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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冶特钢: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2-27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19-026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精神,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的制度,严格控制资金
往来及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
金往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没有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也没有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独立意见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现
净利润 510,178,493.96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 510,178,493.9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867,125,060.67 元,扣除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134,822,544.00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242,481,010.63
元。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449,408,4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8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359,526,784.00 元,
剩余 2,882,954,226.63 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重视对投
资者现金回报,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好稳定
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现金分红规划,同意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并提请董事会将
上述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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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中,发
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实,公司 2018 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预计范围内,与关联方
在各单项业务交易额上均低于预计交易额,符合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符合公司经
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利益。
    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我们认为: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
司与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服务均符合各方
的标准要求,促进了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定健康发展。此交易本着公平、
公允的原则进行,对公司经营财务产生积极影响。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中,发表了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期一年,目前该所与本公司的业务

约定期限已满。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2019 年,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

司财务审计机构;同时续聘该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
一年。
    经调查了解,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且具备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请该公司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特冶、小棒、运输的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减值处理,是基于稳健的
会计原则,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
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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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同意本次变更。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经过认
真阅读这些报告,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有关部门进行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
度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反映
了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建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
门的要求,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
公允,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认同该报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侯德根                  朱正洪                 傅柏树


                                                   2019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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