收回年初应收账款 5,006.75 万元,年末无应收账款 余额,从而增加了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时由于预付账款、应收 账款等项目较年初余额减少,增加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5,849.79 万 元。 ④ 2017 年,双兔新材料预收账款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907.11 万元,减 少了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时由于现金采购比例上升等原因导致 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出现较大幅度的降低,两项因素综合 影响减少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7,172.27 万元。 (3)2016 年双兔新材料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 28,814.51 万元,同 期净利润为 2,257.5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 26,556.95 万元。差异主要原因: ① 2016 年,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等非付 现项目累计影响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差额 25,504.00 万元。 1-1-110 ② 2016 年,由于双兔新材料当年实现盈利等原因,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使 当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853.33 万元;2016 年因筹资活动 确认的财务费用 9,785.34 万元。两项因素累计影响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差 额 10,638.67 万元。 ③ 2016 年,受行业回暖,供需格局改善影响,双兔新材料销售规模增长,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4,771.23 万元,同时由于预付账款、应收票 据等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导致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增加 3,996.22 万元。 ④ 2016 年,受行业回暖,下游需求回升等影响,双兔新材料预收账款年末 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5,264.71 万元,增加了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同时由于应付票据、经营性应付账款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出现较大幅度的降低, 减少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9,995.25 万元。 综上所述,双兔新材料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及与当期净 利润、应收账款的匹配情况是合理的。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双兔新材 料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7、经营 性现金流分析”中补充披露。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经营性现金流入 和流出情况具备商业合理性。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和双兔新材料经营性现金流与 净利润、应收账款匹配,差异原因能合理解释,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 额变动具备商业合理性。 1-1-111 【反馈意见 16】 申请文件显示,你公司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 将双兔新材料纳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并将双兔新材料本次交易价 格超过经评估确认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形成的商誉视同期初即已经存在, 未考虑商誉减值情况;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自嘉兴逸鹏、太仓逸枫 成立时将其纳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按其账面价值计量;报告期内 备考合并范围各公司间的重大内部交易、重大内部往来余额进行了抵消。请你 公司补充披露:1)双兔新材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及商誉的具体确认依据、 金额,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备考报表编制及本次交易评估 中,是否已充分辨认及合理判断标的资产拥有的但未在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无 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权、专有技术、客户关系、合同权益、商标权 和专利权等。3)大额商誉确认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可能影响及商誉减值 风险。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补充 披露对备考合并报表各公司间的重大内部交易、重大内部往来余额合并抵消会 计处理的详细核查情况。 回复: 一、双兔新材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及商誉的具体确认依据、金额,是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恒逸石化收购双兔新材料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发行股份的 交易价格 210,500.00 万元,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以本次重组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按照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的中联评报字[2018]第 541 号确认的双兔新材料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可辨 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确定双兔新材料 2016 年 1 月 1 日各项可 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依此为基础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根据备考财 务报表附注、五所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后续计量。 合并日,享有被购买方双兔新材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初始投资成本 的差额不具备可辨认性,作为商誉确认。2016 年 1 月 1 日,编制非同一控制下 1-1-112 的企业合并报表确认商誉为 69,149.18 万元。合并成本以及商誉的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合并成本—发行股份 210,5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141,350.82 商誉 69,149.1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公司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的商誉测算过程、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计算商誉的可辨认净资产基于上 述编制基础测算,而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的商誉依据实际购买日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异。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列商 誉不代表交易完成后实际财务报告所列报的商誉。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上市公司备考 财务报告”之“(三)备考报表中商誉的说明”中补充披露。 二、备考报表编制及本次交易评估中,是否已充分辨认及合理判断标的资 产拥有的但未在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权、专 有技术、客户关系、合同权益、商标权和专利权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 对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应当对被购买方拥有的但 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 一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1、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 2、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 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和《资产 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应当根据具体经济行为,谨 1-1-113 慎区分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单项无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组合。 第十四条,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销售网 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域名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本次交易评估,评估人员选取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股东全部权益进行 评估,评估范围包括标的公司所拥有的各项资产和负债,涵盖了特许经营权、 专有技术、客户关系、合同权益、商标权和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但由于评估方 法的具体技术要求,除下述商标外,在评估报告中并未逐一辨认及判断标的资 产拥有的但未在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 (一)持有的注册商标情况 备考报表编制及本次交易评估中,已辨认及合理判断标的资产拥有的但未 在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包括以下项目: 单位:元 法定/预计使 评估基准日 标的公司 项目 取得日期 用年限 评估价值 双兔新材料 商标-兔兔第 22 类 2012-09 10 3,290.00 双兔新材料 商标-兔兔第 22 类 2012-09 10 3,290.00 双兔新材料 商标-富惠第 22 类 2012-09 10 3,290.00 双兔新材料 商标-富惠第 23 类 2012-09 10 3,290.00 双兔新材料 商标-富惠第 22 类 2012-09 10 3,290.00 双兔新材料 商标-富惠第 23 类 2012-09 10 3,290.00 合计 -- -- 19,740.00 双兔新材料拥有的相关商标并非其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并不能为双兔新材 料带来超额的经济利益,且相关商标取得成本较低,主要为相关注册申请和续 期的成本,因此在本次交易评估中,按取得成本确认其评估值。 (二)特许经营权、专有技术、合同权益、客户关系等 双兔新材料主要从事民用涤纶长丝及纤维级聚酯切片的生产和销售,产品 主要为 FDY、POY 和纤维级聚酯切片,不存有特许经营权。同时双兔新材料虽 具有年产 100 万吨聚酯产能,但其行业已趋于成熟且其日常生产改进工程未转 化为相应的技术专利资产,亦不能将之界定为独有的专有技术或专利。综上, 1-1-114 双兔新材料不存在未辨识的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特许经营权、专有技术或 专利权。 合同权益是依照已经签订的合同条件而存在的权利。双兔新材料与客户签 订的销售合同,为产品购销合同。双兔新材料作为销售方,通过合同条款的执 行,能够为双兔新材料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但双兔新材料与客户签订 的产品购销合同,系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签订,属于行业惯例。该类产品购销合 同并不能为双兔新材料带来超额的收益,因此双兔新材料不存在未辨识的符合 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合同权益。 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与客户之间建立的客户关系而体现出来的价 值,这种关系不仅为企业与客户之间提供了经济交往的可能性,还通过人力资 源和资本的综合影响,使客户关系直接为企业获利。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不存 在向单一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当期销售总额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 形,双兔新材料拥有的客户关系,仅是双兔新材料与客户之间存在的正常业务 关系,其客户关系依托于销售产品的转移,无法单独进行转让,同时双兔新材 料的客户并不能给双兔新材料拓展市场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获利 能力,因此双兔新材料不存在未辨识的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客户关系。 综上,备考报表编制已充分辨认及合理判断标的资产拥有的但未在其财务 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双兔新材料不存在可以作为无形资产的特许经营权、 专有技术、客户关系、合同权益和专利权。 三、大额商誉确认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可能影响及商誉减值风险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减值风险 1、上市公司商誉产生的原因、账面价值和占总资产的比例 2018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金额为 69,149.18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产生的原因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例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合并形成 69,149.18 1.43% 1-1-115 若分别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6 月 30 日作为购买日,恒逸石化收 购双兔新材料,在购买日编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报表确认商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合并成本—发行股份 210,500.00 210,5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 168,510.94 178,550.38 允价值 商誉 41,989.06 31,949.62 本次交易完成后,恒逸石化收购双兔新材料,企业合并报表确认的商誉将 根据合并成本与实际购买日双兔新材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来确认。 根据目前双兔新材料实现的盈利情况,至实际购买日,上市公司确认的商誉金 额将进一步减少。 2、商誉减值风险的分析 双兔新材料位于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由富丽达集团和兴惠化纤共同出 资组建,主要从事民用涤纶长丝及纤维级聚酯切片的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 FDY、POY 和纤维级聚酯切片,项目聚酯工程采用中国纺织设计院先进的大容 量“一头两尾”工艺,单线生产能力达 50 万吨/年,聚酯总体产能为 100 万吨/ 年。 双兔新材料所处行业市场空间广阔,具备增长潜力。涤纶是国内最重要的 合成纤维品种,占据化学纤维总产量的八成以上。涤纶可以分为涤纶短纤和涤 纶长丝,涤纶长丝应用较为广泛,约占化学纤维总量的六成。涤纶长丝下游需 求主要为纺织服装和产业用纺织品,下游需求将有效拉动涤纶长丝生产需求。 首先,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二胎政策放开,将有效带动国内纺织服 装消费需求。其次,全球经济回暖、海外市场复苏,将有效刺激纺织服装产品 出口需求。再次,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扩大产业用纺织品应用范围,工业企业 盈利提升有力拉动产业用纺织品市场需求。 双兔新材料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纺织服装业为浙江、江苏传统优势产业, 双兔新材料周边有绍兴钱清中国轻纺原料城、柯桥中国轻纺城,标的公司周边 均有较强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有利于产品销售。基于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1-1-116 可充分享受行业增长及行业整合红利,增强盈利能力。 双兔新材料主要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总资产 309,029.94 373,171.93 391,892.27 净资产 146,663.59 135,629.03 114,865.79 收入 401,819.91 762,590.85 583,426.97 利润总额 14,730.69 27,782.91 3,110.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034.56 20,763.23 2,257.56 综上,双兔新材料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且未来具有良好的发展 前景,预计经营情况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的可能较小,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若 双兔新材料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可能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 (二)未来如发生大额商誉减值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1、商誉确认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可能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 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而对于商誉减值部分将计入 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每年均应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若发生减值,则将商誉减值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会确认一定金额的商誉,若双兔新材 料未来经营中不能较好地实现预期收益,则收购双兔新材料所形成的商誉存在 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瑞华会计师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 有限公司对双兔新材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其 它条件下,考虑净利润变化及其对营运资金等评估参数的影响时,双兔新材料 业绩未达预期对商誉减值和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净利润 对上市公司利润 收益法评估值 估值变化率 商誉减值 商誉变化率 变化率 的影响 1-1-117 净利润 对上市公司利润 收益法评估值 估值变化率 商誉减值 商誉变化率 变化率 的影响 0% 210,686.14 - - - - -5% 201,045.94 -4.58% -9,640.20 -13.94% -9,640.20 -10% 191,390.17 -9.16% -19,295.97 -27.90% -19,295.97 -15% 181,717.17 -13.75% -28,968.97 -41.89% -28,968.97 注:假设预测期内每年净利润变化率一致。 2、上市公司应对商誉减值的措施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面临的潜在商誉减 值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应对商誉减值的风 险: (1)充分发挥上下游整合效应,提升整合绩效以应对商誉减值风险 上市公司将做好双兔新材料的整合工作,从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 构等各方面全面做好整合工作,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提升整 合绩效,发挥上市公司与双兔新材料之间的协同效应,确保双兔新材料正常运转 并持续发挥效益。 (2)严格执行业绩补偿措施,防范商誉减值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与各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富丽达集团及兴 惠化纤承诺双兔新材料于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实现 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1,500 万元、22,500 万元、24,000 万元。若双兔新材料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的,富丽达集团及兴惠 化纤同意按照协议的约定就双兔新材料实现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的部分进行 补偿。 上市公司将加强对双兔新材料的财务管理,严格督促双兔新材料管理层完 成相应业绩承诺。若出现双兔新材料未能完成其业绩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将 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双兔新材料改善内部管理,提升运营绩效。同时,上市公 司将严格执行相关业绩补偿协议,及时要求富丽达集团及兴惠化纤履行业绩补 偿承诺,以降低因业绩承诺不达标而引起的商誉减值对上市公司带来的不利影 1-1-118 响。 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双兔新材料基 本情况”之“(十二)商誉减值风险”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 1、本次交易备考财务报表中,双兔新材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及商誉的 确认依据合理,计量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备考报表编制已充分辨认及合理判断标的资产拥有的但未在其财务报表 中确认的无形资产,双兔新材料不存在可以作为无形资产的特许经营权、专有技 术、客户关系、合同权益和专利权。 3、若双兔新材料经营业绩不达预期,上市公司存在商誉减值风险,从而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对大额商誉确认,并对上 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可能影响及商誉减值风险进行充分披露。 评估师认为:公司已对双兔新材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及商誉的具体确认 依据、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补充披露;对是否已充分辨 认及合理判断标的资产拥有的但未在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了补充 披露,不存在可以作为无形资产的特许经营权、专有技术、客户关系、合同权益 和专利权;对大额商誉确认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可能影响及商誉减值风险 进行了补充披露,若双兔新材料经营业绩不达预期,上市公司存在商誉减值风险, 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相关披露具有合理性。 五、会计师补充披露对备考合并报表各公司间的重大内部交易、重大内部 往来余额合并抵消会计处理的详细核查情况 1、核查手段 核查过程中,会计师对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间的关联交易及内部往 来余额进行重新统计;将统计出来的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间的关联交易及内部往 来进行核对;对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 售损益进行重新统计、计算;对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各公司间的重大内部交易、 1-1-119 重大内部往来余额合并抵销金额及会计处理进行对比、检查。 2、报告期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内部往来余额情况以及内部交 易和往来抵销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内部往来余额情况以及内 部交易和往来抵销情况如下: (1)报告期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金额 期间 交易内容 双兔新材料 嘉兴逸鹏 太仓逸枫 销售商品-PTA 137,954.63 0.00 0.00 销售商品-MEG 2,005.17 0.00 0.00 销售商品-原辅料 1,147.43 1,193.95 0.00 销售商品-包装物 0.00 106.53 24.78 提供劳务-托管费 0.00 56.60 56.60 提供劳务-商标使用费 0.00 109.30 127.01 2018 年 提供劳务-仓储费 0.00 0.00 0.00 1-6 月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小计 141,107.23 1,466.38 208.39 采购商品-切片 0.00 0.00 3.00 采购商品-FDY 0.00 5,200.67 0.00 采购商品-原辅料 4,179.78 0.00 0.00 接受劳务-代理费 0.00 0.00 87.74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小计 4,179.78 5,200.67 90.74 销售商品-PTA 250,309.62 0.00 0.00 销售商品-MEG 618.80 0.00 0.00 提供劳务-托管费 0.00 84.91 47.17 2017 年度 提供劳务-商标使用费 0.00 131.92 63.14 提供劳务-仓储费 0.22 0.00 0.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小计 250,928.64 216.82 110.31 销售商品-PTA 179,629.31 -- -- 2016 年度 销售商品-MEG 896.45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小计 180,525.76 -- -- (2)报告期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内部往来余额情况: 1-1-120 ① 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18.6.30 余额 2017.12.31 余额 2016.12.31 余额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在库: 双兔新材料 27,966.00 0.00 47,857.54 0.00 25,480.47 0.00 合 计 27,966.00 0.00 47,857.54 0.00 25,480.47 0.00 应收票据-已贴现: 双兔新材料 11,829.50 0.00 5,128.46 0.00 366.43 0.00 合 计 11,829.50 0.00 5,128.46 0.00 366.43 0.00 应收账款: 双兔新材料 1,059.26 0.00 0.00 0.00 0.00 0.00 嘉兴逸鹏 165.90 0.00 18.70 0.00 0.00 0.00 太仓逸枫 2,284.38 0.00 15.12 0.00 0.00 0.00 合 计 3,509.54 0.00 33.82 0.00 0.00 0.00 ②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8.6.30 余额 2017.12.31 余额 2016.12.31 余额 应付账款: 嘉兴逸鹏 192.00 0.00 0.00 合 计 192.00 0.00 0.00 预收款项: 双兔新材料 14.06 32.24 204.61 合 计 14.06 32.24 204.61 (3)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内部交易和往来抵销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抵销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52,253.20 251,255.78 180,525.76 营业成本 151,070.55 250,291.34 180,334.80 销售费用 236.30 195.28 0.00 管理费用 113.21 132.08 0.00 存货(当期未实现内部损益) 833.14 637.08 190.95 (续) 1-1-121 债权债务抵销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3,701.54 33.82 0.00 预付账款 14.06 32.24 204.61 应收票据 27,966.00 47,857.54 25,480.47 预收账款 14.06 32.24 204.61 应付账款 3,701.54 33.82 0.00 应付票据 39,795.50 52,986.00 25,846.90 短期借款 11,829.50 5,128.46 366.43 注:报告期各期抵销增加的“短期借款”系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间开立的期末未到期已贴现 的银行承兑汇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的 规定:“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应当相互抵销,同 时抵销相应的减值准备。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所产生的营 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应当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期末 全部实现对外销售的,应当将购买方的营业成本与销售方的营业收入相互抵销。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期末未实现对外销售而形成存货、 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在抵销销售商品的营业成 本和营业收入的同时,应当将各项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销。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应当 抵销。”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交易、债权债务,严格按照上述会计 准则的规定进行关联交易、关联往来的抵消。对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交 易期末全部实现对外销售的,将交易双方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相互抵消;对 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交易期末未全部实现对外销售的,在抵销销售商品 的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的同时,将未实现销售的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损益予 以抵销。此外,在连续编制抵消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下,须将上期抵消的存货价 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对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予以抵消,即按照 上期内部购进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的数额,借记期初未分配利 润,贷记营业成本。 3、会计师的核查结论 1-1-122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已按照会计准则规定, 充分、合理抵销了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及内部往来,相关会计处 理及信息披露准确。 1-1-123 【反馈意见 17】 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采购原材料主要为 PTA、MEG 及能源,报告期向前五 大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占比较高,且前五大供应商变化较大。请你公司:1)结合 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及原材料采购金额变化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原 材料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是否与营业收入变化情况相匹配。