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特钢:中信特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5-29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以下议
案,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
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对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的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
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示认可,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 跃 侯德根 朱正洪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