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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逸石化: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2-02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9-01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恒逸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8]193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13,768,115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3.80 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949,999,987.00 元,扣除承销费用 32,574,999.89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金
额为人民币 2,917,424,987.11 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全部
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2019】0109000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情况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费用及
相关税费后的具体用途如下:
 序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万元)
      年产 50 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提升 嘉兴逸鹏化纤
 1                                                              98,500       不超过 93,500
      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嘉兴逸鹏化纤
 2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28,170       不超过 28,170
                                         有限公司
                                       嘉兴逸鹏化纤
 3    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升改造项目                             8,500        不超过 8,500
                                         有限公司
序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万元)
     年产 25 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 太仓逸枫化纤
 4                                                     145,000      不超过 141,500
     造项目(二期)                     有限公司
                                      太仓逸枫化纤
 5   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20,500       不超过 20,500
                                        有限公司
                        合计                           300,670      不超过 292,170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的中介费用和相关税费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的中介费用和相关税费
1,147,288,319.73 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770,136,667.38 元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假期因素影响,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
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770,136,667.38 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用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
体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入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
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二个月,且符
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70,136,667.38 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二个月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稽核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以不超过 1,770,136,667.38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视公司资金
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二)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因此,同意通过本议案。”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恒逸石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恒逸石
化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
筹资金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