2)补充披 露各标的资产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变化情况、原因及合理性。列示前五大供应 商与标的资产的关联关系,并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3)补充披 露标的资产是否对主要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如是,说明对未来原材料采购和 营业成本稳定性的具体影响,并补充披露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4)结合各标的 资产的采购模式、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合作稳定性、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主要原材料行情变化情况,补充披露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标的资产预测期毛利率 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回复: 一、结合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及原材料采购金额变化情况,补充披露标的 资产报告期原材料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是否与营业收入变化情况相匹 配 (一)嘉兴逸鹏 1、报告期内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5-12 月订单金额 产品 期初待执行 本期新签订 本期已交付 期末待执行 FDY 0.00 111,585.39 107,209.91 4,375.48 切片 0.00 24,677.13 24,529.81 147.32 合计 0.00 136,262.52 131,739.72 4,522.80 2018 年 1-6 月订单金额 产品 期初待执行 本期新签订 本期已交付 期末待执行 FDY 4,375.48 88,998.59 88,572.20 4,801.87 1-1-124 切片 147.32 26,513.34 26,156.64 504.02 合计 4,522.80 115,511.93 114,728.84 5,305.89 报告期内,嘉兴逸鹏在对市场需求进行预测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状况、 自身运营及销售情况,在综合考虑自身生产能力后制定生产计划,因此订单交 付率较高。 2、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和耗用情况、原材料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单位:万元 期间 期初余额 采购金额 耗用金额 期末余额 营业成本 比例 2017 年 5-12 月 0.00 83,910.48 81,428.61 2,481.88 93,812.32 89.45% 2018 年 1-6 月 2,481.88 73,446.28 73,546.66 2,381.49 90,671.09 81.00% 嘉兴逸鹏主要原材料为 PTA 和 MEG,原材料 2018 年月均采购金额较 2017 年月均采购金额上升了 16.71%,同时嘉兴逸鹏 2018 年月均营业收入较 2017 年 月均营业收入上升了 7.91%。 由于聚酯纤维生产工艺的特点,PTA 和 MEG 的投入与产成品的产出之间 存在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2018 年嘉兴逸鹏月均采购金额涨幅高于营业收入涨 幅,主要系 2018 年上半年原材料采购单价涨幅高于 FDY 产品销售单价涨幅所 致。 报告期内,嘉兴逸鹏原材料采购总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9.45%和 81.00%;差异略大的主要原因系 2017 年 9 月试生产期间发生的成本未计入营业 成本。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嘉兴逸鹏 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6、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中补充披露。 (二)太仓逸枫 1、报告期内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 2017 年 9-12 月订单金额 1-1-125 期初待执行 本期新签订 本期已交付 期末待执行 POY 0.00 52,328.06 51,661.39 666.67 切片 0.00 7,753.20 7,569.00 184.19 合计 0.00 60,081.25 59,230.39 850.86 2018 年 1-6 月订单金额 产品 期初待执行 本期新签订 本期已交付 期末待执行 POY 666.67 107,707.44 105,408.19 2,965.91 切片 184.19 15,449.96 14,891.60 742.55 合计 850.86 123,157.39 120,299.79 3,708.46 报告期内,太仓逸枫在对市场需求进行预测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状况、 自身运营及销售情况,在综合考虑自身生产能力后制定生产计划,因此订单交 付率较高。 2、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和耗用情况、原材料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单位:万元 期间 期初余额 采购金额 耗用金额 期末余额 营业成本 比例 2017 年 9-12 月 0.00 47,455.56 44,538.95 2,916.60 41,999.82 112.99% 2018 年 1-6 月 2,916.60 81,286.47 81,175.00 3,028.07 95,419.51 85.19% 太仓逸枫主要原材料为 PTA 和 MEG,原材料 2018 年月均采购金额较 2017 年月均采购金额上升了 14.19%,同时太仓逸枫 2018 年月均营业收入较 2017 年 月均营业收入上升了 13.91%。 由于聚酯纤维生产工艺的特点,PTA 和 MEG 的投入与产成品的产出之间 存在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太仓逸枫原材料采购总额的上升趋势与营业收入的 上升趋势和比例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太仓逸枫原材料采购总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12.99%和 85.19%;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太仓逸枫 2017 年 10 月试生产期间发生的成本 未计入营业成本。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太仓逸枫 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6、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中补充披露。 1-1-126 (三)双兔新材料 1、报告期内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订单金额 产品 期初待执行 本期新签订 本期已交付 期末待执行 FDY 3,096.50 248,756.30 249,382.46 2,470.34 POY 2,577.31 376,564.80 375,136.21 4,005.90 切片 0.00 38,553.18 38,075.18 478.00 合计 5,673.81 663,874.28 662,593.85 6,954.25 2017 年度订单金额 产品 期初待执行 本期新签订 本期已交付 期末待执行 FDY 2,470.34 312,330.38 313,030.63 1,770.09 POY 4,005.90 471,349.37 472,650.49 2,704.78 切片 478.00 76,590.00 76,404.06 663.94 合计 6,954.25 860,269.74 862,085.18 5,138.81 2018 年 1-6 月订单金额 产品 期初待执行 本期新签订 本期已交付 期末待执行 FDY 1,770.09 166,483.77 164,078.78 4,175.08 POY 2,704.78 254,961.71 243,878.47 13,788.03 切片 663.94 44,065.64 44,641.47 88.12 合计 5,138.81 465,511.13 452,598.71 18,051.23 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整体订单交付率较高,且 2017 年以来新签订单金额 较 2016 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系行业回暖,下游需求增加所致。 2、原材料采购和耗用情况、原材料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采购金额 耗用金额 期末余额 营业成本 比例 2016 年 4,384.81 482,602.91 479,192.52 7,795.21 563,596.69 85.63% 2017 年 7,795.21 629,169.40 628,417.14 8,547.47 718,607.29 87.55% 2018 年 1-6 月 8,547.47 330,808.67 328,914.03 10,442.11 380,113.17 87.03% 双兔新材料主要原材料为 PTA、MEG 等,原材料采购总额 2017 年较 2016 年上升了 30.36%,营业收入 2017 年较 2016 年上升了 30.71%。原材料采购总额 1-1-127 2018 年 1-6 月较 2017 年半年平均额上升了 5.16%,营业收入 2018 年 1-6 月较 2017 年半年平均额上升了 5.38%。由于双兔新材料生产工艺的特点,PTA 和 MEG 的投入与产成品的产出之间存在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双兔新材料原材料 采购总额的上升趋势与营业收入的上升趋势和比例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总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5.63%、87.55%、 87.03%,比例基本保持稳定。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三、双兔 新材料基本情况”之“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6、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 况”中补充披露。 二、补充披露各标的资产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变化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列示前五大供应商与标的资产的关联关系,并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 允性 (一)嘉兴逸鹏 1、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变化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嘉兴逸鹏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占当期采 序 主要采购 采购金额 报告期 供应商名称 购金额的 号 内容 (万元) 比例 1 浙江荣通化纤新材料有限公司 PTA 37,298.47 41.84% 2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嘉兴供电公司 电 5,234.69 5.87% 3 杭州上港实业有限公司 PTA 5,185.35 5.82% 2018 年 1-6 月 宁波际红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际红 4 MEG、PTA 4,284.87 4.81% 贸易有限公司 5 浙江宋湖实业有限公司 MEG、PTA 2,786.35 3.13% 合计 - 54,789.73 61.47% 宁波际红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际红 1 MEG、PTA 37,170.68 36.55% 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宋湖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曼湖 2017 年 2 PTA 30,374.06 29.87% 贸易有限公司 度 3 浙江丰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PTA 13,937.22 13.70% 4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嘉兴供电公司 电 8,458.64 8.32% 1-1-128 占当期采 序 主要采购 采购金额 报告期 供应商名称 购金额的 号 内容 (万元) 比例 5 杭州添满金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MEG 3,239.54 3.19% 合计 - 93,180.13 91.63% 聚酯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 PTA 和 MEG,因此报告期内嘉兴逸鹏前五大供 应商除能源供应商外,其他均为 PTA 或 MEG 的供应商。 (1)PTA 供应商变化的原因 国内 PTA 主要生产工厂一般以年约方式对外销售,并在年末、年初与下游 客户及化工贸易商签订多年合约。嘉兴逸鹏于 2017 年 5 月投产,因 PTA 生产商 当年年约饱和及履约要求限制的原因,无法直接获取 PTA 生产商的供货,故 2017 年主要通过宁波际红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宋湖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曼湖贸易有 限公司及浙江丰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贸易商采购 PTA,以满足生产运营的原 料需求。 2018 年起,嘉兴逸鹏与 PTA 生产商逸盛大化的销售公司荣通化纤达成年约, 故自 2018 年开始主要通过荣通化纤采购 PTA。但由于嘉兴逸鹏对 PTA 的需求 量较大,而荣通化纤与其大客户的合约量相对饱和,可供应嘉兴逸鹏的 PTA 数 量相对不足,因此 2018 年嘉兴逸鹏仍需寻找杭州际红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上港 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宋湖实业有限公司等 PTA 贸易商采购少量 PTA。 (2)MEG 供应商变化的原因 就 MEG 的市场状况而言,国内 MEG 生产商无法满足国内聚酯工厂的 MEG 采购需求,一般的聚酯工厂有较大比例的 MEG 通过进口采购或向贸易商采购以 满足生产需要。所以目前国内 MEG 市场的主要供应商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中石 化、中石油等石化央企;第二类是中东、日韩等国大型石化企业或大型国际贸 易商;第三类是国内数量较多的化工品贸易商。按照行业惯例,国内国际的 MEG 生产商和大型国际石化贸易商,一般在年末、年初即与下游客户及化工贸易商 签订年约合同,以年约方式对外销售。MEG 由于国内紧缺,且具备交易门槛低、 货物存放安全、交易便利等特点,因此国内 MEG 现货贸易市场较为活跃,参与 MEG 现货交易的贸易商数量较多。 1-1-129 嘉兴逸鹏基于上述无法直接获得 MEG 生产工厂供货合约的原因,选择向贸 易商采购 MEG,以满足生产运营的原料需求。2017 年度,由于嘉兴逸鹏成立初 期,接触的贸易商较少,主要通过宁波际红贸易有限公司、杭州际红贸易有限 公司和杭州添满金黄金珠宝有限公司采购 MEG,供应商相对集中。2018 年以来, 为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嘉兴逸鹏与更多 MEG 供应商进行交易,通过比较各个 供应商的实时报价择优采购,因此 2018 年上半年嘉兴逸鹏的 MEG 供应商较为 分散,进入前五大供应商的宁波际红贸易有限公司和浙江宋湖实业有限公司的 MEG 供应占比也相对较小。 综上,嘉兴逸鹏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具有合理性。 2、前五大供应商与嘉兴逸鹏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 前五大供应商中,荣通化纤为恒逸石化联营企业逸盛大化之全资子公司,属 于嘉兴逸鹏控股股东之联营企业;除荣通化纤外,嘉兴逸鹏与其余前五大供应商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嘉兴逸鹏向荣通化纤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关联采购金额(万元) 37,298.47 - 占总采购比例 41.84% - 荣通化纤为恒逸石化与荣盛石化联营企业逸盛大化的销售子公司。恒逸石化 与荣盛石化同为涤纶长丝上游龙头企业,众多涤纶长丝加工企业的 PTA 最终来 源于恒逸石化与荣盛石化的联营企业逸盛大化。嘉兴逸鹏通过向逸盛大化销售公 司直接采购 PTA,一方面系因 PTA 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嘉兴逸鹏所处地域属 于逸盛大化产品传统覆盖区域,另一方面恒逸石化控股子公司因产能相对有限暂 未能对嘉兴逸鹏供应 PTA。因此,该种关联交易在目前形势下具有必要性和合理 性。 由 于 PTA 为 大 宗 商 品 , 定 价 公 开 透 明 , 考 虑 中 国 化 纤 信 息 网 (www.ccf.com.cn)为国内化纤业界影响力较大的商务网站,拥有公开的 PTA、 MEG 等产品市场价格信息,因此将 CCF 价格作为市场价格,对比上述关联交易 1-1-130 实际采购价格与 CCF 价格的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荣通化纤 产品 月度 CCF 月均价 差异率 采购均价 2018-01 5,751.59 5,772.00 0.35% 2018-02 5,753.82 5,662.93 -1.58% 2018-03 5,672.27 5,748.56 1.34% PTA 2018-04 5,519.75 5,218.70 -5.45% 2018-05 5,737.27 5,746.06 0.15% 2018-06 5,743.75 5,705.21 -0.67% 2018 年 4 月嘉兴逸鹏向荣通化纤采购均价较 CCF 价格差异率略大,根据荣 通化纤的销售政策,嘉兴逸鹏前月采购了一批按 3 月结算价预付、根据 4 月结算 价结算的原料,因 4 月结算价较上月有一定的下降导致当月存在部分价格补贴, 实际结算价格偏低;其余交易月份的采购价与 CCF 价格之间的偏差比例较小。 总体来说,嘉兴逸鹏向荣通化纤采购系按照逸盛大化向客户公布的市场化定价公 式定价,采购价格与市场参考价存在偏差系采购结算时点等差异导致,交易价格 总体在合理范围内,具有公允性。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嘉兴逸鹏 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6、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中补充披露。 (二)太仓逸枫 1、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变化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太仓逸枫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序 主要采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 报告期 供应商名称 号 购内容 (万元) 金额的比例 1 浙江荣通化纤新材料有限公司 PTA 44,198.33 49.35% 2 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 MEG 10,215.32 11.41% 2018 年 杭州曼湖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宋湖实业 PTA、 1-6 月 3 4,108.35 4.59% 有限公司 MEG 杭州际红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际红贸 PTA、 4 3,881.07 4.33% 易有限公司 MEG 1-1-131 序 主要采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 报告期 供应商名称 号 购内容 (万元) 金额的比例 5 浙江豪盈石化有限公司 MEG 2,925.86 3.27% 合计 - 65,328.93 72.95% 杭州曼湖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宋湖实 1 PTA 26,051.57 48.57% 业有限公司 杭州际红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际红贸 2 MEG 12,839.44 23.94% 易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杭州左港贸易有限公司 PTA 4,838.20 9.02% 度 4 宁波中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MEG 4,483.51 8.36% 5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太仓市供电公司 电 1,272.35 2.37% 合计 - 49,485.08 92.25% 聚酯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 PTA 和 MEG,因此报告期内太仓逸枫前五大供 应商除能源供应商外,其他均为 PTA 或 MEG 的供应商。 (1)PTA 供应商变化的原因 国内 PTA 主要生产工厂一般以年约方式对外销售,并在年末、年初与下游 客户及化工贸易商签订多年合约。太仓逸枫于 2017 年 9 月投产,因 PTA 生产商 当年年约饱和及履约要求限制的原因,无法直接获取 PTA 生产商的供货,故 2017 年主要通过浙江宋湖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曼湖贸易有限公司及杭州左港贸易有 限公司等贸易商采购 PTA,以满足生产运营的原料需求。 2018 年起,太仓逸枫与 PTA 生产商逸盛大化的销售公司荣通化纤达成年约, 故自 2018 年开始主要通过荣通化纤采购 PTA。但由于太仓逸枫对 PTA 的需求 量较大,而荣通化纤与其大客户的合约量相对饱和,可供应太仓逸枫的 PTA 数 量相对不足,因此 2018 年太仓逸枫仍需寻找杭州曼湖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宋湖 实业有限公司、杭州际红贸易有限公司等 PTA 贸易商采购少量 PTA。 (2)MEG 供应商变化的原因 就 MEG 的市场状况而言,国内 MEG 生产商无法满足国内聚酯工厂的 MEG 采购需求,一般的聚酯工厂有较大比例的 MEG 通过进口采购或向贸易商采购以 满足生产需要。所以目前国内 MEG 市场的主要供应商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中石 化、中石油等石化央企;第二类是中东、日韩等国大型石化企业或大型国际贸 易商;第三类是国内数量较多的化工品贸易商。按照行业惯例,国内国际的 MEG 1-1-132 生产商和大型国际石化贸易商,一般在年末、年初即与下游客户及化工贸易商 签订年约合同,以年约方式对外销售。MEG 由于国内紧缺,且具备交易门槛低、 货物存放安全、交易便利等特点,因此国内 MEG 现货贸易市场较为活跃,参与 MEG 现货交易的贸易商数量较多。 太仓逸枫基于上述无法直接获得 MEG 生产工厂供货合约的原因,选择向贸 易商采购 MEG,以满足生产运营的原料需求。2017 年度,由于太仓逸枫成立初 期,接触的贸易商较少,主要通过杭州际红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际红贸易有限 公司和宁波中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 MEG,供应商相对集中。2018 年以来, 为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太仓逸枫与更多 MEG 供应商进行交易,通过比较各个 供应商的实时报价择优采购。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太仓逸枫 2018 年新 增 MEG 供应商,由于其地理位置距离太仓较近、物流成本低,且货源较多,太 仓逸枫向其采购量较大;其余 MEG 供应商的采购则较为分散。 综上,太仓逸枫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具有合理性。 2、前五大供应商与太仓逸枫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 前五大供应商中,荣通化纤为恒逸石化联营企业逸盛大化之全资子公司,属 于太仓逸枫控股股东之联营企业;除荣通化纤外,太仓逸枫与其余前五大供应商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太仓逸枫向荣通化纤的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关联采购金额(万元) 44,198.33 - 占总采购比例 49.35% - 荣通化纤为恒逸石化与荣盛石化联营企业逸盛大化的销售子公司。恒逸石化 与荣盛石化同为涤纶长丝上游龙头企业,众多涤纶长丝加工企业的 PTA 最终来 源于恒逸石化与荣盛石化的联营企业逸盛大化。太仓逸枫通过向逸盛大化销售公 司直接采购 PTA,一方面系因 PTA 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太仓逸枫所处地域属 于逸盛大化产品传统覆盖区域,另一方面恒逸石化控股子公司因产能相对有限暂 未能对太仓逸枫供应 PTA。因此,该种关联交易在目前形势下具有必要性和合理 1-1-133 性。 由 于 PTA 为 大 宗 商 品 , 定 价 公 开 透 明 , 考 虑 中 国 化 纤 信 息 网 (www.ccf.com.cn)为国内化纤业界影响力较大的商务网站,拥有公开的 PTA、 MEG 等产品市场价格信息,因此将 CCF 价格作为市场价格,对比上述关联交易 实际采购价格与 CCF 价格的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荣通化纤 产品 月度 CCF 月均价 差异率 采购均价 2018-01 5,751.59 5,806.14 0.95% 2018-02 5,753.82 5,658.02 -1.66% 2018-03 5,672.27 5,747.54 1.33% PTA 2018-04 5,519.75 5,273.86 -4.45% 2018-05 5,737.27 5,746.91 0.17% 2018-06 5,743.75 5,694.48 -0.86% 由上表可见,通过对比分析,太仓逸枫向荣通化纤的采购均价与 CCF 价格 之间偏差比例较小,个别月份偏差略大的主要原因系采购结算时点等差异造成。 总体来说,太仓逸枫向荣通化纤采购系按照逸盛大化向客户公布的市场化定价公 式定价,交易价格总体在合理范围内,具有公允性。 以上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太仓逸枫 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6、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中补充披露。 (三)双兔新材料 1、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变化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对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主要采购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 报告期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内容 (万元) 总额的比例 1 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PTA 137,954.63 39.81% 2018 年 2 台化兴业(宁波)有限公司 PTA 34,551.58 9.97% 1-6 月 3 绍兴华彬石化有限公司 PTA 31,031.62 8.96% 1-1-134 主要采购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 报告期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内容 (万元) 总额的比例 MEG、二乙 4 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3,047.2 6.65% 二醇 阳煤集团寿阳化工有限责任公 5 MEG 19,387.9 5.60% 司 合计 - 245,972.93 70.99% 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恒 1 逸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团 PTA、MEG 251,164.71 36.10% 有限公司 2 台化兴业(宁波)有限公司 PTA 91,084.58 13.09% 2017 年 度 3 新疆天智辰业化工有限公司 MEG 33,966.84 4.88% 4 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MEG 24,720.52 3.55% 5 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司 MEG 24,190.08 3.48% 合计 - 425,126.73 61.10% 1 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恒 PTA、MEG 180,525.76 33.62% 逸实业有限公司 2 台化兴业(宁波)有限公司 PTA 63,021.17 11.74% 2016 年 3 杭州耀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PTA、MEG 61,149.75 11.39% 度 4 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MEG 32,696.43 6.09% 5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MEG 26,910.22 5.01% 合计 - 364,303.33 67.85% 2017 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新增的新疆天智辰业化工有限公司 2016 年即为公司 的 MEG 的主要供应商。随着公司 MEG 需求量增加,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 司成为双兔新材料的新增供应商,阳煤集团系国内知名化工企业。 绍兴华彬石化有限公司系 2017 年 10 月接手远东石化资产,恢复 PTA 生产, 双兔新材料综合对比产品和采购价格后,进行周边采购 PTA。 综上,上述供应商的变化具备商业合理性。除上述变化外,报告期内双兔 新材料的前五大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 2、前五大供应商与双兔新材料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 性 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 1-1-135 联方或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中不占有权益。双兔新材料与上述前五大供应商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双兔新材 料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6、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 况”中补充披露。 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是否对主要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如是,说明对未 来原材料采购和营业成本稳定性的具体影响,并补充披露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以及占比情况见本题回复之 “二、补充披露各标的资产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变化情况、原因及合理性。列示 前五大供应商与标的资产的关联关系,并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和双兔新材料均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 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的情况。 2018 年 1-6 月,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对荣通化纤的 PTA 采购额较高,报告 期内,双兔新材料对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的 PTA 采购额较高,主要系因国内 PTA 生产市场集中度较高这一行业特点所致。由于 PTA 为大宗商品,市场价格 较为透明,标的资产均不存在采购价格依赖单家主要供应商的情形。 综上,标的资产对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以上内容已分别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嘉兴 逸鹏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6、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 情况”、“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太仓逸枫基本情况”之“(七) 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6、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及“第四章交易标的 基本情况”之“三、双兔新材料基本情况”之“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6、主 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中补充披露。 