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恒逸石化: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1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经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
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相关事项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广西恒逸新材料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广西恒逸新材料 100%
股权是公司经过审慎考虑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推动公司主
业业务的发展。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事项仅需提交
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