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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十届
    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
                     原条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号
          第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第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持续持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
1                                                   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
      权股份总数的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
      事、监事候选人,每一提案可提名不超过
                                                    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
      全体董事 1/9、全体监事 1/5 的候选人名
                                                    时提案的内容。
      额,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召集人应当在
                                                        ……
      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公司章程》规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公司章程》规定
      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具体地点由股东
                                                    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具体地点由股东大会
      大会通知载明。
                                                    通知载明。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2     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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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原条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号
        ……

        第二十八条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
     当在有关会议召开前 24 小时备置于公司
                                                    第二十八条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
     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
                                                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
     地方。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
     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
                                                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
     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
3                                               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
     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
                                                指定的其他地方。
     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
     方。
                                                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
     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第三十二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             第三十二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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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独立董事应向会议提 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
     交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
                                                    第三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由
                                                董事会、监事会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公
                                                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第三十五条 除累积投票外,股东大 根据下面第(二)项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可
     会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 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           (一)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5
     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 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
     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会将不能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以集中使用。按照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多
                                                少的顺序,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二)本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董事
                                                (非职工代表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实
                                                行累积投票制;本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下时,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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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原条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号
                                                事(非职工代表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
                                                不实行累积投票制。
                                                    (三)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时,独立董事
                                                应当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
                                                    除累积投票外,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进
                                                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
                                                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
                                                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
                                                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能对提案进行搁置
                                                或不予表决。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
                                                票表决。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
6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
     投票表决。
                                                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三十八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
                                                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
        第三十八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
     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7                                               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
        ……
                                                申报的除外。
                                                    ……
                                                    第四十条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
        第四十条 ……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
8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提出高于《证券法》规定的持股比例等障碍
                                                而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 ……                             第四十一条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
9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 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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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原条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号
     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 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 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
     行审计或者评估,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 估(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与日常经
     会审议。                                   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
                                                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
        ……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
     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
10                                              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
     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
                                                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
     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
                                                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
     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及其它
                                                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及其它相关资
     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永久。
                                                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述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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