四、结合各标的资产的采购模式、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合作稳定性、对 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主要原材料行情变化情况,补充披露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标 的资产预测期毛利率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一)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场行情 1-1-136 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 PTA 和 MEG 均为大宗商品,存在公开透明的市场价 格,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 PTA 和 MEG 的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PTA MEG 时间 CCF 均价 较上月增长 CCF 均价 较上月增长 2018 年 6 月 5,743 0.11% 6,972 -3.79% 2018 年 5 月 5,737 3.94% 7,247 -10.21% 2018 年 4 月 5,519 -2.69% 8,071 12.60% 2018 年 3 月 5,672 -1.42% 7,168 -9.77% 2018 年 2 月 5,753 0.04% 7,944 -0.60% 2018 年 1 月 5,751 1.10% 7,992 7.02% 2017 年 12 月 5,689 5.25% 7,468 1.40% 2017 年 11 月 5,405 4.57% 7,365 -0.57% 2017 年 10 月 5,169 -1.26% 7,407 -0.99% 2017 年 9 月 5,235 1.99% 7,481 2.19% 2017 年 8 月 5,133 -0.29% 7,321 2.62% 2017 年 7 月 5,148 9.00% 7,134 7.75% 2017 年 6 月 4,723 -0.38% 6,621 7.99% 2017 年 5 月 4,741 -2.71% 6,131 2.17% 2017 年 4 月 4,873 -4.90% 6,001 -9.43% 2017 年 3 月 5,124 -8.02% 6,626 -13.78% 2017 年 2 月 5,571 4.99% 7,685 -2.56% 2017 年 1 月 5,306 3.17% 7,887 6.96% 2016 年 12 月 5,143 7.46% 7,374 20.63% 2016 年 11 月 4,786 2.22% 6,113 13.39% 2016 年 10 月 4,682 1.76% 5,391 1.89% 2016 年 9 月 4,601 0.24% 5,291 3.50% 2016 年 8 月 4,590 -0.13% 5,112 -0.08% 2016 年 7 月 4,596 0.04% 5,116 3.23% 2016 年 6 月 4,594 0.59% 4,956 -1.00% 2016 年 5 月 4,567 -3.18% 5,006 -4.74% 2016 年 4 月 4,717 4.15% 5,255 -5.50% 2016 年 3 月 4,529 6.07% 5,561 11.02% 1-1-137 PTA MEG 时间 CCF 均价 较上月增长 CCF 均价 较上月增长 2016 年 2 月 4,270 1.96% 5,009 10.28% 2016 年 1 月 4,188 - 4,542 -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标的公司的影响 1、标的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受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PTA 和 MEG 的价格变化与原油价格的波动具有一定的正相关性。标的公 司通常在对下一年市场需求谨慎预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产量情况,编制年度产 销计划和原材料采购计划。标的公司在选择原料供应商时首要考虑其产品质量 以及供货的稳定性,亦会选择具备价格竞争力的供应商以降低生产成本。 标的公司通常与大型原料供应商签署长期合约约定主要原料的采购计划以 保障基本的生产需求,通常按照每月均价结算。此外,会根据短期生产计划的 调整和对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的预判等情况,通过向市面上的各原料贸易商下 临时订单的方式保障生产需求,作为对长期协议采购方式的有益补充。 报告期内,各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含税)的对比 如下: (1)嘉兴逸鹏 单位:元/吨 PTA MEG 月份 采购均价 CCF 均价 差异率 采购均价 CCF 均价 差异率 2017 年 5 月 4,744.33 4,741.66 0.06% 6,024.52 6,140.47 -1.89% 2017 年 6 月 4,776.14 4,722.50 1.14% 6,604.25 6,622.27 -0.27% 2017 年 7 月 5,022.81 5,147.38 -2.42% 7,010.23 7,128.80 -1.66% 2017 年 8 月 5,045.59 5,132.60 -1.70% 7,255.91 7,317.17 -0.84% 2017 年 9 月 5,131.00 5,233.40 -1.96% 7,534.29 7,490.45 0.59% 2017 年 10 月 5,111.94 5,169.11 -1.11% 7,359.57 7,384.70 -0.34% 2017 年 11 月 5,367.00 5,405.45 -0.71% 7,386.43 7,363.86 0.31% 2017 年 12 月 5,951.62 5,689.04 4.62% 7,484.66 7,471.19 0.18% 2018 年 1 月 5,764.43 5,751.59 0.22% 8,001.99 7,992.27 0.12% 1-1-138 PTA MEG 月份 采购均价 CCF 均价 差异率 采购均价 CCF 均价 差异率 2018 年 2 月 5,662.93 5,753.82 -1.58% 7,926.04 7,944.11 -0.23% 2018 年 3 月 5,751.69 5,672.27 1.40% 7,118.10 7,167.72 -0.69% 2018 年 4 月 5,328.05 5,519.75 -3.47% 7,806.67 8,070.75 -3.27% 2018 年 5 月 5,603.90 5,737.27 -2.32% 7,240.00 7,247.27 -0.10% 2018 年 6 月 5,705.21 5,743.75 -0.67% 7,110.00 6,972.25 1.98% 嘉兴逸鹏成立时间较短,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存在一定的变动。但 由上表可见,嘉兴逸鹏的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原材 料采购价格主要受到市场价格的影响,在市场供应充足的情况下,嘉兴逸鹏主 要原材料的采购具有稳定性。 (2)太仓逸枫 单位:元/吨 PTA MEG 月份 采购均价 CCF 均价 差异率 采购均价 CCF 均价 差异率 2017 年 9 月 5,135.82 5,233.40 -1.86% 7,534.29 7,490.45 0.59% 2017 年 10 月 5,114.37 5,169.11 -1.06% 7,390.97 7,384.70 0.08% 2017 年 11 月 5,366.72 5,405.45 -0.72% 7,374.77 7,363.86 0.15% 2017 年 12 月 5,811.63 5,689.04 2.15% 7,454.80 7,471.19 -0.22% 2018 年 1 月 5,794.37 5,751.59 0.74% 8,000.35 7,992.27 0.10% 2018 年 2 月 5,658.02 5,753.82 -1.66% 7,873.57 7,944.11 -0.89% 2018 年 3 月 5,747.54 5,672.27 1.33% 7,201.59 7,167.72 0.47% 2018 年 4 月 5,367.63 5,519.75 -2.76% 7,890.00 8,070.75 -2.24% 2018 年 5 月 5,746.91 5,737.27 0.17% 7,246.25 7,247.27 -0.01% 2018 年 6 月 5,694.48 5,743.75 -0.86% 6,750.00 6,972.25 -3.19% 太仓逸枫成立时间较短,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存在一定的变动。但 由上表可见,太仓逸枫的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原材 料采购价格主要受到市场价格的影响,在市场供应充足的情况下,太仓逸枫主 要原材料的采购具有稳定性。 (3)双兔新材料 1-1-139 单位:元/吨 PTA MEG 月份 采购均价 CCF 均价 差异率 采购均价 CCF 均价 差异率 2016 年 1 月 4,299.24 4,188.00 2.66% 4,526.23 4,538.75 -0.28% 2016 年 2 月 4,361.98 4,275.71 2.02% 4,843.03 5,022.50 -3.57% 2016 年 3 月 4,613.56 4,528.47 1.88% 5,610.14 5,558.91 0.92% 2016 年 4 月 4,770.51 4,716.50 1.15% 5,314.55 5,251.75 1.20% 2016 年 5 月 4,685.96 4,567.14 2.60% 5,072.19 5,007.00 1.30% 2016 年 6 月 4,664.22 4,594.52 1.52% 5,010.50 4,956.66 1.09% 2016 年 7 月 4,606.08 4,596.52 0.21% 5,030.17 5,121.09 -1.78% 2016 年 8 月 4,624.77 4,589.47 0.77% 5,011.09 5,110.52 -1.95% 2016 年 9 月 4,643.03 4,600.66 0.92% 5,198.65 5,293.95 -1.80% 2016 年 10 月 4,709.82 4,682.22 0.59% 5,328.26 5,392.83 -1.20% 2016 年 11 月 4,810.86 4,785.45 0.53% 5,924.66 6,118.40 -3.17% 2016 年 12 月 5,092.88 5,142.95 -0.97% 6,994.77 7,374.31 -5.15% 2017 年 1 月 5,372.95 5,306.31 1.26% 7,633.20 7,888.68 -3.24% 2017 年 2 月 5,624.47 5,570.52 0.97% 7,527.93 7,695.78 -2.18% 2017 年 3 月 5,209.11 5,123.91 1.66% 7,067.93 6,629.78 6.61% 2017 年 4 月 5,085.33 4,872.89 4.36% 6,153.22 6,005.00 2.47% 2017 年 5 月 4,922.22 4,741.66 3.81% 6,003.49 6,140.47 -2.23% 2017 年 6 月 4,883.01 4,722.50 3.40% 6,423.36 6,622.27 -3.00% 2017 年 7 月 5,126.84 5,147.38 -0.40% 6,884.15 7,128.80 -3.43% 2017 年 8 月 5,219.00 5,132.60 1.68% 7,179.59 7,317.17 -1.88% 2017 年 9 月 5,140.92 5,233.40 -1.77% 7,447.76 7,490.45 -0.57% 2017 年 10 月 5,240.60 5,169.11 1.38% 7,280.65 7,384.70 -1.41% 2017 年 11 月 5,383.83 5,405.45 -0.40% 7,282.30 7,363.86 -1.11% 2017 年 12 月 5,651.44 5,689.04 -0.66% 7,384.25 7,471.19 -1.16% 2018 年 1 月 5,751.91 5,751.59 0.01% 7,914.51 7,992.27 -0.97% 2018 年 2 月 5,794.61 5,753.82 0.71% 7,856.88 7,944.11 -1.10% 2018 年 3 月 5,694.86 5,672.27 0.40% 7,130.46 7,167.72 -0.52% 2018 年 4 月 5,535.36 5,519.75 0.28% 7,940.39 8,070.75 -1.62% 2018 年 5 月 5,742.54 5,737.27 0.09% 7,254.21 7,247.27 0.10% 2018 年 6 月 5,716.22 5,743.75 -0.48% 6,964.72 6,972.25 -0.11% 1-1-140 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的主要 PTA 供应商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台化兴 业(宁波)有限公司与双兔新材料合作时间较长,双兔新材料以长期合同加订 单方式向其进行 PTA 采购,采购具有稳定性;浙江前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双 兔新材料 MEG 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向其采购 MEG 主要采用长 期合同加订单方式,双方合作时间长,采购较为稳定。且由上表可见,双兔新 材料的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受 到市场价格的影响,在市场供应充足的情况下,双兔新材料主要原材料的采购 具有稳定性。 综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PTA、MEG 采购价格波动与 CCF 价格波动基 本保持一致,与市场行情基本相符。PTA 和 MEG 的市场特点决定其议价空间 有限,但在与供应商签署长期合约且采购量较大的情况下,标的公司较同行业 其他中小企业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 全资子公司,依托上市公司平台集中采购,采购规模更大,议价能力将进一步 加强。但 PTA 和 MEG 的行业特点及标的公司的采购模式决定了标的公司采购 价格直接受市场价格变动影响。 2、原材料市场价格与产品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初至今,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的 CCF 市场价格与主要产品市场价格 变动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见,PTA 和 MEG 市场价格变动与涤纶长丝产品的市场价格变动 1-1-141 具有联动性。 标的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加弹企业和纺织企业,较为分散,多为中小型 企业,标的公司对下游客户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能够将上游原材料价格的上 涨向下游客户进行传导。 综上,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标的公司毛利率和盈利情况带来的不利影响在 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产品价格的联动上涨进行全部或部分抵消。 (三)本次评估已经考虑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情况 由于聚酯产品价格及毛利率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 PTA 和 MEG 的价格波动 影响,因此本次评估考虑了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和产品价格的影响, 结合历史长周期及目前 PTA 及 MEG 价格的波动情况,对预测期标的公司的原 材料采购单价进行了谨慎预计,同时考虑原材料长期波动趋势与产品销售价格 一致,预测期内原材料采购单价涨幅与产品销售单价涨幅基本一致。 在谨慎预计单价的基础上,本次评估对标的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主 要产品毛利率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及以 公司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E 2019 年 E 2020 年 E 后E 营业收入 107,144.42 173,789.28 177,234.96 180,751.20 180,751.20 嘉兴 营业成本 93,812.32 153,179.96 155,844.01 158,567.04 158,567.04 逸鹏 毛利率 12.44% 11.86% 12.07% 12.27% 12.27% 营业收入 45,685.57 192,946.32 196,760.48 200,666.27 200,666.27 太仓 营业成本 41,999.82 173,291.28 176,491.81 179,771.24 179,771.24 逸枫 毛利率 8.07% 10.19% 10.30% 10.41% 10.41% 营业收入 762,590.85 790,922.23 806,296.47 821,954.91 821,954.91 双兔 新材 营业成本 718,607.29 740,417.35 753,462.74 766,804.45 766,804.45 料 毛利率 5.77% 6.39% 6.55% 6.71% 6.71% 注 1: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于 2017 年度开始投产,上述数据中 2017 年营业成本为年化后营 业成本。 注 2:由于太仓逸枫 2017 年试运营期间销售价格低、制造费用高,因此太仓逸枫预测期毛 利率较 2017 年度高。 1-1-142 由于能耗较为稳定,制造费用等其他营业成本较为固定,因此标的公司预 测营业成本主要考虑 PTA 及 MEG 价格的波动。关于原材料采购单价及各产品 毛利率的具体预测依据及合理性详见本报告反馈意见 4 之“四、结合标的资产主 要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补充披露评估报告对各标的资产预测期材料采购单 价预计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及“五、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变动趋势, 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各产品毛利率的具体预测依据及合理性,未来保持毛利 率稳定的具体措施”。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及应对措施 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 PTA、MEG 最终来自原油,原料价格受石油价格波动 影响较大,且原料采购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高,因此国际原油价格的剧 烈波动会使上市公司面临营业成本大幅波动风险。 以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 PTA 为例,根据收益法测算的数据,假设 PTA 采购 单价在预测数据基础上按照一定幅度变动而其他条件不变,PTA 价格变动比例 与预测期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如下: PTA 单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主体 价变动 增减百分 增减百分 增减百分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幅度 点 点 点 4% 9.98% -1.88 10.19% -1.88 10.40% -1.88 2% 10.92% -0.94 11.13% -0.94 11.33% -0.94 1% 11.39% -0.47 11.60% -0.47 11.80% -0.47 嘉兴 0 11.86% 0.00 12.07% 0.00 12.27% 0.00 逸鹏 -1% 12.32% 0.46 12.53% 0.46 12.74% 0.46 -2% 12.80% 0.94 13.01% 0.94 13.21% 0.94 -4% 13.73% 1.88 13.95% 1.88 14.15% 1.88 4% 8.14% -2.05 8.25% -2.05 8.36% -2.05 2% 9.16% -1.02 9.28% -1.02 9.39% -1.03 1% 9.67% -0.51 9.79% -0.51 9.90% -0.51 太仓 0 10.19% 0.00 10.30% 0.00 10.41% 0.00 逸枫 -1% 10.70% 0.51 10.81% 0.51 10.93% 0.51 -2% 11.21% 1.02 11.33% 1.02 11.44% 1.03 -4% 12.23% 2.05 12.35% 2.05 12.46% 2.05 1-1-143 PTA 单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主体 价变动 增减百分 增减百分 增减百分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幅度 点 点 点 4% 4.28% -2.11 4.45% -2.11 4.60% -2.11 2% 5.33% -1.06 5.49% -1.06 5.65% -1.06 双兔 1% 5.85% -0.53 6.02% -0.53 6.17% -0.53 新材 0 6.39% 0.00 6.55% 0.00 6.71% 0.00 料 -1% 6.91% 0.52 7.08% 0.52 7.23% 0.52 -2% 7.43% 1.05 7.60% 1.05 7.76% 1.05 -4% 8.49% 2.11 8.66% 2.11 8.82% 2.11 如果未来原料价格大幅上涨,而标的资产主要产品的价格调整不能有效降 低或消化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将可能对其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关 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对标的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中进行 了重大风险提示。 PTA 及 MEG 均属于大宗商品,交易方式和采购途径较为丰富。标的公司 可以采取期货、远期合约等方式锁定原材料采购价格,降低价格波动风险;另 一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可以充分利用恒逸石化一体化产业链,构 筑成本优势。 同时,标的公司还根据行业的特性,正在逐步推广“成本价格+加工费”的 长期合约定价模式。该类长期合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 险,同时也提高了客户黏性。此外,标的公司本身的现货直销方式虽然较为传 统,但由于现货产品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与原材料价格存在联动效应,因此该方 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标的公司预测期毛利率和持续盈 利能力的影响。 上述采购及销售模式既保证了货源的稳定性,也充分考虑了市场波动情况, 若市场出现较为剧烈的震动,则标的公司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增加或减少原材 料的采购量、生产计划或销售价格,未来若辅以套期保值工具的适当运用,将 进一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及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综上,原材料价格波动本身会对聚酯化纤行业毛利率带来一定影响,但原 1-1-144 材料价格变动与涤纶长丝产品市场价格变动具有联动性;本次评估已经考虑了 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预测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及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因原材 料价格的变动造成较大影响。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标的资产 评估具体情况”之“(七)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标的资产预测期毛利率和持续盈利 能力的影响”中补充披露。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标的资产原材料采购金额与营业收入 变化情况相匹配;报告期内各标的资产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具有合理性,相关关 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定价公允;各标的资产对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本次 评估已考虑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预测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及持续盈利能力不 会因原材料价格的变动造成较大影响。 评估师认为:公司已对标的资产报告期原材料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是否与营业收入变化情况相匹配进行了补充披露;对各标的资产报告期前五大供 应商变化情况、原因及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结合各标的资产前五大供应商的 变化、相关关联交易和定价公允等对各标的资产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变化情况、 原因及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对各标的资产是否对主要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进行了 补充披露;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标的资产预测期毛利率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进 行了补充披露,结合未来盈利预测已考虑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预测期内标的 公司毛利率及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因原材料价格的变动造成较大影响等对原材料 价格波动对标的资产预测期毛利率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相关披露 及分析具有合理性。 1-1-145 【反馈意见 18】 申请文件显示,嘉兴逸鹏报告期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16.76%、111.79%,产销率 分 别 为 99.48% 、 97.53% ; 太 仓 逸 枫 报 告 期 产 能 利 用 率 分 别 为 105.29% 、 105.82%,产销率分别为 100.03%、91.28%;双兔新材料报告期产能利用率分别 为 99.76%、100.57%、91.05%,产销率分别为 98.45%、99.83%、100.86%。请 你公司:1)结合各标的资产主要生产装置的预计使用总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设备成新率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产能及产能利用率的合理性。2)补 充披露各标的资产未来年度主要产品生产线的升级改造计划、预计投资总额及 其测算依据,相关资本性投入与收益法评估中盈利预测的匹配性。3)结合报告 期内各标的资产现有产能利用率、产品销售政策、行业发展预期、在手订单的 签订情况、主要客户的稳定性、竞争对手情况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产销率较 高的原因、合理性及未来销量预测的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 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补充披露对标的资产报告 期产能、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等的核查情况,并就核查手段、核查范围的充分 性及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各标的资产主要生产装置的预计使用总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设 备成新率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产能及产能利用率的合理性 (一)嘉兴逸鹏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嘉兴逸鹏主要生产装置经过更新改造重新投入运 营生产,设备整体成新率较高,满足满产产能生产需求。公司根据设备使用情 况对主要生产装置的预计使用总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设备成新率情况统计如 下: 名称 预计使用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 成新率 卷绕设备 16 12 75% 熔体装置 16 12 75% 注:预计使用年限为设备预计实际使用年限。 1-1-146 报告期内,嘉兴逸鹏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2018 年 1-6 月 产品 产能(吨) 产量(吨) 产能利用率 FDY 83,041.95 100,000.00 116.76% 纤维级聚酯切片 33,720.00 合计 100,000.00 116,761.95 116.76% 2017 年 5-12 月 产品 产能(吨) 产量(吨) 产能利用率 FDY 99,726.40 116,666.67 111.79% 纤维级聚酯切片 30,699.60 合计 116,666.67 130,426.00 111.79% 注:嘉兴逸鹏目前投产项目的聚酯产能为 20 万吨/年,聚酯主要用于生产 FDY,少量剩余熔 体用于生产纤维级聚酯切片。嘉兴逸鹏于 2017 年 5 月开始试生产,6 月全面投产,2017 年 5 月试生产期间 FDY 产量为 7,349.63 吨,聚酯切片产量为 2,056.75 吨。本表 2017 年产量未 含 5 月试生产期间的产量,故产能亦按 200,000/12*7 计算。 综上,嘉兴逸鹏主要生产装置的成新率较高,报告期产能利用率较高,具 有合理性。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嘉兴逸鹏 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5、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中补充披露。 (二)太仓逸枫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太仓逸枫主要生产装置经过更新改造重新投入运 营生产,设备整体成新率较高,满足满产产能生产需求。公司根据设备使用情 况对主要生产装置的预计使用总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设备成新率情况统计如 下: 名称 预计使用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 成新率 卷绕设备 16 12 75% 熔体装置 16 12 75% 注:预计使用年限为设备预计实际使用年限。 报告期内,太仓逸枫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1-1-147 2018 年 1-6 月 产品 产能(吨) 产量(吨) 产能利用率 POY 109,233.88 122,500.00 105.29% 纤维级聚酯切片 19,743.20 合计 122,500.00 128,977.08 105.29% 2017 年 9-12 月 产品 产能(吨) 产量(吨) 产能利用率 POY 56,051.96 61,250.00 105.82% 纤维级聚酯切片 8,762.70 合计 61,250.00 64,814.66 105.82% 注:太仓逸枫目前投产项目的聚酯产能为 24.5 万吨/年,聚酯主要用于生产 POY,少量剩余 熔体用于生产纤维级聚酯切片。太仓逸枫于 2017 年 9 月开始试生产,10 月全面投产,2017 年 9 月试生产期间 POY 产量为 6,404.36 吨,聚酯切片产量为 1,359.40 吨。本表 2017 年产量 未含 9 月试生产期间的产量,故产能亦按 245,000/12*3 计算。 综上,太仓逸枫主要生产装置的成新率较高,报告期产能利用率较高,具 有合理性。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太仓逸枫 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5、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中补充披露。 (三)双兔新材料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双兔新材料主要生产装置已生产运营 6 年,设备 整体成新率较高,满足满产产能生产需求。公司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对主要生产 装置的预计使用总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设备成新率情况统计如下: 名称 预计使用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 成新率 卷绕设备 16 10 63% 熔体装置 16 10 63% 注:预计使用年限为设备预计实际使用年限。 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8 年 1-6 月 项目 产能(吨) 产量(吨) 产能利用率 1-1-148 FDY 168,786.95 POY 500,000.00 274,379.10 99.76% 纤维级聚酯切片 55,636.00 合计 500,000.00 498,802.05 99.76% 2017 年度 项目 产能(吨) 产量(吨) 产能利用率 FDY 340,577.28 POY 1,000,000.00 562,367.68 100.57% 纤维级聚酯切片 102,720.80 合计 1,000,000.00 1,005,665.76 100.57% 2016 年度 项目 产能(吨) 产量(吨) 产能利用率 FDY 324,722.63 POY 1,000,000.00 526,173.69 91.05% 纤维级聚酯切片 59,625.60 合计 1,000,000.00 910,521.92 91.05% 综上,双兔新材料主要生产装置的成新率较高,报告期产能利用率较高, 具有合理性。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双兔新材 料基本情况”之“(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5、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中补充披露。 二、补充披露各标的资产未来年度主要产品生产线的升级改造计划、预计 投资总额及其测算依据,相关资本性投入与收益法评估中盈利预测的匹配性 (一)嘉兴逸鹏 嘉兴逸鹏拟建设年产 50 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 改造项目和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升改造项目,该等改造项目已列入本次重组 的募集配套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建设,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收益法评估未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投入,嘉兴逸鹏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投资金额及建设进度安排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 况”之“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 1-1-149 嘉兴逸鹏现有资产能够满足未来盈利预测需求,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外,未来年度无新增升级改造计划。因此本次评估仅考虑目前未支付工程款及 设备款的资本性支出及保持永续经营而需更新维护的资本性支出。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新增资产支出 固定资产 2,462.70 现有资产维护支出 固定资产 100.00 4,700.89 资本性支出 2,462.70 100.00 4,700.89 新增资产支出包括:1)公司在建宿舍楼:预计 2018 年剩余待支付款项约 1,500 万元左右;2)2018 年未付更新设备款 962.70 万元。 