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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逸石化: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4-18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9-04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 2018 年度董事
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暨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8 日 15:00-2019 年 5 月 9 日
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 9:30-11:30、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除现场会议以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9 年 5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1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 号恒逸南岸明珠 3 栋 27 层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议案 1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2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4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 6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 7    《关于 2018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 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9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
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 1 至议案 8 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议案 9 为
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2
之二以上通过。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 1—议案 8 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 2018 年度
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9 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4.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
将在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7.00     《关于 2018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

  8.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3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19 年 5 月 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
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
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会议咨询: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莎莎、邓小龙;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 2018 年度董事会
决议及公告;
    2.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3
    2.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9 年           月       日——2019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19 年        月      日

                                                          备注
提案编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关于 2018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7.00                                                      √
           的议案》
 8.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说明:
    1.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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