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6-0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锦龙股份
股票代码:00071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杨志茂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通讯地址):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东深二路66号天安数码
城S3栋19楼01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1年6月3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
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已签署了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
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
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锦龙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
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锦龙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锦
指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龙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杨志茂
本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新世纪公司、本公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行 股
锦龙股份向朱凤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票/本次发行/本次 指
33.2376亿元的行为
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15号》 指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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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基本情况
姓名:杨志茂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106************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东深二路66号天安数码城S3栋19
楼01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梅英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19384674B
成立日期:1997年1月14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科教投资,房地产投资,实业项目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世纪公司的股东情况如下:
5
杨志茂 朱凤廉
80% 20%
东莞市裕和实业有限公司 杨志茂 朱凤廉
70% 24% 6%
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0% 70%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杨梅英 女 董事长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董事
禤振生 男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总经理
董事
杨天舒 女 副总经理 中国 广东东莞 无
财务总监
曾坤林 男 监事 中国 广东东莞 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在上市公司任职或在其他
公司兼职情况:
姓名 公司名称 职务
杨梅英 无 无
禤振生 环球实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杨天舒 锦龙股份 监事会主席
董事
锦龙股份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曾坤林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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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不存在拥有
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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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为降低锦龙股份对外负债和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以更
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并在《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配套
规定所规定的“过渡期”内逐步满足锦龙股份作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控
股股东的资产规模等资质条件,锦龙股份筹划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64亿股,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
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朱凤廉女士拟以现金全额认购锦龙股份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以进一步增强锦龙股份资本实力,更好地支持
锦龙股份业务发展。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朱凤廉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谋求上市公
司长期、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
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明确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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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股份总数为896,000,000股,
其中新世纪公司持有250,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27.9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杨志茂先生持有66,300,000股,占本次
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7.40%;朱凤廉女士持有132,110,504股,占本
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14.74%。三者合计持有448,410,504股,占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50.05%,杨志茂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
朱凤廉女士拟以12.59元/股的价格认购锦龙股份非公开发行的
不超过264,000,000股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33.2376亿元。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按发行数量上限实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160,000,000股,朱
凤廉女士持有396,110,504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34.15%;
新世纪公司持有250,000,000 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 股份总数的
21.55%;杨志茂先生持有66,3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
的5.72%。三者合计持有712,410,504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
的61.41%,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杨志茂先生保持不变外,将新增朱凤廉
女士;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新世纪公司变更为朱凤廉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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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持有锦龙股份
66,300,000股,其中质押66,3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持有锦龙
股份250,000,000股,其中质押238,500,000股。除此之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查封或冻结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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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锦龙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集中交易买卖锦龙股份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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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
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
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志茂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梅英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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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将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备查文件包括: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
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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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 上 市 公 司 所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省东莞市
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锦龙股份 股票代码 000712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
杨志茂、东莞市新世纪 信 息 披 露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东深二路 66 号天安
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数码城 S3 栋 19 楼 01
单元
增加 □ 减少 √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一致行
比例下降) 有 √ 无 □
变化 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上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总股本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杨志茂: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6,300,0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比例:7.40%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50,000,000股
持股比例:27.90%
14
杨志茂: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6,300,000 股
持股比例:5.7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比例:-1.68%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50,000,000 股
持股比例:21.55%
变动比例:-6.3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时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不适用
来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
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明确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计划。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继续增持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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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志茂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梅英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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