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恒逸石化: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兑付暨摘牌公告2021-03-03  

                        债券代码:112653                         债券简称:18 恒逸 R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
             2021 年付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12653.SZ

    债券简称:18恒逸R1

    计息期间:2020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04日

    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1年03月04日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21年03

月05日开始支付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0年03月05

日至2021年03月04日期间的利息和本金。凡在2021年03月04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年03月04

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为保证付

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息,根据《恒逸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8 恒逸 R1;

    3、债券代码:112653;

    4、发行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存续规模:1.53505 亿元;

    6、债券期限:3 年;

    7、债券利率:5.95%;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10、起息日:2018 年 03 月 05 日;

    11、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所在计

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03 月 05 日(如

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向后顺延一个交易日);

    13、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

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


                                2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本金兑付日:2021 年 03 月 05 日;

    15、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6、本次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20 年 03 月 05 日至 2021 年 03 月 04

日。

    2、利率:5.95%。

    3、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1 年 03 月 04 日。

    4、债券付息兑付日:2021 年 03 月 05 日。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

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

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三、本次债券付息兑付方案

    根据 2020 年 1 月 15 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恒逸

R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95%。每 10 张“18 恒逸 R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本息人民币合计 1,059.50 元(含税),其中包含派发利息 59.50

元(含税),兑付本金为 1000.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1,059.50 元,扣税后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3
1,047.60 元。

    本次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1 年 03 月 04 日。

    本次付息兑付日:2021 年 03 月 05 日。

    债券摘牌日:2021 年 03 月 05 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03 月 04 日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2021 年 03 月 04 日买

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 年 03 月 04 日卖

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付息兑付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兑付。

    在本次付息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

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

的付息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

足额将债券付息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后续付息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

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


                               4
    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03 月 05 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9〕63 号),
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03
月 04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本次付息兑付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
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非
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37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
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 号

    电话:0571-83871991

                                5
传真:0571-83871992

邮编:311215

九、相关机构

1、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 号国信证券大厦 4 层

联系人:潘思京、刘双

电话:010-88005245

2、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 号国信证券大厦 4 层

联系人:潘思京、刘双

电话:010-88005245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