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特钢:公司对中信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03-18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的要求,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通过查验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中
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
了财务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
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财务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19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7834635Q。财务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6 日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 L0163H111000001)。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 47.51 亿元,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204,000.00 42.94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124,603.07 26.22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 12.63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 3.79
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3,706.34 2.88
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460.31 2.62
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214.28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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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6,230.15 1.31
北京中信国际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230.15 1.31
中信兴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6,230.15 1.31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6,230.15 1.31
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6,230.15 1.31
合计 475,134.75 100.00
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低层栋 B 座 2 层;法定代表人:张云亭。
2.财务公司经营范围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
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
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
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
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
及融资租赁;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
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从事同
业拆借;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下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
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推进集团“五五三”战略委员会
等专门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规范运作,对财务公司的重大决策提出审议、评价和咨询意见,为董
事会决策提供支持 ,董事会聘任经理层,负责财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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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设置的部门为公司业务部、国
际业务部、金融市场部、资产负债管理部、金融科技部、结算业务部、
财务管理部、风险合规部、稽核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党群工
作部(合署办公)。风险合规部是内控建设与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牵
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建设落实工作。各业务执行部门作为内
控第一道防线,对其业务办理活动产生的风险及风险处置化解承担第
一责任;风险合规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对各类风险管理承担
主体责任;稽核审计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履行稽核、检查等
监督职责。
财务公司在业务上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管
理、协调、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的发展战略纳入中国中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中信集团为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的
发展规划,并接受中信集团的指导。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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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建立了内部稽核部门,并结合经营管理实际设立审计委员会、风险管
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总体战略,审核和修订财务
公司风险管控政策,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审议研究财务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问题;审议信贷资产
质量分类及核销问题;负责授权与管理;监督和评价高级管理层在信
贷、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等。审计委员会全面领导财务
公司稽核审计工作,主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查财务公司财务
状况、内部监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负责对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和
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对财务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
查和监督,以及与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各业务
部门根据各项业务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
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
测、评估和控制。
财务公司按年度修订及编印《规章制度汇编》,并根据行业监管要
求变化、内控评价结果、外部检查等落实年度制度编修计划,实现内
控制度及时动态更新管理。
截至 2022 年末,财务公司已颁布 178 项规章制度,其中涵盖:公
司治理类 15 项、业务管理类 38 项、资产与负债管理类 13 项、信息科
技类 15 项、财务管理类 26 项、风险管理类 24 项、稽核审计类 7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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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类 19 项、行政管理类 12 项、党建与纪检类 9 项。
3.内部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
定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
司存款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流动性比率日常监测管理办
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有效地控制了业务风险。
财务公司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计划指导、比例调
控、授权批准。
(2)信贷业务控制
①信贷管理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信集团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根据
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
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票据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用鉴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
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
限公司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授信业务管理
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操作规程》《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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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评审工作规范》等制度,建立了分工明确、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
信贷管理制度,做到贷审分离。
②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包括对贷款的检查、信贷资金管理、抵押物管理、贷款
回收、展期及不良资产管理等内容。财务公司根据《中信财务有限公
司资产分类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贷资产分类操作规程》《中
信财务有限公司准备金计提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贷款资产进行风
险分类,按贷款的类别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为加强市场风险管理,规范财务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管
理水平,财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管理
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公募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制度,明确财务公
司自营投资业务范围,确定财务公司开展自营投资业务的基本原则,
金融市场部对市场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确定投资对象、范围、组
合、策略报董事会审批执行。
财务公司根据《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业务投后管理暂行办
法》,确定风险合规部与金融市场部组成投后管理小组,对投资产品进
行定期或不定期(频率不低于每半年一次)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对
投资项目进行五级分类,对漏洞与风险提出整改和建议。遇到投资项
目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投后管理小组向管理层汇报情况与方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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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行结果进行跟踪。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一一稽核审计部,建
立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
部审计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及集团内相关规章制度,参照《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和《中
国内部审计准则》,制定《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稽核审计管理办法》《中
信财务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
稽核审计部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负责财务公司内部审计业务,根
据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的要求,按年度对内部控制措施设计的合理性
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估下列针对组织内部治理、运营和信息
系统等风险的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财务和运行信息的可靠性和完
整性;运营和程序的效率和效果;资产的安全;对法律、法规、政策、
程序及合同的遵循情况。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因财务公司主营业务管理需要,财务公司制订了《中信财务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软硬件管理办法》《中信
财务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需求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信财务有限
公司核心业务系统运营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用
户与数字证书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数据运维管
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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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中
信财务有限公司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数据安全与数
据备份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人员安全管理办法》《中
信财务有限公司终端安全管理办法》《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和《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等 15 项制度,
规范各部门员工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了业务系统计算机操作权限,并
根据财务公司信息化内控管理要求落实控制措施,为各项业务的稳定
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4.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
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
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在投资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
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控制了投资风险;财务公司合规运作,
谨慎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有效,将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内。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557.67 亿元;负债
总额 474.59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83.08 亿元,其中实收资本 47.51
亿元,一般风险准备 5.18 亿元,未分配利润 7.36 亿元。
2022 年度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1.34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0.30 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8.1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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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
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3.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8.15%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流动性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47.07%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
贷款余额所占比例=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本)=70.54%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0.00%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2.58%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13.48%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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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16.22%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0.06%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63.51%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05%
(11)股东贷款情况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
五条要求“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金 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的,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报告。对于影响财务公司稳健运行的行为,银保监会派出机
构应予以监督指导,并可区别情形采取早期干预措施”。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向北京银保监局备案的超过该项要求的明细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投资金额
向股东发放贷款余额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 160,000.00 18,000.00
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7,742.00 12,460.31
中信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 26,500.00 6,230.15
公司
四、公司在本报告期内资金收支情况
1.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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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含应收利
息)为 22.49 亿元,占公司存款余额(含应收利息)的 25.19%,占财
务公司吸收存款(含存入保证金)余额 472.74 亿元的 4.76%;公司在
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含应付利息)为 37.85 亿元,占公司贷款余额
(含应付利息)的 27.99%,占财务公司发放贷款余额 357.76 亿元的
10.58%。
2.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含应
收利息)为 66.79 亿元,占公司存款余额(含应收利息)的 74.81%;
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含应付利息)为 97.38 亿元,占公
司贷款余额(含应付利息)的 72.01%。
3.公司对外投资理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面共存在一笔委托贷款,为公司
对外财务资助:对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销售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
额为 0.2 亿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执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发生额及余额均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
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判断,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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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
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未发现财务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与其经营资质、业
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设计缺陷。
(四)公司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2 月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管理层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与其经营资
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关于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说明》进行评
估审核,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未发现中
信财务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
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设计缺陷,未发现中信财务公司存在违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情况。
(五)财务公司严格按照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2 年第 6 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
好,内控健全,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
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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