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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关于出资组建普华震元产业基金的公告2021-06-29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普华震元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
投资设立普华震元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筹资金 6500 万元联
合绍兴市重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投资设立绍兴普华震元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
下简称“普华震元产业基金”),占该基金的 26%;授权公司经营班子
办理普华震元产业基金设立及后续管理的具体事宜。
    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同业竞争及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该基金份额认购或在该基金中任职的情形。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LP)                 6,500         26%
  绍兴市重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LP)           6,000         24%
绍兴滨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5,000         20%
                  业(LP)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普华至晖投资合伙企业(LP)          4,000         16%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LP)              3,000         12%
    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GP)             500           2%
                    合计                           25,000        100%
    (二)主要合作方情况
    1、绍兴市重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 151 号 1209 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志刚
    注册资本:100 亿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4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绍兴滨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南滨东路 98 号 1001 室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盛世宏明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
表:姜明明)
    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27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普华至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E0311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正前方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曹国熊)
    成立日期:2017 年 06 月 14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4、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严衙弄 6 幢 1 单元全部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曾晞霞
    注册资本:583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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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2002 年 3 月 25 日
    经营范围: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医药技术的技术咨询;非医疗
性健康管理咨询(涉及前置审批项目除外);批发、零售:化工原料
(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医药中间体(除化学危险品及易
制毒化学品)、制药辅料(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涉及国家规定
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李渔路 162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琴华
    注册资本:375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0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期
货、证券等金融业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普华震元产业基金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普通合伙人浙江普华天
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华天勤”)为基金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后续基金管理人将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待完成备案后另行披露。
    普华天勤成立时间为 2011 年 6 月 20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兰溪
市兰江街道李渔路 162 号,法定代表人为沈琴华,控股股东为沈琴华,
实际控制人为沈琴华。普华天勤主要从事科技和医疗健康领域新兴高
科技企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其备案编码为 P1002055。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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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
动关系,且未来 12 个月暂时不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同时,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亦不存在在基金中任职的情况。
    三、普华震元产业基金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绍兴普华震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
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2、基金规模:2.5 亿元人民币。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4、出资方式:以货币形式进行出资。
    5、出资进度:分四期出资,首期出资为认缴金额的 30%;二期
出资为认缴金额的 30%;三期、四期出资为认缴金额的 20%,三年内
实缴到位。
    6、基金存续期:7 年,其中 3 年投资期,2 年管理期,2 年退出
期。
    7、退出方式:上市退出、股权转让、回购、并购等。
    8、投资方向:重点投向精准医疗、生物医药、医疗器械、IVD、
医疗服务、创新药等领域。
    (二)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普华震元产业基金管理人为普华天勤,管理人设置投资决策委员
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每人 1 票表决权,半数以上(含)同意方能
通过投资决议。公司将委派一名观察员,观察员不参与投资决策委员
会表决的商业判断,对负面清单所列事项进行监督,负面清单在合伙
协议中列明。
    2、投资限制
    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4
    (1)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
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除外);
    (2)从事担保、抵押、房地产(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委托贷
款等业务;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等支出;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
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本合伙企业不得开展可能导致合伙人违反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的投资或其他业务经营活动。
    3、基金管理费
    基金在投资期内(前三年)管理费不高于认缴出资额的 2%/年,
管理期和退出期内(后四年)管理费不高于未退出投资额的 1%/年。
管理费按日计提,按年收取,管理费从基金中列支。
    4、收益分配机制
    合伙企业就任一投资项目取得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在扣除项目
实际支出费用及必要的预计税费后,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各合伙人的本金,直至
各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累计实缴出资额。
    (2)如有余额,则继续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获得
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累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 6%的年化收益率
(单利)计算的金额(“优先回报金额”),分期出资的分段计算。
    (3)分配超额收益:经过上述(1)、(2)分配后仍有可分配的
收益,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 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在全体合
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在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合理配
置资金,把握资本市场项目的投资机会,拓宽公司投资领域,获得资
本增值收益,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通过与专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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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团队合作,借助专业投资团队的专业能力,结合基金参与方的专业
优势和资源能力,充分利用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及便利,发挥产业与资
本双重优势,为促进公司产业整体发展提供综合支持。
    本次参股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可能面
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投资产业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
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一定程度上存
在因宏观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后收益、项目退出等不达预期
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
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的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公司将根据该
投资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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