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63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凤廉女
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公 司 《 2019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股
东上海迈兰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部分中山证券股权计
32,730,627 股(占中山证券注册资本 1.93%)转让给晋江七尚贸易有
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538 元/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
定,公司作为中山证券的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上述股权享有优先购
1
买权。经综合考虑公司投资安排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放弃上述股
权的优先购买权,并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
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独立董事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