现有资产维护支出:本次评估假设标的公司将永续经营。随着使用年限的 增长,企业的存量资产未来将逐步达到经济使用寿命而报废。为维持生产经营 规模和企业的永续经营,标的公司需要对已达到经济使用年限的资产进行更新, 由此产生更新维护资本性支出。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更新维护资本性支出主要 包括设备更新维护费用、房屋建筑物更新维修费用及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更新维 护费用。因整体资产为新购置并更新改造,故至稳定期资产成新率仍高于 50%, 故谨慎考虑 2022 年资产更新金额折旧金额一致。 本次收益法评估中盈利预测时已充分考虑上述资本性投入的需求。 (二)太仓逸枫 太仓逸枫拟建设年产 25 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和智能 化升级改造项目,该等改造项目已列入本次重组的募集配套投资项目,拟使用 募集资金建设,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收益法评估未考虑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投入,太仓逸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及建设进度安排 详见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之“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 情况”。 1-1-150 太仓逸枫现有资产满足未来盈利预测需求,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 未来年度无新增升级改造计划。因此本次评估仅考虑目前未支付工程款及设备 款的资本性支出及保持永续经营而需更新维护的资本性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新增资产支出 固定资产 332.19 现有资产维护支出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软件 3.17 4,753.19 资本性支出 332.19 3.17 4,753.19 新增资产支出主要为公司 2018 年的未付更新设备款 332.19 万元。 现有资产维护支出:本次评估假设标的公司将永续经营。随着使用年限的 增长,企业的存量资产未来将逐步达到经济使用寿命而报废。为维持生产经营 规模和企业的永续经营,标的公司需要对已达到经济使用年限的资产进行更新, 由此产生更新维护资本性支出。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更新维护资本性支出主要 包括设备更新维护费用、房屋建筑物更新维修费用及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更新维 护费用。因整体资产为新购置并更新改造,故至稳定期资产使用成新率仍高于 50%,故谨慎考虑 2022 年资产更新金额折旧金额一致。 本次收益法评估中盈利预测时已充分考虑上述资本性投入的需求。 (三)双兔新材料 双兔新材料现有资产满足未来盈利预测需求,未来不再新增资产或进行升 级改造。因此本次评估仅考虑目前未支付工程款及设备款的资本性支出及保持 永续经营而需更新维护的资本性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新增资产支出 固定资产 2,440.53 现有资产维护支出 固定资产 123.98 25,975.38 25,975.38 25,975.38 资本性支出 2,440.53 123.98 25,975.38 25,975.38 25,975.38 1-1-151 新增资产支出主要为公司 2018 年的未付更新设备款 2,440.53 万元。 现有资产维护支出:本次评估假设标的公司将永续经营。随着使用年限的 增长,企业的存量资产未来将逐步达到经济使用寿命而报废。为维持生产经营 规模和企业的永续经营,标的公司需要对已达到经济使用年限的资产进行更新, 由此产生更新维护资本性支出。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更新维护资本性支出主要 包括设备更新维护费用、房屋建筑物更新维修费用及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更新维 护费用。根据电子设备及运输设备综合成新率,于 2019 年资产更新金额折旧金 额一致;2020 年根据资产综合成新率近 50%,故对整体资产更新金额与折旧金 额一致。 本次收益法评估中盈利预测时已充分考虑上述资本性投入的需求。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标的资产 评估具体情况”之“(八)标的公司未来资本性投入与收益法评估中盈利预测的 匹配性”中补充披露。 三、结合报告期内各标的资产现有产能利用率、产品销售政策、行业发展 预期、在手订单的签订情况、主要客户的稳定性、竞争对手情况等,补充披露 标的资产产销率较高的原因、合理性及未来销量预测的可实现性 (一)标的公司产销率较高的原因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具体情况如下: 产能利用率 标的公司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嘉兴逸鹏 - 111.79% 116.76% 太仓逸枫 - 105.82% 105.29% 双兔新材料 91.05% 100.57% 99.76% 产销率 标的公司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嘉兴逸鹏 - 97.53% 99.48% 太仓逸枫 - 91.28% 100.03% 双兔新材料 100.86% 99.83% 98.45% 1-1-15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销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具体原因和合理性分析如下: 1、目前行业景气度较高,行业产能利用率维持高位,下游库存维持低位 2016 年下半年开始,受益于行业供求格局的好转,涤纶长丝进入行业景气 周期。2017 年我国涤纶长丝产量 2,932.50 万吨、同比增长 15.58%,表观消费量 2,739.20 万吨、同比增长 16.59%。 2018 年上半年,涤纶行业景气继续保持向上势头,华东地区涤纶 POY、DTY 和 FDY 均价同比分别上涨 8.7%、8.2%和 10.6%。涤纶长丝行业产能利用率维 持高位,下游织机涤纶长丝库存维持低位。 涤纶长丝行业产能利用率 江浙织机涤纶长丝库存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由于涤纶长丝行业的回暖,下游需求旺盛,主要聚酯产品的库存水平较低, 导致行业开工率、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水平较高。 2、标的公司资产运行稳定,生产及销售政策制定较为合理 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自取得拍卖资产后,对破产资产进行了修复和改造, 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先进设备的优势,投产后资产运行稳定。双兔新材料具备规 模产能,运行时间较长,生产较为稳定。在市场行情较好的情况下,标的公司 能够充分利用自身设备和规模化生产优势,维持较高的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 从而达到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水平。 与此同时,标的公司制定了较为合理的销售政策,充分利用自身区位优势 及产业协同效应,报告期内稳定合作的客户较多。其中,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 1-1-153 周边均有较大规模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基于恒逸集团的品牌优势及自身产品优 势,同时受益于行业高景气度,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产量能够得到充分的消化; 双兔新材料位居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毗邻中国轻纺城,凭借富丽达集团和兴 惠化纤的资源整合和协同效应优势,保证了自身产量能够得到充分的消化。同 时,标的公司选择与部分规模较大、信用较好的客户签订月度销售合同,当月 累计有效履行合同并出库的数量达到要求采购数量可享受返利,该促销政策有 利于提高产品吸引力,提高产销率。 综上,标的公司产能利用率较高,资产运行稳定,利用区位优势制定生产 及销售计划,因此报告期内能够保持较高的产销率。 3、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销率比较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聚酯产品产销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恒逸石化 101.25% 99.65% 94.14% 桐昆股份 101.29% 99.57% - 新凤鸣 99.70% 100.22% - 嘉兴逸鹏 - 97.53% 99.48% 太仓逸枫 - 91.28% 100.03% 双兔新材料 100.86% 99.83% 98.45%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由上表可见,2016 年以来,同行业可比公司产销率与标的公司产销率较为 接近,普遍保持在 90%以上,多数接近 100%。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产销率较高系因行业的高景气度和自身的资产、政策 和区位优势导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销率较为接近,具有合理性。 (二)标的公司未来销量预测的可实现性 本次评估根据报告期内各标的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情况,谨慎预计 2018 年起各标的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和销量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 产能(万吨/年) 预计产能利用率 预计年销量(万吨) 嘉兴逸鹏 20.00 98% 19.60 1-1-154 太仓逸枫 24.50 98% 24.01 双兔新材料 100.00 98% 98.00 标的公司未来销量预测具有可现实性,具体原因如下: 1、下游纺织行业需求稳定增长 涤纶是国内最重要的合成纤维品种,占据化学纤维总产量的八成以上。涤 纶可以分为涤纶短纤和涤纶长丝,涤纶长丝应用较为广泛,约占化学纤维总量 的六成。涤纶长丝下游需求主要为纺织服装和产业用纺织品,下游需求将有效 拉动涤纶长丝生产需求。首先,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二胎政策放开, 将有效带动国内纺织服装消费需求。其次,全球经济回暖、海外市场复苏,将 有效刺激纺织服装产品出口需求。再次,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扩大产业用纺织 品应用范围,工业企业盈利提升有力拉动产业用纺织品市场需求。 (1)纺织品内生需求增速回升 尽管我国纺织品需求增速从 2012 年到 2017 年整体下滑,但仍能保持 6%以 上的较高增速。2017 年下半年开始,我国纺织品需求增速出现回升。根据国家 统计局数据,2017 年我国限额以上纺织品类批发零售业零售额平均同比增速为 7.86%,同比增加 1 个百分点;2018 年上半年平均同比增速为 9.66%,同比增加 2.1 个百分点,下游纺织品市场内生需求支撑涤纶长丝行业需求。 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数据,目前我国人均纤维消费量约为 25 公斤/ 人,发达国家为 40-45 公斤/人,叠加国内二孩政策,涤纶长丝国内需求增长空 间仍然广阔。 (2)纺织品出口结构转变 近年来,我国对发达国家纺织品出口增长较少或出现下降,但对发展中国 家出口明显增加。2017 年,我国对低人均 GDP 国家(9,000 美元以下)的纺织 品出口均出现了增长,其中缅甸、越南、菲律宾、哈萨克斯坦等一带一路国家 增长较高。从中国经验来看,人均 GDP 在 2,000-6,000 美元是纺织品需求增速最 快的时期。我国纺织品出口结构的逐步转变意味着更多的涤纶长丝需求,因为 涤纶相对于其他原材料价格优势明显。 1-1-155 2、标的公司具有区位优势,产品品质好,客户合作关系稳定 (1)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 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技术装置行业领先,相较于同行业具备一定的品质及 成本优势。依托恒逸集团的品牌优势及产业一体化优势,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 复产后积极开拓市场,稳定运行后保持了良好的产销率,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 产销率接近 98%。 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以其产品品质高、供货稳定获得了客户充分的认可, 老客户粘性高。2017 年前 50 大客户中,未间断合作客户数量占比分别为 62% 和 66%;2018 年前 50 大客户中,未间断合作客户数量占比分别为 76%和 94%, 报告期内不间断合作客户家数占比稳步提高。在客户覆盖区域上,立足于嘉兴 和苏州地区,继续向华东、华中区域扩展,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 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周边均有较大规模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基于恒逸集团 的品牌优势及自身产品优势,同时受益于行业高景气度,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 未来订单可期,能够保障未来产品销量。 (2)双兔新材料 双兔新材料于 2010 年由富丽达集团和兴惠化纤共同出资组建,项目聚酯工 程采用中国纺织设计院先进的大容量“一头两尾”工艺,单线生产能力达 50 万 吨/年,聚酯总体产能为 100 万吨/年,规模优势明显。双兔新材料位居萧山区临 江工业园区,毗邻中国轻纺城,凭借富丽达集团和兴惠化纤的资源整合和协同 效应优势,已积累了一定数量的稳定客户。未来,双兔新材料将继续利用自身 的规模优势和产品差异化优势,结合自身生产及产品的优势和特点,以差异化 的定制服务吸引更多的客户,实施持续、稳定的业务拓展模式,能够保障未来 产品销量。 本次交易完成后,太仓逸枫、太仓逸枫及双兔新材料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 子公司,能够利用上市公司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拓展业务,未来产品销量更具 有可持续性。 3、标的公司 2018 年已实现销量情况 1-1-156 2018 年 1-8 月,标的公司已实现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2018 年 1-8 月销量 标的公司 产品 2018 年 1-8 月销量 2018 年预计销量 /2018 年预计销量 FDY 110,921.45 156,800.00 70.74% 嘉兴逸鹏 切片 42,310.40 39,200.00 107.93% 综合 153,231.85 196,000.00 78.18% POY 147,714.52 196,000.00 75.36% 太仓逸枫 切片 25,870.40 44,100.00 58.66% 综合 173,584.92 240,100.00 72.30% FDY 226,451.73 333,200.00 67.96% POY 379,759.87 548,800.00 69.20% 双兔新材料 切片 74,794.40 98,000.00 76.32% 综合 681,006.01 980,000.00 69.49% 注:嘉兴逸鹏经设备改造和技术提升,2018 年的聚酯产量有所提升,提升部分主要用于生 产切片,因此 2018 年切片产销量高于预计产销量。 由上表可见,2018 年 1-8 月标的公司各产品销量多数达到了 2018 年预计销 量的 68%以上,2018 年预计销量具有可实现性。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依托规模化优势、区域优势等因素,结合自身生产能 力和销售政策,拓展周边产业集群客户,并建立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 了自身销量的稳定性,从而维持了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水平,具备商业 合理性;与此同时,受益于行业回暖的影响和未来行业发展趋势,未来标的公 司在预测期内的销量具有充分的支撑,具备可实现性。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标的资产 评估具体情况”之“(六)标的公司未来收益预测依据及合理性”中补充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预测期内标的资产产能与预测销售数 量相匹配,资本性支出内容预测合理;标的资产报告期内产销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预测期市场需求稳步增长,未来预测销量具有可实现性。 评估师认为:公司已对各标的资产报告期产能及产能利用率的合理性进行了 1-1-157 补充披露,结合报告期主要生产装置成新率较高对资产报告期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对各标的资产未来年度主要产品生产线的升级改造计划、 预计投资总额及其测算依据,相关资本性投入与收益法评估中盈利预测的匹配性 进行了补充披露;对各标的资产产销率较高的原因、合理性及未来销量预测的可 实现性进行了补充披露,结合各标的资产报告期内产销率较高、市场需求稳步增 长等对各标的资产产销率较高的原因、合理性及未来销量预测的可实现性进行了 分析。相关披露及分析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补充披露对标的资产报告期产能、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等的核查情况,并就核查手段、核查范围的充分性及有效性发表明确意 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标的资产报告期产能、产品产量、销量,产能利 用率、产销率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对标的资产报告期产能的核查 1、核查手段 就标的资产报告期内的产能,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采取了如下核查手段: (1)查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评文件、机器设备设计文件等资料; (2)访谈各标的公司相关生产技术人员; (3)现场查看生产线运转情况等。 2、核查范围 具体核查范围涵盖了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和双兔新材料具备产能的全部生 产线,包括聚酯设备和纺丝设备。 3、核查结论 经核查,嘉兴逸鹏报告期内的聚酯产能为 20 万吨/年,主要用于生产 FDY, 少量剩余熔体用于生产纤维级聚酯切片;太仓逸枫报告期内的聚酯产能为 24.5 万吨/年,主要用于生产 POY,少量剩余熔体用于生产纤维级聚酯切片;双兔新 材料报告期内的聚酯产能为 100 万吨/年,主要用于生产 FDY 和 POY,少量剩 余熔体用于生产纤维级聚酯切片。 1-1-158 (二)对标的资产报告期产量及产能利用率的核查 1、核查手段 就标的资产报告期内的产量及产能利用率,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采取了 如下核查手段: (1)获取各标的公司各月产量统计表,与生产报表进行核对,并计算产能 利用率; (2)获取各标的公司主要原料 PTA 和 MEG 的采购数量、耗用数量、行业 理论耗用率,获取生产用能源耗用数量,计算并比较分析产量真实性;取得同 行业公司产能利用率数据,分析产能利用率合理性;同行业产能利用率情况如 下: 公司 类别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双兔新材料 聚酯聚合产能利用率 99.76% 100.57% 91.05% 嘉兴逸鹏 聚酯聚合产能利用率 116.76% 111.79% -- 太仓逸枫 聚酯聚合产能利用率 105.29% 105.82% -- 桐昆股份 聚酯聚合产能利用率 -- 96.57% 100.19% 恒力石化 聚酯聚合产能利用率 -- 95.31% 94.97% 新凤鸣 纤维长丝产能利用率 -- 99.03% 94.93% (3)函证、走访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抽查原料采购的合同、发票、入库 单/物流单、银行付款凭证等单据,核查原料采购的真实性。 2、核查范围 具体核查范围涵盖各标的公司的主要原材料 PTA 和 MEG 以及主要能源。 为核实原料采购的真实性,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履行了供应商函证、供应商 走访,具体比例如下: 直接回函 期间 标的公司 函证比例 走访比例 确认比例 双兔新材料 92.74% 92.12% 82.20% 2018 年 1-6 月 嘉兴逸鹏 75.82% 75.82% 74.90% 太仓逸枫 90.44% 90.44% 71.26% 2017 年度 双兔新材料 83.28% 61.24% 67.85% 1-1-159 直接回函 期间 标的公司 函证比例 走访比例 确认比例 嘉兴逸鹏 85.62% 85.62% 89.03% 太仓逸枫 92.14% 92.14% 88.85% 2016 年度 双兔新材料 84.53% 63.81% 52.74% 3、核查结论 经核查,各标的公司主要供应商真实存在,标的公司采购数量、金额真实, 原料和能源的采购与耗用情况具有匹配性,产量和产能利用率真实准确。 (三)对标的资产报告期销量、产销率的核查 1、核查手段 就标的资产报告期内的销量及产销率,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采取了如下 核查手段: (1)获取各标的公司各月销量统计表,计算产销率; (2)获取同行业公司的产销率数据,分析合理性。同行业产销率情况如下: 公司 类别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双兔新材料 绦纶长丝产销率 98.16% 99.76% 100.91% 嘉兴逸鹏 绦纶长丝产销率 100.56% 96.83% -- 太仓逸枫 绦纶长丝产销率 101.27% 90.44% -- 桐昆股份 绦纶长丝产销率 -- 99.52% 101.24% 恒力石化 绦纶长丝产销率 -- 98.29% 102.32% 新凤鸣 绦纶长丝产销率 -- 100.22% 100.32% 双兔新材料 切片产销率 100.75% 100.43% 100.22% 嘉兴逸鹏 切片产销率 96.84% 99.81% -- 太仓逸枫 切片产销率 93.19% 96.64% -- 桐昆股份 切片产销率 -- 107.30% 118.75% 恒力石化 切片产销率 -- 98.31% 105.26% 新凤鸣 切片产销率 -- 102.02% -- (3)函证、走访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抽查产品销售的合同/订单、发票、出 库单/物流单、银行收款凭证等单据,核查产品销售的真实性。 1-1-160 2、核查范围 具体核查范围涵盖各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 为核实产品销售数量和金额的真实性,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履行了客户函证、 客户走访程序,具体比例如下: 直接回函 期间 标的公司 函证比例 走访比例 确认比例 双兔新材料 63.00% 54.58% 34.90% 2018 年 1-6 月 嘉兴逸鹏 60.44% 48.20% 47.27% 太仓逸枫 53.76% 30.00% 60.50% 双兔新材料 38.74% 28.57% 33.43% 2017 年度 嘉兴逸鹏 52.94% 40.88% 37.52% 太仓逸枫 54.36% 32.93% 48.28% 2016 年度 双兔新材料 32.86% 27.32% 32.78% 其中,报告期各期前二十大客户的函证和走访比例如下: 直接回函 期间 标的公司 函证比例 走访比例 确认比例 双兔新材料 100.00% 98.17% 87.21% 2018 年 1-6 月 嘉兴逸鹏 100.00% 85.03% 94.81% 太仓逸枫 100.00% 55.13% 97.63% 双兔新材料 100.00% 81.70% 96.43% 2017 年度 嘉兴逸鹏 100.00% 86.71% 95.37% 太仓逸枫 100.00% 59.40% 100.00% 2016 年度 双兔新材料 100.00% 81.40% 93.51% 3、核查结论 经核查,各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真实存在,标的公司销售数量、金额真实, 产品产量和销量具有匹配性,销量和产销率真实准确。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已对标的资产报告期产能、产能利用 率、产销率执行了充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手段、核查范围充分、有效。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嘉兴逸鹏 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5、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1-161 中补充披露。 1-1-162 【反馈意见 19】 申请文件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嘉兴逸鹏、太仓逸枫与恒逸集团及其下属公 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纳入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范畴;上市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及占 比降低,关联采购金额及占比增加。请你公司结合本次交易新增关联交易具体 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关联采购金额及占比增 加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并说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标的资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关联采购金额及占比增加的风 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以及瑞华会计师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上市公司新增关联采购主要系关联方为标的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标的公司向关 联方采购原材料。 金额(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浙江恒逸物流 运输服务 1,324.61 1,102.64 宁波恒逸物流 运输服务 78.78 180.68 荣通化纤 采购 PTA 81,490.80 - 1、关联方为标的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恒逸集团下属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宁波恒逸物流有限公司统一为恒逸 集团内公司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基于业务便利性,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也委托 前述物流公司提供物流运输服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虽然会新增物流 运输类经常性关联交易,但金额相对较小(相对于上市公司业务规模)。 2、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1)关联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市公司为涤纶长丝上游龙头企业,众多涤纶长丝加工企业(包括嘉兴逸 鹏和太仓逸枫)的 PTA 最终来源于恒逸石化的联营企业逸盛大化。本次交易前, 1-1-163 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存在向荣通化纤(逸盛大化销售子公司)采购 PTA 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将继续向荣通化纤采购 PTA。 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向逸盛大化直接采购 PTA 主要是由于 PTA 行业市场集 中度较高、嘉兴和太仓属于逸盛大化产品重点覆盖区域以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 司 PTA 产能相对有限等原因造成: ① PTA 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 目前,国内 PTA 行业集中度较高,截至 2017 年,PTA 行业运行的产能中 CR4 为 59%,分别为逸盛系(27%,包括恒逸石化控股的浙江逸盛、荣盛石化控股的 逸盛大化和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恒力石化(14%)、福化工贸(原翔鹭石化) (10%)、桐昆股份(8%)。逸盛大化拥有年产 600 万吨 PTA 产能,产能占比约 13%, 是 PTA 市场的主要厂商。 ② 嘉兴和太仓属于逸盛大化产品重点覆盖区域 如前所述,逸盛大化 PTA 产能较大,而其工厂位于辽宁大连,周边的下游 聚酯工厂较少,其 PTA 产品用于周边市场消化的数量较少,但海运条件较为便 利,因此其 PTA 产品大量通过海运运输到江浙地区,以满足下游聚酯工厂及贸 易流通的需求。嘉兴逸鹏临近嘉兴乍浦港,太仓逸枫临近太仓港,地区上属于 逸盛大化 PTA 产品重点的覆盖区域。 ③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 PTA 产能相对有限 上市公司控股的 PTA 工厂为浙江逸盛,拥有 550 万吨 PTA 年产能,也是 PTA 市场主要厂商。其位于浙江宁波,传统上主要覆盖浙江区域。由于浙江为我国 涤纶长丝产能大省,浙江省涤纶长丝产能占全国产能近 60%,因此对于旺盛的下 游需求而言,浙江逸盛的 PTA 产能相对有限,下游客户的长约合同较为饱和, 无法保证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的 PTA 需求。 ④ 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于 2017 年年中开工,只能从 2018 年开始向逸盛大 化直接采购 PTA 主要生产工厂一般以长约方式对外销售,并在年末、年初与客户签订长 1-1-164 约合同。而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分别于 2017 年 5 月、2017 年 9 月投产,逸盛大 化因长约饱和及履约要求等限制,无法满足嘉兴逸鹏、太仓逸枫 PTA 采购的需 求,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在 2017 年通过贸易商采购 PTA。而 2018 年,嘉兴逸鹏、 太仓逸枫可以列入逸盛大化的长约计划,因此为直接对接供需、减少中间环节, 该两家公司从 2018 年 1 月起直接向逸盛大化的子公司采购 PTA,具有必要性。 (2)关联交易对象为上市公司联营企业,且采购定价公允 综合考虑相关关联采购定价公允、上市公司与交易对象的关系、PTA 最终来 源等角度,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关联采购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 响: 第一,从关联交易价格来看,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向逸盛大化采购,均按 照逸盛大化向其客户公布的市场化定价公式定价,具有公允性。 第二,从关联交易对象来看,逸盛大化仅为上市公司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向逸盛大化采购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逸盛大化股权结构图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99.72% 0.28%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70% 30% 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4.60% 15.40%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100% 浙江荣通化纤新材料 有限公司 1-1-165 第三,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 2017 年通过贸易商采购的 PTA,最终来源亦主 要为逸盛大化。从最终来源的角度,本次交易没有新增不利于上市公司独立性 的因素。 第四,长远来看,随着上市公司 PTA 产能的扩张,未来嘉兴逸鹏和太仓逸 枫也可能向上市公司下属企业采购 PTA,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上市公司解决潜在的 关联交易。 3、上市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增加的应对措施 为了规范并减少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上市公司 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恒逸集团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相关承 诺。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及占比均有所降低,上市公司关联 采购金额及占比均有所增加。但综合考虑 PTA 行业特征、定价公允性、上市公 司与交易对象关系等因素,关联采购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从长 远来看,本次交易有利于减少潜在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以上内容已分别在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二、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和“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 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中补充披露。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标的资产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公允 性,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1-166 【反馈意见 20】 申请文件显示,嘉兴逸鹏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2.33%、 8.28%,太仓逸枫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7.86%、7.84%,双兔新材料综合毛利率分 别为 3.72%、6.12%和 5.44%。