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12-03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9-17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保
证人”)已审批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49,434 万元;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指对尚未偿还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金额)为 264,770.62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比例为 60.96%。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谨慎投资。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 3 日、2019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
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2019 年 11 月 20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编号为 2019-156、2019-160、2019-167 的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担保事项,公司对京蓝环境建设(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京蓝环境建设”、“主债务人”)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为京蓝环境建设向北京创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飞保
理”、“债权人”、“保理商”)申请人民币 1.46 亿元保理融资提供担保,担
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最终
以创飞保理批复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履行完审批程序后不超过十二个月。
2、公司为京蓝环境建设向银行或其他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履行完审批程序后不超过十二个
月。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
以银行或其他机构最终批复为准。
二、担保发生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公司京蓝环境建设与创飞保理分别办理
了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1,000 万元、3,600 万元、1,000 万元的保理业务,公司为
京蓝环境建设此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京蓝环境建设与创飞保理就上述
融资分别签署了《保理合同》;公司与创飞保理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发生前,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对京蓝环境建设实
际担保发生额为 0 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0 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0 亿元;
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对京蓝环境建设实际担保余额为 0 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对京蓝环境建设实际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1.56 亿元,实
际担保余额为 1.2 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9 亿元;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对
京蓝环境建设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2 亿元。本次担保发生额在公司已批准的为京
蓝环境建设提供不超过 6.46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被担保方:京蓝环境建设(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1C57U7M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台商贸公司玉皇庙门市部 2 幢 1 至 2 层 DT0146
法定代表人:李贵蓉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05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18 年 05 月 15 日至 2048 年 05 月 14 日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园林
绿化;景观设计;销售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
租赁;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推广、转让;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
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京蓝环境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
d’d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京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00%
京蓝环境建设(北京)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1,746,738.13 0
负债总额 41,705,542.68 0
净资产 20,041,195.45 0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731,114.58 0
利润总额 54,927.27 0
净利润 41,195.45 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京蓝环境建设与创飞保理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2019 年 10 月 28
日、2019 年 11 月 29 日签署了金额为 11,000 万元、3,600 万元及 1,000 万元的《保
理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CFBL20191025、CFBL20191028、CFBL20191129、
以下简称“主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理业务类型:有追索权隐蔽型保理业务。
额度性质:可循环额度。
额度有效期:分别为自保理合同签订日起 1 年内、1 个月内、1 个月内有效。
保理融资期限:单笔保理融资期限最长分别不超过 12 个月、1 个月、1 个月
但经保理商批准,可以延长单笔保理融资期限,具体延长期限以保理商批准的期
限为准。
2、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与创飞保理分别就上述《保理合同》签署了对
应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CFBL2019102506、CFBL2019102807、
CFBL2019112906),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公司为主债务人履行合同项下约定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同意接受该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对主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以下简称“主
债权”),以及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果主合
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存在多笔债务,则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笔
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两年止。任一项单笔债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
期间届满之后两年止。主债权履行期限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公司京蓝环境建设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
求,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
权,京蓝环境、京蓝环境建设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和偿债能力。本次
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亦不属于关联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该笔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审批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49,434 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指对尚未偿还的债
务承担保证责任金额)为 264,770.62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60.96%;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为 25,000 万元;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存在诉讼风险的担保金额均为 0 元,
不存在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