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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冶特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2019-01-0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大
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冶特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
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次交易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核
查意见》。现就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的理由确信所发
表的专业意见与大冶特钢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大冶特钢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
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大冶特钢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
的《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符
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
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大冶特钢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交易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之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