请你公司:1)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水 平、报告期内相关产品价格波动、成本变动情况等因素,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嘉 兴逸鹏毛利率下降、双兔新材料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对比报告期毛 利率水平及其变动趋势分析各标的资产预测毛利率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请独 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水平、报告期内相关产品价格波动、成 本变动情况等因素,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嘉兴逸鹏毛利率下降、双兔新材料毛利 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嘉兴逸鹏、双兔新材料报告期内产品价格、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嘉兴逸鹏 FDY、切片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吨、元/吨 项目名称 2018 年 1-6 月 毛利率变动贡献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76,040.73 86,342.51 营业成本 68,492.70 74,080.64 销量 83,504.20 96,566.78 FDY 单位价格 9,106.22 上升 1.85% 8,941.22 单位成本 8,202.31 上升 6.92% 7,671.44 毛利率 9.93% 下降 4.28% 14.20% 营业收入 22,211.35 19,851.83 营业成本 21,619.28 19,020.97 销量 32,655.20 30,640.40 切片 单位价格 6,801.78 上升 4.98% 6,478.97 单位成本 6,620.47 上升 6.65% 6,207.81 毛利率 2.67% 下降 1.52% 4.19% 嘉兴逸鹏 2018 年 1-6 月毛利率较 2017 年出现一定幅度下降,主要原因为: 2018 年 1-6 月,受 PTA、MEG 等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嘉兴逸鹏 FDY、切 1-1-167 片等单位产品成本出现一定幅度上升。同时受春节等影响下游企业开工率不足, 以及受长丝细分品种 FDY 的下游市场相对 POY 下游市场较为疲软的影响,FDY 产品销售价格上涨的幅度小于成本上升的幅度,从而导致 FDY 产品毛利率分别 下降 4.28%、1.52%。 从主要原料的市场价格看,2018 年 1-6 月,产品 PTA、MEG 的 CCF 平均 含税单价分别为 5,696 元/吨、7,566 元/吨,2017 年对应的含税单价分别为 5,176 元/吨、7,094 元/吨,上涨幅度分别为 10.05%、6.65%。从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 看,2018 年 1-6 月,FDY68D、切片的 CCF 平均含税单价分别为 10,281 元/吨、 7,913 元/吨,2017 年对应的单价分别为 10,015 元/吨、7,351 元/吨,上涨幅度分 别为 2.66%、7.65%;同期嘉兴逸鹏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上升分别为 1.85%、4.98% (嘉兴逸鹏 FDY 产品以细旦为主,因此在 CCF 报价中选择旦数偏小的 FDY68D 进行比较)。 嘉兴逸鹏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的变动幅度与主要原料市场价格的上涨 幅度基本匹配,报告期毛利率波动具有合理性。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嘉兴逸鹏 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3、毛利率 分析”中补充披露。 2、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 POY、FDY 和切片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吨、元/吨 2018 年 1-6 毛利率变动 毛利率变动 项目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月 贡献 贡献 营业收入 209,136.86 403,974.78 320,629.24 营业成本 199,518.93 386,131.54 312,865.64 销量 267,376.78 560,418.07 533,526.91 POY 单位价格 7,821.80 上升 8.51% 7,208.45 上升 19.95% 6,009.62 单位成本 7,462.09 上升 8.30% 6,890.06 上升 17.50% 5,864.10 毛利率 4.60% 上升 0.18% 4.42% 上升 2.00% 2.42% 营业收入 140,674.83 267,547.55 213,147.40 FDY 营业成本 129,806.51 242,105.74 200,393.09 1-1-168 2018 年 1-6 毛利率变动 毛利率变动 项目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月 贡献 贡献 销量 167,626.26 340,336.62 325,084.39 单位价格 8,392.17 上升 6.75% 7,861.26 上升 19.90% 6,556.68 单位成本 7,743.81 上升 8.86% 7,113.71 上升 15.40% 6,164.34 毛利率 7.73% 下降 1.78% 9.51% 上升 3.53% 5.98% 营业收入 38,242.75 65,302.61 32,542.89 营业成本 37,615.93 63,518.66 31,980.92 销量 56,055.20 103,160.00 59,759.20 切片 单位价格 6,822.34 上升 7.77% 6,330.23 上升 16.24% 5,445.67 单位成本 6,710.52 上升 8.98% 6,157.30 上升 15.05% 5,351.63 毛利率 1.64% 下降 1.09% 2.73% 上升 1.00% 1.73% 双兔新材料报告期毛利率波动的主要原因为: (1)2018 年 1-6 月,由于受 PTA、MEG 等原材料的上涨,双兔新材料 POY、 FDY、切片等单位产品成本出现一定幅度上升;FDY、切片因春节期间下游企 业开工率不足、需求疲软,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上涨的幅度小于成本上升的幅度, 从而导致 FDY、切片产品毛利率分别下降 1.78%、1.09%;而 POY 产品由于下 游加弹机增加较多,需求增速大于供应增速,POY 整体供应较为紧张,POY 价 格上涨幅度超过主要原材料涨幅,毛利率呈小幅上升。 从主要原料的市场价格看,2018 年 1-6 月,PTA、MEG 的 CCF 平均含税 单价分别为 5,696 元/吨、7,566 元/吨,2017 年对应的含税单价分别为 5,176 元/ 吨、7,094 元/吨,上涨幅度分别为 10.05%、6.65%。从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看, 2018 年 1-6 月,POY150D、FDY150D、切片的 CCF 平均销售含税单价分别为 9,010 元/吨、9,408 元/吨、7,913 元/吨,2017 年对应的单价分别为 8,413 元/吨、 8,743 元/吨、7,351 元/吨,上涨幅度分别为 7.10%、7.61%、7.65%;同期双兔 新材料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上升分别为 8.51%、6.75%和 7.77%(双兔新材料 POY 和 FDY 产品以粗旦为主,因此在 CCF 报价中选择旦数偏高的 POY150D、 FDY150D 进行比较)。 (2)2017 年,行业延续 2016 年下半年较好的行业情况,行业景气度处于 稳步回升的状态,主要品种价格保持上涨,主要产品盈利能力均显著增强,双 1-1-169 兔新材料 2017 年产品综合毛利率较 2016 年上升了 2.40%。 从主要原料的市场价格看,中国化纤信息网产品 2017 年,PTA、MEG 平 均含税单价分别为 5,176 元/吨、7,094 元/吨,2016 年对应的单价分别为 4,606 元 /吨、5,396 元/吨,上涨幅度分别为 12.38%、31.47%。从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看, 2017 年,中国化纤信息网产品 POY150D、FDY150D、切片平均销售含税单价 分别为 8,413 元/吨、8,743 元/吨、7,351 元/吨,2016 年对应的单价分别为 6,953 元/吨、7,550 元/吨、6,132 元/吨,上涨幅度分别 20.99%、15.80%、19.88%;双 兔新材料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上升分别为 19.95%%、19.90%和 16.24%。 双兔新材料产品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的变动幅度与主要原料市场价格的上 涨幅度基本匹配,报告期毛利率波动具有合理性。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双兔新材 料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3、毛利 率分析”中补充披露。 (二)嘉兴逸鹏、双兔新材料的可比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情况 1、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与新凤鸣在 POY 产品上存在业务重合(嘉兴逸 鹏无 POY 产品),其毛利率比较如下: POY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毛利率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新凤鸣 11.83% 0.03% 11.80% 3.24% 8.56% 双兔新材料 4.60% 0.18% 4.42% 2.00% 2.42% 数据来源:新凤鸣(603225,SH)公开数据,下同。 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与新凤鸣 POY 产品毛利率相比呈现一定的波动性, 波动趋势无重大差异。由于 POY 产品规格较多,双兔新材料 POY 产品结构中, 粗旦产品占比较高,粗旦产品的销售价格、毛利率均低于细旦产品的销售价格、 毛利率。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同行业可 1-1-170 比公司对比分析”中补充披露。 2、报告期内,嘉兴逸鹏、双兔新材料与新凤鸣在 FDY 产品上存在业务重 合,其毛利率比较如下: FDY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毛利率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新凤鸣 12.90% -2.81% 15.71% 4.09% 11.62% 嘉兴逸鹏 9.93% -4.27% 14.20% -- -- 双兔新材料 7.73% -1.78% 9.51% 3.53% 5.98% 报告期内,嘉兴逸鹏 FDY 产品为细旦产品,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与新凤鸣 公司差异较小;而双兔新材料 FDY 产品多为粗旦产品,毛利率与新凤鸣存在一 定差异,波动趋势无重大差异。 3、报告期内,嘉兴逸鹏、双兔新材料与新凤鸣在切片产品上存在业务重合, 其毛利率比较如下: 切片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毛利率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新凤鸣 2.18% -5.23% 7.41% 4.06% 3.35% 嘉兴逸鹏 2.67% -1.52% 4.19% 4.19% -- 双兔新材料 1.64% -1.09% 2.73% 1.00% 1.73% 注:对比上市公司新凤鸣切片销售占其收入比重较低,其切片产品中包含部分其他产品, 如平牵丝、复合丝等产品。 切片以聚合物熔体为原料经过干燥等处理后形成的化工原料中间体,需经 干燥和再熔融等程序用于生产 POY、FDY 等产品,因而切片产品毛利率相对较 低。报告期内,嘉兴逸鹏、双兔新材料与新凤鸣切片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嘉兴逸鹏 和双兔新材料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分析”中补充披露。 二、对比报告期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趋势分析各标的资产预测毛利率的合 理性和可实现性 (一)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及预测期毛利率水平 1-1-171 2020 及 标的公司 2016A 2017A 2018H1-A 2018E 2019E 以后 嘉兴逸鹏 - 12.33% 8.28% 11.86% 12.07% 12.27% 太仓逸枫 - 7.86% 7.84% 10.19% 10.30% 10.41% 双兔新料 3.72% 6.12% 5.44% 6.39% 6.55% 6.71%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趋势分析详见本题“一、对比同行业 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水平、报告期内相关产品价格波动、成本变动情况等因素,补 充披露报告期内嘉兴逸鹏毛利率下降、双兔新材料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 性。” (二)标的公司预测毛利率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1、标的公司 2018 年上半年毛利率低于 2018 年预测毛利率的原因 2018 年上半年,由于 PTA、MEG 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同时受春节等影响下 游企业开工率不足,导致标的公司产品售价上涨具有滞后性,售价上涨幅度小于 成本上涨幅度,从而使得 2018 年上半年综合毛利率低于 2018 年预测毛利率。 自 2018 年 7 月起,涤纶长丝市场价格修复性上涨,三家标的公司 2018 年 1-8 月综合毛利率(未经审计)已接近甚至超过预测水平。 主营业务毛利率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2018 年 1-8 月 2018E 嘉兴逸鹏 12.33% 8.28% 10.12% 11.86% 太仓逸枫 7.86% 7.84% 10.32% 10.19% 双兔新材料 6.12% 5.44% 5.80% 6.39% 2、标的公司预测毛利率的可实现性 关于标的公司预测毛利率的可实现性详见本报告反馈意见 4 之“五、结合同 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变动趋势,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各产品毛利率的具体 预测依据及合理性,未来保持毛利率稳定的具体措施”之“(一)标的公司预测 期内各产品毛利率预测依据及合理性”。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未来业绩预测过程中已考虑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影 响,随着原材料供需格局的转换和标的公司采购议价能力的提升,叠加涤纶长丝 下游需求的推动,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可期,毛利率预测具有合理性和可 1-1-172 实现性。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通过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水 平、报告期内相关产品价格波动、成本变动情况等因素,嘉兴逸鹏毛利率下降、 双兔新材料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具备理性。各标的资产预测毛利率具备合理性和可 实现性。 评估师认为:公司已对报告期内嘉兴逸鹏毛利率下降、双兔新材料毛利率波 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了补充披露,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内相关产品价格波动、成本变动情况等因素对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进行了分析;对各标的资产预测毛利率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进行了补充披露,结 合行业发展情况、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及原材料采购单价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 品毛利率水平等对各标的资产预测毛利率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进行了分析。相关 披露及分析具有合理性。 1-1-173 【反馈意见 21】 申请文件显示,2016 年、2017 年,双兔新材料存在向供应商杭州耀邦进出口贸 易有限公司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情形。请你公司补充披 露:1)上述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融资性行为的会计处理依据,对双兔新材料报告 期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2)双兔新材料的上述违规行为后续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的风险,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影响及解决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及 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及律师补充披露对双兔新 材料票据及信用证使用规范及会计处理情况的核查过程,并就核查手段、核查 范围的充分性及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述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融资性行为的会计处理依据,对双兔新材料报 告期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1、上述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融资性行为的会计处理依据 报告期内 2016 年度、2017 年度,出于融资目的,双兔新材料存在向杭州耀 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邦公司”)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承兑 汇票及信用证的情形。与耀邦公司开展的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融资性行为,双兔 新材料就发生的资金收付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同时确认应承担的资金占用 费,不涉及对应期间的收入、成本确认。 上述交易过程中,双方并未实际交付商品,双方也不享有和承担存货所有 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根据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条件: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因此上述交易不能确认收入和成本(采购)。 2、对双兔新材料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双兔新材料与耀邦公司开展的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融资性行为对报告期财务 1-1-174 报表的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名称 报表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利润表 财务费用 365.41 1,604.95 现金流量表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673.82 38,306.53 现金流量表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101.35 40,184.32 双兔新材料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融资性行为,主要是为了 拓宽融资渠道、获得银行融资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和发展,以缓解资金压力。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双兔新材料 基本情况”之“(十一)其他情况说明”之“4、标的资产合法合规情况”中补 充披露。 二、双兔新材料的上述违规行为后续受到主管机关处罚的风险,对本次交 易可能产生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 10 条及《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 5 条 的规定,票据及信用证的签发/开立、取得和转让应当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双 兔新材料在报告期内向供应商耀邦公司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承兑汇票及信用 证的行为不符合上述法规的规定,该违规行为存在后续受到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的 潜在风险,但该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 102 条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 194 条规定的票据欺诈或金融票据诈骗行为。 双兔新材料的该等违规行为主要系为了拓宽融资渠道、获得银行融资用于自 身的生产经营和发展,且相关票据和信用证均已按期解付,不存在逾期及欠息等 违约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双兔新材料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承兑汇票及信用 证已全部解付,未给相关银行造成任何损失,未实际危害我国金融机构权益和金 融安全,且该违规行为未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未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同时,中 国人民银行萧山支行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出具证明,证明其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未曾对双兔新材料进行过行政处罚。 此外,双兔新材料的股东富丽达集团、兴惠化纤已出具承诺,承诺若上市公 1-1-175 司或双兔新材料因上述票据及信用证违规行为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或追究其 他法律责任的,则就上市公司或双兔新材料遭受的损失,由其按原持有双兔新材 料的股权比例承担并向上市公司及双兔新材料进行补偿,以确保上市公司或双兔 新材料不会因此受到任何损失。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双兔新材料 基本情况”之“(十一)其他情况说明”之“4、标的资产合法合规情况”中补 充披露。 三、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及律师补充披露对双兔新材料票据及信用证使 用规范及会计处理情况的核查过程,并就核查手段、核查范围的充分性及有效 性发表明确意见。 1、报告期内,针对双兔新材料票据及信用证使用规范及会计处理情况的核 查程序如下: (1)通过访谈、检查等程序了解双兔新材料采购业务控制活动,检查采购 合同、发票、验收单、结算方式等,核对日期、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了解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经营范 围等情况; (3)检查双兔新材料向供应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所需对应的采购 合同、入库单等资料; (4)复核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银行对账单,检查与供应商相关银行流水单 据中的时间、金额以及回款名称等信息是否账实相符; (5)实地走访报告期内重要供应商,通过现场询问与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结算方式、观察供应商经营场所等程序,判断双兔新材料与开具票据、信用证 的供应商是否存在贸易性融资等行为; (6)通过对双兔新材料产能、产销比、原材料消耗等数据对比分析,判断 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数量是否与产品产量、销售量相配比; (7)对主要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并对未回函金额执行替代性程序,核实采 1-1-176 购的真实性、完整性; (8)向双兔新材料相关负责人了解双兔新材料与耀邦公司之间开展贸易性 融资行为的交易背景及原因; (9)复核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台账,以核查是否存 在其他贸易性融资的行为; (10)复核双兔新材料对贸易性融资的账务处理情况是否符合准则的相关 规定。 2、核查范围的充分性及有效性 (1)主要原料采购函证及走访情况 期间 函证比例 直接回函确认比例 走访比例 2018 年 1-6 月 92.74% 92.12% 82.20% 2017 年度 83.28% 61.24% 67.85% 2016 年度 84.53% 63.81% 52.74% (2)对双兔新材料对耀邦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所对应的合同、入库 单、进账单等进行全面核查,经核查,2016 年、2017 年贸易性融资规模分别为 40,184.32 万元和 7,101.35 万元。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双兔新材料 基本情况”之“(十一)其他情况说明”之“4、标的资产合法合规情况”中补 充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认为:双兔新材料上述票据及信用证 违规行为存在后续受到主管机关处罚的潜在风险;鉴于该等违规行为已由双兔新 材料主动纠正及整改,不再处于持续状态,且主管政府机关亦出具未对双兔新材 料进行行政处罚的证明,同时交易对方已明确提出充分、有效的补偿措施,能够 有效防范、补偿双兔新材料及上市公司可能遭受的损失,上述票据及信用证违规 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障碍。 1-1-177 1-1-178 【反馈意见 22】 申请文件显示,双兔新材料各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150.55 万 元、77.64 万元和 535.47 万元,主要为往来款、押金、保证金等。2016 年末余额 主要系双兔新材料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往来,2017 年末已 经清理。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双兔新材料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关 系,是否构成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如是,说明相关风险及解决措施。并 补充披露双兔新材料截至目前是否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如存 在;补充披露相关事项的形成原因、清理进展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及执行 情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 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的相关规定。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双兔新材料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是否构成资金被 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如是,说明相关风险及解决措施 1、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戚建尔 51.00% 100.00% 富丽达集团控股有 香港唐诚(国际) 绍兴津越纱业有限 杭州融腾投资有限 北京通达涌泉国际 杭州悦畅投资管理 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贸易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60.45% 25.00% 3.72% 0.75% 0.75% 9.34% 50.00% 浙江双兔新材 浙江富丽达股 料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富丽达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戚建尔; 富丽达集团持有双兔新材料 50%的股权。双兔新材料股东之一与浙江富丽达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富丽达集团,因此双兔新材料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 1-1-179 公司构成关联方。 2、报告期内,双兔新材料关联方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1,000.00 2016-02-26 2016-03-02 拆出金额为多笔拆借形成,未约 2,000.00 2016-04-20 2017-12-29 定拆借期限,按实际拆借资金占 6,000.00 2016-04-14 2016-04-15 用天数计算利息,年利率 5.50% 200.00 2016-08-04 2016-08-05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收取贴现利 1,902.81 2017-5-8 2017-10-18 息 492,647.39 元 拆出金额为多笔拆借形成,未约 37,850.00 2017-01-01 -- 定拆借期限,按实际拆借资金占 用天数计算利息,年利率 6.00% 浙江富丽达股 未签署资金拆借合同,未约定借 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17-11-30 2017-12-31 款期限,未约定借款利率 3,500.00 2018-1-10 2018-1-12 借款按年利率 6.00%计息 1,000.00 2018-1-10 2018-1-15 借款按年利率 6.00%计息 3,000.00 2018-1-16 2018-1-19 借款按年利率 6.00%计息 2,000.00 2018-1-16 2018-1-22 借款按年利率 6.00%计息 4,500.00 2018-1-23 2018-1-25 借款按年利率 6.00%计息 2,000.00 2018-2-2 2018-2-27 借款按年利率 6.00%计息 6,000.00 2018-2-5 2018-2-27 借款按年利率 6.00%计息 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从双兔新材料借出资金主要用于资金周转并支付 了资金使用费。由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为双兔新材料股东富丽达集团控 股子公司,为双兔新材料关联方。上述资金往来款构成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 形。 2018 年 1 月 1 日,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与双兔新材料签署《借款协议》: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 向双兔新材料借款,借款年利率 6.00%,借款利息当年年底前结清。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已归还当年借款的全部本金,应付双兔 新材料利息余额为 386,666.67 元。2018 年 8 月 28 日,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了 386,666.67 元资金借款利息。 1-1-180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双兔新材料 基本情况”之“(十一)其他情况说明”之“3、关联方资金占用”中补充披露。 二、双兔新材料截至目前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相关事项的形 成原因、清理进展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及执行情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的相关规定 1、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双兔新材料资金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2018 报告期 报告 占用方 年7 年9 核算 后占用 期后 报告期 与双兔 月1 月 30 占用 资金占用方 的会 累计发 占用 后偿还 占用 新材料 日占 日占 形成 名称 计科 生金额 资金 累计发 性质 的关联 用资 用资 原因 目 (不含 的利 生额 关系 金余 金余 利息) 息 额 额 其他 非经 借款 兴惠化纤 股东 应收 180.00 - - 180.00 - 营性 利息 款 占用 其他 非经 借款 富丽达集团 股东 应收 117.00 - - 117.00 - 营性 利息 款 占用 杭州弘创新 其他 非经 借款 材料有限公 其他 应收 89.33 - - 89.33 - 营性 利息 司 款 占用 杭州弘创新 其他 非经 借款 材料有限公 其他 应收 - 6,000.00 90.00 6,090.00 - 营性 本金 司 款 占用 浙江富丽达 股东控 其他 非经 借款 股份有限公 制的企 应收 38.67 - - 38.67 - 营性 利息 司 业 款 占用 小计 425.00 6,000.00 90.00 6,515.00 - 2、补充披露相关事项的形成原因、清理进展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及执 行情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 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的相关规定 (1)截至目前仍存在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形成原因、清理进展 1-1-181 ①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因关联方资金拆借形成的资金借款利息 425 万 元,兴惠化纤、富丽达集团已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全部归还。 ② 2018 年 7 月 2 日,杭州弘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双兔新材料拆借资金 6,000.00 万元,主要由于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出于临时短期资金周转的 需要。截至中国证监会受理本次重组申报材料之日(2018 年 9 月 5 日),该款项 尚未收回。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连同利息已归还完毕, 因此该事项不会对双兔新材料的权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2)双兔新材料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及执行情 况 双兔新材料建立了现金付款相关的内控制度,用以控制款项支付相关的流 程;双兔新材料向关联方支付相关资金时,相关的现金付款内控制度得到了有 效执行。 针对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事项,根据上市公司与双兔新材料股东的协商, 上市公司后续将对双兔新材料的银行账户进行监管,对开通了网上银行功能的 银行账户,则该账户网银最后一道 U 盾交由上市公司委派人员持有,非经上市 公司委派人员同意,双兔新材料不得对外支付款项,以有效防范并杜绝未来资 金占用的发生。 (3)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 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下称“《法 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的相关规定 根据《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的相关规定,对标的公司借款应于中国证监 会受理本次重组申报材料前清偿,而双兔新材料关联方杭州弘创新材料有限公 司全部偿还占用资金的时间略晚于该时点,因此,与《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 的要求不尽一致。但鉴于: ① 本次重组申报前,双兔新材料已经逐步清理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富丽达集团及其关联方已全部归还对双兔新材料的资金占用 款项并支付相关利息,未对双兔新材料的权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1-1-182 ② 上市公司已与双兔新材料股东协商采取银行账户监管等有效措施防范 并杜绝未来资金占用的发生; ③ 富丽达集团出具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将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标的公司的资金,否则视为本公司 在本次交易项下的违约,本公司应当按照违规占用标的公司资金金额每日千分 之一的标准(按照实际占用期限)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如因本公司及本公 司关联方历史上的资金占用情形致使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遭受任何损失的,由 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进行补偿,以确保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不会因此 受到任何损失。” 因此,上述情形与《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的要求不一致,但经整改后, 相关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归还,已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 形,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双兔新材料 基本情况”之“(十一)其他情况说明”之“3、关联方资金占用”中补充披露。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认为: 1、双兔新材料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方,双兔新材料与其资 金往来构成关联方占用情况。 2、截至中国证监会受理本次重组申报材料之日(2018 年 9 月 5 日),双兔 新材料尚存在与杭州弘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余额 6,000.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连同利息已归还完毕。 3、富丽达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存在对双兔新材料的资金占用情形,但是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富丽达集团已经归还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资金占用 情况及影响已经消除,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虽存在与《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的要求不一致的情形,但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1-1-183 【反馈意见 23】 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各标的资产报告期末存货构成及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情况,并说明减值计提充分性。2)结合各标的资产的原材料采购频率、产品 生产周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水平等,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标的资产 存货周转率的合理性。3)补充披露各标的资产存货盘点制度及报告期内的盘点 情况,并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补充披露关于存货盘点的具体核查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存货的盘点范围、盘点手段、盘点结果等。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 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各标的资产报告期末存货构成及账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并说 明减值计提充分性 (一)各标的资产报告期末存货构成及账龄 (1)太仓逸枫报告期末存货构成 1)存货期末余额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在途物资 775.43 - 775.43 原材料 4,688.73 - 4,688.73 在产品 480.84 - 480.84 库存商品 4,018.98 - 4,018.98 合计 9,963.98 - 9,963.98 2)主要原材料(PTA、MEG)及产成品期末库龄 单位:万元 原材料 产成品 账龄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6 个月以内 3,028.07 - 3,028.07 4,004.33 - 4,004.33 7-12 个月 - - - 14.66 - 14.66 1-1-184 原材料 产成品 账龄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上 - - - - - - 合计 3,028.07 - 3,028.07 4,018.98 - 4,018.98 (2)嘉兴逸鹏报告期末存货构成 1)存货期末余额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在途物资 1,518.46 - 1,518.46 原材料 3,701.27 - 3,701.27 在产品 310.09 - 310.09 库存商品 2,520.40 - 2,520.40 合计 8,050.22 - 8,050.22 2)主要原材料(PTA、MEG)及产成品期末库龄 单位:万元 原材料 产成品 账龄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6 个月以内 2,381.49 - 2,381.49 2,512.55 - 2,512.55 7-12 个月 - - - 7.85 - 7.85 1 年以上 - - - - - - 合计 2,381.49 - 2,381.49 2,520.40 - 2,520.40 (3)双兔新材料报告期末存货构成 1)存货期末余额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在途物资 2,295.02 - 2,295.02 原材料 11,911.67 - 11,911.67 在产品 1,216.63 - 1,216.63 1-1-185 期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19,448.06 - 19,448.06 包装物 225.22 - 225.22 合计 35,096.59 - 35,096.59 2)主要原材料(PTA、MEG)及产成品期末库龄 单位:万元 原材料 产成品 账龄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6 个月以内 8,167.67 - 8,167.67 19,130.46 - 19,130.46 7-12 个月 - - - 176.49 - 176.49 1 年以上 - - - 141.11 - 141.11 合计 8,167.67 - 8,167.67 19,448.06 - 19,448.06 (二)各标的资产报告期末存货减值计提充分性 1、各标的资产存货跌价准备的政策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 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 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 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 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 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各标的 资产的产品型号数量繁多、单价较低,故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各标的资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 库存商品方面:报告期期末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的库存商品库龄基本都在 6 个月以内,库龄较短,库存商品周转较快;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的各类产品盈 利能力较好,产品的市场价格未出现异常下跌。经减值测试,报告期期末各标 的资产的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因此库存商品仍然应当按照成本价格 1-1-186 计量,不需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期末双兔新材料存在部分库龄超过 6 个月的库存商品,主要原因: 在生产过程中产品按批次进行组织生产,在销售环节存在未全部整批次对外销 售,在某批次剩余少量产品。由于下游客户在生产过程中,一般要求整批次进 行生产加工,如生产过程中使用不同批次的产品,对产成品质量会有影响。双 兔新材料对该等商品寻求生产量较小的客户或者进行降价销售,因此造成该部 分存货周转较慢,库龄较长。该部分库存商品金额为 317.60 万元,占库存商品 比例 1.63%。对该部分库存商品的减值测试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份 按废丝销售 可回收金额与 库龄 数量(吨) 账面成本 废丝销售单价 可回收金额 账面成本差 7-12 个月 224.81 176.49 0.5331 119.84 -56.65 1 年以上 214.98 141.11 0.5331 114.60 -26.50 合计 439.79 317.60 -- 234.44 -83.15 由此可见,即使双兔新材料将该等产成品按废丝进行销售,可能产生的损 失为 83.15 万元,金额较小。故暂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产品方面:报告期期末各标的资产不存在库龄超过 6 个月的在产品。各 标的资产的在产品为尚未完工的产成品。报告期内,各标的资产均具备较好的 盈利能力,在产品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因此在产品仍然应当按 照成本计量,不需计提跌价准备。 原材料方面:报告期期末各标的资产的原材料,基本为生产产品而持有的。 由于标的资产各类产品的生产周期较短,原材料周转较快,其生产的产成品的 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因此原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价格计量,不需计提跌价 准备。 综上,标的公司期末存货构成及库龄分析准确、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计提充 分性。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太仓逸枫 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 构分析”之“(3)存货”中补充披露;之“三、嘉兴逸鹏最近两年财务状况、 1-1-187 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4)存 货”中补充披露;之“五、双兔新材料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 “(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6)存货”中补充披露。 二、结合各标的资产的原材料采购频率、产品生产周期、同行业可比公司 存货周转率水平等,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标的资产存货周转率的合理性 1、各标的资产的原材料采购频率、产品生产周期 各标的资产的原材料采购频率,各标的资产的原材料采购计划根据销售、 生产计划按月制定,按月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原料根据生产需求等逐批采购入 库。 标的资产的主要产品的生产自初始投料到产品产出的时间为 24 小时,设备 正常运转后,除非停车,否则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投入及产品产出不会间断。标 的资产的主要产品的生产周期非常短。 2、各标的资产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水平 公司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嘉兴逸鹏 21.83 18.79 -- 太仓逸枫 18.67 16.04 -- 双兔新材料 24.11 28.34 26.90 荣盛石化 14.17 19.68 17.50 新凤鸣 24.74 27.98 23.49 桐昆股份 10.62 12.37 11.13 恒力股份 7.83 9.03 6.60 注 1:太仓逸枫于 2017 年 9 月开始试生产,10 月全面生产,存货周转率按照营业成本/3*12 计算。嘉兴逸鹏于 2017 年 5 月开始试生产,6 月全面生产,存货周转率按照营业成本/7*12 计算。 注 2:太仓逸枫和嘉兴逸鹏 2017 年期初存货余额为 0,故 2017 年计算存货周转率平均存货 余额按期末存货余额确定。 因各标的资产的原材料采购频率较快、产品生产周期较短,故各标的资产 的周转率较快。此外,各标的资产的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 周转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与业务结构最为相似的新凤鸣较为接近,报告期 1-1-188 内各标的资产存货周转率较快是合理的。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同行业可 比公司对比分析”中补充披露。 三、补充披露各标的资产存货盘点制度及报告期内的盘点情况 (一)各标的资产存货盘点制度 1、太仓逸枫和嘉兴逸鹏存货盘点制度 (1)每个月由仓管员自盘,仓库主管抽盘的形式对物料全面清查盘点。编 制盘点方案,制定盘点计划,计划包括参与人员、盘点时间、盘点范围等; (2)仓管员负责实物清点,并将盘点结果记录在盘点表上; (3)盘点结束后,盘点表经由仓管主管汇总,并判断是否存在差异; (4)差异结果经仓管中心主任追查原因,书面说明; (5)如果差异是由仓管员操作错误导致的,则在系统中修正差异,并对相 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6)如果差异确实存在,公司财务经理审核是否确认差异,确认后在盘点差 异表上签字,报财务总监审批; (7)公司财务总监审核是否确认差异,确认后在盘点差异表上签字,报公 司总经理审批; (8)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核是否确认差异,确认后在盘点表上签字; (9)财务部材料会计根据审批结果,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仓管员负责根据 审批调整结果更新管理台账。 (10)存货的年中、年终全面清查盘点:财务部报经总经理核准后,签发 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拟定盘点方 案,确定盘点时间,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清查盘点的准备工作;盘点期间原 则上停止办理出入库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出入库的,仓管人员做好出入库记录, 并保留出入库单;原则上采取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时,应 1-1-189 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方式;盘点人应详细记录盘点数据,对盘点过程中 发现的包装物破损、腐烂、变质及库存时间较长的存货也要做好记录,盘点完 毕后,盘点人监盘人在盘点表上签名后将盘点表送交财务部统计汇报。 2、双兔新材料存货盘点制度 (1)仓库需根据经管物品重要程度及价值高低设定盘点频度,进行循环盘 点。原则上要求所有库存物品每两月至少循环一次; (2)仓库部门应在财务部的组织下,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盘点; (3)盘点后及时将实物数与账面数核对。如有差异应查证原因并及时跟进 处理。如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短少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处理。 如属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报总经理审批后处理。若为保管责任短少 时,则由仓库经管人员负责赔偿。 (二)各标的资产报告期内的存货盘点情况 各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均按照其存货盘点制度实施了存货盘点,各报告期, 各标的公司对全部可盘的存货(包括产成品、原材料、辅料、包装物、机物料、 在产品)进行了盘点。主要盘点程序如下: (1)盘点时间:各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当天或前后 5 天; (2)盘点地点:原辅料库、产成品库、生产车间、机配件库等; (3)盘点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生产人员、财务人员等; (4)盘点范围:产成品、原材料、辅料、包装物、机物料、在产品; (5)存货盘点方法及程序:清点数量、测量等; (6)盘点比例:采用全盘和抽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盘点,在年中和年终分 别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7)盘点结果及盘点差异处理措施:在完成存货盘点工作后,及时将盘点 结果与账面结存数进行核对,在核实盘点的差异及原因后,形成存货盘点报告 及差异处理建议提交财务总监、总经理进行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盘点 1-1-190 处理建议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 从各标的资产报告期内的历次存货盘点结果来看,存货盘点未出现重大盘 点差异,存货项目账实相符。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太仓逸枫 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 构分析”之“(3)存货”中补充披露;之“三、嘉兴逸鹏最近两年财务状况、 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4)存 货”中补充披露;之“五、双兔新材料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 “(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6)存货”中补充披露。 四、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补充披露关于存货盘点的具体核查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存货的盘点范围、盘点手段、盘点结果等 (一)存货盘点范围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各标的资产期末存货进行了现场监盘,参与了全 部可盘的存货(包括产成品、原材料、辅料、包装物、机物料、在产品)的盘 点过程。针对期末在途物资,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通过函证供应商并核查采 购合同、期后入库情况等方式执行了替代测试程序。 (二)存货盘点手段 1、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标的资产报告期内的存货盘点内控制度的执行 情况进行了测试; 2、实施存货现场监盘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实施的主要监盘程序包括: (1)制定监盘计划、了解盘点方法:了解标的资产存货的内容、性质、各 存货项目的重要程度及存放场所;获取各标的资产的盘点计划,复核并与管理 层讨论其存货盘点计划,根据公司盘点计划制定监盘计划,确认监盘范围和抽 盘比重;了解不同存货的盘点方法,产成品、原材料、辅料、包装物、机物料 均采用直接数数确定的方法,在产品主要包含管道内熔体、生产线上处于生产 1-1-191 阶段未完成的材料及产品,管道内熔体由车间人员进行估算,处于生产阶段的 材料及产品由仓库人员盘点生产线上每卷丝的大小、根据投产时间等固定参数 和规则折算成原材料数量。 (2)现场盘点:现场盘点过程中,主要实施了以下监盘手段 ①主要观察盘点现场,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已经适当整理和排 列; ②在盘点人员盘点时进行观察,确定盘点人员是否遵守盘点计划,确定盘 点人员是否准确地记录存货的数量和状况; ③从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以测试盘点记录的准确性; ④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盘点记录,以测试存货盘点的完整性; ⑤观察仓库人员盘点生产线上每卷丝大小的过程,以确定折算基础的准确 性; ⑥关注存货所有权的证据,如商标等; ⑦特别关注存货的状况,观察是否已经恰当区分所有毁损、陈旧、过时及 残次的存货; ⑧取得并复核公司盘点记录,同时根据监盘结果完成存货监盘报告。 (3)抽盘比重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根据存货重要性,对原材料、辅料、产成品全部进 行了账实清点;对包装物、机物料采取从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金额较大项目或 随机抽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及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盘点记录的 抽盘方式。存货的盘点以及在途物资函证的比例如下: 盘点及函证确认比例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双兔新材料 77.62% 76.64% 嘉兴逸鹏 95.07% 90.23% 太仓逸枫 77.17% 74.69% (三)盘点结果 1-1-192 从各标的资产报告期内的历次存货盘点结果及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监盘 结果来看,各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存货盘点未出现重大盘点差异,存货项目账实 相符。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太仓逸枫 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 构分析”之“(3)存货”中补充披露;之“三、嘉兴逸鹏最近两年财务状况、 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4)存 货”中补充披露;之“五、双兔新材料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 “(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6)存货”中补充披露。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 1、标的公司期末存货构成及库龄分析准确、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计提充分性。 2、结合标的资产的原材料采购频率、产品生产周期、通过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存货周转率水平对比分析,报告期内各标的资产存货周转率合理。 3、标的资产存货盘点制度健全,报告期内的盘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存货 账实相符。 1-1-193 【反馈意见 24】 申请文件显示,标的资产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 成。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各标的资产主要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确认依据, 是否存在将费用化项目在在建工程中确认的情况。2)补充披露在建工程转固条 件、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补充披露针对标的资 产主要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建造成本、工程建设进度、转固时点等的核查情 况。3)以列表形式按照固定资产类别分别补充披露各报告期标的资产不同类别 固定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累计折旧和账面余额,并对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折旧 费用进行合理性测试;结合标的资产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补充披露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4)对报告期内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进行合理性测试,补 充披露与利润表中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和减值金额的勾稽关系。请独立财务顾问 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各标的资产主要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确认依据,是否存在将费用化 项目在在建工程中确认的情况 (一)各标的资产主要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 1、双兔新材料主要在建工程情况 (1)报告期期末主要在建工程进度 报告期期末,双兔新材料无在建工程项目。 (2)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① 2018 年 1-6 月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固 本年其他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金额 定资产金额 减少金额 E 车间改造项目 6,329.97 5,577.70 359.56 5,937.26 - - (续) 1-1-194 工程累计 其中:本期利 本期利息 投入占预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 项目名称 息资本化金 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 算比例 (%) 累计金额 额 (%) (%) E 车间改造项 93.80 100.00 - - - 其他来源 目 ② 2017 年度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本年转入 预算数 本年增加 本年其他减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期末余额 (万元) 金额 少金额 金额 E 车间改造项目 6,329.97 - 5,577.70 - - 5,577.70 (续) 工程累 计投入 其中:本年利 本年利息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 项目名称 占预算 息资本化金 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 (%) 累计金额 比例 额 (%) (%) E 车间改造项目 88.12 88.12 - - - 其他来源 ③ 2016 年度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预算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固 本年其他减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万元) 金额 定资产金额 少金额 脱硫脱硝改造工程 - - 2,341.97 2,341.97 - - 二期聚酯工艺技术 - - 1,339.62 1,339.62 - - 工程 其他项目 - - 602.75 602.75 - - 合计 - - 4,284.35 4,284.35 - - (续) 工程累 计投入 其中:本年 工程 利息资本化 本年利息资 项目名称 占预算 利息资本 资金来源 进度(%) 累计金额 本化率(%) 比例 化金额 (%) 脱硫脱硝改造工程 100.00 100.00 - - - 其他来源 二期聚酯工艺技术 100.00 100.00 - - - 其他来源 工程 1-1-195 工程累 计投入 其中:本年 工程 利息资本化 本年利息资 项目名称 占预算 利息资本 资金来源 进度(%) 累计金额 本化率(%) 比例 化金额 (%) 其他项目 - - - - - 其他来源 合计 - - - - - - 2、嘉兴逸鹏主要在建工程情况 (1)主要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预算数 截至本回复签署 项目 完工进度 (万元) 累计投入 账面价值 之日项目进展 (%) 二期生产线 126,670.00 8,323.40 8,323.40 6.58 在建 切片纺 8,500.00 2,839.59 2,839.59 33.41 在建 (2)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① 2018 年 1-6 月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预算数(万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减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元) 金额 定资产金额 少金额 二期生产线 126,670.00 4,395.09 3,928.31 - - 8,323.40 切片纺 8,500.00 1,491.77 1,943.38 - 595.55 2,839.59 员工宿舍 3,126.96 1,445.05 1,280.13 2,725.17 - - 合计 - 7,331.90 7,151.82 2,725.17 595.55 11,162.99 (续) 工程累计投 工程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期利 本期利息资 工程名称 入占预算比 资金来源 进度(%) 累计金额 息资本化金额 本化率(%) 例(%) 集团借款 二期生产线 6.58 6.58 249.82 249.82 4.88 及其他来 源 切片纺 33.41 33.41 - - - 其他来源 员工宿舍 87.15 100 - - - 其他来源 合计 - - 249.82 249.82 - - ② 2017 年 3-12 月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1-1-196 单位:万元 预算数(万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 本期其他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元) 金额 资产金额 减少金额 二期生产线 126,670.00 - 4,395.09 - - 4,395.09 切片纺 8,500.00 - 1,491.77 - - 1,491.77 员工新宿舍 3,126.96 - 1,445.05 - - 1,445.05 20 万吨 FDY 生 - - 38,061.84 38,061.84 - - 产线 房屋及建筑物 - - 17,115.08 17,115.08 - - 构筑物 - - 944.11 944.11 - - 办公设备 - - 285.81 285.81 - - 运输设备 - - 347.08 347.08 - - 合计 - - 64,085.83 56,753.92 - 7,331.90 (续) 工程累计 本期利 工程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期利 工程名称 投入占预 息资本 资金来源 进度(%) 累计金额 息资本化金额 算比例(%) 化率(%) 二期生产线 3.47 3.47 - - - 其他来源 切片纺(拍卖购 17.55 17.55 - - - 其他来源 入) 员工新宿舍 46.21 46.21 - - - 其他来源 20 万吨 FDY 生产 - 100.00 - - - 其他来源 线 房屋及建筑物 - 100.00 - - - 其他来源 构筑物 - 100.00 - - - 其他来源 办公设备 - 100.00 - - - 其他来源 运输设备 - 100.00 - - - 其他来源 合计 - - - - - -- 3、太仓逸枫 (1)主要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项目 项目 预算数 账面价 完工进度 累计投入 进展 值 (%) 自动落桶打包 6,700 326.36 326.36 10 在建 技改项目 1-1-197 (2)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① 2018 年 1-6 月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预算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万元) 金额 定资产金额 减少金额 自动落桶打包 6,700 - 326.36 - - 326.36 技改项目 (续) 工程累计 其中:本期利 本期利息 投入占预 工程 利息资本化 工程名称 息资本化金 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 算比例 进度(%) 累计金额 额 (%) (%) 自动落桶打包 4.87 4.87 - - 0.00 其他来源 技改项目 ② 2017 年 5-12 月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预算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减少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万元) 金额 定资产金额 金额 拍卖明辉破产资 - - 68,903.71 68,903.71 - - 产改造项目 (续) 工程累 利息资本 其中:本期利 计投入 工程 本期利息资本 工程名称 化累计金 息资本化金 资金来源 占预算 进度(%) 化率(%) 额 额 比例(%) 拍卖明辉破产资 - 100.00 - - - 其他来源 产改造项目 (二)各标的资产主要在建工程确认依据,是否存在将费用化项目在在建工 程中确认的情况 1、标的资产在建工程建造成本确认的具体依据 (1)《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①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 1-1-198 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 员服务费等。 ② 企业以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发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 以及需分摊计入各固定资产价值的待摊支出。 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 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 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 试车费等。 2、标的资产在建工程确认方法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 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 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 标的资产在建工程建造成本按照工程项目及支出构成进行归集。工程项目 的具体确认方法及依据: (1)建筑工程支出 ① 拍卖价值,按照拍卖文件所记载及支付的金额确认; ② 改扩建项目转出的原有房屋建筑物价值,按照工程项目所占用土地上原 房屋建筑物转出时的账面价值确认; ③ 建筑外包施工成本,按照施工合同、发票、施工方工程结算进度等相关 资料所载金额确认; ④ 领用物资成本,按照项目所领用工程物资的账面价值确认; (2)安装工程支出 1-1-199 ① 设备成本,按照设备合同、发票、验收单等相关资料所载金额确认; ② 领用物资成本,按照项目所领用工程物资的账面价值确认; (3)待摊支出 ① 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 费、应负担的税金等按照合同、发票、结算单所载金额确认; ②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 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 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确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 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③ 负荷联合试车费,是指生产线在达到设定良率和产能利用率的销售收 入、成本费用及领用的材料等,包括试生产收入、试生产成本、试生产费用、 试生产存货等。 A、试生产收入,可以根据销售订单归集到对应生产线; B、试生产成本,仅包括生产线发生的直接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 按照生产线领用情况归集; C、试生产存货,包括在建项目试生产领用的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等。按照生产线领用情况直接归集。 3、报告期各期末,各标的资产在建工程建造成本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待摊支出三大类归集的构成情况 (1)报告期各期末,双兔新材料的在建工程的构成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建筑工程 0.00 282.88 0.00 安装工程 0.00 5,276.93 0.00 1-1-200 工程名称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待摊支出 0.00 17.89 0.00 其中:借款费用 0.00 0 0.00 试生产费用 0.00 0 0.00 合计 0.00 5,577.70 0.00 (2)报告期各期末,嘉兴逸鹏的在建工程的构成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建筑工程 7,567.67 5,624.14 -- 安装工程 3,228.00 1,841.92 -- 待摊支出 793.37 199.17 -- 其中:借款费用 249.82 0 -- 试生产费用 211.50 0 -- 合计 11,589.05 7,665.24 -- (3)报告期各期末,太仓逸枫的在建工程的构成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建筑工程 0 0.00 -- 安装工程 310.07 0.00 待摊支出 40.81 0.00 -- 其中:借款费用 0 0.00 -- 试生产费用 0 0.00 -- 合计 350.89 0.00 -- 4、关于是否存在将费用化项目在在建工程中确认情况的核查 (1)对于在建工程,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取得了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大额 在建工程明细,包含材料、工程施工费用等,对其明细项目进行了分析,检查 计入在建工程的费用是否合理。 (2)对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计入在建工程的人工成本、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 及分摊的间接费用等费用支出进行了检查。调取大额支出相关凭证进行核查, 检查相关费用是否与工程项目相关;计入在建工程的期间是否与工程项目匹配; 1-1-201 检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是否满足资本的条件,资本化的期间是否合理,并对资 本化的金额进行测算。 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将费用化项目计入在建工程的情况。 综上,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确认的相关会计政策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将费用化项目在在建工程中确认的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嘉兴逸鹏 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 构分析”之“(7)在建工程”中补充披露; 之 “四、太仓逸枫最近两年财务 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6) 在建工程”中补充披露;之“五、双兔新材料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10)在建工程”中补 充披露。 二、在建工程转固条件、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况 标的资产在建工程转固条件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 固定资产。各标的资产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况。 (一)标的资产在建工程转固条件 标的资产的在建工程除嘉兴逸鹏的员工宿舍外,均为生产线。判断生产线 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标的公司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该生产线的实体建造(包括设备安装等)已经基本完成; 2、该生产线目前已经基本达到正常的设计产能; 3、目前的产品合格率与设计要求的合格率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4、在目前的过渡期间,不再进行大量的根据试生产情况调试设备、检测问 题、排除故障的工作,相关整改不需发生大额的支出; 5、按照行业惯例,参照同行业的转固标准。 因此,标的资产生产线转固标准为:(1)生产线生产产品的品质达到行业 1-1-202 水平;且(2)生产线具备达成设计产能的能力。 (二)标的资产主要在建工程具体转固情况 2018 年 2 月,双兔新材料 E 车间改造项目因达到了生产线转固标准而转固; 2017 年 6 月,嘉兴逸鹏拍卖获取的资产经改造复产,因试生产达到生产线 转固标准而转固; 2017 年 10 月,太仓逸枫拍卖获取的资产经改造复产,因试生产达到生产线 转固标准而转固; 2018 年 2 月,嘉兴逸鹏员工宿舍因达到合同约定的完成条件验收后转固。 综上所述,各标的资产主要在建工程转固条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况。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三、嘉兴逸鹏 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 构分析”之“(7)在建工程”中补充披露;“四、太仓逸枫最近两年财务状况、 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7)在 建工程”中补充披露;之“五、双兔新材料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10)在建工程”中补 充披露。 三、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补充披露针对标的资产主要在建工程和固定资 产建造成本、工程建设进度、转固时点等的核查情况 1、针对标的资产主要在建工程建造成本、工程建设进度、转固时点,独立 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并检查工程相关的重要原始凭证,包括:工程预算、施工合同、 发票、工程物资采购申请、付款单据、建设合同、验收报告、进度报告等,检 查在建工程的增加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 (2)检查利息资本化是否正确。复核计算资本化利息的借款费用、资本化 率、实际支出数以及资本化的开始和停止时间。 1-1-203 (3)检查报告期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的减少:了解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 政策,检查固定资产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检查固定资产入 账价值与在建工程的相关记录是否核对相符,检查转固时点是否与竣工决算、 验收和移交报告、实际投入使用时间等一致;对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将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挂 列在建工程而少计折旧的情形。 (4)报告期期末对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实施了实地检查,主要通过观察、询 问相关工作人员等来实地检查在建工程的真实性、完整性,工程进展情况,是 否已达可使用状态等,进而判断在建工程账实是否相符。 (5)取得相关项目生产记录、产品品质检测记录,结合试生产的产量、产 品合格率、产出产品的毛利率等,判断相关项目是否已达到转固标准;关注是 否存在以“转固前试生产”的名义进行实际上的正常商业生产的情况; (6)我们对项目建设期的期间费用、制造费用等执行分析、检查等程序, 以判断是否将期间费用、制造费用等计入工程项目的情况。 2、针对标的资产主要固定资产建造成本,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实施的主 要核查程序 (1)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结合在建工程的核查程序;并检 查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与固定资产入账金额是否相符。 (2)报告期内直接购入的固定资产,获取并检查资产购入相关的重要原始 凭证,包括: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据、验收报告等,检查固定资产的增加 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 (3)报告期期末对主要固定资产实施了实地检查,主要通过观察、询问相 关工作人员等来实地检查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使用状况,进而判断固 定资产账实是否相符。 3、针对标的资产主要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项目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各标的资产主要在建工程和固定资 1-1-204 产建造成本、工程建设进度、转固时点等不存在重大异常。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三、嘉兴逸鹏 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 构分析”之“(7)在建工程”中补充披露;“四、太仓逸枫最近两年财务状况、 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6)在 建工程”中补充披露;之“五、双兔新材料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10)在建工程”中补 充披露。 四、各报告期标的资产固定资产情况,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合理性,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各报告期标的资产固定资产情况 1、双兔新材料固定资产情况 (1)2018 年 1-6 月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房屋及建 项目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电子设备 构筑物 合计 筑物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63,836.90 233,973.68 253.99 267.17 307.41 4,946.83 303,585.98 2、本期增加金额 448.16 5,598.71 0.00 0.41 0.32 0.00 6,047.61 (1)购置 0.00 0.00 0.00 0.41 0.32 0.00 0.73 (2)在建工程转 448.16 5,598.71 0.00 0.00 0.00 0.00 6,046.87 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81 5.85 0.00 0.18 13.52 0.00 21.36 (1)处置或报废 1.81 5.85 0.00 0.18 13.52 0.00 21.36 4、期末余额 64,283.25 239,566.54 253.99 267.40 294.21 4,946.83 309,612.2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2,333.97 78,470.49 170.81 209.24 253.36 855.42 92,293.29 2、本期增加金额 1,568.71 11,279.72 14.34 18.03 18.63 70.69 12,970.12 (1)计提 1,568.71 11,279.72 14.34 18.03 18.63 70.69 12,970.12 3、本期减少金额 0.36 5.97 0.00 0.08 12.82 0.00 19.23 (1)处置或报废 0.36 5.97 0.00 0.08 12.82 0.00 19.23 1-1-205 房屋及建 项目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电子设备 构筑物 合计 筑物 4、期末余额 13,902.32 89,744.25 185.16 227.19 259.17 926.11 105,244.1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本期增加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计提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本期减少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处置或报废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期末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50,380.93 149,822.29 68.83 40.21 35.05 4,020.73 204,368.04 2、年初账面价值 51,502.93 155,503.18 83.17 57.93 54.05 4,091.42 211,292.68 (2)2017 年度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房屋及建 项目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电子设备 构筑物 合计 筑物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63,836.90 233,705.12 242.04 267.17 304.56 4,949.79 303,305.59 2、本年增加金额 0.00 391.92 27.86 0.00 2.85 2.00 424.63 (1)购置 0.00 360.85 27.86 0.00 2.85 -17.09 374.48 (2)在建工程转 0.00 31.07 0.00 0.00 0.00 19.09 50.15 入 3、本年减少金额 0.00 123.37 15.91 0.00 0.00 4.96 144.24 (1)处置或报废 0.00 123.37 15.91 0.00 0.00 4.96 144.24 4、期末余额 63,836.90 233,973.68 253.99 267.17 307.41 4,946.83 303,585.9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9,298.53 56,293.88 156.49 159.08 213.58 620.44 66,741.99 2、本年增加金额 3,035.44 22,235.24 29.44 50.17 39.78 235.21 25,625.28 (1)计提 3,035.44 22,235.24 29.44 50.17 39.78 235.21 25,625.28 3、本年减少金额 0.00 58.62 15.12 0.00 0.00 0.24 73.98 (1)处置或报废 0.00 58.62 15.12 0.00 0.00 0.24 73.98 4、期末余额 12,333.97 78,470.49 170.81 209.24 253.36 855.42 92,293.2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本年增加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206 房屋及建 项目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电子设备 构筑物 合计 筑物 (1)计提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本年减少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处置或报废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期末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51,502.93 155,503.18 83.17 57.93 54.05 4,091.42 211,292.68 2、年初账面价值 54,538.37 177,411.24 85.55 108.09 90.98 4,329.35 236,563.59 (3)2016 年度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房屋及建 运输设 项目 机器设备 办公设备 电子设备 构筑物 合计 筑物 备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63,804.98 226,778.66 241.40 263.10 289.69 4,045.44 295,423.27 2、本年增加金额 31.92 6,926.47 25.38 4.08 14.87 904.35 7,907.07 (1)购置 31.92 3,244.87 25.38 4.08 14.87 301.60 3,622.72 (2)在建工程转 0.00 3,681.60 0.00 0.00 0.00 602.75 4,284.35 入 3、本年减少金额 0.00 0.00 24.75 0.00 0.00 0.00 24.75 (1)处置或报废 0.00 0.00 24.75 0.00 0.00 0.00 24.75 4、期末余额 63,836.90 233,705.12 242.04 267.17 304.56 4,949.79 303,305.5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6,328.82 34,473.38 138.57 108.90 164.93 352.46 41,567.06 2、本年增加金额 2,969.71 21,820.50 41.43 50.18 48.65 267.98 25,198.44 (1)计提 2,969.71 21,820.50 41.43 50.18 48.65 267.98 25,198.44 3、本年减少金额 0.00 0.00 23.51 0.00 0.00 0.00 23.51 (1)处置或报废 0.00 0.00 23.51 0.00 0.00 0.00 23.51 4、期末余额 9,298.53 56,293.88 156.49 159.08 213.58 620.44 66,741.9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本年增加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计提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本年减少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处置或报废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207 房屋及建 运输设 项目 机器设备 办公设备 电子设备 构筑物 合计 筑物 备 4、期末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四、账面价值 1、年末账面价值 54,538.37 177,411.24 85.55 108.09 90.98 4,329.35 236,563.59 2、年初账面价值 57,476.16 192,305.27 102.83 154.20 124.76 3,692.98 253,856.21 2、嘉兴逸鹏固定资产情况 (1)2018 年 1-6 月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房屋及建筑 办公设备及 项目 构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合计 物 其他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2,896.92 944.11 38,061.84 348.23 362.53 52,613.63 2、本期增加金额 2,812.55 6.63 657.02 50.29 226.39 3,752.87 (1)购置 0.00 0.00 0.00 9.66 184.93 194.59 (2)在建工程转 2,812.55 6.63 657.02 40.63 41.46 3,558.28 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66.36 1.00 2.99 0.00 0.00 170.36 (1)处置或报废 166.36 1.00 2.99 0.00 0.00 170.36 4、期末余额 15,543.10 949.73 38,715.87 398.52 588.92 56,196.1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04.20 44.85 1,456.96 15.92 26.72 1,748.64 2、本期增加金额 232.62 44.98 1,524.94 35.82 47.77 1,886.12 (1)计提 232.62 44.98 1,524.94 35.82 47.77 1,886.12 3、本期减少金额 3.51 0.06 0.00 0.00 0.00 3.57 (1)处置或报废 3.51 0.06 0.00 0.00 0.00 3.57 4、期末余额 433.31 89.77 2,981.89 51.74 74.49 3,631.2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本期增加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计提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本期减少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处置或报废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期末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208 房屋及建筑 办公设备及 项目 构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合计 物 其他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5,109.79 859.96 35,733.98 346.78 514.43 52,564.94 2、期初账面价值 12,692.72 899.26 36,604.88 332.31 335.81 50,864.98 (2)2017 年 3-12 月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房屋及建筑 办公设备及 项目 构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合计 物 其他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本期增加金额 17,115.08 944.11 38,061.84 370.46 362.53 56,854.02 (1)购置 0.00 0.00 0.00 23.38 76.72 100.10 (2)在建工程转 17,115.08 944.11 38,061.84 347.08 285.81 56,753.92 入 3、本期减少金额 4,218.16 0.00 0.00 22.23 0.00 4,240.39 (1)处置或报废 4,218.16 0.00 0.00 22.23 0.00 4,240.39 4、期末余额 12,896.92 944.11 38,061.84 348.23 362.53 52,613.6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本期增加金额 246.01 44.85 1,456.96 16.97 26.72 1,791.51 (1)计提 246.01 44.85 1,456.96 16.97 26.72 1,791.51 3、本期减少金额 41.81 0.00 0.00 1.06 0.00 42.87 (1)处置或报废 41.81 0.00 0.00 1.06 0.00 42.87 4、期末余额 204.20 44.85 1,456.96 15.92 26.72 1,748.6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本期增加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计提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本期减少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处置或报废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期末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2,692.72 899.26 36,604.88 332.31 335.81 50,864.98 1-1-209 房屋及建筑 办公设备及 项目 构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合计 物 其他 2、期初账面价值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太仓逸枫固定资产情况 (1)2018 年 1-6 月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房屋及建筑 办公设备及 项目 构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合 计 物 其他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0,423.28 3,059.85 45,022.35 178.30 220.22 68,904.00 2、本期增加金额 329.20 6.83 169.34 15.75 66.24 587.37 (1)购置 0.00 0.00 59.57 0.00 14.94 74.51 (2)在建工程转 329.20 6.83 109.77 15.75 51.31 512.86 入 3、本期减少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处置或报废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期末余额 20,752.48 3,066.68 45,191.69 194.05 286.47 69,491.3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07.79 48.45 592.21 5.65 2.54 756.63 2、本期增加金额 325.71 17.37 1,783.33 25.34 145.40 2,297.14 (1)计提 325.71 17.37 1,783.33 25.34 145.40 2,297.14 3、本期减少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处置或报废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期末余额 433.50 65.82 2,375.53 30.99 147.94 3,053.7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本期增加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计提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本期减少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处置或报废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期末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0,318.98 3,000.86 42,816.15 163.06 138.53 66,437.60 2、期初账面价值 20,315.49 3,011.41 44,430.14 172.65 217.69 68,147.37 1-1-210 (2)2017 年 5-12 月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房屋及建筑 办公设备及 项目 构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合计 物 其他 一、账面原值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期初余额 20,423.28 3,059.85 45,022.35 178.30 220.22 68,904.00 2、本期增加金额 0.00 0.00 0.29 0.00 0.00 0.29 (1)购置 20,423.28 3,059.85 45,022.06 178.30 220.22 68,903.71 (2)在建工程转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入 3、本期减少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处置或报废 20,423.28 3,059.85 45,022.35 178.30 220.22 68,904.00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折旧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期初余额 107.79 48.45 592.21 5.65 2.54 756.63 2、本期增加金额 107.79 48.45 592.21 5.65 2.54 756.63 (1)计提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本期减少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处置或报废 107.79 48.45 592.21 5.65 2.54 756.63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期初余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本期增加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计提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本期减少金额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处置或报废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0,315.49 3,011.41 44,430.14 172.65 217.69 68,147.37 2、期初账面价值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二)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合理性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折旧方法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机器设备及专用设备 1-1-211 折旧年限 残值率 折旧年限 残值率 恒力股份 年限平均法 20-30 5%-10% 10-20 5%-10% 新凤鸣 年限平均法 20 3%、5%、10% 10 3%、5%、10% 桐昆股份 年限平均法 5-20 5%、10% 6-15 5%、10% 荣盛石化 年限平均法 5-30 5%、10% 10-15 5%、10% 双兔新材料 年限平均法 20 5% 10 5% 嘉兴逸鹏 年限平均法 30、10 5% 12 5% 太仓逸枫 年限平均法 30、10 5% 12 5% (续)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 公司名称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折旧年限 残值率 恒力股份 年限平均法 5 5%-10% 5 5%-10% 新凤鸣 年限平均法 4、5 3%、5%、10% 3、5 3%、5%、10% 桐昆股份 年限平均法 5 5%、10% 3-10 5%、10% 荣盛石化 年限平均法 5 5%、10% 3-10 5%、10% 双兔新材料 年限平均法 4 5% 5 5% 嘉兴逸鹏 年限平均法 5 5% 5 5% 太仓逸枫 年限平均法 5 5% 5 5% 由此可见,各标的资产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合理性测试 按照报告期内各标的资产的固定资产的实际入账价值及其折旧政策,测算 应计提折旧金额,与报告期内各标的资产的实际折旧金额进行比对,具体如下: (1)双兔新材料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合理性测试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构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 折旧年限(年) 20 20 10 4 5 -- 残值率 5% 5% 5% 5% 5% -- 2018 年 1-6 月折旧合理性测试 测试应折旧金额 1,568.71 70.69 11,279.72 14.34 36.65 12,970.12 实际折旧金额 1,568.71 70.69 11,279.72 14.34 36.65 12,970.12 1-1-212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构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 折旧年限(年) 20 20 10 4 5 -- 残值率 5% 5% 5% 5% 5% -- 差异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7 年折旧合理性测试 测试应折旧金额 3,035.44 235.21 22,235.24 29.44 89.95 25,625.28 实际折旧金额 3,035.44 235.21 22,235.24 29.44 89.95 25,625.28 差异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6 年折旧合理性测试 测试应折旧金额 2,969.71 267.98 21,820.50 41.43 98.83 25,198.44 实际折旧金额 2,969.71 267.98 21,820.50 41.43 98.83 25,198.44 差异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嘉兴逸鹏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合理性测试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构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 折旧年限(年) 30 10 12 5 5 -- 残值率 5% 5% 5% 5% 5% -- 2018 年 1-6 月折旧合理性测试 测试应折旧金 232.59 45.12 1,525.30 36.41 47.77 1,887.19 额 实际折旧金额 232.62 44.98 1,524.94 35.82 47.77 1,886.12 差异率 -0.01% 0.32% 0.02% 1.64% -0.01% 0.06% 2017 年 3-12 月折旧合理性测试 测试应折旧金 246.01 44.85 1,456.96 16.97 26.74 1,791.53 额 实际折旧金额 246.01 44.85 1,456.96 16.97 26.72 1,791.51 差异率 0.00% 0.00% 0.00% 0.00% 0.06% 0.00% (3)太仓逸枫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合理性测试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构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 折旧年限(年) 30 10 12 5 5 -- 残值率 5% 5% 5% 5% 5% -- 2018 年 1-6 月折旧合理性测试 1-1-213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构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 测试应折旧金 328.58 18.43 1,786.93 25.92 145.67 2,305.53 额 实际折旧金额 325.71 17.37 1,783.33 25.34 145.40 2,297.14 差异率 -0.88% -5.79% -0.20% -2.21% -0.18% -0.36% 2017 年 5-12 月折旧合理性测试 测试应折旧金 107.79 48.45 592.21 5.65 2.54 756.63 额 实际折旧金额 107.79 48.45 592.21 5.65 2.54 756.63 差异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根据上述测算,报告期内各标的资产的各类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计提合理,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情况符合其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规定。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相比较,以确定资产是否发生了 减值,以及是否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各标的资产的经营状况良好,固定资产周转情况良好,未见明 显的减值迹象。同时,各标的资产固定资产的运行状况良好,不存在明显的闲 置、毁损等减值迹象。此外,根据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对各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 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其中对固定资产评估均为增值。因此, 各标的资产的固定资产无需计提减值。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三、嘉兴逸鹏 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 构分析”之“(7)在建工程”中补充披露;“四、太仓逸枫最近两年财务状况、 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6)在 建工程”中补充披露;之“五、双兔新材料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10)在建工程”中补 充披露。 五、对报告期内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进行合理性测试,补充披露与利润表中 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和减值金额的勾稽关系 1-1-214 (一)报告期内标的资产无形资产摊销情况 报告期内,各标的资产的无形资产均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均采用 直线法在其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确定情况:土地使用权 按土地使用证等注明的使用期限确定;其余有合同或法律规定使用期限的按相 关规定确定使用寿命;对于无合同或法律规定使用期限的按预计使用年限,在 5-10 年间进行摊销。各标的资产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符合会计准 则的规定,并已按摊销政策进行合理摊销。各标的资产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与利 润表中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的勾稽关系: 1、报告期内各标的资产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进行合理性测试 按照报告期内各标的资产无形资产的实际入账价值及其摊销政策,测算应 计提摊销金额,与报告期内各标的资产的实际摊销金额进行比对,具体如下: (1)双兔新材料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合理性测试 单位:万元 期间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及其他 合计 摊销期限 50 年 10 年、20 年 -- 测试应摊销金额 100.15 25.44 125.59 2018 年 1-6 月 实际摊销金额 100.15 25.44 125.59 差异率 0.00% 0.00% 0.00% 测试应摊销金额 200.29 50.89 251.18 2017年度 实际摊销金额 200.29 50.89 251.18 差异率 0.00% 0.00% 0.00% 测试应摊销金额 200.29 46.66 246.95 2016年度 实际摊销金额 200.29 45.25 245.54 差异率 0.00% 3.02% 0.57% (2)嘉兴逸鹏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合理性测试 单位:万元 期间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及其他 合计 摊销期限 37 年 10 年、3.83 年 -- 2018 年 1-6 月 测试应摊销金额 224.31 14.73 239.05 1-1-215 期间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及其他 合计 实际摊销金额 224.31 14.73 239.05 差异率 0.00% 0.00% 0.00% 测试应摊销金额 373.86 21.72 395.58 2017 年 3-12 实际摊销金额 373.86 21.72 395.58 月 差异率 0.00% 0.00% 0.00% (3)太仓逸枫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合理性测试 单位:万元 期间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及其他 合计 摊销期限 43.75 年 10 年 -- 测试应摊销金额 64.32 0.16 64.48 2018 年 1-6 月 实际摊销金额 64.33 0.18 64.51 差异率 -0.01% -13.63% -0.05% 测试应摊销金额 32.44 0.05 32.49 2017 年 5-12 实际摊销金额 32.44 0.05 32.49 月 差异率 0.00% 1.67% 0.00% 根据上述测算,报告期内各标的资产的各类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计提合理, 无形资产摊销情况符合其无形资产摊销政策的规定。 2、各标的资产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与利润表中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的勾稽关 系: (1)双兔新材料 单位:万元 分配金额 期间 摊销金额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合计 2018 年 1-6 月 125.59 - 125.59 125.59 2017 年度 251.18 - 251.18 251.18 2016 年度 245.54 - 245.54 245.54 (2)嘉兴逸鹏 单位:万元 期间 摊销金额 分配金额 1-1-216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合计 2018 年 1-6 月 239.05 12.99 226.06 239.05 2017 年 3-12 月 395.58 - 395.58 395.58 (3)太仓逸枫 单位:万元 分配金额 期间 摊销金额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合计 2018 年 1-6 月 64.49 - 64.49 64.49 2017 年 5-12 月 32.49 - 32.49 32.49 (二)报告期内标的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相比较,以确定资产是否发生了 减值,以及是否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各标的资产的经营状况良好,未见明显的减值迹象。同时,标 的资产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此外,根据本 次交易评估机构对各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了评 估,其中对无形资产评估均为增值。因此,各标的资产的无形资产无需计提减 值。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三、嘉兴逸鹏 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 构分析”之“(8)无形资产”中补充披露;“四、太仓逸枫最近两年财务状况、 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7)无 形资产”中补充披露;之“五、双兔新材料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分析”之“(11)无形资产”中补 充披露。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 1-1-217 1、标的资产主要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确认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 关要求,不存在将费用化项目在在建工程中确认的情况。 2、标的资产在建工程转固条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不存在延 迟转固的情况。 3、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合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4、标的资产报告期内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合理,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和减值金 额与利润表勾稽关系一致。 1-1-218 【反馈意见 25】 申请文件显示,嘉兴逸鹏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9,193.96 万元、 27,107.39 万元,主要为向恒逸集团的借款余额、客户押金或工程保证金。太仓 逸枫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3,465.27 万元、461.01 万元,主要为向恒 逸集团的借款余额和 POY 客户的保证金。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款项的形 成原因、商业背景及合理性,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 报告期末往来款项的未来付款计划及资金来源,与关联方发生的往来款项是否 影响标的资产的独立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述款项的形成原因、商业背景及合理性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一)嘉兴逸鹏 2018 年 6 月末嘉兴逸鹏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应付款 27,107.39 其中:往来款 25,700.00 出于流动资金需求向关联方拆借的资金 客户保证金 890.00 合约客户的履约保证金 工程保证金 497.42 工程项目的投标、安全保证金 其他 19.97 出入证押金、住房押金等 应付利息 531.66 借款利息费用 合计 27,639.05 2017 年末嘉兴逸鹏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应付款 9,193.96 其中:往来款 8,064.93 出于流动资金需求向关联方拆借的资金 客户保证金 890.00 合约客户的履约保证金 工程保证金 236.00 工程项目的投标、安全保证金 1-1-219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 3.03 出入证押金、住房押金等 应付利息 124.93 借款利息费用 合计 9,318.89 报告期各期末,嘉兴逸鹏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关联方借款及客户或工程项 目的保证金。报告期内,嘉兴逸鹏根据与客户或工程施工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收 取履约保证金,符合商业逻辑;向控股股东恒逸集团拆借资金,系因成立初期 流动资金不足,且二期生产线建设项目对资金需求较大所致。 综上,上述款项的形成有其商业背景,具备合理性。嘉兴逸鹏根据款项性 质,将上述款项在其他应付款中进行核算和列报,其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嘉兴逸鹏 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2、负债结 构分析”中补充披露。 (二)太仓逸枫 2018 年 6 月末太仓逸枫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应付款 264.87 其中:往来款 2.45 个别员工由恒逸集团代垫的社保 客户保证金 50.00 合约客户的履约保证金 客户押金 189.80 客户使用太仓逸枫丝车支付的押金 其他 22.63 投标保证金、住房押金等 应付利息 196.14 借款利息费用 合计 461.01 2017 年末太仓逸枫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应付款 3,465.27 1-1-220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其中:往来款 3,256.51 出于流动资金需求向关联方拆借的资金 客户保证金 50.00 合约客户的履约保证金 客户押金 157.15 客户使用太仓逸枫丝车支付的押金 其他 1.61 投标保证金、住房押金等 应付利息 132.24 借款利息费用 合计 3,597.50 上述款项中,客户保证金系报告期初太仓逸枫根据与切片客户签署产品购 销合同向其收取的 50 万元履约保证金;客户押金系太仓逸枫向以裸包装方式销 售的客户收取的丝车押金;2017 年,太仓逸枫由于成立初期流动资金不足,故 向控股股东恒逸集团拆借资金,截至 2018 年 6 月末,相关借款已清偿完毕;此 外,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因个别员工由恒逸集团代垫社保导致太仓逸枫对恒逸 集团的往来款尚余 24,453.22 元。 综上,上述款项的形成有其商业背景,具备合理性。太仓逸枫根据款项性 质,将上述款项在其他应付款中进行核算和列报,其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太仓逸枫 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2、负债结 构分析”中补充披露。 二、报告期末往来款项的未来付款计划及资金来源及标的资产独立性的影 响 (一)嘉兴逸鹏 截至 2018 年 8 月末,嘉兴逸鹏对恒逸集团的借款余额为 6,700 万元。嘉兴 逸鹏拟以自有资金于 2018 年内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 2018 年,由于二期生产线建设,嘉兴逸鹏经营活动资金流入暂无法满足其 资金需求,因恒逸集团资金富余,故选择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嘉兴逸鹏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账面价值分别为 16,001.00 万元、15,109.79 万元和 35,733.98 万元,均未设定抵押或质押,嘉兴逸鹏未来可 1-1-221 以通过房产抵押、设备融资租赁等方式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以缓解二期建 设项目带来的资金压力;同时,由于二期建设项目为本次重组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本次重组完成后,筹集的募集资金将可置换嘉兴逸鹏先行投入的自筹资 金。 综上,嘉兴逸鹏可使用的筹资渠道丰富,能够在短期内归还恒逸集团借款, 且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和后续项目建设活动,对恒逸集团不构成依赖,嘉兴 逸鹏与恒逸集团发生的前述往来款项不影响嘉兴逸鹏的独立性。 (二)太仓逸枫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太仓逸枫对恒逸集团无借款余额,对恒逸集团的 24,453.22 元代垫社保余额已支付。 太仓逸枫盈利情况良好,报告期内与恒逸集团发生的前述往来款项不影响 太仓逸枫的独立性。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太仓逸枫 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2、负债结 构分析”中补充披露。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各期末嘉兴逸鹏和太仓逸枫其 他应付款项的形成有其商业背景,具备合理性,其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嘉兴逸鹏及太仓逸枫与恒逸集团发生的前述往来款项不影响标的资产的独 立性。 1-1-222 【反馈意见 26】 申请文件显示,嘉兴逸鹏报告期末递延收益分别为 4,084.11 万元和 3,983.42 万 元,均为其收到的重大产业项目专项奖励资金;双兔新材料报告期末递延收益 分别为 5,390.34 万元、5,617.90 万元、5,475.30 万元,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嘉兴逸鹏重大产业项目专项奖励资金的具体内容、 确认依据及会计处理方式,预计确认为损益的期间,对各报告期经常性损益和 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补充披露双兔新材料 报告期内主要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方式,预计确认为损益的期间,对各报 告期经常性损益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结 合双兔新材料所处行业的具体情况、政府补助发放部门及相关产业政策的持续 性,补充披露政府补助未来的可持续性及对双兔新材料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影 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嘉兴逸鹏重大产业项目专项奖励资金的具体内容、确认依据及会计处 理方式,预计确认为损益的期间,对各报告期经常性损益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 响,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嘉兴逸鹏政府补助-重大产业项目专项奖励资金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会计处 理情况 补助项目 种类 补助文件 确认时间 是否实际收到 形成原因 重大产业项目 与资产相 2017 年 7 月 是 专项奖励-设备 关 重大投资财政扶持 重大产业项目 秀洲财预 与资产相 奖励,针对嘉兴逸鹏 专项奖励-房屋 [2017]267 2017 年 7 月 是 关 竞拍破产资产给予 建筑物 号 政府补助。 重大产业项目 与资产相 2017 年 3 月 是 专项奖励-土地 关 (续) 初始确认 相关资产的 相关资产剩 结转计入损益 会计处 初始计入金额 补助项目 计入的列 折旧/摊销 余使用寿命 或冲减相关成 理方法 (万元) 报项目 方法 (月) 本的列报项目 重大产业项目 总额法 递延收益 1,367.52 年限平均法 141.00 其他收益 专项奖励-设备 1-1-223 重大产业项目 专项奖励-房屋 总额法 递延收益 1,171.89 年限平均法 357.00 其他收益 建筑物 重大产业项目 总额法 递延收益 1,660.59 直线法 437.00 其他收益 专项奖励-土地 合计 4,200.00 -- -- -- 注:嘉兴逸鹏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相 关资产的折旧/摊销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2、嘉兴逸鹏政府补助-重大产业项目专项奖励资金对各报告期经常性损益和 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3-12 月 补助项目 本期结转损益 计入本期非经常 本期结转损益 计入本期非经常 的金额 性损益的金额 的金额 性损益的金额 重大产业项目专项 58.19 58.19 58.19 58.19 奖励-设备 重大产业项目专项 19.70 19.70 19.70 19.70 奖励-房屋建筑物 重大产业项目专项 22.80 22.80 38.00 38.00 奖励-土地 合计 100.69 100.69 115.89 115.89 3、嘉兴逸鹏政府补助-重大产业项目专项奖励资金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 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 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 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 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嘉兴逸鹏关于专项奖励资金的会计处 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三、嘉兴逸鹏 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5、非经常 性损益影响”中补充披露。 1-1-224 二、双兔新材料报告期内主要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方式,预计确认为 损益的期间,对各报告期经常性损益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 1、双兔新材料报告期内与收益相关的主要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方式, 预计确认为损益的期间,对各报告期经常性损益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1)2018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双兔新材料无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本期计入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计入当年非 是否实 补助项目 金额 的列报项目 经常性损益 际收到 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入 的金额 杭州大江东财政局出口 21.75 21.75 0.00 是 21.75 补贴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8.83 8.83 0.00 是 8.83 2016 年度外贸扶持资金 合计 30.58 30.58 0.00 -- 30.58 (3)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本期计入损益或冲减相关成 计入当年非 是否实 补助项目 金额 本的列报项目 经常性损益 际收到 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入 的金额 杭州大江东管委会有效投资 20.00 0.00 20.00 是 20.00 现金 外贸出口增长补贴 4.80 0.00 4.80 是 4.80 2015 年度外贸扶持资金 1.33 0.00 1.33 是 1.33 合计 26.13 0.00 26.13 -- 26.13 注:双兔新材料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 相关资产的折旧/摊销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2、双兔新材料报告期内与资产相关的主要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方式, 预计确认为损益的期间,对各报告期经常性损益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1-1-225 (1)与资产相关的主要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方式,预计确认为损益的 期间 补助项目 补助文件 取得时间 是否实际收到 形成原因 杭州萧山临江工 项 目 投 资 补 2013 年 2 月、 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 业园区管委会技 是 充协议书 2017 年 5 月等 管委会技改补贴款。 改补助 双回路高压专线 双回路高压专线投资补 -- 2013 年 2 月 是 补助款 助 重点产业振兴和 发 改 投 资 技术改造(第二 差别化功能性纤维项目 (2011)1683 2011 年 8 月 是 批)2011 年中央 投资补助 号 预算内投资 (续) 初始确认 相关资产的 相关资产剩 结转计入损益 会计处 初始计入金额 补助项目 计入的列 折旧/摊销 余使用寿命 或冲减相关成 理方法 (万元) 报项目 方法 (月) 本的列报项目 杭州萧山临江 工业园区管委 总额法 递延收益 5,017.75 年限平均法 524 其他收益 会技改补助 双回路高压专 总额法 递延收益 1,005.00 年限平均法 55 其他收益 线补助款 重点产业振兴 和技术改造(第 二批)2011 年 总额法 递延收益 760.00 年限平均法 69 其他收益 中央预算内投 资 合计 -- -- 6,782.75 -- -- -- (2)与资产相关的主要政府补助项目对各报告期经常性损益和非经常性损 益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计入本期 计入本期 计入本期 本期结转 本期结转 本期结转 补助项目 非经常性 非经常性 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 损益的金 损益的金 损益的金 损益的金 损益的金 额 额 额 额 额 额 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管 53.06 53.06 102.31 102.31 94.70 94.70 委会技改补助 双回路高压专线补助款 51.54 51.54 103.08 103.08 103.08 103.08 1-1-226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 (第二批)2011 年中央预 38.00 38.00 76.00 76.00 76.00 76.00 算内投资 合计 142.60 142.60 281.39 281.39 273.78 273.78 3、双兔新材料政府补助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 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 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 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 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 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 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双兔新材料的与政府补助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双兔新材料 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5、非经常 性损益”中补充披露。 三、政府补助未来的可持续性及对双兔新材料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双兔新材料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款项主要系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发 放的技改补贴款,与项目投资相关,该类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政府补助计入 非经常性损益且占净利润比例(如下表)不高,不会对双兔新材料未来持续盈 利能力产生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政府补助金额 142.60 311.97 299.91 净利润 11,034.56 20,763.23 2,257.56 政府补助占净利润比例 1.29% 1.50% 13.28% 1-1-227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双兔新材 料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5、非经 常性损益”中补充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嘉兴逸鹏和双兔新材料关于相关业务 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双兔新材料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款项主要系 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放的技改补贴款,该类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收 益法评估未来盈利预测中未考虑政府补助事项,因此不影响未来持续盈利能力。 1-1-228 (此页无正文,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之盖章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月 日 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